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人的目光在那姑娘的身上仔细打量了一圈,“青哥,她就是青哥吧。”
闫可望走到床边,挨着那姑娘坐下,将她的手拉到怀里,放在嘴边轻轻呵了几口热气,这才慢慢抬起头,“正是小女,我做这一行当做了几十年,却从未想到有一天要亲手将自己的女儿制成人皮,还是我最为满意的一件作品。”
白衣人藏在斗笠下面的目光变得愈加浓重,他口中叹道,“她从头到脚毫无瑕疵,你是怎么做到的?”
闫可望自负的一笑,“青哥是我的女儿,我怎舍得让她受到半分伤害,即便她死了,也不愿对她的尸体开膛破肚,所以,我用了水银。”
“水银?”
“水银极重,只需在头顶开个口子,将它灌下去,便会把肌肉和皮肤拉扯开来,如此这般,不出半个时辰,一张完整的人皮就褪下来了。当然,这还只是个开头,随后的几年,我日日用龙涎香在皮中熏点,再给它涂上西域最好的香料,让这皮不干不腐,永远保持着生前的模样。最后,再将上好的丝绵填充进去,一丝一丝的填塞,每一寸肌理的起伏都不能有半点差池,这样,它才能同青哥完全一样,分毫不差。”说完,他痴痴的望着身旁的人皮偶,“我的青哥很美,是不是?”
“是很美,所以我才费劲了力气,跋山涉水的来寻她。”说这话的同时,白衣人身上的衣帛一下子裂开了,将身子全部袒露出来。
巨大且坚硬的白骨,层层环绕,蜿蜒涌动,骨头中间是黑色的肌肉,泛着青光,将整间密室都照亮了。
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他就感到迎面冲过来一阵巨风,随即,无数丝棉从青哥的嘴巴中奔涌而出,像飘扬的雪花,瞬间将他的眼睛堵住了。等再睁开双眼时,他发现身旁那个巨大的身子不见了,青哥还端坐在床榻上盯着他,突然,她眼皮一眨,脸上泛起了一个灵动的笑。
闫可望拼命揉了揉眼睛,“青哥?是你吗?”
话问出口,他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因为青哥还在看着他笑,笑容中没有父女重逢的感动,反倒充满嘲讽,还有一丝计谋得逞的得意。
“青哥”摊开两手,将自己全身打量了一番,然后站起身,冲闫可望身后那个少年高声说道,“右耳,看我这身新皮,还不赖吧。”
闫可望彻底愣住了,这声音他认得,是刚才那个白衣人的,只不过现在多了外皮的包裹,变得清脆动听,吐字不再含混不清,难以辨认。
“妙得很,妙得很,不枉我们费了这么大功夫,这皮穿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少年在他身后拍手叫好。
现如今,闫可望总算清醒过来了,他骗了一辈子人,却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上被人骗了个彻底,引狼入室,亲自将他们领到青哥旁边,让他们夺了她的皮。他大吼一声,拿起身边的枣木棍便朝前面戳来,棍子到了青哥的身体前,终于停下,他终究是不舍,不舍打伤这张自己最伟大的作品。
眼前一亮,一张手帕朝他飞过来,闫可望脑袋一疼,重重的倒在地上昏了过去,等他醒过来时,密室内却哪还有两人的影子。
***
于掌柜被一阵熟悉的驴蹄声惊醒了,他从柜台上爬起来,揉着惺忪的睡眼朝门外看了看。门外的人已经走远,只留下一蓬烟尘,然而尘土中的两个背影却将他的思绪带到半月前。
那天,酒馆中来了两位客人,他们既不吃饭也不住宿,却掏出二十锭银子,让于老板将四十年前那件事如实道来。
“为何想知道那件事?都已经过了这么久,而且,你们是怎么知道我和那件事有关联的?”他摸着银子,心头的疑虑却越堆越高。
“青哥是怎么死的?”牵驴的少年人微笑着,完全回避掉他的问题。
于掌柜叹了口气,“我当年因故借宿在闫家,没想那青哥对我暗生情愫,觉察出不对劲时,我便想离开,可是闫氏父女凶狠狂傲,怎会轻易放我走。有一晚,两人拿了壶酒,说是要与我对饮,为我送行,我知此事有诈,所以悄悄和青哥换了杯子,果然,没喝几杯,青哥便中毒倒地,我趁着闫可望焦急救女之时,夺路而逃。”他瞪大了眼睛,里面全是惊恐,“我躲在一棵树上,看到满山的人皮,它们身体迟钝,眼神却泛着凶光,我知道,它们是闫可望派来寻我的,我也知道,今晚,我本会变成它们其中的一张。”
“后来你躲了过去,便隐姓埋名藏到这里。”少年还是笑嘻嘻的,“我还知一事,那青哥也被闫可望制成了人皮,你说,他会把她藏在哪里?”
