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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案传奇 (激萌的喵呜)


  “原来是这样啊……”欧阳天明也是哈哈一笑,看来在没有商业化之前,少林寺也是挺穷的。“那你练的都是什么镖?”
  “其实说是镖,镖只是一个简称。我练的,其实是‘投掷’。飞刀可以,石子可以,圆球可以,弹珠可以。就连你电影里看到的那种小日本的手里剑、苦无、回旋镖什么的,我也是信手拈来。只不过这其中,最顺手,威力最大的,还是镖。”


第964章 964
  “暗器的存在,可追溯到先秦。秦汉时有飞剑遥击的技法,而类似两把匕首九十度交叉的手戟,也是颇具威力的投掷暗器。东汉建安元年,孙策帅兵讨伐割据吴郡的严白虎。面对来势汹汹的孙策,严白虎只能派弟弟严舆前去讲和。严舆缺乏才干又十分傲慢,竟提出要和孙策平分江东。孙策哪能答应,一怒之下掷出一把手戟,将严舆杀死了。但先秦两汉时流行的投掷暗器中,并没有镖。”
  “标字繁体写作标,与镖字形近,意义相通。镖枪的枪杆轻而软,枪头大而重,重心靠前,在投掷时飞行稳定,对远处目标的杀伤力很大,但却不便于近身搏斗。明代名将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讲述自己练兵心得时,提到他的士兵是如何用镖(标)枪的:持镖一枝,近敌打去,乘敌顾摇,便抽刀杀进,使人不及反手。原来是先掷标,再用刀。既然如此,何不缩□□杆,甚至只用枪头来投掷杀敌呢?实际上,镖枪的重量正是其威力的来源。清代绿营兵常备的镖枪二尺以上,连杆带枪重约四五斤即2000克上下,加上投掷时的力道和速度,效果相当可观,对身穿重甲的目标也能形成杀伤力;而□□用的重型箭矢重量通常不超过100克,细小的箭头对铠甲的效果也不理想。在近距离射击时,镖枪的威力可以超过□□。如果去掉枪杆,镖枪的射程、准头和威力都要严重受损。精简化的镖枪不适于战场,但却因为轻巧便携,获得了江湖人士的青睐。飞镖就此登场。”
  “清代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各界市民,都有人练习和使用飞镖。当时飞镖大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脱手镖,一类是绳镖。脱手镖纯靠手部力量发射,而绳镖在镖尾处系以长绳,攻击距离较短,但回收更容易。清末民初的武术家金倜庵曾说,晚清时期江湖上最流行的一种飞镖,镖身呈三棱梭形,全长三至七分,重六至七两。飞镖末端绑有红绿两色的绸带,长二寸许,称为“镖衣”,除美观外,可以起到辅助飞行稳定的作用,与箭矢尾部的箭羽类似。这类飞镖通常成套携带,每套九支或十二支,其中必有一支格外长大者,威力比其他飞镖更强,称为绝手镖,不到危急关头绝不轻易动用。”
  “与很多投掷武器不同,施放飞镖全凭腕力,有阳手镖,阴手镖,回手镖等打法。旧时武林行话,以掌心向上为阳手,掌心向下为阴手,而回手镖与回马枪类似,是指诈败诱敌、突然袭击时的打法。”
  “飞镖杀伤力相当有限,因为重量普通,射击纯用腕力,即使在近距离打击不穿甲的目标,也不能保证一击致命,对敌手造成重创。然而就是因为杀伤力有限,所以才特别管用。”
  “怎么说?”
  “你们现在警员配枪,子弹有什么规矩没有?”
  “子弹里必须有一发空爆弹,并且必须在对被射击者进行足够警告之后才能射击。除非是非常紧急的情况,第一枪必须是朝天鸣枪以警示,后续才能继续射击。”
  “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在保障对方生命的前提下,以丧失行动能力未第一优先级,而不是为了彻底杀死目标。”
  “没错。真是因为飞镖的杀伤力不够,所以飞镖可以伤而不杀,这样恰恰能够达到你刚才所说的让对方丧失行动能力的目的。不正好和我们警方逮捕嫌疑犯的目标一致么?”
  “对哦!”
  “清代镖师和护院们所用的暗器,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种是专门锻造的重型飞镖,重达一斤,称为斤镖,往往被误传为金镖。提升镖的质量,可以增加其杀伤力。而另一种则极其轻便易寻,叫飞蝗石。”
  “那你用的是轻的还是重的?”
  老王微微一笑,他指了指桌子上的蜡烛。那个蜡烛是普通的香薰蜡烛,一来是用来烘托气氛,二来是增加点香气,制造出高雅的气氛。只有高档餐厅才会这么费事。
  随即,老王从菜里挑出半粒花生米,捏在食指与中指的指节处。
  这么小的东西,原本欧阳天明以为老王会弹指而出,没想到老王转动手腕,双指借着转动手腕的劲力同时甩出,就看见烛火一灭,变为一缕青烟。而那半颗花生米正好落在欧阳天明眼前的骨碟上,不偏不倚,正好在骨碟正中间。
  “好手法!”欧阳天明拍手称赞。
  “这是给你展示一下轻镖的用法。至于重镖,想必你也已经从你们的光头队长那里听说过我飞刀拦车的事情了。那把飞刀就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算上手柄大约你整个手掌的长度,重量的话差不多等于半个苹果。这个重量在镖里面并不算重的,但是也算是大型镖的一种打法了。”
  欧阳天明对眼前这个男人越来越感兴趣了。以至于他想把这个人收入囊中。让这个男人被仇恨的怒火湮灭实在是太可惜了。
  寇天明起身说道:“那我跟你做个游戏如何?”
  “游戏?什么游戏?”老王好奇。
  “这样吧。我虽然已经知道了你以前做过什么,但是我还不知道你将来会做什么。如果我在你之前,把你想做的事情给做完了,那你就等于欠我一个人情。要不要自首,要不要同归于尽,我说了算。”欧阳天明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就好像他一定会成功似的。
  一看又聊回了这个话题,老王的脸又一下子绷住了。他也起身,说道:“我说过了,这是我的事。我已经杀过人了,我的手永远是脏的。既然我的手是脏的,那就让它一直脏到底。但是我决不允许因为我,而再把别人的手弄脏!”说完,老王也不管欧阳天明,独自一人离开了包间!
  欧阳天明没有生气,反而坐下,自言自语道:“我的游戏,从来都是我说了算的。欧阳冷银,我要一个剧本,一个能完美浇灭老王的复仇之火的剧本。同时,也要保证他像尤里安那样,扎扎实实地欠我一个人情,为我所用。至于这个剧本的参加者嘛,我允许你杀人……”
  随即,欧阳天明的气质消失,转而变成那个熟悉的,狡诈鬼魅的神情:“有意思,我也觉得有意思!”
  说完,神情又变成了那个天真阳光的少年的表情:“老王这个人,我一定要救!”


