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杰出现在了洞口,他一只胳膊用白色的绷带吊在脖颈上,浑身银白的铠甲被污血染红。身后跟出来的战士个个浑身浴血,满面肃杀。他们相互搀扶着伤员,抬着同伴的尸体。
那些多到要用箩筐装载的低阶魔种和制作魔器的材料,引起了一阵艳羡地惊呼。
四面迎接他们的是真假不明的欢呼声,只有身后站着的才是真正生死相随的朋友。江小杰抬起头,举目远眺,远方天幕低垂,为这喧嚣的战场落下了黑色的帷幕。
剿灭亵渎者巢穴的战役,在春城中被沸沸扬扬热议了几日。相比起那些在战场中死去的战士,人们更热衷于讨论从魔窟里成框抬出的魔种魔躯和那些在魔窟中坏了孕的女人。人们习惯注目的往往是那夺目的胜利果实和新奇香艳的八卦新闻,垫在这些之下的惨烈尸体和沉重的心往往被人轻易忽略。
经此一役,新任城主江小杰声威大振,真正稳定了城主的地位。此外获利最大的是本来在春城名声不显的红狼佣兵团,不仅收获了数量惊人的魔种和制作魔器的材料,更是因此一战成名,吸引了大量圣徒的加入。还因为在关键时刻的拔刀相助,和春城第一强队成为了亲近的伙伴关系。至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两只团队的中阶成员都将能够轻易得到强化的装备和迅速提升的机会,逐渐和春城内其它兵团拉开差距。
但对于大部分的春城居民来说,除了茶余饭后多了些谈资之外,日子和往日没有什么区别。
筒子楼附近的取水点,一大早前来打生活用水的人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姜小娟拖着一个打水的拖车,跟上了单手提着一桶特大号水桶的往回走的叶裴天。
“真巧,这么早就出来打水?”小娟的头发挽起,露出了脖子和胸口一小截雪白的肌肤,面上精心化了淡淡的妆,看着随意实着漂亮又性感,
“我和你住在同一栋楼呢,要不要把捅放在我的拖车上,反正也是顺路。”年轻的女孩亲切温柔的说话,很少会有男人对此表示抗拒。
但那个戴着银色遮面的男人,只是将面目稍稍侧了一下,甚至连哼一声的回复都没有。迈着长腿自顾自的走了。
“等,等一下。”小娟拖着车子面前赶上前,“你是千寻的老公吧?我也是红狼的人,就住在你们楼下呢。”
她习惯把在一起的情侣统称为对方的老公或者老婆,却没有想到这个称呼瞬间取悦了叶裴天。
叶裴天终于放慢了脚步,意义不明地唔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回应她的哪句话。
姜小娟一手拉着拖车,一手挽了一下掉落在耳边的碎发,露出了白皙柔美的脖颈,浅笑嫣然,“你都来了好些天了,我们都等着千寻给我们正式介绍呢,谁知道千寻那个女人总宝贝一样的把你藏着掖着。害得大家都没有机会认识一下。”
这个男人在魔窟中解救人质时展现出来的强大战斗力,让姜小娟心惊不已。这是一个慕强的时代,强大的男人不仅能带来安全感,更能带来优越的生活和存活的希望,对姜小娟这样依附男人为生的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特别是叶裴天还这样的年轻,体态健美,性情温和。
对男人的各种心态十分熟悉的她,很快从叶裴天的反应中抓住了他的切入点,她从一点点的谈论楚千寻开始。
“千寻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既热情又肯帮助别人,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你可要好好对她才行。”
“嗯。”
冷漠的男人开始回应,姜小娟觉得自己找准了方向,暗暗开始使坏。
“咱们楼里追过她的男人可多了,你要是不努力看好她,一个不小心呀,就被她给跑了。”
“是的,我要更努力一点。”
这个男人的回应怎么和她想象得不一样,姜小娟决定再接再厉。
“我真是好羡慕千寻,她能有你这么体贴的老公,真是幸运。哪里像我这么可怜,我的老公对我不是打就是骂,我怎么就没她这么好的运气。”
“是我的运气,有幸遇到她。”
姜小娟被叶裴天给酸到了,
“千寻就有那么好?好到你打水做饭,什么都愿意为她做?”
“她……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
在战场上杀起魔物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的男人,耳朵尖居然还红了。
到了筒子楼大门,叶裴天提着水桶就往楼梯上走。
“诶,林大哥,你等一下,帮我一把,这太重了。”姜小娟喊住了他。
叶裴天转过身,有些不解地道:“你是红狼的圣徒?”
