玥玥急,金蚕才是更急的那个。“你找人也有段时间了,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玥玥摇了摇头,忽然又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但是……”
“玥玥!”
玥玥刚要说什么,话就被洛泠风打断了。“现在还不是告诉她这些的时候!”
金蚕眼睛睁得大大的。
又来!!
要他拿传承他说不是时候。
问玥玥找人的事他又说不是时候。
这不是时候,那不是时候,等是时候了,族人全都死绝了!
不然干脆就来硬的!
金蚕心里暗暗打算,不行就要想个法子对洛泠风动手了。
凤族知道那么多秘密,至少要先把他的传承拿到手再说。
“你在想什么?”洛泠风盯着金蚕看了一阵,看穿了什么似的,笑着问她。
金蚕微笑着,温和地注视着洛泠风。
脑子里暗暗地思考:抓鸟……一般要用什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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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八的律师最近来的很频繁。
他所谓的律师,其实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同伙罢了。
几番传递消息过后,拼凑出了一条惊人的消息。
“还真是我们的人,偷了博物馆新押送进来的青铜器。但不是一个人,是有周密计划的一个团队。而且个个都是我们这行里的顶尖高手。楚留香那种。”
小八左右环视了一周,确定没人能听见,才压低了声音对叶桑和白芒继续说:
“早在发货的地方,就已经有人在车上动了手脚。到目的地的时候,又有人行了方便。所以我们的人才能顺利得手。”
白芒傻呆呆地愣了一会儿,突然想明白过来,嘴巴长成了大大的O形。
“所以……”白芒伸手指着小八,对叶桑说:“考古队有内鬼。博物馆也有内鬼。然后有一伙小偷有组织有纪律的偷了青铜人像?!”
“并且最后,还有计划地让你成为了替罪羊。”叶桑补充道。
搞不好这件事情从一开始就有阴谋。
“老上海一号博物馆”从三星堆考古队借调三名考古队员。
表面上看是普通的员工借调。实际上可能早就有计划的找好了嫁祸的人选。
从而保证事成之后,考古队的内鬼,和博物馆的内鬼,都能全身而退。
事情似乎被一条绳子悄无声息地串联在了一起。
“你去吧。把他叫过来。”叶桑推了推小八,用手指了指蹲在地上刷马桶的霍乾坤。
“好嘞。”小八一个鹞子翻身,跳下大通铺,走到霍乾坤身后,用脚踢了踢他。
“啊?”霍乾坤转过头来。
脸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结了痂,眼角还带着淤血。
几天功夫,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胡子拉碴,无精打采,好像整个人都被抽掉了生气一样。
可能是马桶吸人的精气。小八在心里暗暗有了结论。
“我大哥有话要问你。”他冲大通铺上坐着的叶桑努了努嘴。
霍乾坤愣了愣,局促地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这才迈开脚步,不情不愿地往叶桑的方向走去。
一路走着,心里忐忑极了。
不知道这位小爷又想出什么新花样糟蹋他。
“坐。”叶桑指指大通铺。
霍乾坤起先有点犹豫,后来实在禁不住床板的诱惑,慢慢挪着身体坐在了边边上。
“坐里面点!”白芒突然大喝了一声。把霍乾坤吓了一跳。忙往里串了串身子。
看他坐定了,叶桑也不废话,直奔主题。“你走私文物的时候,都有什么品类。”
霍乾坤张了张嘴,他原本以为叶桑要问他杀人和嫁祸的事情,没想到问的居然是他贩卖文物的事。
“问你话呢!”白芒着急起来,推了霍乾坤一把。
“哦。”霍乾坤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视线落在远处的水杯上。
“给他水。”叶桑冲白芒抬抬手。
白芒不情不愿地把水递给了霍乾坤。霍乾坤接过来“咕嘟咕嘟”一口气全喝了。
“说吧。”叶桑接过空杯子,放在一边。
坐的舒服,水喝的也舒服了。霍乾坤打开了话匣子。
“我那些东西,天南海北,什么朝代的都有。什么玛瑙杯,景云钟,宋朝定窑黑釉,字画。什么东西都有。您……具体想问……”
他看叶桑的脸色,似乎对他说的这些都不感兴趣似的。
“青铜器的买卖,你干过没有?”
