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阿爹,我还不想成亲。”程喜道,“女儿尚且年幼,想在父亲身边多待几年。”
程喜说的是实话,挺喜欢她爹的,虽然亲爹行事肆意妄为,在民间的风评极差,文人墨客私下里还含沙射影,抨击当今君主暴虐,但是程桀待她是真好。
人心都是肉长的,比起其他人,程喜当然是偏向亲爹。
至于暴君的问题,程桀脾气坏的要死,把什么礼仪道德,仁义礼信都当成屁话,那些就靠一张嘴的言官也没少杀。
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名声有多坏,也不在乎到底是清史留名,还是遗臭万年,只要现在痛快了就行。
背叛者死,忤逆者死,胆敢冒犯天威者,一律杀无赦,令旁人诟病较多的,就是天子爱用酷刑。
光是听那些刑罚的过程,就令人毛骨悚然。
但是程桀作为一个君主,实施的法令绝大多数都对百姓有益。
自他登基以来。夏朝的国力和威信都比先帝在位时要强大得多,当年由程桀带领的军队,更是战无不胜,为大夏朝开江阔土,增添了不少版图。
程桀固然算不上仁君,但是做暴君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他这个皇帝做得痛快,行事从不束手束脚,更不用看臣子的脸色。
程喜觉得皇帝做到程桀这个份上,过得可比仁君舒服太多。
至于其他百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缺失了部分的记忆,程喜感觉自己天生就缺了一点人类的悲悯之心,她总觉得眼前的一切是虚幻的,很难和人共情。
尽管宫人都觉得她仁善,那些庙宇里内的高僧更说她是菩萨心肠,但程喜很清楚,她不是。
程桀听了这话,唇角向上翘起两分:“多大人了,还说这话。”
嘴上这么说,帝王心中却十分受用,但是天子向来决断,他近几日辗转反侧,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哪里是程喜这么两句甜言蜜语糊弄过去的。
“谁说让你成亲了,要你挑几个面首先养着,若是你不喜欢男人,孤再选些女子来。”
程喜这次没说不要,反问程桀道:“阿爹怎么突然想起这种事情来?可是嫌弃女儿大了,在您身边看着碍眼。还是嫌弃我长得丑,怕女儿没有人要。”
程桀便再次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程喜。
少女穿了件金红色的深衣,外头罩了一件正红色的鹤氅,她没有搞什么云鬓金步摇,而是同男儿家一般金冠束发,看起来甚是英姿飒爽,却又不失女儿家的容颜秀美。
不过她并不刻意掩饰自己的女儿家身份,耳垂镶嵌着一条金色的耳坠,上面点缀的宝石像是蓝绿色的雀羽,流光溢彩,晃得人心波荡漾。
寻常的女儿家,很小的年纪便会在耳垂上打耳洞,将来好梳妆,嫁人生子。
程喜生下来没能够和亲娘见过几面,她的耳垂生的也洁白无瑕,像是羊脂白玉雕刻成的艺术品,没有谁舍得用高的滚烫的银针在公主的耳朵上扎个洞出来。
程喜喜欢那些亮晶晶漂亮的耳坠,用的人天生磁石打造的东西,啪嗒一下,夹在耳垂上,夜里睡觉前再摘下来。
程桀早年养她也随意,不按娇滴滴女儿家养,教的是策论和兵书。
在程喜身上,很好的融合女子的柔美,又不失豁达爽朗和英气。
不知不觉当中,她已经成长为能让男儿家和女子都倾慕心折的大姑娘了。
这么一看,让程喜选面首,不知道是她占便宜,还是那些面首占了便宜。
程桀心中生出几分舍不得,却硬起心肠做个严父:“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孤不过是想,我儿长大了,也到了该懂人事的年纪。”
在程桀看来,他的女儿这世界上就没有谁能配得上。但是程喜的年纪,就是情窦初开的时候。
这两年程桀的容貌虽然没什么变化,心态却与十几年前大相径庭。
他开始信命,想活得久一点。多陪陪女儿,看她长大成人,越来越出众。
这个世间有相当多的女子,在成婚之后,磨灭了身上的锐意进取之意。回到家中洗手作羹汤,变成面目全非的样子。
若是他这个女儿见识不够多,被野男人蒙骗了怎么办。男人最是了解自己的同类,天底的乌鸦一般黑,世界上的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像他,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爹的总是忧虑的更多一些,特别是这两年程桀年纪大了,明显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夜里的时候,程桀还老是做梦,梦到女儿跟人走了,从此天人永隔,骨肉分离。
