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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薇我无酒)


  这一段笔调激昂,情绪转换极为精彩,酣畅淋漓。吴丽春心中因为第一回 产生的压抑情绪也随之一吐而快,但随之也紧跟着担心:
  离开柳氏之后,柳玉钗要怎么办?
  她心弦扣紧,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去。
  柳玉钗离开柳氏后遭遇暴雨,夜宿荒庙,却发现里面还有个受重伤的佛修老尼。老尼一见到柳玉钗负剑进门,便眯眼道:
  “身具天级灵根,觉醒不超三天,你是谁家弟子?”
  这老尼又是什么人物?
  吴丽春想要往下翻页,却是一怔——她手中纸稿已经到底了。至此,前三回戛然而止。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看得忘记了辑书客的身份,完全用读者的视角看这篇小说!
  “吴姐姐觉得怎么样?”诗千改一直在注意她的动作,适时道。
  吴丽春恍然回神,道:“你……这真的是你写的?”
  她并非是在质疑诗千改作假,而是这一万字给她造成的冲击太大,以至于下意识想确认这是不是真的。
  诗千改笑道:“这还有假?”
  “你可真是……!”
  吴丽春已经坐不住了,胸腔中情绪汹涌,头皮发麻,感觉自己仿佛要亲眼看见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诞生了。
  诗千改对吴丽春的反应并不奇怪。她这篇文放在后世,其实也就是个“可以一追”的普通爽文,涉及的也都是经典狗血元素。但放在此时,却像是在黑白默片的时代突然搬出一个彩色爆米花电影,观众遭受冲击可想而知。
  吴丽春会看得如此投入,首先的原因就在于,这一万字是用标准的“黄金三章”模式写的。黄金三章算是网文写手们总结出来的经验,在快餐化的时代,读者们选择面广,往往开头一万字就会决定对一本书的去留选择。因此,用开篇一万字来讲述一个小剧情,起承转合完整,同时引入世界观和给出下文的钩子,是再经典不过的写法。
  可此时的小说,甚至还没有发展出完整的理论,大家多半凭借着本能在写作,连单一主角和主视角都还没成型。
  诗千改在这一点上便先声夺人,拥有了巨大优势。不管时代怎么发展,世俗人性都更喜欢的简单轻快、易于接受的内容,黄金三章无疑是“易于阅读”的巅峰,很容易便引人入胜。
  其次便是内容上的不同了。
  在看见原主的退婚书时,诗千改脑子里第一时间就冒出了三个字:退婚流。
  据诗千改所知,这个题材在网文界一炮而红是因为一本男频小说,但其实这类剧情在古代就已经存在了。
  清代的戏剧家吴梅就曾说:“生必贫困,女必贤淑,先订朱陈,而女家毁盟……女父母转许公子,而生卒得他人之救,应试及第,奉旨完婚……十部传奇,五六如此!”
  “先定朱陈,女家毁盟”,不就是退婚吗!“十部传奇,五六如此”,可见这个套路之经典。知道古代读者也能接受退婚流,也是诗千改选择这个题材的原因之一。
  当下的小说也有许多“退婚流”,却很少有将被退婚的人选定为女性的。
  诗千改非但选了这个题材,还将全文基调定为了大女主爽文,核心是剧情线而非爱情线。
  这个选择不可谓不大胆,但诗千改还是这样写了。
  为了中和其攻击性,诗千改在里面加了真假千金元素。这个套路嘛,多半会配备奇葩家庭,诗千改设定的这个三流修仙世家柳氏就荒唐得很。
  这么狗血的剧情,她相信现在稚嫩的修界读者就算大骂不合理也一定要看下去。
  而且诗千改不是那种喜欢给爽文读者找不痛快的作者,所谓欲扬先抑,女主角起点低,往后肯定只会越来越爽。
  “我从今天开始写的东西都会像这样,和以往大不相同了。”诗千改道,“而且我还给自己取了新的字‘千改’,笔名也一并换了。”
  她抽出一张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三个字——
  翡不琢。
  这也是她前世写到成名的笔名。
  以后都会如此“不同”?吴丽春想象不出,但见诗千改一副要从新开始的模样,轻轻道了句“好”。
  一时沉默,她突然脱口道:“那……柳玉钗后来如何了?”
