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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本红妆 (十三妖)


  冰镇?青歌接过他手里的盘,捡起一颗丢进嘴里,果然是冰凉冰凉的,难道古代就有冰箱了?
  孙老爹已经走到了丫头身后,看她在白纸上写画,倒是非常聪慧,才写了十几遍,便能将青歌两个字写得端端正正了,功劳便在于她的那支树枝笔以及握笔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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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的弱点 喂王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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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老爹有些讶异,说道,“这样写字的确方便不少。00”
  青歌让他坐下,也叫丫头先停笔,这冰镇过的葡萄果然味道很鲜,几人围坐在桌上吃起葡萄来。
  青歌便给他们说起了现代的钢笔,如何的设计,如何的灌上墨水,又是如何的写字,听得孙老爹和丫头像是听天书一样,但也显得很兴奋,直叹青歌见多识广。
  三人说说笑笑,大有一副天伦之乐的景象,青歌想,如果奶娘也在,那该有多好!
  景晔老远就听见了说笑声,嘴角浮起冷冷的笑意,这就是你最大的弱点之一。
  总是不知不觉就跟周围的人建立起关系,可怜他们、同情他们、关心他们,可是总有一天,他们便会变成你的负担,你越是重视,这个负担便会越重。
  这也是,我为何会派他们来照顾你的原因。
  见景晔进来,孙老爹和丫头连忙告退,青歌见不得这卑微的姿态,只别过脑袋不待见他。
  不愿卑躬屈膝,这便是她最大的弱点之二。可惜,这就是一个等级至上的世界,身份卑微的人就得跟身份高贵的人磕头行礼,这是千古以来的历史规则,任谁也无法改变。
  而且,她死活都不肯为这一点而屈服,简直就不像这个世界的人一样。
  他在她旁边坐下,瞥见了纸上的‘青歌’二字,便随口叫道,“青歌。[]”
  “嗯?”青歌条件反射性的答应道,转了头望着他,第一次,有人叫出青歌这个名字,有一种久违的怀念,不过她随即反应过来,只道,“这是我的小名。”
  景晔无所谓的‘哦’了一声,伸手拍了拍她的脸蛋,道,“以后就叫青歌吧。”
  刘若兰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弱小之辈,他一直都不喜欢。
  他淡目瞧着她,这些天养着,气色倒是越来越好,身体也丰润不少,看来孙老爹和丫头两人将她照顾得过了头,猫最厉害的便是它锋利的爪,一旦爪长好,便要开始挠人了。
  可是,那条鱼上了勾,却迟迟拉不起来,如果先动手,那便是犯规,所以,再不甘也只得等待。
  不过,乘这段时间,将小猫的爪引出来也未尝不可,他真的很好奇,它的爪到底会有多厉害。
  “青歌,我想吃葡萄。”景晔撑着脑袋靠在桌上,俊脸上笑意非凡,略有些撒娇的韵味,听得青歌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青歌这个名字比起刘若兰,听起来要顺耳顺心多了。
  青歌拈起一颗葡萄送进他嘴里,却听得景晔道,“你忘了昨夜是怎么喂我喝酒了?”
  青歌指尖一抖,葡萄便捏烂了,这个小人,除了威胁,还是威胁,还能有别的伎俩么?
  景晔伸着脑袋等着,青歌只好又捡起一颗,将葡萄咬在自己嘴里,送上前去。
  白里透红的雪白肌肤,清秀英灵的倔强小脸,一副气鼓鼓的模样,看起来幼稚却实则暗里藏刀,他的唇上,还留有昨天被她咬破的痕迹,不过,最后她也得到了狠狠的惩罚。
  她变得不再挣扎,不再抗拒,愿意用自己的身体来求得奶娘的安全。
  所以,一个人一旦有了自己在乎的人,便会失去飞翔的翅膀。
  他景晔此生,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果然,他的唇角又溢出血来,看来,猫的獠牙也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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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灯大会 小妾爬到王妃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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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历三百四十年十月十日,三年一度的赏灯大会在盛京不胜繁华的夜幕下轰轰烈烈开始了。0
  上至皇孙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不分老幼,不分尊卑,不分家世,不分身份,只要你融入这万千人群涌动的人潮里,你是谁都变得不再重要。
  这也是整个南朝,唯一一次军民如水的时刻。
  但是,赏灯大会中倒也有一个专门为贵族准备的舞台,那便是各掌半壁朝堂的凤家和王家所共同承办的皇家赏灯大宴,其中更有皇亲国戚参加,皇帝有兴致时,也会前来一看。
  皇家赏灯大宴,在盛京街头热闹的最深处,有一处大型的水榭亭台,建造在十里青湖上。0
  当景晔牵着青歌的手来到此处时,青歌只觉得眼前百花缭乱,仿若进了一个仙境,壹陆文学过去,脑海中却没有任何词语可以形容眼前的盛景。
  而两人的身后,则跟着一脸莫测的凤笙,鼎鼎大名的晋王景晔,居然将自己亲自挑选的美如天仙的王妃撩在后头,而手把手的牵了自己姿色一般的小妾走在前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听说前两次去洛陵王府,也是带了这个小妾,很多到场的官员权贵不由得纷纷交头接耳起来,那些打扮的富贵的阔太太正夫人们则是一脸同情的望着天下第一美女凤笙,嘴角的笑意里难免会藏了几许嘲笑。
  青歌感觉自己身上忽而有如针扎一般,放眼一望,原来又是这些探究的目光,手里不免一紧。
  景晔感觉到她的不悦,倒是不禁对她另眼相待,往往这种时候的女人,不是因为害怕而恐惧就是因为荣耀而膨胀,可她,却是不屑,那双淡然望向名门贵胄的眼睛里没有丝毫伪装。
  只不过,当万人跪首时,她还能一如往常的笔直挺立吗?
