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浮潇听闻,也不反驳,站起来,刷地一下消失在原地,过了没多久,他就从林子里走出来,手上提溜了一只白白的肥肥的兔子,那兔子还在用力挣扎。
兰歌眼冒金星,口水流下三千尺,倏地站起来,原地跳着,“快快快,烤了它!烤了它!看起来就好香好香的样子,快!”
聂浮潇给兔子下了个禁制,把它放在地上,兔子怎么跑也是原地打转。兰歌期待地盯着聂浮潇,“你还不快动手?”
聂浮潇坐下来,眼一闭,“你自己动手。”
“什么?你让一个姑娘杀生?”兰歌瞪大了眼睛。
“想吃就自己动手。”聂浮潇淡淡地说。反正他就是几天几夜不吃也不会有事。
兰歌哼了一声,说,“那你可别小看我,从小到大,鸡鸭鱼猪羊,我什么都杀过,还怕一个区区小兔子?”她蹲下去,捉起兔子,提到自己眼前,说,“兔子啊兔子,你可记住了,不是我想杀你,是这个人,他把你抓回来的,也是他让我杀你的,他是天境派掌门,我就是一个无名小卒,要是不听他的,他就会杀了我,所以啊,你有怪莫怪,有怪莫怪,将来投了胎要报仇,千万千万找他,认清楚了。”她还特意提着兔子到聂浮潇面前让它看仔细了。
聂浮潇叹了口气。
兰歌于是屁颠屁颠跑去捡石头,打算先把兔子砸死,然后再放血剥皮,可当她举起石块就要砸下去的时候,那只兔子居然泪眼汪汪地看着她,两个前爪也搭在一起,一下一下摆动,分明是在求饶。
兰歌惊奇地大喊,“哎呀,这只兔子成精啦!”
第一卷 第117章 认主
远处的聂浮潇听了,反驳,“不许胡说。”
“嘿嘿,你一个降妖除魔的,居然还不许兔子成精?”兰歌听了,觉得好笑,她抓着兔子回到聂浮潇身旁,说,“我饿了,我想吃鱼。”
聂浮潇看看她,又看看兔子,那兔子见聂浮潇望向它了,连忙搭起前边两个爪子,继续一晃一晃,眼睛里充满了渴求,无辜地眨着眼。他再看向兰歌时巧了,那姑娘的眼神就和这兔子一模一样。于是聂浮潇只能站起来,走到河边,一发力,河里蹦出几条肥硕的大鱼,他把鱼去了鳞,放在火堆上烤,不时翻滚两下,颇有心得的样子。
兰歌垂涎地看着烤鱼,说,“想不到你对烤鱼还挺精通的嘛。”
“把兔子放了吧。”聂浮潇说。
“哦。”兰歌应声,把兔子放在地上,聂浮潇于是解开了对兔子的禁制,谁知那兔子跑了两步,又回到了兰歌身边,脑袋不断蹭着兰歌的裤腿,抬起兔脸时,一脸地讨好。“我就说它快成精了吧!”兰歌大叫。
聂浮潇也觉得这兔子似乎很通人性,不过他探查过了,这兔子毫无灵力基础,也不见修炼过,应该是天生就通灵吧,如果是这样,那好好培育,假以时日必然能成为灵宠。灵宠是可以对主人的情绪变化产生相应的反应的,虽然没什么大的用处,但无论丢在哪里,都能自动找到主人,将它作为兰歌的灵宠,指不定哪天兰歌溜了跑了或者被抓走了,他还能靠它找到她。
这么想着,聂浮潇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兰歌的手,在她的指尖划了一道伤口,又掰开兔子的嘴巴,将那伤口挤出一滴血,滴入兔子口中。
整个过程兰歌目瞪口呆,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聂浮潇已经完成了这些举动,而她的指尖还没察觉到疼痛伤口就自动愈合了,“聂浮潇,你做什么?”
“认主。”聂浮潇道,“等回天境山,我让步媱喂它一些灵丹妙药,帮助它修炼,不出多久,它就会成为难得的灵宠,以后我就不用担心你会走丢了。”
兰歌不懂这些,尤其是没想到普普通通一只兔子还能嗑药变成和主人心意相通的灵宠,她应了声哦,把小兔子提起来,看着它的眼睛,发现它也看着她,并且兰歌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这兔子在笑,顿时她就想起了大黄,又想到了它此刻悲催的形象,于是估摸着她如果把这兔子带到天境山,菜叔那个睚眦必报的老男人一定也会剪了这兔子的毛的。这么一想,这兔子是越看越像大黄,连那谄媚的笑都如出一辙,当下兰歌就丢了兔子,说,“我不要。”
“为什么?”聂浮潇问。
兰歌撅着嘴说,“太肥太丑,以后指不定还会胖成什么样,最关键的是,万一以后它跟我抢吃的怎么办?”