  吴丽春还没见识过网文的“断章大法”,那个结尾勾得她无比心痒。
  前三章里没有详细交待背景,但她能隐约看出,虽同样是“修仙界”,可文中的修仙方式似乎与真正的修仙方法不同。她太好奇老尼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也太好奇柳玉钗接下来的命运了。
  看到诗千改扬眉戏谑的表情,吴丽春才意识到自己问了什么,闹了个大红脸——因为修炼的特殊性,辑书客是不能过问文修要写的具体文章的。
  她恼羞成怒:“我就是随口一问!……还有,别以为你写出了开篇就高枕无忧了,高开低走的话本子,每个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呢!”
  诗千改被逗得大笑,“我知道我知道,吴姐姐这是对我的肯定!”
  “那么——我的版面可算是保住了?”
  吴丽眉咬牙:“能……瞧把你给得意的!”
  说到这,她都有点可惜了。诗三原先的那个版面是最差的尾页,实在配不上如此佳作。
  这么一想,她就试图挽回,“你真不换个文名?这名字,我怕读者不愿意看,还要骂你!”
  诗千改闻言,想到了前世那一溜读起来万分羞耻的书名,被戳到了奇怪的笑点。
  她笑得咳嗽了几声,托腮撑在桌子上道:“吴姐姐要不要与我打个赌?”
  吴丽春:“什么?”
  诗千改:“赌这个文名,绝对比正经的文名叫座。”
  次日。
  皖州,绩溪县,沈氏。
  沈氏是本地最大的世家,朱门绣户,庭院深深。皖州多出商贾之家,沈氏也不例外,这一代的嫡子沈瑜便常年经商,常年走南闯北,这日刚刚结束了一年的忙碌回到家。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到家当天中午就要举办家宴。嘱咐完厨房便一溜烟钻进了亲妹沈若伊的院子,道:“快起来快起来,吃午饭了!”
  屋内半晌传来回应:“知道了,快了快了!”
  沈若伊说快了,那必然还有很久。沈瑜不见外地在她书桌边一坐,扯着嗓子问:“你这儿有没有什么报纸看?”


第4章 卖气
  沈若伊隔着一道墙回他:“烦死了!别吵我,我桌上那一叠报纸,你自己随便拿着看!”
  沈瑜左右看看,见到那叠新到的报纸里有一份纸质格外好,边角还印了桃花纹,兴致盎然地拿起来。
  版头印着《春庭报》三字,看样子不是什么名家雕版之作。沈瑜随便翻了几篇,意识到了这些小说似乎都是讲情爱的。
  他常年在外行商,当然知道有这种专门办给闺中女子看的报纸,只是皖州总要比那几个大州流行慢上一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本地看见这类报纸。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沈瑜就一目十行地看了下去。但是这些男女爱怨的东西看得他实在犯困,便起身倒了杯茶,直接翻到了最后几页。
  按照一般规律,这些页面的文章都是充数的,往往质量要比前面差上一些。他只是想翻完,满足自己看完一整份报纸的强迫心理。
  沈瑜拿着杯子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待看清第一篇小说的文名后,“噗——”地一声把茶水喷了出来,连连咳嗽:“《假千金被退婚后飞升成功了》??这修士是怎么想的,也真是个人才!”
  他被这个文名震撼住了。沈瑜看了这么多年报纸,敢说寻遍天下各州都绝对找不出第二个这样起名的!
  “翡不琢?”他喃喃道,“我记住你了,猛士。”
  沈瑜已经打算之后和友人们分享这个笑话,端起报纸认真看了起来。
  然而第一段读下来,他便愣了。
  等等,这是什么写法?和文名一样从来没见过,但……格外吸引人。
  沈瑜心中挣扎,不愿意承认自己被一篇末流版面的小说吸引住了视线。他做贼似的瞧了沈若伊房门一眼,见没动静,咳嗽一声,继续往下看去。
  反正没人看见,自己看完不告诉别人就行了。
  一刻钟后。
  沈若伊终于拾掇好,一打开房门,就听见自己亲哥一声高昂的:“岂有此理!”
  “这个柳氏……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还有这高源,算是什么良才!畜生,薄情寡义!”
  沈若伊:“?”
  柳氏和高源是谁?
  只见沈瑜竟然拿着一份报纸,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骂得十分投入。见沈若伊来了,脚步一顿,快步走来:“你来得正好!我正愁找不到人一起看骂呢,你快看,以你的性格,肯定会喜欢柳玉钗!”
  沈若伊:“??”
  柳玉钗又是谁?
  天啊,她哥不会看话本子看得疯魔了吧!
  ……
  《春庭报·中旬》发表的几天里,这样的对话在很多地方发生着。
  五日后,英台派分舵。
  吴丽春坐在桌案上,面前铺着一大堆纸页,上面密密麻麻记了许多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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