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沫用看神奇动物的眼神盯了男人一会儿——联邦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很重,敢冒头的人都在牢狱里勤勤恳恳地踩缝纫机。没想到进了副本,居然还能看到此类生物。
在对方有些不耐烦的时候,林沫终于开口回答:“巴掌要不要?”
男人朝地上唾了一口,暗骂一声“神经病”,顾自走开了。
“他才有病。”温倩文鄙夷地瞪着那人的背影,“哼,花柳病!”
宋婉看着路尽头,打起了退堂鼓,“要回去吗?我觉得……”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未尽的话,“是你?!”
三人顺着声音往路边看去,是一个穿黑袍的小眼睛男人,身后跟着四五个膀大腰圆眼神凶恶的汉子。
林沫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一看,果然是她见过的人。
身着黑缎长袍,气质却十分猥琐的小眼睛男人,此时就跟目睹公猪上树了一样,满脸惊讶地瞪着林沫。赫然正是之前想买走林沫的人贩子,金爷。
金爷不客气地推开挡路的女人,带着一群壮汉,气势汹汹地朝林沫走来。
“这人谁啊?”温倩文小声问道。
林沫:“来找我的。”
无数思绪从林沫脑海中闪过,想到今晚的目的,她在心里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打定主意后,林沫偏头对温倩文和宋婉道:“我有点事,你们先走。”
温倩文没有多问,而是担忧地看了她一眼,“那你小心。”
然后她拉着早就不由自主后退的宋婉一起,飞快往后跑走了。
金爷望着落荒而逃的两个小姑娘,冷笑了一声,并没有理睬。
“我当这是谁。”金爷的两只小眼睛在林沫身上打转,“这不是刘家的死丫头吗?刘癞子让你来的?哟,还换了身衣裳,倒像个人样了。”
林沫并没有反驳,抱着木棍,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出于对自己演技的不信任,她低下头,让视线停留在鞋尖上。
——选择留下是有原因的。
在看到金爷的一瞬间,林沫立即意识到,她们苦苦寻找的线索主动找上门来了!
按照刘家女儿这个身份的合理发展,她应该在船屋里时就会被金爷带走。副本的安排一定有深意,说不定金爷那里就藏着重要的线索。
之前她急着确认任务以及跟队友会和,没有跟踪金爷。现在这人主动找上门来,可不就是千里送人头,啊不对,是瞌睡送枕头吗?总是就是很妙。
既然如此,林沫也就顺水推舟地留下来了。
不知道金爷会把她带到哪里去,会有怪物出现吗?
林沫的嘴角若有若无地上扬了几分,心脏扑通扑通。她已经发现了,这种刺激和心跳的感觉,真是相当迷人。
“先说好,原来的价钱是不可能了,谁让你胆大妄为?哼,居然还敢威胁爷。”金爷絮絮叨叨。
林沫不言不语,态度相当温顺。金爷阴阳怪气了半天,觉得自己总算出了口恶气,于是就给手下使了个眼色。
“愣着干嘛?把她给我带走!”
两个汉子走过来,一个人劈手夺走林沫的木棍,一个人重重往她背上推了一把。
林沫不由自主地往前踉跄了两步。
周围传来男男女女的窃窃私语,似乎在说“又是一个”“金爷太不讲究了”“不好看”之类的话。
林沫稳住身形,面无表情地看了前方得意洋洋的金爷的一眼,一声也没抱怨,默默跟上。
她觉得自己这回的演技,起码得有六分。
……
一路上,各种各样的人朝金爷打招呼。看得出来,他在这片混得很开。
林沫原本以为,他是掌控附近“暗门子”的人——所谓暗门子,就是私底下违法卖/淫的娼/妓。在“硝烟时代”,这样的人并不少。她们或为生活所迫,或被他人压榨,都是一群可怜人。
从方才那条街的情形和金爷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确实很像是为这种见不得人的行当牵绳搭线的中间人。
不过让林沫没想到的是,兜来转去,他们却来到了一家颇为气派的大饭店前。
被一圈彩灯包围的招牌在黑夜中极为显眼:宝丽大饭店。
这栋楼足有五层之高,张灯结彩,富丽堂皇。林沫匆匆瞥了一眼,猜测这里应该也兼营旅店的行当。
金爷没走大门,而是带着他们从侧面隐蔽的小门鱼贯而入。
