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碟器具瓷釉的柔光倒映在程爹眼里。碗碟?不,它们是银子。
“宗主,一观身体已经无碍,静养即可。晚上卖货,我去可以吗?”程爹搓了搓了手,仿佛看到银子排队往口袋里跳。
付长宁恨不得膜拜他,虔诚极了,“您请!您想怎么弄怎么弄,我但凡说半个‘不’字就让我死全家。”
傍晚。
程爹坐在摊子前卖碗碟器具。
认识他的人本来就多,光是围观‘昔日首富沦落街头卖货’的人就能绕绿梅镇两圈。
程爹稍微使了一点儿话术,让众人觉得这些东西价值连城、他如今怀璧其罪。然后惋惜遗憾道,“趁我还没反悔,你们给个价就带走吧。”
众人迟疑犹豫。很快人群中有第一个人相响应,三、五个人跟着买。后面的人怕错失好东西,不管不顾纷纷掏钱,一时间场面热闹到不可开交。
众人为了得到好东西,不断加价。错过一个就宛如错过一堆灵石。
乌泱泱一堆人把小摊挤得水泄不通。
牛啊程爹!!
风采令人炫目!!
不远处一直瞧着这边的付长宁激动得快要原地飞升。花兰青愕然不已,对着程爹那充满魅力的身影晃了两下神。
单论赚钱能力,这人称天下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能把一处发挥到极致的人就是常人口中的天才。程爹是经商天才,程一观能化腐朽为神迹,亦是个天才。
偷睨了一眼付长宁。
而她,能让两名天才俯首称臣。
“你瞧我做什么?”付长宁猝不及防侧头。
花兰青有一瞬间的惊慌,坦诚道,“敬佩。你修为不高,却总能让旁人真心与你结交,程一观如此,程爹如此,林肆亦如此。”
付长宁当他在夸自己,“那你呢?你与我相处了这么久,有没有付出真心?”
花兰青愣了一下,肯定道,“有。”
诶呀,说得这么利落,怪令人害羞的。
耳根有点儿热。
花兰青目光直视付长宁,“而且,我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在意你了。因此,你与程一观相处时注意点儿分寸,否则我可能会误伤他。”
“误、误伤?”付长宁磕绊了两下。她在说什么!冷静,冷静,花兰青这意思是不是说“喜欢她”。
花兰青承认,“行吧,是蓄意伤害。我怎么说都是个男人,喜欢的女子与别人举止亲昵,我受不得这挑衅。”
所以花兰青真的喜欢她。
付长宁脑子像被灌进一团浆糊,什么都思考不了,心怦怦直跳。
毕竟是个姑娘家,被人直白地表露爱意还是很难为情的。
手指下意识地搅着衣带。
啊啊啊啊好羞涩,好不自在。
偷瞧一眼花兰青。
不公平。
明明是他起的头,他却一脸淡然。
花兰青不想逼得太紧让她不自在,“你跟他怎么相处是你的自由,但记得避着我点儿,别叫我知道。”
他怎么做到把一句话说得既温柔又霸道?!
不不不,重点不在这里。她是不是该说点儿什么回应一下?谢谢你的抬爱,但我觉得我不配?我对你好像没那个感觉,要不你当没说过、我当没听过?
程爹忙不过来,朝这边喊道,“花兰青,来帮忙。”
看把他给闲的。
花兰青看向付长宁。她跟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炸了毛,侧过头不瞧他,半张脸白净,耳垂粉嫩。花兰青突然就觉得这耳朵上就该带上耳坠。
“箭师势力可能还在绿梅镇,你别自己乱跑。要是觉得无聊,就在这条街上逛一逛,吃点儿东西、挑个耳坠什么的,等结束了我们一起回。”叮嘱好付长宁,花兰青边走过去便撸袖子,“这就来。”
作者有话说:
感情线苦手,每天对着电脑发愣,挤不出一个字QAQ我麻了。
第110章
花兰青没什么交好的友人, 与程爹一同做事感到几分新鲜。
付长宁心头有些儿乱,但也不能继续在这儿站下去,否则显得自己多在乎这事儿似的。
逛了一会儿, 停留在卖耳饰的摊子前心不在焉地挑挑拣拣。
摊主瞧了一会儿,“姑娘,你都挑了一炷香时间,几乎每一个耳饰都叫你给摸了, 还挑不出一个合心意的吗?”
“我不挑仔细一点儿怎么确定哪个更适合我?再说了, 我总会掏钱买的。”付长宁正燥着, 送走了来来往往好几拨儿看耳饰的姑娘们。
“我就是问一嘴,姑娘恼什么。姑娘您慢慢挑,要结账随时叫我。”会掏钱买, 那就没什么说得了。摊主赔笑。
“你把盯我这功夫拿去大街上吆喝, 保证你能卖出好几对。”付长宁道。
摊主想了想,也是。没一会儿,一个男子还真让他给招呼过来了。
付长宁下意识移位置, 突然鼻前飘过一道浅浅的栀子香气儿。与竹藤绣球上的味道如出一辙。
摊主热心推荐了好几款,“仙人, 这些都很适合你,看看喜不喜欢?”