  高台上,分为五方,中间的位置金光闪闪,一看便知是龙椅凤位,今天,不知他是否有兴致来参加?
  左边一方,便是凤氏家族的当家左丞相凤城与其夫人昭仪公主。右边一方,则是王氏家族最年轻的当家王牧之及其就任右丞相的叔叔王孑。
  景晔一行三人的出现,已经从后至前引起轩然**。
  不过,因为是赏灯大会,便早已有规定不必行礼拜见,当然,皇帝莅临除外。
  景晔拉着青歌大大方方走到岳父岳母面前,只微微颔首拜见。
  昭仪公主见着自己的女儿在大庭广众被弃之身后,面上顿起恼色,但是,知道内情的她却不好给景晔难看,在女儿凤笙的心里,是景晔亲自向皇上请婚,而实际上,则是作为爹娘的她和夫君凤城有求于景晔,毕竟,王氏风头一日比一日盛,再不拉拢这位军事宠臣的晋王为伍的话,凤家便会岌岌可危。
  而且,自家女儿的性格她是再清楚不过,据晋王府的眼线来报,她的女儿凤笙可是明着暗着都看不上景晔,至今都拒绝与其同房,所以,让区区小妾爬在头上也是情有可原。
  只不过,再怎么样,景晔也太过分了,这不是明摆着在天下人面前要出她女儿的丑吗?
  今日来的,不是皇亲便是国戚,不是名门便是贵胄,她昭仪公主的脸,以后要往哪儿放?
  “贤婿,这是哪家的小姐?”昭仪公主缓缓走下台来,景晔身为晋王不用给她行礼,而在这位无名无辈的女人面前,她可是昭仪公主,真正的万金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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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笙欲除青歌 皇上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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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晔淡然看着他所谓的岳母昭仪公主一步一步前来,却并没有回答她的话。0
  昭仪公主也不在意,走到跟前上下打量正大胆回望她的青歌一眼,连连笑着,“模样儿还真不错。”
  一边非常顺手的拉住青歌的另一只手,道,“本宫看着喜欢,贤婿,可否让这位小姐陪本宫坐一会?”
  景晔微微颔首,遂放开青歌。
  面前的昭仪公主富丽堂皇,四十多岁的模样,却依旧是风韵犹存,尤其是她眉间的一点梅花红,更是增加了几分风情。
  她越过青歌看向自己的女儿凤笙,笑道,“笙儿,你也陪娘一起坐吧!”
  凤笙低头答应,脸上是若有若无的笑意,别人的目光,又不能用来吃饭,一路上她只觉得好笑,只不过,景晔,你真的太过分了。0
  母女俩四目相对时,瞬间便了解了各自的心意。
  碍眼的人,光明正大解决掉不就行了。
  在这光芒四射的舞台上,一个无名无分的卑贱丫头,简直如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青歌跟着昭仪公主和凤笙走上台,她不知这个世界的规矩,便不觉得这台上的可怕之处。0
  背后,是景晔深邃如寒潭的目光,这个女人,不是刘若兰。
  但是,明明又是刘若兰,同样的身体,同样的容貌,唯独不同的便是那性格!不过,与其说是性格,不如说是灵魂来得更为恰当。
  现在的她,让他匪夷所思,却漠然看着她笔挺的背脊,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深渊。
  只是,她傲然侧立在一位公主和一位郡主身旁的身影,即使穿着朴素,即使打扮寒酸,却显得那么从容淡定,坦然自若,真像曾经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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