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手速是怎么来的?”
她对这个感兴趣。
见偷窃者不回答,她又开口:“单身二十多年的手速?”
偷窃者愤恨道:“我今年十九岁!”
并没有二十几岁。
“哦,那你看起来挺老的。”
那句单身的手速,偷窃者没听懂,要不然就不是愤恨的望着乔木,就要一口咬死她了。
“发生了什么事?”有管事的人看到这边的状况,前来询问。
这边的热闹引起了里面人的注意,短暂的注意,见没有什么大热闹,又收回目光,继续赌博。
“没事,我们闹着玩的。”
管事狐疑的看着他们,这两个不像一路的,再三询问,“真的没事。”
得到准信,管事离开。
“你想做什么?”
“直到这京城的哪家酒楼最好吗,你请我吃顿饭我就不向官府告发你了。你也看到了我的身手,你又没有玄气,对上我,肯定吃亏。”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李奎。”
“李奎,好名字。”
李奎开口:“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的,竟然让我以这个为生的人请吃东西,刚看你赌博,你不是赢了三十万金币?”
正文 第64章 趋利避害
三十万可不是小数目。
“花自己的钱和花别人的钱这意义一样吗,你既然看到了我赢钱,怎么没打我的主意。”
她的前是最后才放进储存空间里。
之前在外面一直闲置着。
“一看你们就不友善!尤其是你身边的那个男人。”
人本就是趋利避害,对危险也有天生的感知。
南风宸那个男人,就是她对着也会感到危险,更别说旁人。
“你们还要聊多久?”南风宸从赌场走出来,他经过的地方,旁边站的人都退避三舍,尽量的让开。
不敢碰到他。
“乔木,你的手放在哪里,走路就要有规矩。”因为刚才牵制李奎,她的手还搭在他的身上,闻言放下手。
她在前面等他,“南风宸,这小子说请我们吃饭。”
一个也就一米六的矮小子,怎么叫人别小子的?
谁给他的勇气?
李奎心想着。
“你们去,乔木你吃完饭就等着我,我先去办一件事。”
目送着南风宸就地消失,李奎瞪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
果然刚刚没有偷他们的钱袋是明智的决定。
李奎带他去了一间上等的酒楼。
这酒楼他也是第一次来,以前从来没奢望来这里吃饭,但现在他身边站着一位贵人。
这位贵人像那般低等酒楼的饭菜定是吃不下去。
他只能带他来这里,摸了摸身上的钱袋,也不知道吃一顿饭够不够。
前面,明晃晃的钱袋,李奎在心底笑了一下,看着那钱袋,仿佛已经属于他,已经胜券在握。
和乔木经过那人身边之时,身子微微侧了一下,擦肩而过之后,钱袋已经到了他手中。
这次和在赌场的那几次一般,乔木依然只看见他动了,动作也不是很明显,但李奎人就站在她身边,怎么也能感觉得到。
看不到动作,这小子好像有一双无影手,一出手钱袋就到了他手中。
“你有这身手,怎么不在赌场出老千,这样钱不是来得更多?”
不比小偷小摸来得更多。
李奎却是摇摇头,“你说的我这些都想过,可是太高调了,赌场不会让我赢这么多钱,而且要是赢了别人,一些看不惯的就会来整我,我没有背景没有朋友,从来只是一个人,只能被欺负。”
这条路他以前也试过,所以挨了打,受了重伤之后才明白。
不能堵,他只能用这快手来偷了。
说话间,两人已走到这京城的最大酒楼外面。
富丽堂皇,门口的侍者就有十几名,左边是男侍者,右边是女侍者。
李奎打开刚才摸来的钱袋子,数了一数,“这里面足足有一百多金币呢!”除了以前赌博赢的,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有钱过了。
就随手摸别人的钱袋,里面的钱也是一些小钱。
像那些达官贵人,或者修行者有储存戒指,他根本就够不着。
手快是能从别人的手上拽出,但不是主人,没有口令,他打开不了储存戒指。
此刻在他的家中,还留有以前偷来的戒指,打不开的储存戒指。
正文 第65章 国色生香
大酒楼和一般的餐馆的区别很多,在大酒楼工作的侍者也比一般的餐馆眼见力好很多。
不会以衣品在心底给顾客打分,或者出言不逊的来一句“来这儿吃饭,你有钱吗?”