林沫一跨进去,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丰市热闹炫目的夜灯被隔在外头,饭店里光线昏暗,华丽的珐琅壁灯点缀在两侧,像睡眼惺忪的美人眼。若有若无的歌声和嬉闹声从深处传来,让人有一种唐僧进了妖精窝的错觉。
金爷走到楼梯边,回头对汉子道:“把人都带过来。”
没过多久,几名瑟缩的女孩像小鸡崽一样被赶了过来。
林沫打量她们,这些女孩衣衫褴褛,都是十来岁的模样,一个个低头含胸,个别甚至还在微微发抖。
金爷略略清点人数,骄矜地点了点头,似乎对自己的“收获”十分满意。随后,他挥退手下,独自领着这群女孩往楼梯口走去。
女孩们十分乖顺,没有丝毫反抗的意图,像是早已被驯服的绵羊。
林沫自然也没有异动,她学着那些女孩的姿态,披好自己的羊皮,跟在队伍最末。
一路寂静,只听到金爷的脚步声“哒哒哒”地在队伍前方响起。
二楼到四楼都静悄悄,到了五楼,却有两名黑衣男人守在楼道口。金爷笑着上前,跟他们嘀咕了几声。对方显然和他相熟,没有多加盘查就点头放行。
林沫控制住自己的视线,缩着身子假装害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其他女孩一样。黑衣男人的目光从她身上一掠而过,并没有停留。
在五楼中央的一间房前,金爷停下脚步。他先是轻声呵斥女孩们,让她们齐溜地贴着墙壁站成一排,然后煞有介事地整理了一番仪容,这才轻轻敲响房门。
“九娘,今天的货带来了。您有空掌掌眼吗?”
语气里充满了谄媚和讨好。
没过多久,“咔哒”一声,门被打开了。
第27章 选美(5)
林沫站在队伍最后, 好奇地伸长了脖子张望。
那扇房门被打开后,金爷一眼也不敢往里看,只是站在门口, 点头哈腰地跟里头的人回话。那姿态,像极了哈巴狗。
等他把奉承话说了一箩筐, 里面才传来女人懒洋洋的声音,“知道了,赶紧的。”
金爷连连躬声应是,对着不敢吱声的女孩们,他瞬间变脸, “愣着干啥?一个一个来, 抬头挺胸, 机灵点!”
六个女孩像传送带上的六件商品,一件接着一件, 机械地走到门前接受检验。
懒洋洋女声的主人相当老练:
“五官不行, 退了。”
“年纪太大, 带去二楼吧。”
“可以, 留着。”
“身上伤口有点多,给她涂药,要是留疤了就带去二楼。”
“太瘦,太小,底子不错,留下养养看吧。”
林沫留意着女孩们的表现,看着看着,她不禁皱起眉头。
这些女孩的反应, 不太对劲。
害怕, 畏惧, 紧张,这都是合理的反应。但是……痴迷?脸红?等她们从房门口走过,无一例外,神情都带了几分恍惚。就有点像,对,有点像是因为直视了过于炫目的灯光,眼睛和心神都处于震撼中一样。
联想到金爷不敢直视门内的表现,林沫心中提起些许警惕。
“下一个。”
林沫上前一步,头不动,只是刻意地垂下视线,让自己的注意力胶着在脚尖前的一小块地板上。
“呵,是个会察言观色的。”女人的声音依旧懒洋洋的,说出口的话却让林沫心口漏跳了半拍。
金爷在一边杀鸡抹脖子地冲林沫使眼色,见她没反应,干脆上手推攘,“不识抬举的东西,眼睛往哪儿看呢!”
林沫扭身躲开,没控制住自己的视线,再加上她心中也是真的有几分好奇,不由自主就把房中的景象看进了眼里。
这是一间传统云华风格的宽阔房间,精美的牡丹绣屏把房间隔成了内外两部分。屏风前摆着一张卧榻,卧榻上横躺着一名身段玲珑的旗袍美人,乍一眼看去,她仿佛卧于牡丹花丛之下,极尽风流。
这位想必就是 “九娘”了。
仔细一看,九娘其实已是徐娘半老,眼角眉梢的细纹里都流露着疲惫和漫不经心。她看着林沫的眼神里带着商人独有的精明和挑剔,但与此同时,又隐隐透出一丝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应付杂事的不耐烦之意。
然而,林沫的第一眼,却压根没有注意到九娘。她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被侍立在九娘身边的男人吸引,连一丝余光都无法分给旁人。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
“唉,麒麟,你瞧瞧,又一个看你看呆的。”九娘嗟叹一声。
被称作麒麟的男人微微一笑,顿时如同满月盈辉,室内为之一亮。
林沫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见到世上居然真有人能把“容光焕发”四个字实打实地从书中拉扯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