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还一脸天真的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修士钻人家猪圈里偷猪的。”
“胡说八道,才没有钻到猪圈里!”凌端叶果断反驳,这种污蔑她是绝对不能忍的,猪圈多臭啊,要不是捏着鼻子根本没法靠近。为了养猪场,她真是牺牲了太多啊,修士的嗅觉真是太灵敏了,猪圈的臭味比她小时候路过别人家猪圈闻到的臭了十倍不止。
站在外面观察已经是生命之中不可承受之痛了,进猪圈还不得当场升天。
对方摇扇子的动作陡然停下,似乎是在瞳孔地震,一脸的不敢置信,“所以两位,真的在偷猪???”
“闭嘴!都说了不是在偷猪,我们只是观察了一下!”凌端叶勃然大怒,“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把你塞猪圈里去!”
对方害怕的后退一步,扇子挡住半张脸,不服气的逼逼,“一家一家的看过来?这不是偷猪是什么?”
凌端叶横眉竖眼,凶巴巴的说:“是市场调查!观察一下养猪户的猪大致是什么情况,只看一家不准确,需要多看几家做对比!”
“真的吗?我不信!”对方眼里充满了睿智的光芒,振振有词道:“不要以为我钱多人傻,大晚上的跑去看别人家的猪,还用神识把养猪户一家一家找出来,被赶走了还坚持一家一家看过来,这片地方的百姓都被惊动的跑出来抓偷猪贼才不得不停下来。说什么调查,修士为什么要调查别人家的猪,还是凡人养的猪,这合理吗?根本不合理!”
“难道修士钻猪圈里偷猪就合理了!”凌端叶怒道。
对方顿时卡壳了一下,皱起眉头,似乎在对比两种情况到底哪个更加不合理。
怀疑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两人,还做了个轻轻嗅气味的动作,然后被臭味熏到似的赶紧用袖子捂住口鼻,眼神变得非常嫌弃。
“我知道魔道有很多奇怪的家伙,有的甚至脑壳有病,病的不轻,但真没想到还有这么不讲究的……”
两人冲上去,一左一右钳制住他。
在他开口大喊之前,洛星痕冷酷无情的说:“你要是把别人吸引过来,我就说你是我们的同伙!”
这人顿时露出惊恐之色,疯狂摇头,“不不不,我对偷猪不感兴趣!”
凌端叶凉凉的说:“新鲜的猪圈味芬芳,要给你来一点吗?”
这话一说出来,对方简直炸毛了,“你们刚钻过猪圈臭死了,快放开我!”
凌端叶狞笑:“你要是再说一句,我就把你摁到猪圈滚一圈!”
这人立马大惊失色。
三人都过于关注对方,以至于忽略了周围,当举着火把的百姓听见动静纷纷围过来,把三人给包抄了,聚集到一起的火光照在三人脸上,简直震惊。
举着火把包围三人的百姓们也都非常震惊,那是什么?是什么如此闪耀?在这夜晚竟然感觉眼睛要被亮瞎了?
金钱的威力刺痛了大家的眼睛,纷纷流下被亮瞎眼的泪水。
凌端叶和洛星痕赶紧趁着大家被金钱晃瞎眼的瞬间,架着中间的人赶紧逃走,动作敏捷迅速。
那熟悉的逃跑方式,那熟悉的背影,一下子勾起了一群“受害者”的记忆。
“是他们!”
“偷猪贼!”
“这边有三个!”
“那是什么这么亮眼?”
“好像是金子吧!”
顿时一片哗然。
穿着一身金子跑来偷猪?
这个消息顿时传开来了,举着火把搜索偷猪贼的左邻右舍们纷纷都知道,有个奇葩有钱人穿着一身的金子雇佣了一群人跑来偷猪,被发现的时候满身的金子差点闪瞎了大家的眼,没抓住,被跑了。
躲在小角落里面听见路过搜贼大队口口相传这个消息,被凌端叶和洛星痕摁着的奇葩有钱人简直泪流满面,他一世英名啊,就因为一时的好奇心被毁了。
他用力扒拉下捂住嘴巴的手,压低声音愤怒道:“都是因为你们,我才被当成偷猪贼!”
明明他只是路过,结果却成了偷猪的主谋!
凌端叶对他露齿一笑,“老板,有钱人的奇葩爱好我们都懂的,你只不过是想要体验一下偷猪的快乐而已。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不要不好意思,任谁都有隐藏的小秘密,老板你只不过是体验不一样的刺激而已。”
洛星痕一脸的大义凛然,“放心吧老板,如果我们被抓了,我们一定会让你先走!”
