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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日常 (失之千里)


  把需要的东西挑选完,老哈利给抹了零,阿曼莎总共支出了35个金币。
  洛琳主要是陪阿曼莎,她需要的东西大宗都会由伯爵府管家采购,自己买也只是为了逛街。
  约翰法师看了阿曼莎购买的东西道:“阿曼莎现在的卷轴绘制的怎么样?卡莉亚法师离开学院后有什么我能帮助的不要客气,洛琳也是。”
  “谢谢约翰老师,我才练习不久,只开始绘制一些基础的法阵。”
  洛琳也跟着对约翰法师道谢,虽然她的老师同样是高级法师并在学校任职。
  交流完,约翰法师开始介绍他身边的年轻男子,跟约翰法师同样的的橘色头发浅绿色眼睛,相似但更年轻的面容,刚进店阿曼莎和洛琳就注意到了,要说跟约翰法师没血缘关系都没人信,果然,“这是我儿子,尼尔森.约翰,尼尔森虽然没有什么天赋,不过文法历史学的不错,正在格伦特综合学校学习。”又介绍了两个女孩。
  听得出来,约翰法师对于自己的儿子没有法师天赋虽然有些遗憾,但更多还是骄傲,毕竟天赋者的孩子没有天赋的多了去了,而格伦特综合学校也不是好进的,有些相当于阿曼莎前世的哈弗牛津。
  “约翰先生午安。”
  “两位小姐午安,叫我尼尔森吧。”
  “好的,尼尔森,也叫我洛琳,叫她阿曼莎就可以了。”
  “恩,好,洛琳,阿曼莎。”
  尼尔森有些羞涩,目光漂移不定,好像并不经常和女孩子打交道,当然也可能洛琳正眼睛明亮的盯着他的原因,“尼尔森,你认识雷纳德,雷纳德.布洛斯吗?他是我二哥,也在综合学校学习。”
  “哦,我知道,布洛斯伯爵的次子,学习军事理论。”
  洛琳颇有兴致的跟尼尔森围绕综合学院和伯爵少爷聊了起来,还是阿曼莎提议换过地方,打断了他们,至于约翰法师倒颇有些它意。
  天色已晚,自然不会再换地方了,双方道别,各上各的马车离去。
  马车里,洛琳有些不好意思,“哎呀,这么晚了,我们还需要去武器店买剑呢。”
  “不急,反正我又不是马上就走,明天我自己出来买也成,就是你们再聊下去,我估计约翰法师已经考虑好他孙子的名字了。”
  “啊,”洛琳开始没想到约翰法师的孙子跟她有什么关系,一会儿反应过来扑到了阿曼莎身上,“好啊,阿曼莎,取笑我,我就是跟尼尔森聊一下我哥哥。”
  “是,是,是,想念哥哥。”
  “讨厌啦。”
  ……
  打闹一会儿,马车到了法师学院的后门,马车继续往里走了100米左右,停在了右边一座双层的联排房屋前。

