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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尊冷酷无情 (一口果)


  曾经的盛惊晓还够不上摩厌百城这些大魔的层次,但他堕魔之后,修为飞涨,以前无法融会贯通的剑法也都一个个得以圆满。
  他现在杀这黄沙怪,竟没费太多力气。反倒是进入城主府时那一层层禁制阵法多耗费了些工夫。
  黄沙怪死后,城主令自然浮现。盛惊晓接住城主令,正待查看时,就见城主府后院探出个小孩脑袋。
  他见到黄沙怪的尸骸,先是惊,又是喜,紧接着悲喜交加,小心翼翼地出帘子,仰头对盛惊晓道:“大哥哥,你好厉害!这个魔把我掳来,准备等到月圆之日吃了我,大哥哥救了我,你……”
  盛惊晓剑尖指过去,杀气凌厉:“滚。”
  孩童一语未发,立刻捏了个遁诀逃了。
  盛惊晓再看城主令,这东西不知是由什么炼成的,非金非玉非木非骨,触手温凉。他能感觉到,这里面确实蕴含有一缕道韵,但只有成为此城之主,才能体悟这一缕道韵。
  盛惊晓把城主令一抛,掌中起火,熬炼城主令。
  “你干什么?”最强剑修系统问道。
  “看看能不能把道韵炼出来。”盛惊晓道。
  城主令在火中毫无变化。盛惊晓并不失望。若这么容易,这百城的城主令早就被那些魔修们炼化了。
  盛惊晓又试以剑劈之,城主令上毫无划痕,估计是没法以其他手段取其中道韵,只能成此城主之位。
  他已杀了黄沙怪,只要心念一动,就可以获得破沙城的城主之位。
  盛惊晓把城主令一扔,转身往城外走去:“太弱了。我要找个更强的城。”
  “你的修为越长越快了。”最强剑修系统道。
  盛惊晓“嗯”了一声,声音很温和:“还要多谢你。”
  随着他修为的增长,最强剑修系统能带给他的辅助越来越小。但若没有系统的帮助,在刚来凉洲的那段时间,他早被坑死不知多少回了。
  “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最强剑修系统叹气。
  “怎么会是坏事?”盛惊晓唇畔含笑,“我感觉比过去好多了。”
  “可是我却感觉你并不开心。”最强剑修系统道。
  自盛惊晓入魔那一日,他理解了盛惊晓的情绪之后,就一直都在揣摩这种感觉。每一日他都在观察盛惊晓,每一日,他都感觉不到快乐。
  盛惊晓笑出声来,脚步不停走向下一座城:“我曾经更不开心。”
  “现在我有目标,有方向,而且每一步努力,都瞧得见成果,瞧得见可以往前走的路。多好啊!
  “这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
  最强剑修系统道:“前路……可是魔修一途的前路并不如正法明朗。乾坤中的正法修士,往顶头看,有剑尊、有宁闲眠、有花空谢,还有其他许多修士。可是魔修的顶端,往上头看,有谁呢?拾柒大魔吗?”
  “是吗?”盛惊晓淡淡道,“以后会有我。”
  最强剑修系统让他噎住了,闷闷不说话了。
  “前人走过的道很好,但我走不通,那就是废道。”盛惊晓见他闷声不语,又道,“我吃尽了没有天赋的苦。别人的道走不通,那就自己开一条。”
  “再说,夏遗身为剑阁阁主,不也堕魔了吗?”
  盛惊晓收住声,抬起头看着眼前青黑色的城墙。
  下一座摩厌百城,到了。
  ……
  夏遗提着他的杀剑,随便来到一座摩厌城外。
  这世上有几个人有资格让他试剑?
  他看中了朱紫阁。但这家伙自两个多月前开始,就来得越发少了。
  朱紫阁已经去过他的不归阜,但他还没去过朱紫阁。所有人都知道,剑魔夏遗住在不归阜,但却没有几个人知道朱紫阁在哪儿。他连名字都是依照住所取的。
  这让夏遗感觉很不爽。
  他也不知道朱紫阁的所在,但他知道怎么找朱紫阁。
  夏遗一步如剑,劈开层层禁制,跨入城主府中。
  此城城主惊愕地看着他:“你……剑魔!”
  夏遗懒得与他废话,一剑枭首。
  城主令浮现,夏遗伸手握住城主令,冷笑一声,手掌用力,生生将之捏碎,转身又向下一座摩厌城而去。
  摩厌百城,是养蛊的罐子。
  城主令中的道韵,是喂给蛊虫的食饵。这些为了摩厌城中道韵而争夺不休的魔修,皆是别人养在罐中的蛊虫,吃了人家的饵,就要受人家所控。哪怕日后已跃出百城,那也不过是出了蛊罐的虫。
  那些个从百城城主修成拾柒大魔的,或有知或无知,都是别人手中的傀偶。
  夏遗又破了一座城,捏碎一枚城主令。
  他要看看,等他把朱紫阁的罐子都打碎后,他出不出来!
