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老师没来,让他们自己练,他接了几个重球手疼得很,就不想练了,撂了挑子在一边儿乘凉。
苍夏见他不练,把手套甩了,往隔壁篮球场那边去了。
她常常这样,每次周五那节体育课休息的时候,她都会去看隔壁篮球班上课。
以往魏沈骏也懒得管她看谁,但那一次也不知怎么起了好奇心,就偷偷跟着过去朝那边瞄了一眼。
这一瞄,就瞄见他们系那棵一枝独秀的松了。
他突然开口:“石印松挺帅的是吧?”
苍夏刚开始看得入神还没反应过来,点了点头。反应过来一回头见是他,立马怼了他一句:“你在这儿干嘛?”
“你在干嘛我就在干嘛。”
苍夏瞪他。
他瞪回去:“就你能看我不能啊?”
苍夏翻了他一个白眼,没理他转头继续看。
过了会儿到篮球班自由活动时间了,男生们聚在一起开始打球,女生们坐在一边儿看。
石印松是男生里头最突出的那一个,一会儿一个球投进去了,过会儿又一个球丢进去了,旁边的女生倒是矜持,欢呼倒是不欢呼,就是拿着个手机拍个不停。
魏沈骏低头一看,他面前这个也掏出手机在拍呢。
拍得还挺认真。
“操,真会装。”他有点不爽,在旁边念念叨叨,“不就是会打个篮球么,这给炫的,真爱打不知道晚上打啊,就上课这么几分钟,一个篮都给他一个人投了,真够虚的……”
苍夏放下手机转过身凉凉地看他,不客气道:“你能闭嘴吗?”
魏沈骏说:“怎么了?我又没说错。”
苍夏说:“请你闭嘴,我耳朵吵。”
她让他闭,他偏不闭:“那你离我远点儿呗。”
说罢继续念叨:“谁还不会打个篮球了,我也会呢,我可没像他会篮球还假惺惺地选个篮球课,在一群零基础初学者面前装大佬,装得跟什么似的,他那是来上课的吗,根本就是来钓妹子的,直钩,还真有人硬咬。”
苍夏脸都给他念黑了,他还没点儿眼色,贬低完人家就开始显摆自己:“怎么着,还不信,要不咱们去借个篮球,我给你投俩看看?”
看个屁。
苍夏扭头就走,也不拍照了。
给他乐的,屁颠颠地跟在她后头:“你说你这人眼光怎么这么差,我这么一帅哥在你面前站着,近水楼台都不知道先得个月,非要去看那棵松,那棵松可在山巅儿上长着呢,眼睛从来不往下头瞅的,你……”
他闭嘴了。
苍夏转过身,气势汹汹地朝他走了几步。
给他吓得,也气势汹汹地退了几步,踩着一个坎儿,一屁股给坐地上了。
“干、干嘛啊突然……”
苍夏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了几秒蹲了下来,凑到他面前笑了一下,说:“对啊,我还把你忘了,你也计算机系的吧?”
她的脸就凑在他面前,放大的五官全部进入了他的眼睛。
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每一寸皮肤。之前没注意,现在近了一瞧,好像还挺好看的。
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好看,是那种很有个人特色的,发着光的好看。
“喂,问你话呢?”
这女人真是没一点儿女人样子,语气跟个男的似的。
但不知道怎么,也有点味道,跟西北窑洞门外晒着的一大串一大串的大辣椒似的,辣得他心里有点发烧。
他挪开眼睛,“昂”了一声。
苍夏笑眯眯道:“那你跟石部长是不是一个班的呀?”
他咽了口口水,说:“他一班的,我二班的。”
苍夏“哦”了一下:“那你跟他熟吗?”
熟?怎么可能熟。
他因为长得好,老是被拿出来跟石印松比来比去,让那群无聊的女生选什么系草,结果选到最后就是光看脸他赢,加别的,他就输。所以他被人私底下称为花瓶系草,而石印松是正儿八经可以拿得出台面的系草。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输的那个人伤害最大。
魏沈骏讨厌石印松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跟他熟?
苍夏见他不说话又问他:“你跟石印松熟……”
魏沈骏冷笑一声:“熟又怎么样?让我给你递情书?想都别想,你就是递给我我都还得考虑一下呢,呵呵。”
苍夏怒了,起身狠狠踹了他一脚就走了。
隔周,魏沈骏就收到了苍夏的情书。
“给。”
“什么?”