兔子当即蹬腿,吃了两口草表示,它只吃草,软萌活泼好养活。
“那也不行!”兰歌瞪了它一眼。
兔子可怜兮兮地看着她,见她好像铁了心的不要它,于是又跑到聂浮潇脚边蹭蹭,仿佛在哀求他帮忙说两句好话。聂浮潇说,“认主以后,不管你去哪它都会跟着你,你丢不掉的。”
“那你的意思是说,这什么认主还是流、氓行为了?”兰歌瞪大眼睛。
聂浮潇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差不多。”
“啊啊啊啊那你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随便给人认一个兔子?好歹也该是老虎或者大狮子那么威风凛凛的啊,你给我认一个兔子,带出去我多丢面子?”兰歌哀嚎。
想不到那兔子突然站起来,嗷嗷地嘶叫,前爪子还捶打胸口,虽然腿太短了捶不到,但它也已经表现出了自己的气势。
“这兔子天生通灵,要想在大千世界里找到天生通灵的灵宠是不容易的,你能遇到它是你的幸运,当然,它能遇到你也是它的幸运。”聂浮潇道。
兰歌顿时颓然萎靡了,“好吧。”她冲兔子勾勾手指头,兔子立刻蹦跶到她面前,乖巧地看着她,兰歌说,“既然是我的跟班,肯定得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傻子叫傻子……那你就叫憨子吧。”
聂浮潇面皮一抽。
兔子也很不屑地别过了头,好像生气了。
“不好听吗?傻子就从来没有抗议过。”兰歌有些失落。
兔子看她的眼神充满了矛盾。
“叫不叫?不叫就滚!”兰歌不耐烦起来。
兔子顿时纠结得整坨毛都卷在了一起,开始撒泼打滚。
最后聂浮潇看不下去了,亲自赐名,“它长得这般胖不如就叫毛胖吧。”
兰歌和兔子同时嫌弃地看着他,尤其是兔子,满脸的生无可恋。
聂浮潇恼羞成怒,“爱叫不叫,不叫滚!”
兰歌也不知道他说的谁,只是觉得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比平时生动多了,说起来她也是够惨的,遇见的姑娘哪个不是被男人捧在手心里哄着的?偏偏到她这里,她还得反过来哄着聂浮潇,他不高兴了她就得想方设法地逗他笑,还事事都听他的。“好好好,毛胖就毛胖,毛胖也挺好听的。”兰歌至少确定了一件事情,聂浮潇的名字绝对不是他给自己取的,否则他大概就会叫“孽障”?
兔子毛胖两白眼一翻,晕过去。早知道还不如叫憨子呢,起码顺口又可爱,毛胖一听就是个丑到极点的名字。
“毛胖!毛胖!”兰歌叫着,撸着毛胖的肚皮,眉眼弯弯笑。从小到大她还从来没有自己拥有过一只宠物,虽然现在就是只兔子,不过总比没有强,而且仔细想想,这是聂浮潇送给她的,也是聂浮潇取的名字,以后不管在哪里,只要有它,聂浮潇马上就能找到她了。这种感觉……她逗弄着兔子,笑得更开心了。
聂浮潇看她很是高兴的样子,也就放心了。兰歌的变化深得他心,他希望兰歌就这样一直保持下去,直到神之眼觉醒的那一天。
兰歌一眼扫到烤鱼,尖叫起来,“啊啊啊啊特娘的聂浮潇!鱼烤焦了!啊啊啊啊我的鱼!”兰歌泪流满面。
聂浮潇叹了口气,路漫漫其修远兮,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第一卷 第118章 动了真情
兰歌津津有味地吃着聂浮潇烤的鱼,那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鱼,虽然没有油盐酱醋这些调味料,显得淡而无味,还有一股腥气,可她吃着就是欢乐,仿佛那是世间美味。毛胖见她吃得欢,眨巴眨巴眼,前爪不由自主地搭起来,仿佛在哀求食物。
兰歌把身子一转,扭头,“不给,吃你的草去!”然后又摆出一副吃的更香的样子来。
毛胖也聪明,见兰歌铁了心不愿给它吃,于是屁颠屁颠跑到聂浮潇身边,用头蹭了蹭他的脚,故技重施,只是那双汪汪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好像聂浮潇一摇头,它就会立刻倒地打滚撒泼哭起来。聂浮潇见它的眼睛像极了兰歌,兰歌装无辜的时候那眼底也尽是狡黠。于是他弯下腰去,扯了一点鱼,小心地剔去鱼骨,塞到它嘴里。毛胖吧唧吧唧吃得比兰歌还欢。
兰歌看着,酸溜溜地说,“活见鬼了,一只兔子居然吃鱼肉,还吃那么香?聂浮潇,你确定这只兔子哪天不会把我也吃了?”
毛胖立刻停止咀嚼,竖起耳朵,严肃端正地看着兰歌。
聂浮潇捋捋它的耳朵,说,“不会。”它只会越来越通灵,照此看来以后它带给兰歌的帮助绝对不会亚于他,而且看得出来,它虽然讨好的是自己,但它的眼睛一直跟着兰歌在动,说明它心里清楚自己在意的是谁,他要好好培育它,这样兰歌以后也会多一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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