  ……
  剑魔夏遗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疯,开始杀摩厌百城城主。这消息风一样传遍了整个凉洲。
  魔修们开始人人自危。就算不是百城城主,被夏遗撞见也难保不会被他顺手宰了。这位从剑阁阁主堕为的大魔可从不与魔修为伍。
  摩厌百城的城主们则更是惶惶不安,他们难舍城主令当中的道韵,却也不敢拿自己的脖子去试夏遗的剑锋。而且,这个疯子不止砍人,他还把城主令都给捏碎了!
  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吗?
  拾柒大魔……现在或许应该改成十五大魔了,有两个已经被剑尊给斩了。他们能不能挡一挡夏遗?
  但这些大魔都早已不需要摩厌百城的城主令了,谁还会愿意对上夏遗吗?至于还剩下的百城城主……他们捏一起,大概、可能、也许,能与夏遗掰一掰腕子?可身为魔修,想要他们全心全意地合作,可比登天还难。
  凉洲中一片愁云惨淡。
  盛惊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金云城中。
  金云城在摩厌百城中排行第二十七,其名“金云”,是因为城中生有许多金云树,此地气候常年如春,金云树四季开花,花色在金黄到淡白之间,密密簇簇,一树花,就像一朵金云。
  这里实在是一座美极了的城。在这样的城中,也很少有人愿意争斗,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城主金轩色的武力值威慑。
  盛惊晓坐在一株金云树下,心中很惊奇。他左面是一个卖花灯的摊贩,右面正在叫卖金云糕,往来行人热热闹闹的谈笑,或停下来买一点东西。
  若不是深知自己正身处魔洲深处,他只怕要以为自己正在凡人的花灯会中。
  金云城怎么竟是这个样子?
  盛惊晓还没到可以挑战金轩色的程度,他来只是因为正好在附近,想来见识一下金轩色——听说这位城主最近时常离开城主府,在城中游乐闲逛。
  很快,盛惊晓就知道金轩色为什么天天游乐了。
  城主府门大开,走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大概、貌似、可能,是一个男人?
  盛惊晓一眼没分辨出来,直到他看见这个人脖子上并不起眼的喉结。
  这个人体型娇小、皮肤洁白柔嫩、五官线条柔和、眼睛大而明亮,看起来有点像一个过于娇柔的少女,那皮肤细嫩的模样,好像一碰就会红,以修士的眼力,竟都没有看出瑕疵来。
  他的确很好看,或者说,过于好看了,有点像修习过特殊功法的修士,能够在人心底勾起一丝不起眼的痒。
  但他绝不可能是金轩色。
  盛惊晓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修为,他的脚步轻重散乱、呼吸深浅虚浮,别说修行了,他好像连一点凡人的功夫都不会。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从金轩色的城主府中走出来呢?他和金轩色是什么关系?
  盛惊晓很快就见到了金轩色。他从这个过于娇柔美丽的少年身后走出来,穿着一身暗金铠甲、头发高束,身姿英挺相貌俊朗,气息深不可测。的确当得上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
  但是金轩色自出现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少年。他的目光温柔深情,甜得几乎快要拉丝。
  盛惊晓抖了抖鸡皮疙瘩。
  金轩色喜欢这种类型的吗?他倒不是质疑别人的喜好,但……一个能夺得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之位的魔修,会如此深情地爱上一个人吗?
  盛惊晓不由去看那个少年。
  少年已经在街上逛了起来,他好像很开心,完全没有觉察到在摩厌百城中出现这样一条街道是多么不正常。他的每一个动作好像都在勾动人的心弦,每一个表情好像都要牵出一道旖思。
  他已经逛到了花灯的摊位上。花灯架子最高层挂了一个十分精致的九层塔灯,飞檐翘角、流苏金铃,每一层上都绘着不同的图画,或山水或花鸟、或人物或楼阁,又会随着楼层转动而变化,图画仿佛活了一般。
  少年着迷地看着这盏花灯,对摊主问道:“老板,这盏花灯怎么卖?”
  摊主提起一盏百花彩雀灯,笑呵呵道:“小公子,这盏灯是我的招牌,不卖的。您挑一挑别的?你瞧这盏,这盏花灯也好看,瞧瞧,多配您啊!”
  少年提着彩雀灯在自己身旁比了比,转头对金轩色笑问:“好看吗?”
  金轩色的目光一直都没从他身上移开过,任谁看到金轩色现在的眼睛,都不会怀疑,他的确是会为了讨这个少年的欢心,而将一整座魔城都改换成人间繁华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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