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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衣衫尽 [金推] (锦竹)


  
  慕屠苏那波澜不惊的眸子略显错愕地望着拼命逃离他的女子。他样貌有那样吓人?不过他从那女子眼中看到的不止是惊恐,还有隐隐恨意。
  
  他十分不解。
  
  白芷不停地跑,也不知跑了多久,直到莽撞地撞了一堵人墙,由于过猛,身子被弹射坐到地上。
  
  “好徒儿,你这是见着鬼了?”熊风一脸笑眯眯。
  
  白芷赶紧站起来,拨浪鼓式地摇头。
  
  “好徒儿,今日前来,是与你来告别。”
  
  白芷不解,“你的武学还未倾囊相授。”
  
  “足以,做人不可太贪。”
  
  白芷嘴角抽抽,她何为贪?数日来,她唯有的记忆便是每日提着竹篮给他送各式糕点,以及客栈住宿费。至于武学,也就是会了几招防身术。
  
  “他日我们定会再相见,好徒儿,师傅走了。”熊风以手做哨,林间忽窜出一匹马,他快速上去,朝白芷挥手,便扬尘而去。
  
  白芷心想,兴许她被讹了。这所谓的师傅,其实不过骗吃骗喝的江湖骗子。
  
  也罢,权当无趣生活的一点打发。
  
  熊风的出现,多少让白芷改变了些,至少,让她下决心做个“能武”之人。白芷是个急性子,第二天便请了武馆女师傅来白府教学。
  
  武馆女师傅名秋蝉,比白芷长三岁,活泼好动,目不识丁,为人却甚是和善。不过几日光景,倒成了良友。因白府家教严格,未出阁女子深居简出,外面的所见所闻,一概不知。
  
  现有秋蝉在此,好比放个消息通。
  
  “芷儿,我跟你说,北大街的包子铺小妞做了陈员外的小妾,如今穿金戴银,别提多风光。”秋蝉一脸憧憬的仰望。
  
  “若是我,情愿做糟糠之妻,也不愿做大富大贵的妾。”白芷讪讪说道。她比谁更了解妾的凄苦,倘若夫君爱之,也罢,若是不爱,连府上的一花一草也不及,说不要便可不要。
  
  “芷儿你肯定是当妻的命,是嫡女又是知州大人的掌上明珠。”
  
  白芷笑而不答。活该前世悲苦命运。她父亲本为她打点了一门亲事,门当户对,那公子也颇有好评。为了嫁给慕屠苏,放着原配不做,自我犯贱做他的小妾,还被人轻蔑说是“高攀”。
  
  真是活受罪。
  
  “我尚且不想这些,年纪还小。”
  
  “不小了。你们官家小姐及笄过后,可以开始张罗婚事了。不像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嫁则嫁,不能嫁便做妾。”
  
  “别妄自菲薄,人的命掌握在自己手里。”
  
  “嘿嘿,难怪现在好多未出阁的姑娘打算去掌握自己的命运了。”
  
  白芷不解。
  
  “你可曾听说恭亲王的独子慕屠苏?”
  
  “不曾。”白芷一脸镇定地说道。
  
  “在京城,慕屠苏被誉为第一美男子,无人能及。听闻他随恭亲王妃来我们苏城的白马寺拜佛。苏城的姑娘们都跑白马寺上香去了,这白马寺的香火可谓是空前鼎盛啊。”
  
  白芷只道一声“哦”便不再做声。
  
  “瞧你一副兴趣黯然的样子,指定没见过慕屠苏的美貌。”
  
  “那你又见过?”白芷打趣。
  
  “择日不如撞日,我们现在去瞧瞧?”秋蝉闪着她亮晶晶的眸子,一脸兴奋。
  
  “你另寻他人吧。”
  
  “真没趣,那我们去吃北街包子铺的包子如何?”
  
  “这个姑且有的商量。”
  
  男人可以没有,美食不可以没有。
  
  北街包子铺的包子是苏城享有盛名的美食,皮软,肉汁鲜,每天供不应求。白芷以前从未在外吃过东西,这包子还是秋蝉带进府让她尝尝鲜,结果便一发不可收拾。隔三差五拜托秋蝉送几只包子过来。
  
  后来索性随秋蝉一起去北街卖,与她一样,不顾旁人眼光,当街吃包子。即使旁边的清荷一直碎碎念,她也置若罔闻。
  
  什么大家闺秀,见鬼去吧。这一世,她要为自己而活。
  
  白芷和秋蝉是偷偷溜出门的。所以得走后门。两只馋猫一到包子铺,见蒸笼前站着一堆人。两人对望一眼,好似约定什么,冲进人堆里……
  
  待他俩出来之时,两人手里都捧上了热腾腾的包子。包子一捧在手,白芷便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像平时一样,回白府之前,路上解决掉。
  
