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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孟婆/穿去地府选个夫 完结+番外 (水未冰)


  
  想到这里,鼻子不由得一酸,两颗滚烫的泪水便顺着脸颊划落下来。
  
  哎,刚许的生日愿望,还说要让自己在生活中能像职场上那么洒脱坚强,不轻易流泪呢,这才几天却终究没有办法做到啊。
  
  眼泪越流越多,原本无声的哽咽很快变成轻声的抽泣,又一转眼功夫发出了嚎啕大哭的声响,阎王惊呆着看着这个说变脸就变脸的姑娘,半天才想起安慰,但这个时候,好像说什么都没用,自己的心里还是愧疚多一些。
  
  “哇哇”的哭喊渐渐凝成“我要回家”的声嘶力竭,阎王只能叹着气,“若不是孟婆突然失踪,我也不会把你抓来顶啊。”
  
  “为什么是我啊,为什么啊!”孟筱依旧不依不饶。
  
  阎王顿了顿,突然摆上一副“为什么不是你”的表情,旋,说了一句叫孟筱气得差点吐血的话,“人家不是都叫你‘孟婆’么?”
  
  哭声戛然而止,孟筱半张着嘴。孟婆?他说的是自己在工作中人送的外号吗?因为自己向来严厉苛刻,可是就因为这个嘛?早知道这样,当初怎么都不能接受这个名字,应该叫一个王母什么的也比这个老太婆好啊!
  
  然而,孟筱刚想继续发飙,却见阎王这一刻耷拉着脑袋,完全没了一个阴界之主的作风,她心里多少还有些怜悯起来。突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却不偏不倚冒了出来,她咬咬牙,撇开脑袋不去看那张脸,“无论如何,这都是你们欠我的,我根本不想做什么孟婆!”
  
  
作者有话要说:小冰第一次发文,什么都不懂,只是空有一腔写作的热情,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够得到一丝认同。文章风格轻松诙谐,开篇比较慢热,但是希望朋友能耐心读下去,后面的故事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文章32回开始单篇都是3000+的字数,绝不弃坑!




☆、第二回 一日还阳

  阎王无奈的抿着嘴,这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心情,也只有自己理解。看了看那锅正“嘟嘟”滚着气泡的汤药,心想着,这么逼下去,依这姑娘的性格,发飙是早晚的事。
  
  他伸长脖子望了望越排越长的往生队伍,嘴竟然不受控制的咧咧起来:“谁啊那么缺德,每天弄那么多死人,还让不让人喘气了!”
  
  旋,他似乎想起来,生死簿好像是在自己手上,尴尬的挠了挠头,偷瞄一眼孟筱,见那姑娘还在耍着脾气,似乎并没注意到自己的失态,便悻悻吐了口气。
  
  “那个…”他轻轻咳嗽一声,“我可以让你还阳。”
  
  原本没打算能从他口中听到什么建设性的话,孟筱正想下逐客令,却被这句话好似打通任督二脉一般,整个人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噌”得弹了起来,杏眼瞬间睁大,“唰唰”的向外冒着兴奋的光芒。
  
  怎么从来就没发现原来阎王这个老家伙长得还挺有魅力的啊!孟筱盯着阎王的眼睛一通乱眨,“真的,真的吗?你终于肯放我走了!”
  
  没想到却见他摇着头,“一天,我只能给你一天的时间。”
  
  搞什么嘛!孟筱听完,再次恢复方才垂头丧气的模样,甚至比之前的更加夸张,耷拉着眼皮,一屁股坐了下来,手撑着下巴,无神的盯着面前的汤锅。
  
  阎王叹一口气,“知足吧,既然来到这个地方,你就别想着回去了,我能破例给你一天还阳的机会,你就应该好好利用才是,去处理那些还没来得及完成的事情。”
  
  听他这么一说,孟筱忽然觉得有那么点意思,虽然打死自己都不愿意相信那句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屁话,可是此时此刻,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猛地想到老爸老妈连自己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还有那个谁谁谁,暗恋了人家那么久,却从来不敢表白,这一次,怎么着都该豁出去了。
  
  于是,她终于重新振作了精神,眼底的大义凛然明显的不可一世,捏紧拳头“嗵”得砸一下桌子,站起身,“好!一天就一天!”
  
  然而就在自己踌躇满志的时候,竟听到阎王有些窃窃的笑声,孟筱就差仰天长啸,难道有什么阴谋不成?!
  
