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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 (momocha)


  在夜宵摊五月时令菜的投票微博里果断的投了雪菜蚕豆炒年糕一票后,她收拾好行李,带上助理就往高铁站奔去。
  五月时令菜的投票已经到了最后一天,目前蒜蓉粉丝蒸扇贝以微弱的优势领先于雪菜蚕豆炒年糕,并将槐花粉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北山大学里,黎诗问田元浩:
  “你选的哪个?”
  她和田元浩已经陆陆续续的去了夜宵摊好几次,还带着自己的寝室好友去过。两人之间越来越熟稔。
  田元浩挠挠脑袋:“我选的槐花粉。”
  黎诗有点惊讶:“你喜欢甜食吗?”
  两人生长的地方都没有槐花,不过经过微博的科普,他们已经知道了槐花粉是类似于凉虾的一种糖水。
  “不是,”田元浩挣扎了一下,决定还是告诉她真实的原因:“其实我最想吃的是蒜蓉粉丝扇贝,不过按照夜宵摊的定价,这个肯定会很贵,我估计我会吃不起。槐花粉应该会价格更低。反正肯定都难吃不到哪儿去。”
  男孩的目光很坦诚,态度也很大方,但注视着眼前女生的时候还是稍微有点紧张。
  毕竟,不是谁都能坦然的在自己的女神面前把没有钱给说出口。
  好在黎诗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嫌弃与异样神色,反倒是微笑着夸了一句:
  “很理智也很务实的选择,果然是你的风格。”
  不等他问起,她就主动说起自己:“我选的是雪菜蚕豆炒年糕,我老家在这个季节就爱吃蚕豆。”
  “啊?那需要我去改一下吗?”
  她哈哈一笑,“不用不用,而且我已经逼迫我的室友都投票给它了。我们约好了,这个月她们支持我,下个月就换一个人支持。这样的话,说不定每个人都能够满足一次心愿。”
  她眨眨眼,本来温婉的气质里忽然多了一丝丝的狡黠,直接醉了男生的心。
  和友爱团结的大学女生不同,社畜之间的过招闪烁着刀光剑影。
  张娇娇和陈丽差点因为选择的不同而友尽。
  陈丽苦口婆心的打算说服她:“槐花粉就是个糖水,和绿豆沙其实在本质上是有点重复的,你为什么不选择扇贝呢?”
  张娇娇:“不要,我海鲜过敏。而且我们那儿五月就是要吃槐花。”
  “你投扇贝,我请你去吃槐花炒鸡蛋、蒸槐花。”
  “其他家的没夜宵摊好吃。”
  “这次你投扇贝,下次你想吃什么,我帮你投。”
  “为什么不是这次你帮我投槐花粉,下次我再帮你投?”
  陈丽气得直哼哼:“上次我还帮你做PPT了呢。”
  “一码归一码,吃这件事上要有原则。”
  陈丽决定换一种策略:“我给你分析分析,槐花粉现在落在最后,就算是你投了,也改变不了它会被淘汰出局的事实。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投给扇贝呢我请你三天的早餐。”
  张娇娇:“虽然要有原则,但做事也需要变通。行,我答应了。”
  陈丽仰天长叹:“古人诚不我欺,自古利益才动人心呐。”
  她把身边路过的同事拉过来,笑眯眯:“小刘啊,帮我在微博上投个票呗。”
  小刘弱弱的拿出手机,打开微博:“陈姐,我已经投过了,我投的是蚕豆雪菜炒年糕。不好意思,我先去上个洗手间。”说完立刻溜了。
  张娇娇:“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说陈丽的拉票还停留在小儿科的阶段,那有人的拉票就可以说是丧心病狂。
  “老三,你疯了吗?为了这么一个破投票,你居然还找了水军公司?你这是被人下降头了吧。”男子看着自己对面的小胖子,怒极反笑。
  小胖子名叫谢东,因为在家排行老三,所以也被圈内人称为谢老三——富二代圈。他是拆二代,家中原本辛辛苦苦的开工厂,屡开屡败,眼看马上就要倒闭了,政府要开发科技园项目,看中了他家工厂所在的那块地,几万个平方米,获赔了几个亿!从此工厂也不开了,过上了优哉悠哉的拆迁户人生。平时就拿着利息吃吃喝喝,再买买楼。
  谢东在初中的时候忽然被告知自己家一跃成为了亿元户,一下子就失去了奋斗的动力。而在十几年混吃等死的无聊生活里,唯一惦记着的就是那么点口腹之欲,可谓是随城富二代圈里的一股清流。可以说,随城市哪里有好吃的,他都会第一时间的赶过去。叶夭的夜宵摊刚传出点名气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为了忠实的食客。
  隔得远?没问题,他又不用上班,有得是时间。排队久?也没问题,他可以找人去替他排,反正他有得是钱。要不是夜宵摊的菜品相对还比较单调,他能够一个礼拜在那儿吃七天,一天吃三顿。
  所以,这次说要票选五月的时令菜,谢老三是无比的上心,就是心痛为什么不是多选呢?
