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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修了个仙 (彼交匪敖)


  “红参这厢里恭喜宛和仙子飞升。”红参顺势就拱手作揖,揶揄的意味十足。
  “请起,免礼。”白宛和那厚脸皮,只会顺着杆子往上爬,哪会不好意思。反倒是红参,被白宛和的冠冕堂皇的不要脸惊愕了双眼,半天合不拢嘴。
  白宛和看着水中的倒影,当真是仙风道骨,由暗喜变成哈哈大笑。嘿嘿,阎君啊阎君,你再不努力扑到我,马上就会有千千万万的美男前赴后继来争夺我的心了,你就要配不上本大仙子了哟。她沉『迷』于自己的美『色』不可自拔,全然忘记了自己的排骨身材,正暴『露』在空气中。
  “咳咳……”红参先红了脸,手掌一翻便多了一件外衣,她偏着头从后面给白宛和披上,“那个……当心感冒,呵……呵呵……”
  话刚说完,红参便意识到对于仙来说,“感冒”是件多么不靠谱的事情,尴尬地扯了扯嘴角。
  “额……红姐,要不你先出去让我消化消化?”说真的,这件衣服来的太不是时候了,白宛和的目光往下一瞟,直接看到了脚,还有脚后跟。尼玛,说好的先望小肉包发展的呢,怎么还是一望平川?白宛和捶着浴桶,悲愤啊悲愤。
  她刚才运气一个周天,发现即便灵气吸入体内,便会转化为仙气,后又一点点凝结成真元,充实着自己。不论是从外貌上,还是从内部修为上,白宛和都有了质的变化,偏偏……妈的,老子不喜欢排骨,喜欢肉,大大的肥肉,越腻越好。
  对不起红姐,又讲脏话了,但是……老子就他妈的控制不住啊!
  “红姐,从今往后一日三餐全部吃红烧肉,越肥越好。”醒来时,白宛和的兴奋无处安放,现在她是火气没处消,随便拢了衣衫,摩拳擦掌地跳出了浴桶。她不好好欺负欺负刚修成形的小精怪,不到处给红参方阔添点麻烦,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股气就消不下去了。顺便猎些荤菜,给自己补补,好好补补。
  “宛和……”
  “干嘛?”白宛和被红参亲眼目睹了排骨的现场,语气不善。见红参踌躇嗫嚅,欲言又止的,心情更加不好了,心想按照红参的『性』格,一定会让她回去继续躺着休息。哼,姐好着呢,肌肤如玉,美貌难当,就差……反正你要敢阻拦,非得闹到你和你的赤阳王鼎拉肚子不可。
  “我……”红参咬咬牙,一鼓作气说道:“我们要去昆仑山了。”
  “你们?你和师兄呀,哦,我知道,去度蜜月嘛,应该的,争取下次见面的时候你们已经生了一窝小的。”白宛和表现的很宽容,摆摆手,似乎除了让她送份子之外,什么都可以接受。不对啊,“你去哪儿,昆仑山?那玩意儿破地方不是仙魔大战吗,你们要当着仙魔表演现场版?这么刺激?”
  “额……”白宛和的脑洞太大,用词太过新颖,红参实在没听明白,捋了捋,假装刚才那一趴都没发生,认真解释道:“仙魔混战已久,天兵受魔气损伤,战争焦灼,毫无进展,丹『药』又够不上需求。你昏『迷』时,仙君传来了赤阳王鼎的信物,唤方阔带赤阳王鼎前去昆仑助战。”
  仙魔之战一旦失利,人间涂炭,他们早就该走了,只是白宛和昏『迷』,实在不忍,所以才等到了今日。既然她现在完好无损,已经成功飞升,有了自保的能力,他们说什么也要走了,昆仑之战不可再拖了。
  白宛和怔愣了,这话的潜在含义是什么,是他喵的师兄要鸡肋了。继师父那个水货之后,唯一靠谱的师兄,可爱又只得蹂躏的小正太也要鸡肋了!