  “条件是,回来以后,安心做你的孟婆,我不会收回你的样貌,反而会更美,而且还能让你长生不老。”
  
  孟筱白一眼那个自以为条件很诱人,正有些沾沾自喜的老头:长生不老你大爷!你生一个我看看?
  
  然而想归想,口下还是有气无力的答应了声,“我有的选么?”她转身走到汤锅面前,百无聊赖的搅了搅,突然贼兮兮的回头,“能现在就走吗?”
  
  “当然。”
  
  还没待这丫头反应过来,她就觉得周身一阵青烟,身子便越来越轻,倏地听到阎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会送你去你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好好利用你的时间吧。”
  
  接着眼前白光一闪,她便失去了知觉。
  
  阎王看着那屡青烟渐渐退散,心下却很不是滋味,侧头,见一张英姿飒爽却勾着邪笑的脸朝自己这边走来,他苦笑一声,我的好儿子,你可把我害惨了。
  
  待孟筱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安安稳稳的躺在那张她每次起床都会无比眷恋的一米八超级大圆床上,于是便坐起身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刚准备下床,脑袋中“唰唰唰”几个迅速的回放画面,才叫她猛地意识到,这是她在阳间的最后一个晚上,明天的这个时候,她就要死了啊!
  
  于是赶紧加快手脚,拖着那双长毛绒拖鞋跑到客厅,果然,还是晚了一步,老爸老妈已经去看话剧了。如果按记忆发展的话,这个晚上她过得相当无聊,随便扒了口饭,便坐在电脑前看PPS,因为第二天晚上是自己的生日派对,所以她还特意敷了个面膜。
  
  可是现在是什么紧要关头?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交代后事啊!于是她果断放弃了该做的事,从冰箱里随便抓了根火腿肠填了填肚子,便跑回衣柜前,挑挑拣拣,没错,她要做一件犹豫了小半辈子都没有做的伟大的事情!
  
  s…suger!提醒自己不能说脏话,却还是忍不住用代词骂了一句。为什么女人的衣柜里总是会少一件衣服呢!算了,随便穿吧,关键是气场,气场!
  
  这么做了一番自我安慰,她挑了一件纯白色的雪纺连衣裙,裙摆处的设计是自己喜欢的不规则型,原本是拿来准备第二天生日派对上穿的,不过救急用,眼下的事情比较重要。
  
  换好衣服,她掏出手机,在键盘上飞快的拨了一串倒背如流的数字,接着吞着口水紧张的等着回音。
  
  很快,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磁性的嗓音,孟筱差点就被电晕了,好在她及时掌握分寸,做了两个深呼吸,“于墨昔,你等下有没有空,我,我想,想请你吃个饭!”
  
  电话那头的男人沉默片刻,“好啊。”
  
  欧耶!孟筱顿时心花怒放,却还是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激动,捋直舌头,“那就八点,红房子西餐厅见吧。”
  
  挂了电话,她看还有时间,便搬出了她的家当---大大小小的化妆用品,坐在镜子前,准备给自己画上一个甜美的妆容。
  
  回忆着和于墨昔初中时候因为一次社团活动而结识,比自己大四年的他永远都拥有那么儒雅的微笑,风度翩翩,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是焦点,而自己也成功的被他俘虏。
  
  后来以为他出了国,大家就不会再有交集,没想到居然还能在一间公司上班,而他竟成了自己的BOSS,这个世界真的很小。
  
  就拿孟筱自己来说,二十五岁,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上海一家知名外企的市场部主管,无论样貌身材,胆识和才智都可圈可点,她以为以自己的条件和于墨昔简直就是天生一对,然而现实却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原来这个男人已经有了一个交往7年的完美女友,看着对方的温柔婉约,小鸟依人,再看看自己风风火火,苛刻严厉,却在生活中迷迷糊糊,喜欢搞怪的两极分化的个性,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谁让她在爱情上总是那么被动,暗恋了人家快十年了,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啊呀!”想到这里,她突然瞥见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7:40,于是猛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又犯糊涂了不是吗,光顾着想些乱七八糟的,差点又迟到了!
  
  其实,就连孟筱自己都搞不清楚,这样的迷糊性格,她究竟是如何做到生活工作完全分开,丝毫不干预的呢。
  
  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一路“咯噔噔”的小跑,她终于跳上自己的A6,发动,油门,“轰”的一声便直冲红房子西餐厅。
  




☆、第三回 失败的阴谋

  晚上八点的茂名路还是很热闹,国泰影院门口站满了形形□的人,老人孩子,不过更多的还是等候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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