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孟青青揉着额角:“你俩可真是个人才。”
白溪:“过奖。”
叶知舟:“哪里。”
孟青青没脾气了,她当初就不该让这两说相声的来起名。
白溪:“哎,青青你要求太高了,明明我起的多好听。”
叶知舟:“好听个鬼,还没我好听。”
孟青青忍不住:“都是破烂名字,你们也好意思说出来。”
白溪:“怎么就不好了,你又不说要求,那可不就随便起。”
孟青青:“三个字。”
白溪噢了一声,她起的字好像有亿点点多,叶知舟:“三个字的,秃头村,怎么样?”
孟青青:“您有事吗?”
眼看温柔妹子说起垃圾话来,叶知舟不敢吭声了。
白溪道:“那还有啥要求啊?”
孟青青:“最好包涵希望,祝福,未来,这样的期许,而且还要朗朗上口,至少让我不要给风解释什么叫‘好像有点富’?也不要让她们感觉自己进了贼窝。”
白溪:“什么词语包涵希望未来还朗朗上口?”
叶知舟:“你问我?”
两人面面相觑,陷入苦思。
看着这两人才,孟青青真的没脾气了,叹了口气,试图开导道:“比如朝阳,晨曦——”
白溪立刻:“咦!这个名字好!晨曦!”
叶知舟:“晨曦村,好,高,实在是高,才高八斗!”
“就叫晨曦村,青青你真的是起的一手好名字。”
“晨曦,又温柔又充满希望,太棒了!为你点36个赞!”
两人一言一语,飞速把名字定下来。
孟青青瞅着这两活宝,突然回过味来了:“你们之前在消遣我?”
白溪打哈哈:“胡说,只是青青姐你起的好,我喜欢。”
“您真的太高看我们了,刚刚那就是我们的真实水平。”
孟青青嘴角一翘:“当我傻?说实话。”
叶知舟当场卖队友:“小溪的主意,不关我事啊,我只是个无辜的路人。”说完跑路。
孟青青一双眼睛看过来:“嗯?”
白溪左顾右盼,最后终于扛不住了,实话实话:“就,虽然她们都认我是王,其实我就占了个救人的便宜,明明青青姐你才是做了最多的事,每天为了冬天准备,早起晚睡,太伟大了,我也没什么能回报你的,但是这起名,给我起,真的不合适。”
孟青青:“………”
说实话,白溪不说,她还真没有想过辛苦这件事,在这个世界上活着谁不辛苦,说伟大实在是过头了,她的努力,不止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她摇头:“不一样的,小溪,我做事从头到尾都是为了我自己,而你,实际上救人才是完完全全的利他,你远比我更高尚。”
白溪:“你能吃三百亩的粮食?还是住两百间房子?承认自己伟大又没什么错,我做的那些都是举手之劳,而青青姐你不一样,你比我更努力更认真,无论是出于自私或者其他,结局却是所有人都受你恩惠,这是不争的事实。”
孟青青:“你的话,也可以套在自己身上,我不知道小溪你是怎么想的,但是事实上,你的举手之劳,却是完完全全改变了这里所有人的命运,你值得被称为王。”
白溪眨眼,眼看孟青青还要说什么,立刻站起来:“好了好了,不吵了,名字就这样定了,我这个王决定的,就叫晨曦城。”
“城?”
白溪:“村子才不符合我的期望,既然要完完全全改变我们的命运,当然要住城里啊。”
孟青青笑出声:“这也太怪了,我们才三百号人,不如先叫村,以后等我们人多了,有模有样了,再叫晨曦城如何。”
白溪竖起大拇指:“非常古德,那我去找夕训练守卫了。”
孟青青:“好,我去看看今天的水泥烧的怎么样。”
两人分道扬镳,各自向着自己的方向走去。
孟青青低下头,忍不住翘起嘴角,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一回事,从来没人不会在意自己的辛苦,只是想不想而已。
有人能注意她的付出,就仿佛多了一个并肩而行的伙伴,让路途变得不那么漫长。
又一次,孟青青很庆幸,自己当初遇到的人是白溪。
……
{哎呦,主播笑的真开心。}
{前会还沮丧跟被诈骗一样}
{啧啧啧}
白溪嘚瑟道:“哎,你们就不懂了吧,跟家长就不要追求什么心有灵犀,但是有个互相支持的战友,就是我来这最好的礼物。”
远处,叶知舟招了招手,白溪比了个OK的收拾,叶知舟竖起大拇指。
计划通。
白溪:“而且我还有一堆。”
{凡了啊!过份啊!}
{慕了慕了,别人玩游戏有一堆朋友,而我至今没和人联机过。}
{笑着笑着哭了,我也想有朋友一起玩呜呜呜}
{可恶!烧死有朋友的人!}
很快,湖边立起了一座石碑,上书晨曦村三个字。
城民们从来没有见过字,但不影响风念给她们听。
“晨曦?”