第965章 965
  某小区租赁办公楼内。
  “大哥!大哥你怎么样了大哥!”
  “别吵!”这个被称作大哥的人坐在椅子上,用手捂着伤口。身边围着很多小弟。
  另一个小弟立马说道:“大哥,对面都这样了你还忍!”
  “是啊大哥,你一句话,兄弟们带家伙冲过去,跟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都给我坐下!”忍着疼,这个叫大哥的男人一声怒吼。他知道,他要是不压住这帮子小弟,这群愣头青是真的会冲过去的。这群家伙可是真的没脑子!
  “大哥,别忍了,他们都派人来刺杀你了!都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我们就摊牌吧。大不了鱼死网破。”
  这个被叫做大哥的人捂着伤口,虽然已经包扎了厚厚了两三层,但是血印还是在一点点地扩大。他不想跟这帮子小弟多啰嗦,直接问道:“阿明和老三来了没有?”
  “阿明在路上了,说是还有几分钟就到了……”
  这话刚说完,两个人就在小弟的簇拥下上了楼。
  首当其冲的是一个穿着西装的人,虽然穿着西装,但是脚下配的却是球鞋。因为干他们这种“活”的,经常会遇到一些争斗。穿西装是为了体面,而穿球鞋是为了跑动方便。这个人就是老三。在他的身边,另外一个把大衣当披风的人也紧跟着上楼。这人似乎很喜欢装腔作势,身上穿着花花绿绿类似于猫王风格的服饰,和老三截然不同的是,他的皮鞋是擦得又明又亮。他似乎有意在学上海滩的风格,年纪轻轻却喜欢梳着大背头,外套、大衣也是当披风一样挂在肩上,颇有许文强的意思。
  “你们都去门外!”老三一声令下,小弟们都撤了出去,房间里只留下了老三、阿明,以及最先这个被称作大哥的男人。
  阿明看了看大哥包扎的纱布,皱了皱眉头:“他们这次太过分了。”
  老三也说道:“是啊,大哥。一直忍让他们,这下他们都爬到我们头上来了。是时候应该让他们吃吃苦头。”
  “老三,你也是这么看的?”
  大哥这么一问,老三突然不说话了。大哥继续说道:“一年前他们的工厂给人炸了。虽然后面他们也试着开新的工厂,但是这样的工厂不是说开就开的。到现在为止,都一年了,他们也没把工厂开起来。这一年里他们全靠之前的库存在卖,还有一些零星的进货,但是都不稳定,基本上做个两三单就会换,根本没有稳定的进货来源。现在他们的库存也基本卖完了,进货渠道也被掐得死死的,他们就快要撑不下去了。再没有了进货来源,他们就彻底完了。所以他们才会急,眼看自己这边撑不下去了,为了不让我们超过他们,只能派人来搞我们。现在不是我们希望打架,是他们最希望打架,只要我们两派打起来,他们进货的问题就能摆到一边,还能苟延残喘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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