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拴在酒馆,难不成石头还能自己长腿跑了?
我可真是机智,姬胧月自得的想,真应该让那些背后说她老古董老狐狸的小兔崽子瞧瞧,她就跟她的外表一样,青春靓丽,潮气澎湃,脑子很好用,一点儿都不老!
————
艾丽卡成为贵族的第十三天,兽人们已经将荒地全部种上了粮食,并且他们已经陆陆续续在镇上找到了破旧无主的房子安家,艾丽卡也已经度过了幼儿启蒙认字阶段,进入少儿认字。
被姬胧月命名为大巫酒馆的小酒馆,在历时七天的装修后,终于挂上了牌子,开始正式营业了。
从天蒙森林走出来的几个佣兵带着一身疲倦,打算去酒馆喝口酒,顺带睡上一晚。
巴德利镇上的酒馆都附带住宿功能,喝多了就直接去睡觉,这对于佣兵们来说最方便不过。
“酒馆?这是什么时候开的新酒馆?”偶然走过,一个佣兵注意到,路边新立了一个牌子。
“还真是新开的酒馆,门口这个标志还挺好看。”看着大巫酒馆上头大写的“巫”,结伴而行的三个佣兵中最矮的那个称赞了一句。
“老波特那边的酒我都喝腻了,另外那家的酒更差,也不知道这个新开的怎么样,去喝一口?”
“行啊!走!”
有人提议,有人应和,一行三人就走进了新开的酒馆。打开门一进去,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
那味道很香,和劣质酒的味道完全不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甜酸味道,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来回动弹,嘴中唾沫一个劲儿的析出,本来不是很饿的三个人,现在不光馋酒喝,还饿了。
三个佣兵看着明亮干净的酒馆,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这个酒馆和他们印象中潮湿阴暗的酒馆,完全不一样!
墙上散发出强光的是什么?不会是传说中只有贵族才能用的晶石灯吧!
他们是不是做梦呢?脚踩散发着淡淡光泽的木板,眼看光滑富有美感的石墙,墙上还用小木板做了架子,上头放着小木杯,里头种着几朵浅黄色的花,方方圆圆的长桌板凳整齐摆放,墙角放着一盆盆绿色植物,怎么看都不像是酒馆,反倒像是城里贵族们才会去的商店。
三个佣兵捏紧自己的钱袋,今天他们收获不少,应该能喝得起这里的酒吧?
来都来了!喝不起也要硬喝,大不了先欠着,以后再给钱!
本来想吃霸王餐的三个佣兵,在看到墙上发光的晶石灯后,默默改变了主意,能用得起晶石灯的酒馆,后面的力量,是他们无法抗衡的。
“欢迎光临大巫酒馆,请坐!”见进来三个客人在门口不动,来酒馆工作的兔族兽人弗劳尔连忙上前招呼。
弗劳尔今年十五岁,他的身形比弗格森高大强壮,有兔耳朵的时候,他是一只大可爱,收起兔耳朵,他更像个英俊的骑士。
“你是酒馆的老板吗?”佣兵在见到弗劳尔时,心里突然生出胆怯,举止不自觉的收敛了很多,害怕得罪对方。
“不,我是跑腿的服务员。”弗劳尔没想到这些人族竟然会面带惧色的问他是不是老板,人族害怕他很正常,他身上佩戴着大巫送的护身符,可以对敌人产生威慑,让平日里性格暴躁凶残的佣兵面对他时,能保持理智。“客人们想喝什么酒?今天是大巫酒馆开业第一天,我们有试喝活动。”
听弗劳尔说他不是老板,三个莫名有些怕的佣兵松了口气,“大巫?你们老板的姓是这个吗?真是奇怪的姓,你们酒馆难道还有很多种酒吗?试喝活动是什么?”
一般的小酒馆里只有一种酒,那就是老板亲自酿的酒,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酒了。一般去酒馆喝酒,佣兵们没有选择,只有在吃食上可以选择。
当然,吃食也只有简单的两三种,黑面包或者是烤狼肉,如果有佣兵运气好,杀了别的动物,他们就能吃上两口别的肉。
“目前只有两种酒,一名酒叫‘杜康’,一种酒叫‘仙人醉’。试喝活动是指,可以将这两种酒,免费提供给三位一小杯,如果不合胃口,三位可以选择最普遍的普通酒,像波特酒馆里的酒一样。”弗劳尔面带微笑的解释,他笑的佣兵们背后发麻。
他的态度温和友好,说话态度不疾不徐,那些听不懂的酒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带着特殊的韵律,和粗俗的佣兵们格格不入。
和整个巴德利小镇也格格不入。
但他站在那里,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又像是天生属于这个酒馆,让人心底产生一缕平静。
这是佣兵们从未体会过的感觉,像是回到了幼时,还在亲人身边生活的日子,不用苦恼于明日的钱财,不用担心什么时候死去,只需要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知道面前会有人保护他们。
“那我们参加一下试喝活动吧,这股酸甜的味道,是什么?”
