和傅乐梅进入宴会厅没多久,商小姐和罗绫仙也进来了,瞧见了明玉。商小姐一脸的倨傲,挺胸抬头的从两人跟前走了过去,眼角都没往她们这里扫一下。
“瞧瞧。”傅乐梅在明玉耳边不满的嘀咕,“都不怕仰断了脖子!”
明玉忍不住弯唇笑了起来,眉眼弯弯像是月牙般好看,她挺喜欢傅乐梅这姑娘的,性格直爽,又不像罗绫仙那样的千金小姐蛮不讲理,很对她的口味。
宴会结束后,傅乐梅陪着明玉在宴会厅门口等徐明烨。徐明烨大约是喝了些酒,白皙的脸颊染上了一层红晕,一双桃花眼也有些朦胧之色,傅乐梅脸上有些发烧,慌忙告辞,带着丫鬟翠儿走了。
明玉笑眯眯的看着傅乐梅低头快步走掉的背影,还能看见傅乐梅通红的耳尖和脖颈。徐明烨笑道:“看什么呢,你什么时候和这位小姐关系这么好了?”
看徐明烨半点不知情的模样,明玉哼哼笑道:“你还不知道她是谁吧?”
徐明烨双手一摊,他又不是闺阁里厮混的纨绔公子,哪知道那老爱红脸的羞涩姑娘是谁啊。
“人家姓傅,叫乐梅!”明玉笑眯眯的说道。
徐明烨傻了眼,不会吧,居然就是那个跑到他们家砸场子的“泼妇”?!可谁见过这么可爱羞涩的“泼妇”啊!
转眼间,秋去冬来,徐明烨走马上任后,日子过的飞快。儿子考中了进士,分到了称心如意的职位,徐夫人总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然而很快另一桩心事又挂到了她的心头。
“过完年,明烨都十七了,该说亲事了。”徐夫人心事重重,也只能跟刘妈妈絮叨,“可咱们在京城又不认识什么人,挑不到什么好的,耽误了他。”
刘妈妈笑道:“太太担心什么,少爷一表人才,是皇上钦点的进士,又是官老爷,到时候您想娶儿媳妇的消息一放出去,多的是千金小姐来挤破头当您儿媳妇!”
徐夫人笑了笑,又叹气,“你不懂……明烨也就是个七品芝麻官,搁人家真正的千金小姐眼里,这算个什么啊!”她是真想给徐明烨结一门好亲,想要个人品好,家世又好的姑娘。
他们做父母的没什么大本事,在仕途上是帮不了徐明烨了,徐夫人盼着儿子能结个好亲,亲家能提拔下他这个女婿。她儿子相貌堂堂,又是进士,一般人家的女儿她怕委屈了儿子,可好的人家她又怕人家看不上徐明烨,愁起来直叹气。
明玉在旁边偷偷摸摸的听了半晌,等刘妈妈走了,腻歪到徐夫人身边,笑道:“有什么愁的,我觉得有个人挺好,挺适合哥哥的。”
“谁啊?”徐夫人笑眯眯的点了下女儿的额头,问道。她也不相信明玉会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只不过为了哄女儿开心,顺口问了一句。
明玉连忙说道:“就是傅乐梅啊!”傅乐梅见了徐明烨,那含羞带怯,一脸心动的俏模样,她可是都看在眼里的。况且,明玉也是有私心的,她挺喜欢傅乐梅的性子的,将来姑嫂也好相处不是。
徐夫人忍不住笑了起来,拍了拍女儿的手背,摇了摇头。
明玉急了,瞧徐夫人这模样,像是压根不考虑傅乐梅似的,“娘,傅小姐人真的挺好,心眼实在,又不像别的千金小姐那样蛮不讲理……”看徐夫人只是笑而不吭声,明玉泄气了,问道:“你不喜欢她吗?”估计是那次傅乐梅冒失冲动劲犯了,跑到她家来,让徐夫人不喜了。
徐夫人摇头,搂着明玉笑道:“傻丫头!人家傅小姐是好,可人家是傅家唯一一个嫡出的千金小姐。婚姻大事父母之言,人家傅家人会舍得把闺女嫁到咱们这穷家来?”
