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伊莎贝拉,冷静,要知道,这可是个路障!
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沉住气,然后……然后相信,他绝对无法顺利找到童装铺子的位置!没错!
也许是发现研究物的脸色过于精彩,狄利斯很快就眉飞色舞地嗨起来,越说越上头:“我听说小女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公主的样子。你喜欢公主吗,咕咕?虽然我对于公主的形象没什么经验,但做一顶可以吸引小鸟的王冠还是没问题的,我也许应该在那顶王冠浇注时加点什么机关……呣……”
“我知道了!我可以把你那顶王冠做成一只有生命的小雄鸟,保证健康逼真,发情期时的啼叫绝对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雌鸟!……嗯,但是要精确地调试出最佳的雄鸟叫声呢……雌鸟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对了,这个课题值得研究……”
十分上头的机械师甚至直接当街掏出了笔,“唰唰唰”写下自己突发奇想的灵感。
伊莎贝拉:“……”
“那位公爵”失踪后,历时一年零四个月,除去刚刚落魄时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此刻,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发自内心地坚定了复仇之信念:一定要夺回曾经的一切。
她要穿回自己的红色呢绒军大衣,把这个奇葩绑上自己的鞭子,绕城拖行八百来回,再用镶着大宝石的高跟鞋敲碎他的脑壳,用其炒栗子!或者砸核桃!往死里磕!
——如此,五岁的公爵大人生无可恋地在内心的小本本上记下。
作者有话要说: hhh本来今晚想憋个大字数的,但看你们一直在催就不怎么好意思,先发上来一章啦~剩下的一章放到明天,视情况分为:单张爆更双份加更(其实我应该狡猾一点说声评论过30明天考虑加更啥的)
狄利斯(举起铁铸雄鸟):看!咕咕!送给你的公主王冠!
伊莎贝拉(内心十分暴躁):呵呵。
市集门口大婶:并不知道今天遇见的那个长得还不错可惜脑子有坑的傻逼小伙子,是自己无意中狙到的大佬。
第10章 谣言哪有故事好玩
诺丁杉市集是个混乱的市集。
所以,当恶鬼公爵仍与机械神明在集市门口,玩着“反弹”与“反弹无效”的幼稚戏码时——【约莫数十个混乱的摊铺外,一条寂静漆黑的小巷】
一个披着宽大黑袍,头戴黑纱,面目不清的陌生来客,步伐不紧不慢地走近了史密斯先生。
后者正斜倚在小巷的墙边抽烟,听见这寂静的脚步声,便斜过眼来看了陌生来客一眼。
同样是大了不少型号的袍子,此人的袍子与伊莎贝拉身上那件拖拖沓沓的大号旧袍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其材质上乘的光滑绸缎,以及袍角精致繁复的勾边。
是个有钱佬。
史密斯先生舔舔干涩嘴唇,压下了自己刚才升起的那点小心思。
史密斯虽然贪财又好占小便宜,但他同时也是位在业界富有盛名的吟游诗人。作为游离四方,见多识广的吟游诗人,靠察言观色与嘴皮子过日子的机灵鬼——他只几眼就明白,来者那些隐隐与家族纹章相似的精致勾边意味着非富即贵,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你就是接头人?”
史密斯收回打量的视线,掐灭了指上的香烟:“暗号?”
黑袍来客顿住了脚步。此人的脸完全笼罩在黑暗里,史密斯猜不出他此时的情绪。
半晌,那件昂贵的袍子窸窣响动了一阵,里面伸出两只白皙柔软的手。
……咦,是女人的手?
史密斯古怪地看着那双手,在空中动了动,然后缓慢但清晰地打出一连串手势——“你不会说话?”
来者点点头,这让史密斯先生的后背猛地惊出一阵冷汗——难道是哑仆?。
哑仆只有那些大人物们养得起,而能差遣哑仆办的事,都是稍有不慎就可能掉脑袋的事,属于见光即死的秘密。
想必背后的那位大人物派出自己的哑仆,也是仔细调查过他,知道他作为吟游诗人的特点与名号——不是所有吟游诗人都是会读手语的,但史密斯偏偏很擅长。
史密斯还有个诨名,叫“滑稽的吟唱者”,因为他可以伪装成哑巴吟诗,用自己熟练的手语技能和肢体语言博得观众的笑声与金币。
史密斯再也顾不上想些有的没的了,急忙催促道:“好了,把暗号告诉我,我们快点进入正题吧?”
这位黑袍来客安静地点点头,她直接用手语比划道:[赤红]。
“暗号正确。”史密斯警惕地说,“你打算出多少钱?”
