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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伏魔录 (萝卜不加蜜)


  “这我听说了,不是送医院了吗?”
  “是啊!但还有很多人说,昨天跳湖里的,不止一个小女孩,还有一男一女俩个人。”
  “昨天没捞上来?”
  “昨天捞了,但没捞着,所以今天继续捞。”
  “哦!”听完这番解释,这人才恍然的点点头,听明白了。
  不仅别人听明白了,方恒也听明白了,知道他们口中说的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他,女的就是那个跳湖的女鬼。
  其实昨天看到他和那个女孩跳湖的人很多,然而俩个年轻人在跳湖地点救上来的,却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这么奇怪的事情,一时间让当时在场的群众议论纷纷,在警察来做调查的时候,很多人都对着警察发誓,说确实是亲眼看到了有一男一女跳进了湖里,反倒是那小女孩落水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
  如果只有一两个人这样说,还可以说是报假警造谣之类的,可这样说的人,至少有二十几个,而且个个都说是亲眼看到的。
  毕竟,围着人工湖修建的围栏大概也就半腰高不到,不可能遮挡视线,所以很多人老远就看到了。
  即便是看到前面跳湖的女孩人比较少,但看到男孩跳湖的人却很多。
  警方觉得这事也有些蹊跷,于是找来了专业的打捞队,才有了昨天和今天的打捞行动。
  然而,昨天在跳湖地点的周围打捞,是一无所获,今天便围绕跳湖地点为中心,向周围扩散,如果今天还是打捞不到什么尸体,那就基本上可以认定是没这事了。
  这大概是围观群众最冤枉的一次吧?
  毕竟确实有一男一女俩个人先后跳进了湖里,只是他们不知道,那女的是鬼,而男的也早已救了上来,只是不仅身体变小了,便是性别,也从男的变成了女的。
  如此玄幻的事情,说出去也没有人会信。
  方恒站在人群中,默默的看着。
  打捞的场景不算好看,但围观的人群却都兴致勃勃的,没有人去关心一个穿着病服,踩着拖鞋的小女孩的伤感。
  他站着看了片刻,随后就在环湖路边的一张休闲石椅上坐下,准备在这里等着,不管如何,他都想要有个答案,看看能不能真的打捞上他的尸体。
  如果有,或许能证明他是夺舍。
  如果没有,那情况就有些复杂了。
  女鬼的尸体打捞不到很正常,但为什么他的尸体也打捞不到呢?或许根本就没有他的尸体,而是他此时小女孩的身体,就是有他本来的男人身体变成的?
  可不管是哪种情况,或许都能等手上的佛珠重新拥有力量之后,还能再变回去?
  方恒坐在休闲石椅上,呆呆的望着远处,也不知道究竟是在看湖,还是在看湖中皮筏上的人。
  围观打捞的人一刻不停的都在流动,有人看了很长时间,见一点进展都没有,觉得无聊,就离开了,也有人刚刚才得到消息,匆匆赶来,一边询问周围的人情况,一边兴致勃勃的加入围观人群。
  有人注意到了坐在石椅上,穿着独特的小女孩,有人多看了几眼,有人扫了一眼就别过头去,有人一直盯着看,也有人看几眼,别过头,过一会儿,又转过头来看几眼。
  然而,不管这些人对他是否关注,关注的眼神里又透露出什么样的神情,他都是丝毫不予理会,只呆呆的坐着,望着,从上午到中午,再从中午到下午。
  一直到太阳即将落山,打捞队一无所获,开始收工,来公园里散步锻炼的人增多时,方恒似乎才回过神来,面无表情的从休闲石椅上下来,沿着原路离开了公园。
  变回去似乎是毫无希望了,难道真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也不知走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上路边的灯光亮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招牌转动着流光。
  当他骤然回神时,发现自己竟然无意中来到了公司宿舍附近的小广场上。
  每天上下班,住在公司宿舍的人都要经过这个小广场,算是必经之路。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在小广场的一棵树下坐了下来,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显得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第四章 昏迷

  说起来,方恒的命运也是有些悲惨的。
  他的父母,在他年幼时,不知是为了钱,还是因为什么,把他卖给了别人。
  之后,他就一直在这户人家里生活。
  刚开始,毕竟是男孩,这家人对他还挺好的。
  然而,因为卖掉的时候年纪挺大,已经六七岁,懂一些事,所以呆不安稳,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离开这里,回自己家,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几次三番的逃跑,闹事之后,这家人就不耐烦了,觉得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于是就用锁链,将他锁在了柴房里,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养着。
  所幸,他小时候也聪明,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难要找警察叔叔,所以在某天的时候,他透过柴房的小窗户,跟路过的村民求救,最终因此获救,但结果却因为找不到父母,而被送进了福利院。