这人怒了,“放屁!这关我什么事!”
“这边好像有什么声音,过来看看。”
三人顿时噤声,缩在狭窄阴暗的小角落里,屏住呼吸。
火把的光芒左边照照,右边照照,差点就发现三个人了,但最终还是没能发现。
“好像没有,我们走吧。”
听着离开的脚步声,三个人不由自主深深吐一口气。
差点被人发现的惊悚褪去后,被夹在中间的这人满脸颓废,“完蛋了,明天所有人都会知道我金富贵大晚上寻刺激,花钱雇佣了一群人跑去偷猪,被人撵的上窜下跳。我翩翩公子的形象彻底没有了,一定会成为笑柄的!”
是什么让这位金富贵公子如此自信,竟然以为自己是一位翩翩公子?
可能是金钱的力量吧。
金富贵犹在绝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声!柳姑娘一定不会喜欢我了,她肯定以为我是一个低俗无聊自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了!”
他愤怒的抄起手里的黄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这破扇子有什么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后还不是成了一个低俗愚蠢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会让我更加风度翩翩!”
想起刚才差点被搜到的惊悚,金富贵声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贼大队会折返,战战兢兢的等了好一会儿,侧耳倾听,发现似乎没有被注意到,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把折扇捡了回来。然后缩在这个小角落里自艾自怜,为明天的头条新闻伤心欲绝。
凌端叶思考了一下,发现金富贵想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像他这样把金钱穿在身上的人估计满城也找不出第二个了,的确非常有辨识度,而他自己显然对这一点也非常有自信,知道只有自己一身金子到处跑,提起这个特点别人就会立马想起他。
近距离仔细观察后她还发现,金富贵身上那些点缀的宝石不是普通宝石,全都是灵石,所以才会这么闪耀,加上金线勾勒的刺绣,简直交相辉映。
“老板,我有一妙计啊。既然人人都能通过你的装束认出你来,不妨洗去铅华,褪下能够叫旁人认出你的标志,大大方方从这里走出去,与搜贼大队亲切对话,热情问候他们,这样大家就知道那个穿着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凌端叶一脸真诚的说:“我愿意承受铜臭味的苦,就当是今夜把你卷进来的歉意吧。”
金富贵睿智的眼神果然大为感动,“真的吗?没想到你原来还是个好人!”
说着,果断开始摘戒指,摘手镯,摘宝石发冠,手里那把能够让他更加风度翩翩的黄金扇子也一并递给了凌端叶,然后脱掉点缀各种灵石以金线进行刺绣充满金钱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来太奇怪点,不如跟星痕换一下。”
金富贵觉得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换了外套。
摸着这朴素的衣衫,金富贵感觉自己的名声总算可以保住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简单朴素过,不由自主的感叹,“铜臭味果然还是破坏了我的气质啊。”
说着,大大方方的从藏身地点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传来声音。
“金少爷你好,金少爷再见。”
“金少爷晚上辛苦了。”
“金少爷玩的开心啊。”
凌端叶:“噗!”
洛星痕:“噗!”
因为鞋没换。
第三十七章
这一身充满金钱气息的装备, 金富贵穿在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很闪耀了,拿在手里仔细研究会发现,还可以更加闪耀。
金线勾勒的图案十分精致,栩栩如生, 绣娘估计要费不少功夫, 能够以金线刺绣出如此精美的图案, 绣娘的专业水准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绣满了各种复杂的图案,却不会眼花缭乱, 复杂而和谐, 重量比想象中轻许多,点缀的宝石晶莹剔透,成色非常好,仔细看会发现还微微透着淡淡的柔光, 是灵石, 而且是极品灵石。宝石发冠也是以黄金和灵石打造的, 做工精巧复杂,一点都不笨重, 重量同样比想象中轻很多, 这么一个发冠戴在头上郑重端庄, 美丽大气,却不会压的脑袋疼。十个戒指就更不用说了, 也是黄金与灵石打造, 打磨的蹭亮蹭亮,相比起衣衫和发冠,戒指的工艺就相对简单多了, 但更加简单粗暴, 大块的灵石镶嵌在戒指上, 每个角度都展现出了财大气粗。
该说幸好金富贵没有戴大金项链,跟锁链一样粗,然后镶嵌很多灵石的那种,不然会更加闪瞎别人的眼睛。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凌端叶愿意真心实意的称赞一声金富贵的审美,并默默给他打上一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