  准备回家

  
  这是阿曼莎在达斯城的住处,一开始的两年,阿曼莎跟着老师住在学院给大法师准备的独栋小楼里,但老师那里拜访的人各种都有,老师怕她被影响不能静心,等她大一点,就让她带着女仆搬到了都是学生的联排房,阿曼莎在这一住就是3年。
  在车夫和闻声出来的女仆的帮助下,东西被搬进了最左侧房屋的客厅里,洛琳并没有停留,跟阿曼莎告辞离开。
  阿曼莎住的联排一共有6户,每户都是两层的结构,一楼有客厅、餐厅、小厨房和一个仆人室,阿曼莎的女仆黛西就住在那,二楼则是两间卧室,其中一间被阿曼莎当成了工作室,还有一间洗浴室,一间起居室。别说独身带个仆人住的下,她同一排的有位孤儿出身的法师学徒带着几个兄弟姐妹都住在这,只要邻居们不反对,没有不良记录,又能证明确实是亲属关系,学院的负责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默许了。
  阿曼莎回房换了家常服下楼和黛西开始整理行礼,女士帽子太占地方了,尤其帽子上的花朵和羽毛,黛西只能征求了阿曼莎的意见把帽子上能拆开的装饰先取下来,好不容易才用两个皮质手提箱子装下所有礼物。然后是阿曼莎的东西,阿曼莎让黛西先别管其他,只把衣服收拾出来,就上楼去了。
  阿曼莎从卧室的抽屉里取出了一个灰扑扑的手心大小的袋子,这是卡莉亚大法师在她成为正式法师后送她的礼物,内部空间有一个26寸行李箱大小的空间袋。
  她从里面取出来两个钱袋,口往下,两堆金银币被倒在了床上,阿曼莎先数金币,一共109个百合金币,阿曼莎又掏了掏空间袋,20个德莱斯泰头像金币,然后是银币,159个四叶草银币,不算她楼下包里的零钱和放在黛西那的一个月的日常花费,阿曼莎所有的财产都在这了。
  “142金加3银,好像还是不多,不知道格伦特消费高不高。”阿曼莎自言自语。
  尽管卡莉亚法师慷慨,阿曼莎也有前世的理财观念,罗兰达男爵预支给阿曼莎的300金币也早用完了,法师学徒太烧钱了。也幸亏阿曼莎天赋是真的好,在大部分学徒都不能将法阵落于纸面的情况下,阿曼莎已经可以靠绘制学徒法阵挣钱了,当然也因为有身为大法师的老师给她做背书,出版商们才会相信一个法师学徒。
  重新把钱装好,阿曼莎开始往里面装书,从最有价值的装起,阿曼莎这些年也拥有了不少书籍,除了老师赠予的,学院下发的,她自己购买书籍就花了150金币以上,其他大头花在了法术材料上。
  装了满满一空间袋的书和法术材料,再也装不下后桌子上还有7.8本书,其中有两本流行小说,两本诗集,其他几本也是供人消遣的作品。
  这时黛西上楼询问阿曼莎晚饭想吃什么,阿曼莎看了看怀表,已经晚上8点钟了,就对黛西说:“我今天不怎么想吃东西,你给我拿杯牛奶吧,另外衣服整理的怎么样了?”
  “好的,衣服大体上已经收拾好了,小姐新做的和今年常穿的我都放好了,还有些小了的装不下的衣服还好好的呢,扔了太可惜了。”
  阿曼莎想了想道:“这样,你晚饭后去派恩法师那,找玛丽,问她要不要来拿一些,记得要悄悄的,我们拿不走的其他东西也让她拿些走。”
  “我好心的小姐,我们后天早上才走呢。”
  “好吧,好吧,今天只拿衣服吧,你记得悄悄的,别惊动了其他人。”
  “小姐放心吧,布朗法师和哈维法师这两天都没在这。”
  没一会儿黛西给阿曼莎端来了一杯热牛奶和一块奶酪布丁。
  等黛西下楼了,阿曼莎反锁上工作室的大门,把左臂的袖子挽到肘部,露出了小臂内部的一个小指甲盖大小的墨绿色长方形图案,宛如胎记,阿曼莎右手拂过图案一本书出现在手中,封面是阿曼莎前世熟悉的方块字《家常菜》,翻开里面内容也是前世常见的家常菜谱,每一道菜除了具体做法外还配有精美的图片。
  阿曼莎翻到松仁丝瓜这道菜,手从图片上做了个取的动作,一份松仁丝瓜连着下面绘红色花纹的白色瓷盘出现在了眼前,阿曼莎把盘子放在桌子上,有从书里拿了五香酱牛肉,莲子百合牛腩汤,用自带的筷子吃了起来。
  阿曼莎前世出生于一个经济飞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展的时代,阿曼莎的父母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父亲在工厂做技术,母亲在一家医院做护士,工作都非常忙,没时间照顾孩子,阿曼莎姐弟自幼便由祖母接到祖母居住的小镇上抚养。
  祖母是个慈祥厚道的人,年轻的时候下地干活,蒸馍烧饭,自己种菜,现在给儿子带孩子,下雨时会拿雨披到处去找贪玩的姐弟,冬天会把姐弟捂的厚厚的,晚上睡觉还会给姐弟讲神神叨叨的故事。
  及至曼莎长到10来岁,开始变成一个品学兼优的小大人,她不再跟着弟弟爬树上墙,而是迷上了镇上大大小小的书店,精打细算用自己不多的零花钱买回一本本质量或好或坏的书籍,在学习的闲暇时间慢慢品味酸笋鸡皮汤、豆腐皮的包子、枣泥馅的山药糕、糖腌的玫瑰膏子、小荷叶儿小莲蓬儿的汤、糟鹌鹑、萨瓦式的大蛋糕、杏仁饼等等。是的,单纯朴素的小姑娘还不懂书中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最喜欢的是书中的美食。
  可掌勺的祖母大半辈子都生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油多肉厚是祖母心里最好的美食,五花肉卤子面条,大骨头炖粉条,祖母从街头买回来的大块酱牛肉,父母下班带回来的烧鸡,配着宣腾腾的大白馒头,曼莎和弟弟的小脸都是圆的,可怜小姑娘一番红楼梦的心却被当成了梁山好汉养。
  所以,当小姑娘在书店看到老板娘被人忽悠进回来的各种食谱后,以往的文字变成了能看的到的精美画册,小姑娘细细挑选了这本《家常菜》,务实的曼莎没选西餐烹饪、汤的1000种、名厨拿手菜等,而是选了《家常菜》。小姑娘常常翻阅,想着再大几岁,自己在厨房大展身手。
  但是,前世的阿曼莎始终没有机会下厨,先是祖母不放心,后来初中高中开始住宿舍吃食堂,这本《家常菜》便跟着阿曼莎从这所学校到那所学校。然后,阿曼莎在17岁那年的高三寒假回小镇看望祖母的路上出了意外,但是具体是怎么死的阿曼莎却老是想不起来,倒是这本书跟着阿曼莎穿越了空间变成了阿曼莎手臂上的胎记。如果按阿曼莎前世小说中写的,这应该是阿曼莎的金手指,但15年来也只能让阿曼莎想家的时候偷偷吃点前世的菜,布莱斯特大陆上也有许多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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