“青铜器……”霍乾坤陷入了沉思。
“这个还真没有……我经手的,最古老的物件,就是隋朝的一柄金簪。当时卖了6千万。不过说到青铜器……好像……”
他想起来,有一次跟馆长喝酒,他好像说漏了嘴,提到过青铜器这三个字。
“我没接触过青铜器,但是石馆长……可能……”
“石馆长?”白芒惊得直接跳了起来,“哪个石馆长?我单位‘老上海一号博物馆’的石馆长?”
“对,对呀。对……”霍乾坤低下头去,要不是万不得已,他也不想出卖石馆长。
叶桑看着霍乾坤低下头的样子,双眉紧锁。
想起他第一次带金蚕来上海给芙蓉治病的那次,在“老上海一号博物馆”门口,看到有金蚕的灵力飘出来的事。
说明博物馆里面的确有三星堆的东西。
可惜他和金蚕当时都没有细究,导致错过了这条重要的线索。
“哗啦”一声,房间的大铁门打开了。
一个老男人被推了进来。
60多岁的年纪,头发花白,但满面红光,一看就是个养生达人。
白芒眼睛“噌”地一亮。
“石,石馆长?”他激动得连声音都发颤了。
第112章
“后来你是怎么到酒吧的呢?”
金蚕现在走路都躲着洛泠风, 见缝插针地专找玥玥问问题。
“啊?祭司大人你不知道啊。”玥玥惊讶地说:“这间酒吧,就是洛先生开的啊。”
嗯?上海最贵的一间酒吧……是洛泠风开的?
难道说芙蓉大把大把撒出去的那些钱,最后都落进了洛泠风的口袋里。
她可听芙蓉说过, 动不动就几万美金的酒几十套的开来送人。
这个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是吗?那还真是意外啊。”金蚕笑了。
“是啊。不光这间酒吧。洛先生名下还有许多许多、多到数不清的产业。光写字楼就有好几十栋。还有国外的建筑公司、好莱坞影视公司、阿拉伯的石油生意……”
玥玥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
这倒也不算奇怪。洛泠风毕竟活了快九百岁了。而且……
谁知道凤族的长相竟然如此酷似外国人,连眼睛都是雅利安人特有的那种琥珀色。
顶着这样一张脸, 能顺利把生意做到国外去倒是一点都不奇怪。
“祭司大人,你现在住在哪里啊?”玥玥很好奇地问。
“我住在桑园里。坐车到酒吧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
跟对着洛泠风总要搞些弯弯绕绕不同。面对玥玥, 金蚕的回答毫无保留。
“那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们一起住。我现在住在洛先生的别墅里, 那里一排别墅都是他的。我们住在一起好不好?”
玥玥期待地看着金蚕。
“……这是, 洛泠风让你问的吧?”金蚕大概猜到了。
房主不主动发话,估计住客也不好邀请别人。
“是……是啊。不过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玥玥看着金蚕的眼睛里面有星星。
“祭司大人, 你不知道,这几天咱们天天在一起, 我灵力一下子就增长了许多。法术也变强了。”
是啊。“养魂术”就是这样的。对族人有效得极为明显。
阳光普照嘛。
“玥玥, 你随时都可以来桑园找我啊。或者搬来跟我一起住。”
反正金蚕是不打算离开桑园的。
那园子是叶桑送给她的。守着园子就是守着叶桑。
更何况, 洛泠风可是只鸟啊。一只蚕怎么可能跑去自投罗网跟一只鸟做邻居。
“哦。”玥玥失望地低下头,“那我还想着要进献‘幻术’给你呢。”
“那个不急。我们多在一起, 等什么时候你灵力突飞猛进了再进献吧。”
玥玥的灵力太弱了,感觉她现在,连被散去了一大部分灵力的魏苗苗都打不过。
进献“幻术”是要消耗大量灵力的,金蚕于心不忍。
“祭司大人, 你是不是看不上龙族的幻术啊?”玥玥眼中的失望更深了, “你是雷电系,是不是更喜欢凤族的‘御火术’啊?”
“御火术,当然好了。”
酿酒也好, 制造青铜器也好, 现代跟古代的差异就是:缺了凤族亲自喷出来的那把火。
“但你的幻术才是终极大招。谁也打不过你啊。”后面这句才是金蚕想说的重点。
玥玥灵力低微也好, 法术不济也好。
然而,真碰上事的时候,她才是那个boss。
尤其是她这样天真单纯的面孔,谁也不会多加防范地避开她看过来的视线。
而就是这么一看,对方就会中招。比如金蚕自己,那晚就是这样中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