  改变不了老板的想法,他只能纠结的选了自己爱吃的蒜蓉粉丝蒸扇贝。然后眼看着扇贝比第二名的雪菜蚕豆只多了几十票,他急了!
  于是,他很土豪的找了水军公司刷票!转眼蒜蓉粉丝蒸扇贝的票数就遥遥领先!
  谢东嘿嘿一笑:“秦哥,我早就说过,那家夜宵摊真的是极品,你就是不信。等我哪天带你去吃过了,你就能明白了。”
  骂他是被下了降头的秦凤声,是随城富二代圈里的领头人物,老钱家族的嫡出子弟。可能是看谢东性格单纯,一向傲气的秦凤声和谢东倒是经常玩在一起。只是和半路乍富的谢东相比,他对于吃穿住行要挑剔得多;
  “再怎么好吃,也不过就是一个地摊而已。”盛云楼不香吗?兰阁不好吃吗?非得去吃一个地摊。
  谢东明白,其实秦凤声就是放不下自己的架子。要是被别人看见秦家的继承人居然坐在一家地摊上吃东西,那还得了?
  他叹口气:“行吧,你就是没有口福。”
  然后被秦凤声一个纸球给扔到了头上。
  粉丝们的举动叶夭并不知道,她要是知道了一个投票都能玩出这么多花来,估计会乐死。
  她现在和杜望正洗了盆枇杷和樱桃,趁着难得的闲暇时光,在后花园里荒废着光阴。五月的阳光不冷不热,晒在身上刚刚好,杜望就恨不得恢复成原身趴在地上,舒服得不得了。只是叶夭诞生于黑夜,对于阳光却有点不太感冒,拿了张椅子躲在阴凉的地方。
  黄澄澄的枇杷和宝石一样的红樱桃,还是他俩那天早上去原产地亲自买回来的,然后放在了可以延长保质期的储物镯里,拿出来的时候依然新鲜得像是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还带着露水。
  莆田的枇杷个大皮薄,一撕就撕下了一大片,稍微用力捏一捏感觉就能捏出一汪汁液。叶夭基本上两口就能解决一个,果肉清甜软嫩,核也小。烟台的樱桃也正好当季,红得发紫的那一些更甜,但她最爱的是黄色如水晶的那一个品种,个头稍微小一点,但果肉紧实,甜度也是最高的。
  只不过,那天好像买得有点多。叶夭扫视了一眼储物镯。这个镯子是她当年在天上湖购买的,并不是最好的品质,只可以延长食物的保质期大概一个礼拜左右。她估摸着自己和杜望两个人每天吃都吃不完。
  索性来做个枇杷膏和樱桃酱吧。
  


第23章 枇杷膏与樱桃酱
  枇杷膏的方子其实很简单,重要的是时间。一份到了火候的枇杷膏,需要花上十几个小时。
  曾经,叶夭的养母不耐随城的气候,一到春夏交际的时候就会止不住的咳嗽。每年,养父叶仕理都要开锅熬枇杷膏,从不假于他人之手。
  那时候她才刚开智,对于人类的感情并不能体悟太深,觉得既然家中有仆妇,那为何还要自己受苦受累的亲自动手呢?
  叶仕理当时笑眯眯的对她说:“为自己的家人下厨,是一种享受。等你以后有爱的人了,自然就会明白。”
  叶夭现在觉得,她很享受为了钱下厨,也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而下厨。可能她爱的还是钱和自己吧。
  熬枇杷膏最好用到同一批次的枇杷老叶和枇杷花,叶夭看了一下自己当时购买枇杷的时候附带的枇杷叶,没有达到老叶的标准。她欢快的点开了微信,找到了仲青推过来的鲲鹏快递的接单员:
  “亲,我要下单。”
  终于可以实际感受一下这传说中的快递了,开心。
  杜望弱弱的提醒她:“叶夭姐,这个快递收费好像蛮贵的。”为了一两瓶枇杷膏而已,值得吗?
  叶夭不在意的挥挥手,“没关系没关系,钱嘛,赚回来就是要用来花的呀!”
  大概十五分钟后,门铃就响了。
  “我去,我去。”杜望一改以往的憨厚,难得的表现出了一丝兴奋,一跃而起就跑去开门。
  叶夭:......这傻孩子。
  杜望开了门后,左转右转没看到人影,正在纳闷的时候,听到自己头顶上方有一个清脆中稍带一点尖利的声音:“大个子,你的眼睛是拿来装饰的吗?”
  杜望往上一看,一只小小的鸟儿停在铁门的顶端,它有着花灰色的羽毛,嘴巴尖尖,尾巴也尖尖,黑豆大的小眼睛正盯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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