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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庶女嫡妻 完结+番外 (叶子忻)



他放下手,郑若也恰巧转过头。王缙之心中说不出来什么滋味,只是在心中不断的一遍又一遍的说道,不过是一个妇人而已。在告诉自己的同时,他的心中波澜一波一波的平息,再看她时,又恢复到了从前。彷佛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而他依旧是那个琅琊王氏高贵无比的嫡子。

车中的气氛在这一刻凝结。郑若看向外面,不肯再转过头来,生怕自己心里的想法再一次被他看破,也怕他那双会吸人魂魄一样的眼睛,一碰上那样的眼睛,她就浑身不自在。王缙之再次闭上眼假寐,不再多看一眼郑若。他怕一睁眼,自己的心绪又会出现波澜,让他变得不像自己。

沉香木的案几上,两杯清茶袅袅冒着热气,茶的清香还在车中弥漫,喝茶的人却没有了心情。

马车依旧咯吱咯吱的走在街道上,忽然郑若瞳仁一缩,心中涌现出狂喜。

“停车!”她高声喊道。

“吁——”车夫拉住了缰绳,王明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九郎?”

王缙之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郑若,淡淡的应了一声。

“多谢九郎款待,阿若看见了熟人,就此和九郎别过。九郎的大恩,阿若改日登门拜谢。”郑若说着对他一礼。

听见她要下车,王缙之定定的看了一眼,又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再一次慵懒的靠在大软枕上。

郑若掀了车帘,直接跳下了马车。看着她往前面走去,王明低声问道,“九郎,她到前面去了。”

“嗯。”王九郎还是淡淡的应了一声。

“九郎,这里鱼龙混杂的……”

王九郎掀开了车窗的帘子,看见她往人群中走去……这小姑子,出门居然也不带帷帽!几下,她就淹没在人群中。像是漫无目的的走着,哪里像遇见熟人的样子?他有些黯然的低下头,难道只是为了躲避自己吗?

王明半天听不见他的回话,也不知道刚才还好好的两个人是怎么了?车夫的马鞭抽在马背上,马车缓缓的往前走去。

“停下!”王九郎轻喝了一声。

车夫和王明两人面面相觑。王九郎一直都是温和的,就是发脾气也是淡淡的,何时想现在这般居然斥责起来。

王缙之掀了车帘下了马车,抬脚往郑若离开的方向追过去。王明开始一愣,反应过来之后,立即跳下了马车,手中拿着一顶帷帽,追了上去。

郑若却跟着两个戴着斗笠的人走走停停,离开了闹市。

突然,前面没了两人的身影,她站住了脚步,四处环顾。这才惊觉,她居然到了一处僻静的胡同里。如今旱灾来临,方才坐在马车中就看见了许多流民。心里一慌,她快速的退出了胡同。脖子处却一凉,一把刀横在了她脖子处。只要她一动,就会皮开肉绽。

“为何跟着我们?”来人压低声音冷冷的问道。

郑若心中却一喜,叫道,“李大哥!”

“咦?”有个人好奇的走到她前面,然后笑着对她后面的男子道,“老四,是那个小姑子,像仙女一样漂亮的那个。”说着还对男子挤了挤眼睛。

男子收回了刀,郑若转过身来,惊喜的说道,“李大哥,你们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要到入冬了才能回来呢。”

也许是被她的喜悦所感染,李赟推了推头上的斗笠,笑着对她道,“嗯,我回来了。走吧,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郑若也知道此处不是不宜多谈,点了点头。狗蛋在前面带路,郑若走在他身后。李赟落后了她几步,并未立即跟上去,而是压低了斗笠,低声的说道,“兄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若是求财,给你指条明路,往前走拐过两个弯在往左走上一段,那里有的是金银珠宝。小弟我乞丐一个,可没有兄台要的东西。还请留步!”说完,也不等对方回话,抬步追着郑若他们而去。

等他们走出了巷子,王明和王缙之才闪身出来。王缙之的脸上一片淡漠,看不出喜怒,双眼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不说话。

“居然帮我当成劫财的小贼了。李赟指的那个地方好像是郡守府?”王明说道,“九郎,要不要继续跟下去?”

王缙之沉吟了片刻,像是在考虑。他无奈的叹了一声,“阿若这个小姑子真是太胆大了,只身一人就敢跟着他走。”

“九郎,那我们是跟着还是回去?”