“闫家有间密室,那里我都没进去过,除了闫可望,没人能打开密室前的三道铁门,等等,你是说,青哥也被制成了人皮?”话落,他才发现两人已经不见了,追出门去,只看到了一道朦胧的烟尘,就和今天一样。
他眯着眼睛使劲望向前方,不对,似乎还有什么不同,老驴上坐的那个人没戴斗笠,身形也似乎变了。正想着,那人缓缓回过头,冲他娇俏一笑。
于掌柜怔在原地,脑海中只有两个字:青哥。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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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纸马祭·共44章
第一章 祭
成千上万头马儿仰着粗壮的脖子,抖擞着长长的鬃毛,站在绵绵细雨中,似是要一同发出悲壮的嘶鸣。不过,它们是无法发出声响的,因为这些占据了几十亩农田的马群,不过是金箔纸扎成的纸马,它们从头到尾都闪着金光,在漆黑的夜色中,像是带着铠甲的战马一般。
突然,火光一闪,站在最前面的纸马被火把点燃了,在尚未回暖的春风里,火苗很快扩散开去,像一条游弋的火龙在马群里游动。很快,所有的纸马都着了起来,火光冲天,掀起片片黑烟,细雨根本无法阻挡窜出几丈高的火舌,反倒为这场景增添了一份神秘和戚哀。
不知道烧了多久,火光渐熄,地上堆聚的余灰随风飘起,将黛色的天空染得更黑了,像是化不开的一纸乌墨。
“爷爷,好像,好像有脚步声,窸窸窣窣的。”一个孩子盯着远处的暗夜,
“走吧,走吧,纸马已经烧完了,别扰了他们的清净。”
***
蒋惜惜走进书房,冲低头看书的程牧游行了一礼,“大人,再过几日就是清明了,夫人的冥诞也到了,到时要不要回汴梁祭奠?”
程牧游抬起头,“你去准备吧,等我将事情处理完,就带迅儿回去。”
蒋惜惜刚想说是,突然想到年假时两人回汴梁探亲的事,于是脱口问道,“那个,听迅儿说他上次回汴梁,并未到老爷家里去”
此话一出,书房霎时变得安静下来,就在蒋惜惜以为自己问得极为不妥,想找个借口溜出去的时候,程牧游缓缓站起身走到她身边,他的声音低沉而宁静,“惜惜,这件事能否对谁都不要讲,包括我父亲。”
“为什么”三个字几乎已经要脱口而出,但是蒋惜惜在喉咙边将它们压制住了,她点点头,不自然的笑了一下,拼命将话题转移到别处,“大人,我记得小时候,每到清明,家家户户都要扎纸马,将它们烧给地下的亲人,那时候你还带我去看来着,火光遍野,纸马一烧起来,很快化为灰烬,真的像腾空而起了一般。可是现在,似乎好久没见过有人在清明烧纸马了。”
程牧游背手望着窗外,“以前确实有这个风俗,清明烧纸马,将思念借着骏马腾飞捎给地下的亲人,可是后来出了一件事情,让这个代代相传的习俗戛然而止了。”
蒋惜惜来了兴趣,完全把方才的事情抛到脑后,她蹙起眉毛,“是什么事?竟会有如此大的影响。”
“死人了,而且不是一个,是一大家子,有一户姓韩的富商每年都要扎上千只纸马来祭奠先祖,然而九年前的那个清明,在祭奠完回府之后,全家人死于非命,包括家丁婢女在内,一共两百七十八条人命,在一夜间消逝了。据说当晚邻人看见,有一群纸马从韩宅外面穿墙而入,它发出的金光将整个宅院都照亮了。”
“那些人是怎么死的?”
“官府并未找到尸首,但是宅院中染满鲜血,前堂、后院、花园,无一处不被鲜血沾染,整座院子竟像被红漆涂过一般。”程牧游的目光逐渐变得深邃,“说来也巧,这案子的发生地就是新安,前几日我偶然经过西郊的韩宅,发现那园子还未拆除,不过已经完全荒废了,里面残垣断壁,杂草丛生,满院凄凉。”
“所以自此以后,大家都不敢再扎纸马了?”
“这件事在当时闹的很凶,那时你还小,可能印象并不深刻,但是坊间皆传,纸马不仅能带去生者的哀思,同时也会把阴间的一些东西带到阳世,因为它可以在阴阳两界之间穿梭,大家都觉得,韩家人就是被它从阴曹带来的某样东西杀害的,所以自此之后,这风俗渐渐消失了,现在这几年,更是甚少有人提起它,再过几年,这风俗估计就会被人们遗忘掉了。”
蒋惜惜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大人,你也相信纸马能杀人?”
程牧游长眉微挑,“不管我信不信,此事都不可考了,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所有的证据都随风而逝了,而韩家一案只能是件悬案了,既然悬而未决,坊间关于它的传言就绝不会终止,这也是我最觉得最悲哀的地方,我身为新安县令,只能任谣言滋生,却不能给逝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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