“晨曦是什么意思?”
风骄傲道:“青青说,晨曦是早上的第一缕阳光,照破黑暗,带来光明,充满了无限的希望!”
“希望?”
“那村呢?”
风:“村就是能让人吃饱饭穿好衣不会死在冬天的地方。”
闻言,所有人的眼睛都亮起来。
这大概是她们听过的最好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好家伙,忘记定时了,挠头
第三十四章
风从来没有见过不会死人的冬天, 即使是藤部落这样的大部落,每个冬天都会冻死很多人,曾经的风不明白, 为什么雪化了, 她的一些伙伴也不见了,后来她明白过后就再也不想认识新朋友了。
风曾经很喜欢和雌□□朋友, 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春天的时候,明明那些小雌性的哥哥弟弟还在,她们却不在了。
后来, 她再也不想认识新的雌性了, 风喜欢牙也是因为,牙很强,不会消失在某个冬天。
不过现在比起牙, 她更喜欢溪溪和青青,风现在已经把心中最好的梦留给那似乎遥不可及的未来。
但美好的宝物, 总是会引来窥窃者, 所以它还需要强大的守卫。
白溪把村子里曾经进行过狩猎的雌性召集起来, 人比她想象还要多, 两百多号人里竟然有五十多人进行过狩猎, 还包括风, 夕, 还有唯一的羊族, 云。
听到白溪要教她们新东西,夕是表现得最高兴的, 她喜欢追随强者, 更喜欢变强, 为了这个愿望她才会离开部落,而后选择追随白溪。
因为人不多,所以白溪没打算让这些护卫队做什么冲锋列阵的战斗方式,而是教她们学会设陷阱,挖壕沟,打游击,还有使用武器。
村子边缘被清出一片区域作为靶场。
嗡一声,弓弦轻颤,箭矢快如闪电,穿透百米外的标靶,靶牌上只剩一簇羽毛。
白溪又拿起一支箭,再次射在上一支箭的尾羽上。
这样连射三箭后,她把弓交给了夕:“你来。”
这把弓有一米多长,弓体是用竹片叠成的,而弓弦是白溪带的绳子绞出来的,射程长,穿透力强,在这片铁器稀少全靠变身打架的森林,远程攻击占据极大的优势。
护卫队的女人们望向夕,她们已经学了一段时间箭术,今天是选拔队长的时候,标准只有一个,箭术。
现在队里最强的是夕与云,夕天生对武器拥有极高的天赋,而云说过,羊族人人都会用箭,并且擅长在奔跑时射箭,所以她占了便宜。
夕屏息静气,咄,咄,咄,连续三箭刺穿靶心。
白溪点头,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都很好,尤其是护卫队这些狼人,个个身手矫健,学起射击来更是一日千里,这其中,夕是最不错的人。
接下来是云,虽然也射中了靶子,但却有一箭没能击中靶心,稍差一些。
一个又一个人接过弓上前,人群的最后一人垂着头,耳朵塌下来,显得无精打采。
风看了眼胜券在握的夕,又看了眼满脸赞赏的白溪,更是失落。
早知道她就不要来了,呜呜呜,这个弓真的好难啊。
每人三箭,几乎没有脱靶的,终于到风了。
风可怜兮兮看着白溪,然而一向宽容的白溪这次却非常坚决的把弓递过来:“当初是你死活要来学的,现在可不准逃跑。”
风:“呜呜呜,我错了。”
白溪:“当初你怎么跟我说的,队长天生就是给你准备?不是还要给夕好看吗?快射,射不准没饭吃。”
风:QAQ
她真的真的真的太太太后悔了,风是个笨蛋,为什么要来学这个,太难了呜呜呜。
她拉开弓,力气倒是非常不错,嗡一声,弓弦微颤。
箭矢飞速射出。
“嗷!!”
拖着木板车的熊大吼一声,拉熊的人连忙爬下来,一边喂它吃东西,一边大喊:“这是咱们的熊!”
风:TUT
第二箭。
狩猎回来的村民把箭还给风,拍拍她肩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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