既然确定了这是场有风险的大交易,他决定猛捞一笔就赶紧跑路,以防后面的大人物要弄什么“杀人灭口”。
黑袍人顿了顿,似乎是不满他直接询问价格的行为:[首先,我要确定货物。]“这不方便,而且太显眼了……”史密斯烦躁地拒绝,“你要的东西很贵重,而且也不好随身携带。”
听到这话,黑袍人打手语的速度立刻加快了,史密斯猜她一定有点愤怒,不满自己的敷衍。
[我必须先看到货物。携带与展示是你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抱歉,我认为必须先谈妥价格。”
[如果你向我展示货物,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先定价,后拿货,这是规矩。”
[……我相信,其他的卖家一定有其他的规矩。]史密斯忍不住想笑,常年吸烟而显得干裂的嘴唇扭动了一下。
“这位……客人。您知道您要的是什么货吗?”
[我并不愚蠢。]“是吗……那您觉得,除了我以外,目前整片大陆,还在贩卖那位公爵真实肖像画的……有一群人吗?除了我,还有谁?”
史密斯刚才是想笑的,但提起那位失踪了一年多的存在后,又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这让他的表情显得十分怪异。
那位公爵本人并没有留下肖像,而见过她的上层人物们也不会专门找画家去记录下来。
要知道,普通群众的印象还停留在流言中,而流言里“那位公爵青面獠牙,肤色漆黑鼻孔外翻”——他们可没理由专门聘请大名鼎鼎的画家,来洗白美化那个疯女人。
而在那位公爵倒台之后,大王子杰克作为皇室,整天宣扬对方是“有八只触手的究极恶心虫”,带头加剧了群众的刻板印象,直接把“丑陋”上升到了“志怪传说”的层面……就更没有权贵愿意画出伊莎贝拉的真容了。
那岂不是打皇室的脸。
而在自由创作的民间,那位公爵的真实相貌,也只有走南闯北的吟游诗人,有幸见识过一二。
但这“一二”中,大约99的诗人们都倾向于把公爵描绘成怪兽——没办法嘛,人们爱听啊。
史密斯大抵是唯一一个画出过那位公爵原貌肖像画的吟游诗人,也是唯一一个从数年前一直画到现在,即使那位公爵倒台后消失一年,依旧笔耕不辍地产出肖像画的诗人。
盖因为,他曾经有幸见过伊莎贝拉的时候,后者救了他一命。
虽然那只是对方一个不经意的举动,但史密斯实在不好意思去黑自己的救命恩人,又没什么能报答对方的,再说他天生有点反骨——所以,“让民众知道那位公爵长得不赖”,是他唯一能做的报答了。
可惜就是没人愿意买那些画。
而前几天,史密斯却联系到一位大主顾——后者提出,要购买自己全部的作品。
约定交货地点就是诺丁杉市集的某个小巷,这位主顾要求极严格的保密性。
“我希望您明白,奇货可居。”
史密斯强调,“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只是想先谈妥价格而已。”
黑袍人又沉默了好一会儿。再次伸出手后,她打手势的速度重新平缓下来:[好的,那我们开始商讨价格。][我愿意买下你所有的肖像画,并且每张画所出的价钱是市场上的三倍。]……三倍?!
史密斯有点头昏眼花——他是想捞一大笔的,但是这个价格、这个价格——他紧张地确认道:“三倍?你愿意每张花三倍的市场价购买我所有的画?你确定?”
[如果这个价格不够的话……]史密斯再次舔舔嘴唇。就在对方最后一个手势慢慢停下时,他突然感到一个天降横财的好机会降落在他眼前——这一刹那,对哑仆的忌惮,对背后人物的畏惧,对形势的分析,统统被他抛之脑后。
市场价格的三倍。
一个好欺负的女仆。
史密斯深吸一口气,压住自己狂喜的表情,挤出一张严肃的脸来——“不,三倍不够。四……必须是市价的四点五倍,我才会把那些画卖给你。”
黑袍人伸出白皙的手:[没问题。四点五倍,成交。]史密斯的嗓音哆嗦起来:“我、我不知道你是否有直接付款的能力,我要看到——”“唰啦啦唰啦。”
大捧、大捧、流水般的金子,就像一道金光闪闪的微型瀑布,从黑袍人的袖口倾斜而下,直接倒在地上,完完全全覆盖了小巷石砖上的黑泥。
史密斯双膝一软,“噗通”跪倒在地,急急忙忙去抢那些金子:“你疯了?!”
黑袍人不紧不慢地打着手语:[我要看货。][这是订金。][还有更多。]还有更多……还有更多……还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