  “小心。”秋蝉忽而在她身后高声喊着。
  
  白芷这才把头抬起,惊愕发现自己已在马下,濒临被马踩死。她还来不及惊呼,自马车窜出一抹白影,她的腰结结实实被人攥紧,她感觉自己身子一轻,再缓过神,自己已离马车有一步之遥。马车也已停了下来。
  
  白芷抬头看向自己的救命恩人,当见到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她几乎挣扎脱离他的怀抱,一言不发地要离开。
  
  “姑娘,在下可有哪里得罪了你?”慕屠苏问道。
  
  白芷稍稍顿足,深吸一口气,“无。”不等他继续问,拉着发愣的秋蝉,慌张离去。
  
  “芷儿,那位公子长得可真俊美啊!”
  
  “他便是慕屠苏。”
  
  “你怎知?”
  
  “……”她无言以对。
  
  是啊,她已发誓,不爱慕屠苏,可前世的记忆还在,那是她渴望过的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写古言了,突然发现,我已经不会写古言了~~卡死不说,语言已经跟不上了




☆、4重生——再遇

  白芷不顾大家闺秀形象,当街吃包子,偶撞马车,幸得世子相救,却冷言相待。这番经过在苏城不胫而走,自然而然传到了爱极面子的知州白老爷耳边。
  
  白老爷当即大发雷霆,一大早便命丫鬟到临水轩唤白芷进书房。站在白芷旁边的清荷见丫鬟的架势,知事情严重,捶胸顿足地道:“都怪清荷不好,我若看住小姐,小姐便不会随着秋蝉去吃包子了。”
  
  白芷倒一点儿也不紧张,她爹的脾气,她再了解不过。这次大发雷霆绝对不是因为她损坏大家闺秀形象,想必是她不知分寸,冷言对待京城里来的世子慕屠苏吧!
  
  前世,她十五岁才遇见慕屠苏,她还记得正逢乞巧节,夜空如洗,河灯初上,点亮了她那些年的深闺岁月。她如个未见过世面的少女,莽莽撞撞挤进人群,看着一些对于她而言并不新鲜的事物。
  
  她并无惊才绝伦,不过略知笔墨。到底年轻,灯谜凑巧猜中数个,沾沾自喜,以为难不倒她。直到一道“白日依山尽”打一成语,让她方寸大乱。
  
  她憋红着脸,看着手中纸张,迟迟不能开口。然,身边忽窜一名白衣男子,他有一双斜飞入鬓的狭长双眼,那双漆黑的眸子闪闪发亮,英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似在闲闲地吟唱,一道道灯谜尽数猜完,并且毫无偏差。
  
  她第一次与除了她爹以外的男子说话,她羞涩地问:“公子,白日依山尽,打一成语。”
  
  他回眸看她,轻笑:“下落不明。”他没有为她的绝美容颜而倾倒,仿佛她与其他人一般,多停留一秒也觉得浪费。他说完便走了。可对于白芷而言,那便是情根深中,即使他真的从此下落不明,直到母亲去世,远赴京城投靠父亲,知道他是恭亲王之子。其中,已有两年之久。
  
  而此番重生,却提前了两年与他相识,到底哪里出了错?
  
  白芷来到书房,见白老爷正在练书法,她欠身道:“爹。”
  
  白老爷这才放下笔毫,正襟危坐,脸上看不出喜怒哀乐,“芷儿,你与芍儿同年同月生,可你成了爹的掌上明珠,你可知为何?”
  
  “该是嫡女之故吧。”
  
  “知道便好。相较于芍儿,你缺点心眼。凡是喜欢与讨厌总会当即摆在脸上,不懂去掩藏。相反,芍儿会懂得隐藏。”
  
  “爹教训得是。”白芷低眉,算是默认。其实心里并不痛快,她如此讨厌白芍,怎会去效仿她?
  
  “京城来的世子到访我们小小的苏城,已是我们万分隆兴,你拿脸色给世子看,该不该?”
  
  白芷认错,“不该。”
  
  “甚好。”白老爷满意地点头,“恭亲王来书,京城炎热,王妃体弱,苏城冬暖夏凉,宜养生,让我这知州多担待点。王爷早些年已命名匠在穷奇山脚建山庄。现快完工。这收尾期间,王妃和世子会在我们府上小住,芷儿,你应该明白怎么做吧?”白老爷郑重地看着她。
  
  白芷怎会不了解自己的爹?有惊世才华却埋没在小小苏城之内。远大的抱负却离京城十万八千里。恭亲王妃与世子到此俨然成为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有什么办法把握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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