“是……是啊。”
“几阶了?”
“三,三阶。”
“三阶了连水都提不动?”
向来对男人很有自信的姜小娟对自己彻底失去了信心。
刚刚从楼上下来的疯婆子看见了这一幕,大嗓门囔囔起来,
“哎呦,娟子,我说你不是水系圣徒吗?这一大早提的是什么水?”
她几步凑近姜小娟身边,开腔讽刺,“看上人家的男人了吧?甭想啦,这位被楚千寻拴牢了,撬不动。楼里多少女人都出过手了,要能成功还轮得到你?”
姜小娟面红耳赤地白她一眼,看着叶裴天头都没回的背影,跺跺脚进屋去了。
疯婆子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回头看着叶裴天消失在楼梯口的长腿和美好的腰线,在心底暗暗呸了一声,
“呸,老娘都撬不动的男人,就你这破鞋还想得手,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叶裴天对女人之间的机锋一无所知,他快步回到屋中,推开门,看见床榻上坐在晨曦里的楚千寻,心情就飞扬了起来。
楚千寻睡得还有些迷糊,伸出手揽住他的脖子,把额头抵在他的肩膀。
“我打了很多水,想不想洗个澡?早餐想吃什么?”叶裴天的声音如同低沉的和弦唤醒了昏昏欲睡的楚千寻。
这个男人总是温柔的像一只可口的羔羊,动不动就勾起人犯罪的欲丨望。
楚千寻一下把他拽了下来,“想吃……你。”
寒冬腊月,料峭北风。
越是寒冷的季节,越令人眷念床榻间的温暖。
“别这样,千寻,让我起来,好痒。”叶裴天笑了,
他枕着蓝色的床单,露出漂亮又性感的脖子,这一笑,仿佛满室的春花都开了,让楚千寻看得一时愣了神。
长得这么漂亮,魅惑了人心,勾了魂魄,还想要人放他起来?
她伸手把叶裴天按回去,趴在他的背上轻轻咬他线条迷人的后脖颈。
“不……不要这样。”叶裴天的声音打着颤。
“不要怎么样?”楚千寻的手开始悄悄使坏,“你说出来给我听。”
叶裴天就再也说不出声,
那微微泄露的压抑喉音,点燃了一屋子冰凉的空气。
……
城主府的会客厅内,江小杰胳膊吊着绷带,一脸不高兴地走进屋子。
站在窗边等待的客人转过身来,
“好久不见了,小杰,怎么把自己伤成这个样子。”
江小杰一屁股在桌前的沙发上坐下,把脚架上桌面。
“辛团副,别来无恙啊。封大哥走了以后,咱们这还是第一次见吧。”
第56章 第 56 章
麒麟创始人封成钰的死, 是辛自明心中的一片逆鳞, 熟知当年情形的老队员都不敢轻易在他面前提起。
但他却拿眼前这位春城城主江小杰没什么办法。
江小杰年幼的时候也曾是麒麟的一员,麒麟的团长封成钰遇害之后,没有参与那场战斗的他,满怀悲愤年轻气盛和辛自明相互看不顺眼, 大闹了一场自此自立门户。
此刻面对江小杰的挑衅, 辛自明心中是恼怒的, 但他城府甚深,不可能像江小杰这样简单而直白。从他的面目上甚至看不出过多的情绪波澜, 他只是伸手推了推眼镜, 淡淡地说了一句,
“小杰,你还是和从前一样, 没什么变。”
“我是和从前一样, 团副却和当年大不相同了。麒麟只怕也不再像当初的麒麟。”
“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来, 总要付出点代价。”辛自明站在窗前, 背对着光, 令人看不清他眼镜下的神色, “小杰, 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害死了团长。”
江小杰把头撇了过去, 事实上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当年过于年轻而情绪激动,其实不应该把封团长的死迁怒给其他人。
那时魔种初降, 他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 父死母奔, 孤身一人。在满是魔物和成年人的恶意中惶然惊惧,颠沛流离了一路。终于在麒麟扎下了根,麒麟的团长封成钰是一个心地良善的男人,收容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他,给他庇护,教他成长。
可惜在那个年头,心软的好人一般都活不了多久。那个带给他温暖的团长很快就死了。以至于从那以后的江小杰开始执着而疯狂地一心追求力量的强大。甚至刻意回避了曾经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