连续做了好几日这样的梦,程桀觉得这肯定是上天在暗示些什么。
他左思右想,痛定思痛,决定还是先让程喜多养几个小白脸。
只要她足够花心,爱情转移的速度比男人变心的速度快,就没有什么情情爱爱能够伤害到她。
暴君爹上了年纪,比以前更固执了。虽然用甜言蜜语可以糊弄过去,但是那也只是一时,不是长久之计。
程喜以退为进,附和亲爹的言论:“您说的对,那就先选十个八个吧,但是您选妃,不是得先看看。这画像都是画师美化过的,底下的人说的比唱的都好听。”
程桀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将这画上的人都招来便是。”
程喜失笑:“您干脆设个台子,学人家比武招亲得了,条件设得严苛一些,老的丑的不要,别的人用过了的不要,免得什么阿猫阿狗凑进来,污了女儿的眼睛。”
当爹的眼睛一亮:“说的也是,孤要昭告天下,为我儿选十个八个绝色的驸马。”
一个不够,可以两个三个,十个八个不嫌多,要是程喜想,她可以夜夜做新娘,一天换一个。
一叶障目,他便把森林都搬到朝都来,免得女儿在一棵树上吊死。
天子说一不二,当即拟旨下令,为长公主建招亲台,及笄的时候,陛下会为公主选出合适的驸马,要是有哪个应了自家女儿的劫,他到时候便要想想法子,看看是下个毒,还是设局考验。
一个月之后,各地的未婚的青年才俊都朝着王都而来,若不是大长公主言成过亲的不要,有婚约在身都不要,而且一旦发现有欺瞒行为,便株连三族,一些自诩貌美的年轻男子,甚至想要休了自己的妻子前去赌一赌。
“滚开点,别影响了我们做生意。”
“就是啊,店家,这外头这么多客人来,你让个乞儿留在这里,那不是埋汰人吗,长公主便要选夫了,若是脏了我这从天绣阁花万两银子定下的衣袍,他赔的起还是你配得起”
店家陪着笑:“是是是,我就把他赶走!”
一个身穿锦缎,油头粉面的年轻男子捏起了鼻子,一只手用折扇扇风,被扇子遮挡的半张脸流露出对着佝偻着身子的乞儿一脸的厌恶之情。
但是他没有亲自动手,毕竟现在皇城脚下,看的人多了,闹大了事情,被判定为品性不好,岂不是娶公主的事情就泡了汤。
他是没有见过大长公主,但是听传闻,那可是个极其貌美,而且有福的女子。
退一万步说,就算公主奇丑无比,心情残暴,就冲着她有个宠爱她的皇帝父亲,也有一堆人愿意贴上去。
那男人话音刚落,便对上了一双发绿的眼睛。
像是饿极了的巨狼,又像是拱起身子准备发动攻击的大蟒蛇,看得人身子森冷。
明明是热天,却仿佛进了寒冰地狱。
但是这种恐怖的压迫感只有一瞬,等年轻男人回过神来,那个乞儿已经走了,刚刚的一切短暂的让人以为只是错觉。
那乞儿从马车底下极快地捡了一个差点被车压坏的包子,在马车夫骂人之前躲到小巷子里,拍了拍上面的会,三两口把包子咽了下去。
乞儿并不是京城本地人,还有名有姓,叫做陶厌。
他在山上的时候,被人捡了去,然后被人贩子卖给了一户姓陶的农户人家,给人当了儿子。
一开始那家人待他还不错,但是不幸的是,在陶厌去了不到一年,陶家就有了自己的亲生子,陶厌的待遇一下子差了起来,成了陶家的牛马。
弟弟叫陶宝,他叫陶厌,足见养父养母对他的不喜之心。
起初陶厌并没有记忆,村里的人偏心本地人,更不会对这个小伙子说闲话。
他说不上多恋慕亲情,可还以为只是爹娘比较偏心,表现得挺听话。直到他们想要把他卖给一个喜好漂亮男孩的变态老男人。
那老男人,有权有势有钱,折磨死了很多男孩子,他向陶家人开了二十两银子的“高价”,要买陶厌进他的府上做“义子”
夜里偷摸去厨房找吃的陶厌才知道了真相,他不是陶家的孩子,只是捡来的赔钱货。
在那之后,他便在做饭的时候,偷偷的混进了毒蘑菇,在他们请那个老变态做生意的时候,把养父一家给杀了,那个妄图买他的老变态也成了陶厌的刀下亡魂。
杀人的时候,陶厌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畏惧,反而隐隐觉得痛快。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人都是披着人皮的魔鬼,烂心烂肺。
他卷了陶家卖他的二十两银子,拿烂泥巴抹了脸,当场逃了,那个时候陶厌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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