苍夏冷笑一声:“情书,你不是要吗?来,考虑一下。”
说着,把粉色的信封往他手里一塞,走人了。
他懵了几秒,等人走了低下头一看,看到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几个字:给魏沈骏的情书。
直白。
是她的风格。
艰难地咽了口口水,他再抬头去看那个离开的背影时,刚巧看到她回过头跟他做了个飞吻的动作,然后就跑了。
没有丝毫预兆地,他的心忽然就跳了起来,扑通扑通扑通扑通,他耳朵里全是咚咚咚的响声。
他深吸一口气,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信封打开看。
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田园风印花信纸,跟信封颜色一样,是粉色系,双面都有图案,很漂亮。
他把叠得整齐的信纸抽出来,小心地打开。
上面只写着两句话。
【你真以为这是一封情书吗?别自恋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就落了下来,从喜马拉雅山巅落到了雅鲁藏布大峡谷。
那一刻的心情很难形容,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大概就是……让他想自嘲地笑一下都弯不起嘴角……吧。
就像现在,只是过了一条马路而已,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低着头看脚尖,看着看着眼睛就模糊了。太丢人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魏沈骏!”
他听到苍夏在后面叫他,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连忙要走,却被一把拉住了。连擦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就给她看了个正着。
太丢人了。
第三十一章
苍夏一眼就看到了魏沈骏的样子,顿时便愣在了原地。
跟魏沈骏这个土鳖名字不同的是,魏沈骏本人长得是真的很好看的,如果他不好看,苍夏不会喜欢他。毕竟他那张臭嘴要是换张脸都能被她打死,还不要说他那常常说风是雨的个性。
她从来都不否认喜欢魏沈骏是因为这样肤浅的理由,就连魏沈骏问她为什么喜欢他的时候,她也会直接这么说。喜欢脸。
魏沈骏也不气,不仅不气还得意得不行,说自己长得就是比石印松好。
这人脑回路就有这么清奇,有时候苍夏被他气到不行,会想着这种傻逼干脆分了算了,但每每看到这张脸无意地对她摆出讨好的表情来生硬地求和时,她的心就会软下来,想着能谈就谈谈吧,谁谈恋爱能不吵架呢?
就这样想着磨着拖着,一年时间就过去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吵吵闹闹的次数太多,前期的吵架还算个吵架,吵完还要来个三五天的冷战,后来的吵架就成了家常便饭习以为常,常常早上还吵,中午就又在一起吃饭了。
大家都笑说他俩的感情经得起考验,但说实话,这样的恋爱其实挺累人的,再好的感情,吵久了也就吵淡了。
淡到什么程度呢?他们除了吃饭,其他时候几乎都不在一起。
吃饭的时候就只是吃饭,也不说话,一人拿个手机放在桌上边吃边玩,吃完各回各的宿舍,各自上各自的课,然后到下一顿吃饭的时候魏沈骏叫她出去,她再出去。有时候她不想出去,魏沈骏就要跟她吵一架,她懒得跟他吵,所以就每天都跟他出去吃。
吵架这么多,他们也不是没想过要聊聊天沟通沟通解决一下问题,但他俩三观差挺多,一聊天就有分歧,魏沈骏嘴又臭说话难听还死要面子不认错,往往说不了几句就要吵,吵的时候魏沈骏又一定要吵赢,不然就没完没了,所以常以苍夏忍气闭嘴作为结束,这样一来,苍夏不乐意跟他说话,他就是吵架也没得吵,久而久之没了趣,也就没人说话了。
有一回他们吃饭的时候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吵得也不厉害,只能算拌了几句嘴,跟平日里的真吵还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苍夏都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吵完把盘子端着坐到另一桌上去自己吃自己的,免得看见他生气。等一顿饭吃完,她的气都消了,这时候回头去找他,结果看见他一盘子饭都没动几口。
“咱俩这样还不如分手算了。”魏沈骏问她,“你觉得呢?”
这话魏沈骏没少跟她说,每次吵架都要来这么一句,但每次都等于放了个屁。
她还当这回跟以前一样,无所谓道:“想分就分呗。”
魏沈骏问她:“真分?”
她不是会输了场子的人:“分。”
“你说的。”
“我说的。”
那一天以后,他俩大概有一周时间没联系,她跟舍友吃了一周饭。
习茜她们还挺担心,问她:“你们怎么了?怎么不一起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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