  到了福利院,生活虽然不算好,但却远比被锁着,吃不饱饭好。
  或许是有过因为逃跑而被锁的经历,他便再也不敢逃跑,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他就在福利院里呆了下来。
  期间,也有不少人想要收养他,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一直觉得,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来福利院接他回家。
  然而,这一等,就是十年。
  按照收养法规定,超过十四岁的儿童,是不能收养的,他自然是早已超过这个年龄,也就只能一直在福利院里呆着,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而在这十年间,他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却也渐渐明白,他其实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给卖了,不管什么原因也好,他都是孤儿。
  从此,他也就弃了找寻父母的心,认真的过着自己的生活,而对于父母遗弃自己的恨,也在他决定更换自己的姓名之后,深埋在了自己心底。
  方恒这个名字,可以说就是他自己取的。
  十七岁之前的经历,让他显得很成熟。
  虽然住在福利院,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读的自己赚钱生活,交学费,一直到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也做了几份工作,但都不满意而辞职。
  这次来牙山市,其实也是刚到不久,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现在这份学业基本对口的工作。
  然而,这才上了半个月的班,算是刚刚熟悉工作环境和同事,就发生了现在这样离奇的事情。
  难道老天爷真的是要跟他过不去,专门为难他吗?
  他气急的抓挠了一下头发,一头齐耳长的黑发被他弄的乱糟糟的。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有些耳熟的声音,循着声音望去,就见认识了半个月的三名同寝室的同事,正好是下班回来,路过这里。
  看到这三个还算熟悉的同事,他心里一冲动,就从椅子上下来,正想冲上去时,却又忽然止住了脚步。
  他是方恒,虽然身体已经不一样了,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恒,不是什么虚假的记忆,也不是什么幻觉;他就是那个二十四岁的男性方恒。
  但是,这又如何?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但说出去别人会信吗?他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方恒呢?
  没有!
  他才刚刚进公司半个月,一切都才走上正规,跟同事的关系也刚刚从陌生的熟悉人,逐渐转为真正的熟人,而在这之前,之间的关系都还基本处于试探和磨合期,根本就没有什么说出来印象深刻的事情,能够证明她是他。
  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机号,也能背出身份证号,但在信息时代,这种资料恐怕早就被泄露出去了,远远不足以让人采信。
  更关键的是,就算他现在冲过去,告诉那俩个同事,自己是方恒,而对方也天真的相信了,那又能如何?
  公司能相信,让他继续上班?
  还是让他们帮他?
  怎么帮?
  养着?
  短短一霎那,他就想了很多,越想越清晰,越想越明白,心情却越来越晦暗。
  此时他才发现,就算让别人知道他是方恒,相信他是方恒,也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不说别人非亲非故的,没有责任帮他,就算别人热心,想要帮他,又不会神仙法术,却也是无从帮起。
  于是,他就只能这样变成街头的流浪孤儿了?或许还会被送去孤儿院。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一时间让他有些失神,后退几步,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望着那三人渐渐走远,最终进了一栋筒子楼,消失不见。
  人都已经走了,但他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就这样呆呆的坐着。
  不时有路过的行人望向他,却也不知道这个孤身一人坐在这里的小女孩到底是做什么的,应该是附近的居民?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一身病服坐在这外面。
  广场上的灯光明亮不变,时间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
  转眼之间,就到了深夜十多点钟,只在早上喝了点粥的他,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了,但他却是仿若无感,就像是成了雕像一般,仍然一动不动的坐着,直到有一个声音在边上响起,才惊醒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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