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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荷尔蒙万岁! (零坂青花)


  换而言之,我就是个没有爱的人……?
  不行不行,这不科学。
  想到这里,我不服老也不服输地紧紧抱住怀里发光的紫色荧光棒,随手把裙子一卷,用抢最后一盒新鲜牛奶的干劲儿,拉起身边还在闲聊的程甜,顺着缝隙朝前推进。
  有了动力,我们总算挤到了前面。
  “A席~A席~~”程甜高举着手里的过检票,仿佛那是一串价值连城的漂亮珠宝——这是个阶梯式的地下演出场地:四面是密封的墙,最前面做成了一把吉他状的中型舞台,而越往下、距离表演者就越加接近,东西两侧还有几座楼梯,可以在上面站七到八个人左右。
  欢快的小鼓音乐在可以轻松容纳几百人的室内播放,演出还未开始,还开着亮目的白昼灯;工作人员正跑上跑下地把乐器以及这次的必备工具搬上来,整个气场显得不算很正式,挺符合地下演出的性质。
  走到最中间的两个位置后,我有些惊讶地发现,小筱给我的票正对着舞台中心,是主唱站着的位置;但凡站起身,稍微伸出手,我甚至能够到地上的打光灯……
  “太幸运了!我们居然就坐在这里~最近的!万岁!!!”程甜欢呼着走进去,坐在位子上,转头四处张望,她后面正用羡慕的目光、盯着她手里正扇着玩的票:“八点半开始,八点人已经这么多了……唉嘿嘿,幸好我中午起得早~”
  而我,则忙着给周围的左邻右舍发荧光棒,每人送一根;这样就算放在腿上不举起来,小筱也能看见。
  ——自己代表的颜色被这么多人带着,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开场前十分钟,我想了想,还是关掉了手机;毕竟虽然没要求关机,但既然坐在前面,还是给后面的人一个好榜样吧。
  关机前,我又快速地熟悉了一遍这些成员:堂弟观筱—阿筱,鼓手,我家难得的小甜心;键盘叫做雷,人高高瘦瘦,戴了幅墨镜,看起来挺酷的;两个贝斯一胖一矮,名字忘了,但抱着贝斯的人、我肯定能认出他是贝斯手——还有那位人气最高的主唱,西大去年校园男神的第一名;叫什么我也不太记得了,总之是个金发金眸的年轻帅哥。
  ——其实为了合群,我也偷偷地买了一根金色的荧光棒;这会正藏在衣服里,免得被程甜发现了……
  做人都是要合群的嘛。
  ………
  场内的灯光暗淡下来的时候,我听到后面的小阵惊呼,继而是音乐声响起——外接音箱的电吉他小弹了片刻,混响电子钢琴插入,然后是鼓点。
  我屏息凝神,努力做到不给小筱丢人,当一个很酷的乐队潮人受众,结果……
  主唱的声音还没响起,背后外加周围人山人海的欢呼雀跃尖叫声,就快要把我的耳朵给震聋了!
  好吧,大家都不酷;我清清嗓子,正要随波逐流,响彻整个地下室的尖叫突然停止,我左右迷茫地看了一圈,所有人屛住呼吸,手里的东西也不再摇摆;我回过头,看见舞台中央打下一道光芒——有个身材高挑、穿着金属外套的男人出现在了那里。
  他低垂着好看的眉眼,视线没有看向观众,而是不知落在哪里;镶着袖扣的手放在支架麦克风上,微微张开唇:“——”


第65章
  他的歌, 像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语言。
  干净清凉的低沉嗓音,又带着些微的电质感, 像是冰冷的寒水被兀地点燃, 继而奋不顾身、将所见的一切皆烧为灰烬。
  我仔细地听了一会, 发现那开头的部分,发音很像拉丁文,随即他轻吟了几句, 熟练地转换旋律, 才变成了歌词热情的通用语。
  琴声慢慢加高了调子, 用和弦丰富音色;鼓点指挥着节奏,贝斯是不可少的佐料——而乐队的灵魂, 就是那个诱惑力十足的主唱了。
  一个好的歌手,英俊漂亮的皮囊是其次;他最出众的地方,却是相貌之外,那股在台上唯我独尊的特别气场和存在感。
  强烈的个人魅力, 让他众星拱月般难以被忽视, 明明站位是正常的乐队特点, 但其余人仿佛失去了颜色……
  只有当他将狂热的气氛席卷而掷去,才仿若点亮了小世界。
  听了两首很要求歌手爆发力的快歌, 在已经炸成烟花的全场热潮中, 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只顾着听歌,完全没有注意到小筱在哪里!
  我朝着右边瞥了一眼, 程甜这姑娘正满脸红晕, 听得如痴如醉, 挥舞着手上的东西,完全融入了一片亮色的海洋……
  嗯,已经有过心理准备了;少女啊,向来都是这么简单轻易地、因为荷尔蒙叛变心意的存在!