明玉语塞住了,回想起傅乐梅的家庭,次子娶侯府唯一的女儿,傅太太都觉得司马莲不够档次。傅家七个儿子,就得了傅乐梅一个女儿,看傅乐梅的穿着打扮,也知道傅家人是当眼珠子般疼她的,怕是看不上他们徐家了。只是傅乐梅一向是男孩儿脾气,从来在她面前都没端过架子,真心和她交朋友,让明玉忘掉了两人之间门第的差距。
徐夫人从来没考虑过傅乐梅,不是不喜欢她,而是看多了,知道这样的姑娘不是徐明烨能高攀的上的。
“可惜了。”明玉忍不住嘟囔,她真的挺喜欢傅乐梅的,要是傅乐梅来当她嫂子,保证没有姑嫂问题。
进入冬天后,明玉跟之前一样,跟着徐夫人打理店铺的生意,徐夫人白天操心生意,晚上忧愁儿子的终身大事,一个冬天将将过去一半,徐夫人就瘦了好几斤,看向儿子的目光纠结而忧伤,渀佛是看她辛苦种出来的大白菜,长势喜人却无人来买,马上就要烂地里了,真是杯具啊。
徐明烨被自家亲娘那眼神瞧的毛骨悚然,白天窝在衙门办公,晚上吃完饭就缩进自己屋里不出来。想破脑袋,潇洒俊逸的徐公子也实在想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进入腊月后,京城就开始传言,在西北杀鞑子的西北军先锋安西侯爷司马宏要回京献俘了。消息传的沸沸扬扬,甚至有传言称,安西侯司马宏从死去的父兄身上继承了妖法,在战场上吹口气,就能飞沙走石,一把钢刀犹如神助,指哪杀哪。
明玉刚开始听到这些荒诞不羁的传言,目瞪口呆,听的多了,便一笑了之。
等到司马宏带了部队押解着俘虏的鞑子回京,已经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了,大部队驻扎在京城外面,司马宏只带了一千精兵押送俘虏进京。
傅乐梅自然是不能错过这样的热闹看的,她一辈子没见过传言中凶神恶煞的鞑子长什么样,立刻跑到徐家拉了明玉陪她出去看热闹,包了司马宏沿路经过的一家茶楼二楼的雅座,和明玉喝着茶张望着。街道上早已站满了要看热闹的百姓,挤的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嘈嘈杂杂声乱成一团。
明玉等的有些不耐烦之际,街道尽头传来了整齐划一的脚步声,还有铁索摩擦石板的声音。拥挤在街口处的人群渐渐散开,让出了一条道路。
一个骑着黑马的矫健身影在晨雾中渐渐出现,慢慢变得清晰起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163章真容
“哎,明玉。”傅乐梅拉了拉明玉的袖子,问道,“那个人就是安西侯司马宏?”
等到骑黑马的人走近了,明玉才看清楚那人的打扮,穿着锁子银甲,似乎有晨雾的湿气附着在上面,腰间兽首云纹的腰带,挂着一柄长剑,墨色长发整齐的束在头顶,脊背挺的笔直,长腿蜂腰,身形矫健。
等经过茶楼时,他似乎察觉到了楼上投射下来的目光,抬头望了一眼,明玉看清楚了他的脸。然而明玉和傅乐梅躲在窗后,站在他的位置上,什么也看不到。
“是他。”明玉说道。大半年未见,司马宏成熟了不少,眼神锐利,一张俊脸也被风沙侵袭成了小麦色,身下的那匹黑色骏马,似乎还是追风。
“挺年轻的嘛。”傅乐梅喃喃说道,“我还以为怎么也得二十好几了。”
明玉笑了笑,其实他只比徐明烨大一岁,过了年,也才十八岁而已。
跟随在司马宏身后的便是他带进京城的一千押解俘虏的精兵,被铁链锁起来的俘虏一个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瘦骨嶙峋,一点都没有传说中的凶悍和可怕。
“我常听人说鞑子会吃人。”傅乐梅趴在窗前,看着下面经过的队伍,笑着吐了吐舌头,“这个样子,可没法吃人。你见过鞑子吗?”
明玉摇了摇头,她从天水带着梨香逃出来的时候,鞑子的箭都射到了她们背后,应该离的也不远。只不过当时两人都害怕,谁也不敢往后看上一眼。西北的人说起鞑子,都是带着咬牙切齿的痛恨,恨不能啖其肉。饮其血,因为那是毁了他们家园,杀了他们亲人的坏人。而京城里的人无法感同身受这些,他们说起鞑子,多半是好奇的语气。
原本预定的是今天早上在京城的校场,司马宏向皇上献俘。然而天公不作美,司马宏刚带着俘虏和一千精兵进了京城遛了一圈,天就淅淅沥沥下起了冬雨,一时半会停不下来的样子。皇上皇后还有朝中一干大臣都是身体金贵之人。自然不可能淋着雨去看俘虏,献俘的日子便改到了腊月二十八。
司马宏领着俘虏和精兵在京城里走了一圈出了风头,又哭笑不得的带着俘虏和精兵回到了城外的大营,自己先进宫面圣,出宫后便带着白毫和几个亲兵回了安西侯府。
再次回到安乐祥和的京城。司马宏回想起西北拼杀的日日夜夜,觉得睡觉都不踏实,晚上的狗叫声都能让他惊醒,伸手就去够身边的长剑,跳起来准备迎战,好一会才恍然想起来,他如今是在京城,长叹一声放回了长剑,半天辗转反侧睡不着。
安西侯爷带着俘虏大胜回京的消息。早就传遍了京城的角落。早年司马宏跟着母亲苗氏回京城外祖家探亲,结识了一帮同龄的纨绔,如今是人都知道安西侯府今时不同往日,眼看着司马宏大有作为,那群狐朋狗友,纷纷组团来邀请他出去乐呵乐呵。图个巴结。
天气阴沉沉的,时不时飘点零星细雪,司马宏在家里也是闲呆着无事,又不可能耐着性子听苗氏和司马莲说家长里短,索性跟着那群朋友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