“二弟是个磊落汉子,倒不会对阿若做些什么。孤男寡女,毕竟不妥当……”他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过后对着王明说道,“且小心跟着吧,不要再被他们发现便是了。”

“喏。”王明看着一脸阴郁的王九郎,心中有些忐忑。早先就知道郑若与李赟来往,可如今他们孤男寡女的也确实不妥当。猛然间,他想起方才就在马车里,郑若和王九郎才是真正的孤男寡女,郑若和李赟去了破庙,好歹还有一群乞丐跟着呢。

郑若并不知道身后还跟着两个尾巴,跟着李赟他们来到西市破庙后面的小院里,有许多衣衫褴褛的小孩们正在院子里玩耍。看见李赟走过来,一个个都蹦蹦跳跳的过来,笑着喊“四爷好!”李赟笑着对他们点了点头。狗蛋对着他们说道,“都出去玩,四爷有事了。”

“喏。”孩子们脆生生的应着。

郑若看着他们的目光比之前柔和了许多,上一世她有个嫡子,叫松儿,三岁的时候突然得了急病死了,而她因为生他的时候伤了身子,毁了根本,不会再有孩子了。所以现在看见孩子,尤其是和松儿差不多大的,心中总是有些错觉,彷佛是松儿对她笑一般。

“阿若进来吧,外面的日头太毒辣了。”李赟见她傻愣愣的站在院子里,立即招呼道。

回过神,郑若进了屋。

两人分主宾落座,狗蛋上了一碗清茶,就退了下去。李赟端起碗咕咚咕咚的喝了一气,将碗放在案几上,舒服的叹了一句,“这鬼天气实在太热了。”

方才喝过碧螺春,这时郑若倒是不渴。见他喝完了,笑着问道,“李大哥,此去塞外胡人之地,一去一回,少说也要半年之久。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倒是没去塞外。胡人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到处都有人在集结。”李赟说着的时候,眉头紧锁。

郑若心道难道司马楚还是要开了国门,放五胡入中原?

李赟叹了一句,“怕就怕,他们又要来进犯。”说着,抬起头看着郑若道,“放心吧,我虽然没去塞外,可是你的那些东西也卖光了,该是你得的,分毫不会少给你!”

他的戏谑让郑若有些脸红,倒好像是怕他卷了她的钱财,故意来讨要一般。

“李大哥说笑了,李大哥不是那种贪利的小人。我怎会不放心你?”

李赟笑着看她,在怀里摸了一阵,随手掏出个东西,抛给她。

“呶,在林春镇看见的,觉得好看就买了来。既然今天碰见你,就送给你玩吧。”

郑若伸手接过,是一串手串,红艳艳的珊瑚珠子,每一颗大约都有黄豆般大小,共有三条链子,中间串了一个蓝色的宝石。很漂亮,和很贵重。,

------题外话------

那个狗血了一次啊,碧螺春当然不是在魏晋时期出现的,叶子印象中好像是乾隆时期出现的。叶子借用了一下,嘎嘎!啦啦——看见亲们理解叶子,叶子心情毛好啦!

群么大家啊!

对了叶子一直是个粗心的,打赏叶子的亲们,叶子额外赠送香吻了,么么!


第七十二章 李赟和王缙之

  红艳艳的玛瑙手串躺在郑若白皙如玉的掌心中,一红一白相得益彰。李赟的双眸闪了闪,若是套在她的手腕上,应该会更漂亮,尤其是那个蓝的如同天空一般的宝石,在她的手腕上才会散发出它迷人的光彩吧?李赟心中有些得意,当时货卖完了之后,路过一家珠宝店面,一眼就相中这个。直觉,它就是很衬郑若。如今看来,果然如他想的那样。

“无功不受禄。”郑若将手串推还给他,“这么贵重的东西,阿若不能收。”

李赟的一双浓眉微微蹙起,看着郑若的目光悠远而绵长。郑若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以前他的一头乱发已经全部束起在头顶用一根蓝色发带缚住。如此,他的眉眼如同刀刻斧凿一般,不同王缙之俊美的天怒人怨,李赟无疑也是这天下少有的俊美,双眼犀利如鹰,有种睥睨天下的霸气。

他的嘴角浅浅淡淡弯起,就有一股淡淡的邪气和街上浪荡子一般的痞气,冲垮了他平时森然。

“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看见好玩就买来了。买回来才发现,没人可送。既然在街上碰见你了,你就拿去吧。当初你送我的那一支玉簪子,恐怕可以买好几串这个东西了吧?”李赟说的极其不以为然,好像就有一种,我用不到才送给你的感觉。可是,有哪个男子会因为好看而去买一串手串?

她送他玉簪子,他就送给她一串手串。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彷佛两人私相授受一般。可事实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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