  我的视线掠过大长腿主唱、娃娃脸贝斯、激情弹奏的键盘,最后落在舞台的一角,架子鼓手的身上。
  找到了!
  剪得比狗啃强点的黑发凌乱地梳在耳侧;还未熟透、带着稚气的小青年非常投入地棒击鼓面,不时用旁边的铃和锤添加声音的层次感;他眼睛连眨都不舍得眨一下,全心全意地沉浸在了自己的音乐里。
  ——这就是我那个曾经被爱恶作剧的表哥故意绊倒在地上,哭了几分钟;结果我给了个棒棒糖,就破涕为笑、很快哄好的傻白甜小堂弟。
  而现在……
  他居然变得这么耀眼,这么有男神范了(家长滤镜,不接受反驳)。
  能在这样宽敞明亮的舞台展示自己的爱好,还有大把快把嗓子叫破的迷妹迷弟——这种‘弟弟要变成大明星了’的认知,让我有了种吾儿初成长的诡异自豪感;于是,我忽视周围疯狂叫嚷着“leon”的声援,坚定地举起了自己手里的发光棒,左手三个右手两个,顺着鼓点、很有节奏地给小筱加起了油。
  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因为离主舞台的距离比较接近,其实我还有点期待——小筱会不会突然发现我的存在,等演出结束后,就像他小时候那样、和小鸟似的欢快地朝我跑过来,然后拉着我去吃点心之类的。
  我的童年有点不幸;其他年纪相近的同龄人,从小到大,总会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挫折和受挫感,影响力强到让我现在也不想谈恋爱;但小筱与之对比,却相当天使了。
  他从来不会乱招惹女孩子,遇到追他追得太猛的,还会害羞地专门打电话向我求助应该怎么办;甚至,他小时候也说过什么“长大了要娶最漂亮的姐姐(就是本人)”——这种讨人喜欢、听起来又特别顺耳的话。
  虽然当真就免了,不过我还挺中意他的这种率真和诚实的——说长大想娶姐姐什么的,虽然梗很老套,但被小孩子说出来,不觉得很可爱嘛!
  乐队唱到第六首的时候,金发主唱leon的声音还是依然沉稳好听,气都不带喘,我却站得有点腿麻了……
  年轻万岁,一般这个点我都该洗洗睡觉了耶。
  因为前排是有座位的,于是,我在左边的男孩子一副整个人快要晕倒的尖叫声里,弯腰捶了捶腿,打算小坐一会歇息片刻。
  在掏手机默默拍一张发到朋友圈、和老实待着之间犹豫了下,遵守纪律的良心还是压倒了我好想炫耀的心情;我一屁股坐了下来,缩到程甜的身后,慢悠悠地像道路指挥一样点着荧光棒——没力气了,不能和旁边的小姑娘小伙子跟耍双节棍似的。
  我半倚着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挥动,然后停手歇会,再甩一甩。周围的观众依旧沉浸在火热的氛围里,没一个人有兴趣注意我……或者说注意其他人正在做什么:入眼,是一片无边际的亮色,刚刚还有我的一份助力;传入耳的尖叫声(真有力气)、摇滚音乐声,让耳鸣也变成了常态,甚至还能跟着歌变换耳鸣的频率高低;只跟风了一会,我的喉咙就发出了渴水的抗议,可我不敢去喝水,因为现在去上卫生间是很不现实的;连闻到的空气,都带着热风和汗味儿……
  好吧,我只是有点累了。
  真是佩服搞艺术的人,没有体力,简直十分钟都撑不下去。
  我托着腮,视线从小筱那里挪开后,又不自觉地看向了身材高挑的leon主唱。
  作为全场的焦点、众人瞩目的中心,他对观众的态度不算特别热情,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音乐上,对互动没有太大的兴趣——间隙的时候,几乎都是贝斯手的solo来活跃气氛;他就喝口水,消失三两分钟,继而再若无其事地回来——但这样算得上我行我素的表演风格,反而为他带来了最高的关注度,甚至连每次出场都能得到铺天盖地的欢呼。
  而那个时候,他又弯唇一笑,开朗地朝下面挥挥手……这样冷热交替、真实态度成谜的偏好性做法,颇有种让人看不透真人如何作想的感受。
  也就是地下演出才能随心所欲,剑走偏锋了;要是正规的乐队主唱,肯定是不会这么干的吧……我不确定地想。
  就在我心里琢磨这么有个性的乐队,却偏偏不用大写字母命名,反而卖萌般地以‘熊猫’作为主题名称是个什么用意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站在那里的leon,突然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有点意味深长的味道,仿佛在说:我唱得这么棒,你坐着不动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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