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望远,身在雪月山麓,能看到山下的王城,处处散落着紫色的微光。任焰靠在三春身上,说起他这百年间的见闻。
作者有话要说: 头顶锅盖,别打俺。
俺反思,俺拖更了,今天有点小忙。
下一章挑几个评论发红包,做补偿吧,谢谢大家的支持。(感受到我的歉意了咩)
☆、57
一个好老师让人受益终身,任焰这一路遇到的都是好老师, 所以好运连连, 一路亮绿灯。
无论是云起镇上的教书先生, 养育他长大、为他一生作出启蒙的三春,还是带了他几十年,帮他去除煞气的师傅。因为良师益友,没有爹娘的他也没有走上歧途。
自从入对了修仙门派,有了师傅引路, 天资聪颖的任焰就没走什么弯路,二十岁习得驻颜术,专心修炼,三十五岁便除尽了体内煞气, 四十岁的时候送走了升仙的师傅, 任焰也成为一派长老之一。
掌门有意培养他做继承人, 门派中所有的秘籍仙术摆在他面前任其挑选。
在众人期待的眼神注视下,任焰只选了一本医书并推拒了掌门的好意, 只道半生以从医救众生为志, 不会为了这些仙术就放弃自己的初心。
想要真正突破凡尘,免不得入世游历,任焰的年岁愈来愈长, 心思和样貌却依旧是二十几岁的少年。在人界游历几十年,济世救人,潜心修炼,直到八十岁时路过江南小镇, 在乌篷船中遇到一个女子,少年的心泛起了波澜。
“她那时好像三十来岁。”现在回忆起来,任焰已经记不清她的音容笑貌。但还记得与她双手相触时心底的悸动,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体会到情爱为何物。
想要成就大事,先不能为儿女情长所困,何况他已近百岁,即便爱了,也不能陪她到永久。
过了二十年后再回到江南,得知那女子已经在几年前去世了,任焰心中没有悲喜,他是在他长久的生命中,在那一瞬的眼神交接中短暂的爱了她一下。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祭奠过女子后,任焰去到了妖界,行医数日后,偶然遇到了在事业上升期的季青临,熟人见面,秉烛夜谈,任焰作为大夫,两人就季青临饮酒的问题做了一场辩论,结果第一局季青临输给任焰一块地,第二局任焰输了两颗千年灵芝。
辩论第三局还没开始,天色转明,任焰急着赶路便草草收拾行李离开。
他去了仙界下云,来到冥界城郊,空间中屯的草药种子越来越多,医治过的病症也越来越复杂,后来听从人间羽化上仙界的人说,人界百姓感激他留下的医术,推广的草药种植,尊称他为济世医圣。
名头大,听着也响亮。仿佛走到哪里头上都顶着一束光环。
许是因为这名头,神界的人不久后也找上了他,来的人虽少,架势却做足。念了几段官话之后,慷慨的说要留一个神位给他。彼时任焰正沉迷于集齐各界的珍稀草药撰写药录,根本不在乎什么神不神的位置,着急忙慌地送走了神使,去到了魔界。
黑森林里的晶石和草药是整个魔界最为珍稀的,他来到魔界后一路向魔都,就是为了森林中数不清的奇珍异宝,只是没想到,半路会转向去救三春。
“不过能救下师父,顺路再跟水神打一架,这趟也不亏。”任焰裹紧了两人身上的小被子,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雪来。
身为事件的当事人,三春还挺不好意思,她也在黑森林外围呆过一段时间,最后只得到一块火焰晶石,结果还被她偷偷塞给了华阳,现在手上也没东西能拿出来哄他开心。以后若有机会,还得让任焰再去一趟魔界,圆了他进黑色森林的愿望。
突然想起什么,三春试探着问道:“你去仙界的时候,有听说过什么关于上云的大事吗?”
任焰仔细回想,虽然只在仙界呆过短短几天,可听到的八卦却不少。“有人说仙帝一病不起,嫡皇女已经在监理政务了,还有人说看到了仙界的苍穹顶上打开了一扇传送门,说是通往神界的门,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通往神界的门……那小白他,是回神界去了吗?