男子瞧都不瞧摊子一眼,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跟您打听个事儿, 这附近哪里有卖紫米竹筒粽子的?一个友人喜欢, 我买点儿送他。”
“过三条街老方家就卖, 他家做这个做了好几代, 是老味道了。”摊主拿了一对耳扣向男子示好, 指了指男子的一耳双扣, 笑道,“您那都脱色了,这一款与客人您耳朵上的差不多,要不要换上?”
“不必,耳扣本就是不端庄的东西。”男子问到路,掏出一粒下品灵石扔过去,转身离开。
摊主笑得眼缝都眯起来,这可是灵石啊,顶他卖一个月的耳饰!
无比感激付长宁,“姑娘你想挑多久就挑多久,我不收你钱啦。”
一耳双扣,那人是弼主。
付长宁随手拿了一个耳饰,掏出一颗碎银子拍在摊子上,“不用找了。”
悄悄追了上去。
离开绿梅镇,过了一线桥,走过独鸣关,树林中有一座小亭子,里面有个男子在喝酒。
背后挂着空箭桶,一身枣红色衣衫,除了箭师还有谁。
弼主撩起衣摆快步上了台阶,“好酒当然得配上竹筒粽子,来。”
箭师一眼就认出这是他常吃的那家,弼主有心了,“多谢。”
“箭师上次罢步停手,可是还惦记着与花兰青之间的同门之谊?”弼主坐在桌子的另一端,提起酒壶给自己满上。
“没有的事。”箭师咀嚼的动作顿了一下。
“当年宗门选了五十人送去给箭尊许乘风,他只要了你和花兰青。你主进攻,花兰青主防御,你们三人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你也因此娶了箭尊许乘风的爱女。后来箭尊遭难,你百般求援,花兰青弃师父不顾,你那时便该知道他心肠之冷硬。”弼主道。
箭师“哐”地一声放下酒杯,杯子上出现细碎的裂纹,“我比谁都清楚花兰青是个常年为名利奔波的无情人,我们两人积怨已久、破镜难圆,不用你来提醒我这一点。”
弼主见目的达到,语气放缓,“那围杀湖心小筑之事,箭师是答应了?”
不等箭师答允,弼主便拍了拍手掌,三个人凭空浮现在空中,夜风吹得衣袂翻飞、墨发如丝如缕。
都是妖修,修为很高。面对箭师,三人脸上无一丝惧意。
“这三位妖修是‘天罡’中的佼佼者,守宫,陈兼云,卢溪河,能助箭师一臂之力,还望箭师不嫌弃。”
箭师头微抬,视线自然上移。
一个妖修肤若凝脂、身量修长,眼下一颗泪痣殷红得似高温下的玻璃。付长宁一眼就认出他是守宫。守宫与程一叙之间有死仇,怎么会加入宗门?
中间的陈兼云身形壮硕、胸厚腿长,肩背重刀,眼角到嘴唇的部位刺着字。虽然在压制,但还是有丝丝缕煞气溢出来。
相对于守宫的冷漠、陈兼云的侵略性,一脸笑嘻嘻、好奇地打量着箭师的卢溪河是当中唯一的正常人。卢溪河脖子、手腕、脚踝处都挂着婴儿拳头大小的念珠,指尖把玩着一根一掌长的翠绿竹吸管。
“你就是传说中的箭师呀,我设想中一人单挑三十三金丹修士、屠尽满城的箭师长成青苗獠牙的可怖模样,没想到你长得这么俊俏。”
箭师缓缓垂下头,继续咀嚼竹筒粽子,“围杀是你的事,与我无关。我要对付的人只有花兰青。”顿了一下,继续道,“围杀乃斩草除根之举,手段过于狠毒了,我劝你别这么做。”
靠在外面偷听的付长宁越听心头越凉。湖心小筑里面都是老弱病残,哪里遭得住围杀。掏出纸鹤施法送了出去,让众人早做准备。
在场众人都是高手,那一点儿灵气波动便足以引起众人注意。
“谁在哪里!”卢溪河抬手搁在额头上做了一个眺望的动作,精准地看到付长宁。一个娇俏女子,眉眼灵动,身穿香芋色衣衫。
啧,就知道会暴露。
她落了水,也得拉着另一个人湿透。
“我,付长宁。”付长宁缓步上前,想了想,补上一句,“湖心小筑自立宗门,鄙人不才,是宗主。”
上了台阶,旁若无人与弼主、箭师共坐一桌。撬开一根竹筒粽子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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