诸如此类。
礼貌的讲乔木和李奎迎进去。
侍者的眼神落在乔木的身上,这位小公子的气度不凡,穿着打扮即使朴素也掩盖不了他身上尊贵的气质。
旁边的那一位和他比起来,那差距不是一个档次,这里谁说话分量重,谁尊贵一眼便知晓。
“两位公子,是要包间还是就在这大厅吃?”
一眼望去,大厅中的人不说数目可观,也不少。
“包间。”
侍者带路。
“两位公子要来点什么?”侍者奉上四十五度微笑。
“你有什么好推荐?”乔木没看菜单,把菜单放在移开,“李兄,今天是你请客,你来点,客随主便。”
侍者推荐了几个菜,李奎也点了几个,这顿饭的菜色点完。
在等菜的途中,乔木和李奎闲聊着。
侍者带他们来的是一个有窗子的包间,窗外的风景对着酒楼的正门。
进进出出的人看得清清楚楚。
乔木坐在窗边,漫不经心的看着下面的人,话是对李奎说的:“你说这家酒楼为什么要叫国色生香?这一听来就不是个正经的地方。”
像这般的酒楼一般不都是“醉仙居”“醉仙楼”等。
李奎摇摇头,望着一边疏懒的乔木,看了一眼之后又移开,“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想必定是有含义的。”
乔木:“你那一双出神入化的手速是谁教你的?”
重点来了。
李奎摸不透像这般的贵公子为什么找上自己,如果只是问他的身手,而不是把他送入官府,这好办多了。
“没有谁教,是我自己摸索出来。”
李奎把自己的手掌露出来,他的手掌全是茧子,还是后茧。
乔木娇生惯养的手对比起来太细腻光滑了。
“我自己一步一步练,开始用两把小刀分别放在两个手掌内,每天转来转去,小刀不能掉。”
“达到来去自如之后,就加到三把,四把……”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手速完全可以达到你所说的出神入化,出千,或者偷东西什么的,速度很快,能达到肉眼看不了的速度。”
十指连心,刚开始练习,手掌全是血,大大小小的伤口。
有深的也有浅的,那段时间手就像残废了一样。
练习还不能停,往往旧的伤口没好,又添新的伤口。
任何一件事的成功,都不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付出的多少,也代表着你成功的大小。
从储存空间掏出一把匕首出来,放在手心转了两圈,抛给李奎,“你来试试。”
一把匕首对李奎兼职是小意思,匕首在他的手中,完全做到了隐形的地步,手掌转的仿佛不是匕首,就是空气,他的手掌底下看不了有东西。
明明左手转的匕首,下一秒,匕首跑到了右手,而乔木,没有看见。
比魔术神奇多了。
正文 第66章 偷鸡摸狗
乔木对着李奎赞叹的点头,道:“你有玄气?”
李奎摇头,“没有,若是有玄气的话,我就不会混成这个模样了。”
李奎把匕首还给乔木,“接着。”
“其实,你可以试试剑士,你的手速快,别人用一把剑,你同时可以用好几把。”
真真切切做到快,准,狠!
李奎还在喝茶,闻言,一口“噗”将茶杯里的茶全部吐出来,这还是第一次听见别人这么鼓励他,说他有用的。
剑士,那是比玄师还要稀有的职业,……怎么可能呢。
不是不相信自己,也不是自卑,现实就是这样。
乔木:“我本来想说刺客,但你的身手不快,刺客对身体各方面的素质都要求很高。剑士,这个职业非常适合你,李奎,难道你就想一辈子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从来没想过成为人上人,被人歌颂称赞的高人?”
李奎整个人一怔,成为强者,不再碌碌无为,他怎么没想过?
乔木:“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到你面前,好好修炼,用你身上的前去买一把剑,多加练习,你有基础,剑士不需要玄气基础,剑士要的是剑气,而剑气是在剑上的,只要你多加练习,剑上的剑气会转入人体,你可以上帝光学院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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