分别太过仓促,她都没来得及对他道谢,如果说他是任焰的师父,那小白就是她的师父啊,给她各种金丹还教授给她剑术,从她在山坡上遇见他之后,小白就一直在帮她。
如果小白真的回到了神界,他们会不会再也见不到了。
身旁的师父情绪突然低落下去,任焰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像小动物一样蹭来蹭去,“师父怎的突然不高兴了。”
院子里落了薄薄的一层雪,她不把老树拿出来也是怕树被冻坏树枝,从前小白在的时候,他的结界可以保护院子里的所有东西,他走后,也没有人能够造出那样坚固的结界了。
物是人非,三春触景生情,想起自己落下堕仙台时的情景,心生惧意,“我在仙界的时候被一个神推下了魔界,只剩小白跟她在一起,会不会就直接被抓回神界去了。”
“小白他那么厉害,师父你要是担心,我们可以找一只传信麻雀去给他送信,叫他放心,你也放心。”
对了,有传信麻雀可以用。
魔界之外,随传随到,服务优质,速度第一。传信麻雀好,谁用谁知道。
手指点雪水在半空中画一个雀字,不过片刻,从不远处的树林中飞来一只小肥啾,扑扇着小翅膀,落到房檐上,打了一个困倦的哈欠,探头向下瞅瞅睡在木屋里的人,又回头看看坐在房顶上的两人。
小黑眼珠一瞪,立马露出一张苦瓜脸。
大半夜还要加班,这次非要讹上一笔加班费。
伸出小翅膀,鸟嘴张张合合,“大半夜的还要送信,我不要休息的呀,五个金瓜子,少了不干的哦。”
别说五个金瓜子了,就是五十个她都愿意,三春付了金瓜子,又草草写了一封信递到传信麻雀翅膀上。肥啾掂掂信件的重量,收起金瓜子,扑棱着起飞,消失在夜色中。
今夜打了两个地铺,原先宽敞的小木屋也显得拥挤起来。
睡醒时外头依旧昏暗,司无尘却异常兴奋,晃着三春的胳膊叫姐姐,把她从被窝里摇醒了。
从铺上坐起来,眯缝着眼看窗外的天空还是黑的,三春差一点又睡过去,看清身边的小鬼王后,神智才清醒过来,知晓自己就依旧身在冥界,摸着衣服开始穿衣叠被。
没有雪竹,山麓的雪地难免有些空旷,一只毛绒绒的雪兔子从空地边跳过去,临走还不忘瞅一眼这一夜间突然出来的庞然大物,引得司无尘变出小尾巴飞上去追它,你追我赶,玩的不亦乐乎。
没事干什么跟鬼王玩游戏,雪兔子成功把自己玩进了锅里,与花椒、葱姜蒜作陪。
小兔子那么可爱,一定要多加辣椒才好吃。四下的狐狸都闻味跑来,蹲在门外馋的流口水。
麻辣兔肉,三春真的第一次做,为了照顾这个三百岁的小朋友的口味,她还特意少放了一些辣椒。即便如此,也辣得司无尘小脸发红,一边喊辣一边吃,痛并快乐着。
“嘶哈~”小鬼王喝了一大口水,突发奇想道:“姐姐做菜那么好吃,不如在冥界开一家餐馆?这样住在城里的人都能尝到姐姐做的菜了。”
这个思路倒是新奇。
一般人得到好东西总是想自己先尝试,优先先满足自己的需求,三春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只是这小鬼王自己尝着东西好吃,竟然还能想到城里的百姓,是因为他天性善良呢,还是因为他是个三百岁的孩子呢。
理好措辞,三春礼貌推拒道:“我只给自己的家人朋友做菜,你如果想吃,我可以单独给你做,但要把这个做成生意的话,我会有负担。”
“负担?”
“要考虑更多人的口味,操心很多事,为了店面和生意不得不做出妥协,这就违背了我喜欢做菜的初衷。”三春一边说着,夹了一块肉放到任焰碗里。
听她的解释,小鬼王似懂非懂。
三人在雪月山待了两天,司无尘最爱在山间追野鸡打山兔,没东西可玩的时候,就借三春的小锄头去挖几颗蘑菇回来,于是锅里的主角不断换着花样,饭桌上也多了些冥界本土的味道。
第三天夜晚,一如既往的黑夜中突然亮起了一束光,在地平线那端露出光芒,清冷又柔和,升起的月亮将光芒洒向大地。处在雪月山麓上,月光首先便洒向了雪地。
隐藏在黑夜中的雪竹纷纷现形,一个个高度气拔山河,落下的竹叶混着月光落在雪地上。被雪覆盖的枯萎竹叶下“噗!”一声,冒出了一个又一个小竹笋。
任焰在前头砍竹子,司无尘走在后面背着小背篓挖竹笋,沿着山麓绕上一圈,竹子砍够了,小背篓也挖满了。
此行收获颇丰,三人收拾好东西放进空间,准备回城。
一路上司无尘就像正常的小孩子一样,嬉笑怒骂一样不落。看到恶狗欺负小孩还会跑上去给它一脚,吓得恶狗夹着尾巴逃跑。友好地把小孩扶起来,然后抓一把石子追着恶狗打。
城中有许多商贩沿街摆摊,还有很多三春都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司无尘大摇大摆的走过去目不斜视,对这些玩具毫无兴趣,只有路过一家卖风筝的店时才偷偷望进去,里面风筝有各种花色样式,也就看了一眼便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