“是酒的味道,食物想吃什么?目前只有烤肉,烤魔狼肉。”
“我们要这么多烤魔狼肉,等试喝完再要酒。”
弗劳尔点点头,带着客人的要求走向吧台,吧台后带着面具的高大男子看向他,他笑着说:“面具大叔,给我三份试喝套餐,还有三份烤魔狼肉。”
戴着面具的马克点点头,面具将他刮掉胡子后无比英俊的脸遮挡的严严实实。
看着弗劳尔将酒与肉送到客人桌子上,马克有些出身,放在七天以前,他肯定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个酒馆名义上的老板。更想不到这世界上竟然有用叶子就能亮的灯,以及七天就能酿好的酒。
那个恶魔,真的拥有神奇的力量。
“大叔,快多倒几杯‘杜康’,他们很喜欢!”弗劳尔在马克出神的时候,拿着空荡荡的试喝杯子走了过来。
姬胧月看看繁忙的马克和弗劳尔,又看看人越来越多的酒馆,松了口气,马克的天赋是真不错,竟然能酿出杜康和仙人醉。
巫学中的一切都是来源于自然和人本身,利用巫术做出来的酒也一样,同样的材料,在酿酒天分高的人手里,就是好喝不上头的杜康与仙人醉,在酿酒天分低的人手里,就是喝一口要人命的黑暗料理。
姬胧月想起自己第一次酿酒,酿出来的不知名黑色液体,羡慕的看了眼马克。
有马克在,这家酒馆算是稳了,以后慢慢发展就行了。
第14章 可可爱爱猫族兽
阳光明媚的一天午后,弗琳醒了过来,她伸了个懒腰,从草丛里钻出来。
左右看看,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城堡看上去很冷清。
弗劳尔去了镇上的酒馆,黛莉娅在教那个小女仆人族的字,弗格森带着一群兽人种田建房子,而她,什么都不用做。弗琳想到这里,有些失落,她年纪小,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变出猫的耳朵与尾巴,所以她大多数时间,什么都不用做。
这样清闲的日子让弗琳想起了她还在天蒙森林的时光,在兽族,她是一只还没有成年的猫,族里的长辈们都很照顾她。
想着以前的日子,弗琳有些想家了。
“很快就可以回去的,弗格森哥哥和黛莉娅姐姐会带我回去的。”弗琳想着那些为了攒够钱,每天拼命工作的同族,觉得自己特别没用。
她身后的尾巴耷拉下来,有气无力的扫来扫去,明明三十个兽人中,也有比她还小的,为什么只有她这么没用,无法控制能量,总会出现兽形呢?明明之前在家的时候,她已经能够收敛兽形了。
弗琳选择性遗忘了自己是第一个被抓来的兽族,并且被魔法锁链捆了很久的事。她身上被魔法伤害的伤无法用肉眼看出,但一直存在,久久无法愈合。
魔法造成的伤,必须用魔法才能治疗,只是兽人不了解魔法,艾丽卡已经步入姬胧月的巫学中,姬胧月初来乍到,更是不了解魔法。
“去巴德利镇上看看吧,可以去找弗劳尔哥哥!”弗琳的沮丧来得快去的也快,她看烈日当空,就打算去酒馆看看。
巴德利镇上行走的人主要是佣兵与冒险家,他们白天都在天蒙森林,只有傍晚与夜晚才会回来,正午去巴德利镇,不会遇到太多人。
弗琳垫着脚轻快的走在路上,今天天气格外好,春天快要过去了,夏天马上来临,空气中满是花香与树木的清香,叫人闻着心情舒畅。
只是好心情总会被一些古怪的人打破,弗琳停下脚步,疑惑的看着不远处缩在墙角的胖子,她悄悄走过去,发现那胖子正盯着不远处的大巫酒馆看!
如果是以前,弗琳可能会上前直接问对方,为什么要鬼鬼祟祟的偷看,而经历过被人族骗,被人族关起来的事后,弗琳对人族已经有了警惕心,人族中,只有艾丽卡和瑟琳娜值得信任。
弗琳眼睛一转,将身影完全躲入黑暗中,她身为一只体态轻盈的猫族兽,隐匿功夫可比又胖又高的人族强多了。
所有和兽族对战过的种族都知道,猫族兽是天生的杀手,只有愚蠢的人族认为猫族兽是可以肆意玩弄的“宠物”。
哈维尔·波特焦急的看着不远处的大巫酒馆,这个酒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在小镇上开起来的,当他知道的时候,波特酒馆的客人已经被抢走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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