  可气的是,红参就这么说了一句,也没个正式的告别晚宴什么的,跟方阔拿起收拾好的包袱,她往赤阳王鼎内一跳,方阔一卷,就奔昆仑而去,只留下还未回神的白宛和,在门框里遥望。
  仙魔之战也不知何时有个结果,“排骨”带来的不愉快,都化为了不舍。那个傲娇的师兄,贤惠的红姐,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夜之间,洞府寂静无声。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稀里糊涂修了个仙》,微信关注“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第103章 鸡肋徒弟
  青州永县,有一家茶铺子,名曰盛和茶铺,茶不贵,也不是什么名品,二十钱点一壶,能坐上一天,生意不算好,也还勉强能养活一家老小。
  但不久,这茶铺子里,来了个厉害的说书先生,专讲些妖魔鬼怪的小故事,倒也新鲜,引来不少的茶客。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就连永县之外的修道者们,除妖卫道路过时,也爱来这茶铺坐坐,听听故事解解乏。是以,永县除了青楼之外,就属这盛和茶铺最热闹。
  茶铺的掌柜,也是个机灵的,立时三刻,就寻了那说书的先生,谈了合作。又扩建了茶铺,改了几间雅间,斥巨资,托了朋友从逍遥派买了高级炼丹师炒制的名茶,盛和茶铺也改名叫做盛和茶楼。至此,盛和茶楼算是荣盛一时。
  永县的人,现下里有一爱好。在家里歇过午觉后,发了帖子,却不为邀请朋友女客前来赏花,只为相携,前去盛和茶楼听故事。
  这日午后,盛和茶楼刚开始下午的营生,楼里已是座无虚席。大家点了茶,就等着那先生前来。半盏茶的光景,一位先生,穿着灰『色』长袍,蓄着山羊胡子的,撩了门帘走出来,楼里一阵欢呼声。
  先生走到台中间的桌前坐下,左手端了放在桌角的茶,吹去茶梗,喝了一口又放回桌角。这才执了醒木,“啪”一拍,讲的是抑扬顿挫。“上回,我们说到这书生爱上了一个花娘,为给花娘赎身,典当了自己的玉佩。话说这个玉佩啊,还有点来历。具体是怎么回事,听我细细道来。”
  楼里茶客具是屏息凝神,一口茶抿在嘴里不敢咽下,就怕这个空挡错过了精彩之处。
  先生“唰”地甩开折扇,抹了一把山羊胡子,娓娓道来:“当年大王微服南巡,遭遇盗贼,书生的祖父救驾有功,大王将此枚玉佩赠送于他,还留下一句话,日后执这枚玉佩进京,能允此人一个承诺。是以这枚玉佩乃是信物。如此重要信物,书生竟毫不犹豫典当,只为花楼中一位姑娘。”
  “书生进京赶考,为何忘记家母嘱托,科考前日突然为了位花娘癫狂至此?而这位花娘又到底有什么本事,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大家请听我一一道来。”先生一拍醒木,将故事的来龙去脉细细讲说。
  “说这位书生家道中落,上下指望他进京赶考,殿试见到大王时,拿出玉佩,望大王还记得往日的承诺,能许他一官半职,赡养家母。哪知书生到了京城,误入歧途。科考前夕,却进了花楼,一眼便爱上了花娘,非她不娶,以至于误了科考大事。”
  “他未谋得官职,还典当了作为信物的玉佩,赎了花娘出来。书生怕家里老母亲责备,也不敢回家,用余下的盘缠,在城郊置办了一处房产,和这花娘过上了小日子。前后也就十来天,书生越见的憔悴,那花娘却越见的年轻美丽。外人都道怪异,书生『迷』恋在温柔乡里,只当是那些人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先生讲的细致,底下的茶客也听的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唯有角落里一高一矮两名女子嗤之以鼻,高的挖着耳朵,很不耐烦地说道:“还以为多精彩呢,原来都是老剧情了,姑『奶』『奶』猜都能猜到结局了。”
  “姐姐真厉害。”矮的及时表达了自己的盲目崇拜。
  “要跟你说几次,叫我女王大人。”话才说出口便听到小矮妹子吃吃地笑,高的赶紧摇摇头,暗自啐了一口,妈的,又中二了,于是改口说道,“叫我师父。”
  一听这前卫原生态的口气,大约就知道是白宛和本人无疑了。至于那个小娃嘛……额,她徒弟安安。
  “哦。”安安乖巧地答应,下一句就气的白宛和差点咬舌自尽,“姐姐,那接下来呢,结局到底是什么,我很想知道姐姐和那位先生谁讲的更精彩。”
  “……”特么的听不懂人话啊,叫师父,老娘是你师父!她看了一眼那个今年刚满五岁的小女娃,扶额叹息,心里别提有多后悔了。只有这种时候,她才隐约明白当年师兄认自己这个师妹时的扭曲表情。
  悔不当初啊!我他妈也是中邪了,好好的流氓不当,居然大发慈悲善良之心,收起徒弟,还兼职当保镖保姆加幼儿园老师,吃力不讨好,并且没有半文钱的工资。而徒弟呢,一不会上山打猎,二不会洗衣做饭,三不会坑蒙拐骗,除了长得好,自己的优良品质是半点都没遗传到啊。
  妈的,说白了就是鸡肋。
  天道在上,对不起,又骂脏话了,还是当着未成年的面,你知道这并不是出自我的本意……个『毛』线!天道老儿你妹的,你大爷的,你大娘的居然多年如一日的眼瞎,自己吃鸡肉,却给人鸡肋。特喵的!
  安安年纪太小,看不懂自家师父兼职姐姐的脸『色』极其不善,持之以恒地拉扯她老人家的衣袖,表达小孩这个年纪对于故事的向往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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