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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女配翻身 番外完结 (年华)


白烨带着方宇昕下车的时候。早就准备好的两个小花童也各自提着一个小花篮走了过来。这二人一个是穿着西装打着领结的白谦谦,一个是穿着白色蓬蓬裙的刘易欢。两个孩子长得都特别可爱,今天又被精心妆点过,就像是两个小仙童。
刘易欢是刘正林的女儿,当初方宇昕和白烨在路上遇到他们父女,二人的情况还十分糟糕。刘易欢又黄又瘦,刘正林更是感染了丧尸病毒。随时都可能变成丧尸。那时候。刘正林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为了让女儿刘易欢活下去,还曾强忍着心中的不安和羞愧。厚着脸皮请求方宇昕收留刘易欢。
然而,方宇昕没那么做,却给了他一丝精纯木气,帮助他觉醒了异能。因为这份救命之恩。刘正林没有选择带着女儿留在林市基地,反而毫不犹豫地带着女儿跟随方宇昕到了贝市基地。再之后,又继续跟随着她到了希望基地。
这样的做法其实十分冒险,毕竟那时候丧尸实在太多,在路上随时都可能遇到危险。而他实力不行又带着女儿。随时都有被抛下的可能。但是,刘正林还是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自从到了希望基地后。他的生活就渐渐安稳下来。他觉醒的是木系异能,方宇昕从森林里找来变异松树种植在防护墙外的时候。他虽然异能等级还不高,却是第一批成功契约变异松树的人。生活安稳后,他将女儿的身体也养得越来越好。如今的刘易欢生得白白嫩嫩,眼睛大而有神,漂亮得就跟个小公主似的。
不仅如此,刘易欢如今已经成功觉醒了木系异能,虽然还是初级,却依旧让刘正林欣喜不已。刘易欢比白谦谦大了一岁,但是因为白谦谦经常修炼的缘故,刘易欢的个子反倒要比白谦谦稍矮一些,两个同样漂亮的娃娃站在一起,倒是有几分金童玉女的感觉。
白烨牵着方宇昕走上红毯,白谦谦则拉着刘易欢跟在二人身后。他们手里各提着一个小花篮,花篮里装的是刚绽开的白玫瑰。然而随着二人走上红毯,所有人便看见,花篮中的玫瑰不断绽放,然后花瓣飞舞到空中。渐渐的,空中飞舞的花瓣越来越多,甚至一直围绕着白烨和方宇昕打转,但是花篮中的玫瑰却不见减少,反而还在不停地绽放。
这一幕相当唯美,不少观礼的人甚至情不自禁地拿出自己的联络器将这一幕拍了下来。等白烨和方宇昕走到红毯尽头,所有的花瓣绕着他们转了一圈后,在半空中排成一个心形,然后突然散开,飞向观礼的人,下起了花瓣雨。
随着花瓣落下,白烨和方宇昕便开始按照修真界结道侣的方式开始向天道起誓。他们如今是修真者,这样的起誓比起西方那种对着圣经宣誓要正式得多,而且有着非常强的约束力。
起誓后二人就正式结为道侣,要一起分担气运,可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日后不想在一起了,还得承担非常可怕的反噬,甚至可能道途尽毁!所以除非感情非常深厚或者对对方极为自信的修真,根本不会这么做。
他们的誓言跟西方的并不一样,其他人开始还觉得挺新鲜,可是渐渐的,一个个便不由自主地神情郑重起来。而就在誓言结束的时候,天上突然降下两道金光落在方宇昕和白烨身上,而就在其他人被这一幕震惊得呆住的时候,方宇昕和白烨却都觉得自己和对方之间多了一种牵绊,仿佛有一条无形的绳索,将他们绑在了一起。至此以后,便是富贵同享,生死与共。无论上天入地,碧落黄泉,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这一次婚礼,由于突然出现的异像,让人津津乐道了好久。希望基地的其他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这次的刺激,竟然不断有人传出喜讯。白正礼和方锦堂一合计,便干脆策划了一个包办婚礼的福利。只要是基地居民,就可以享受到这一福利。不过毕竟是末世,为了节省开支,干脆改成了集体婚礼。
这一项福利一经公布,希望基地就再度沸腾起来。那些办不起婚礼的,这会儿一个个全都激动得不能自已。谁也没觉得举行集体婚礼太掉价,反而更喜欢这样的热闹气氛。
于是方宇昕和白烨离开的这一年,整个希望基地几乎每个月都要举办一次集体婚礼。在他们回来后,厉青云、钱朗、刘正林、吴柯、李天星、周汉等等一些跟他们相熟的人也都陆陆续续把婚礼给办了。就连当初被赵炎一怒之下留在林市基地的侄子赵亮,也跑到了希望基地投奔赵炎。这时候他已经是异能者,身边甚至还带了个女朋友。二人到了希望基地后就决定在这边定居,并选了日子,跟着其他人一起举办了集体婚礼。
随着商队不断出行,希望基地的集体婚礼也渐渐在整个华国出了名,以至于连其他基地都纷纷效仿起来。没有了丧尸的威胁后,整片华国的土地上倒是一副和乐融融的景象。当初末世刚爆发的时候,谁也没想到,短短三年的时间内,丧尸就彻底消失在了这一片土地上!而曾经活在绝望中的他们,竟然还能迎来这样的好日子!(未完待续)

  ☆、番外之逆子

林市基地,贫民窟,一间低矮的棚子里,头发凌乱浑身脏污的女人正蹲在地上,仔细地清理着一只变异鼠的尸体。变异鼠有三十多厘米长,身上的肉虽然不少,女人却连皮都舍不得剥,甚至内脏都舍不得扔掉。就连细细的肠子,也剪开来仔细清理干净。
基地里用的干净水全靠水系异能者提供,价格昂贵,贫民窟的人用不起,只能去买别人用过后再沉淀好的水。这种水里加了消毒剂,所以总是有种消毒剂的味道。然而,生活在贫民窟的人根本不敢嫌弃。甚至就连这样的水,也不是能天天买到的。
为了节约,大家都会将用过的水重复利用。一开始还会嫌脏,会觉得不习惯,可是日子一长,便渐渐习惯了。他们这些人每天辛辛苦苦起早摸黑,赚到的信用点却非常少,要想活下去,就只能拼命地节省!
小小的盆子里盛着半盆脏污不堪的水,女人将清理好的变异鼠和内脏在里面洗过后,直接拿起一根细铁棍穿了变异鼠,在火上将毛烤掉,然后再放进锅里连着内脏一起煮。渐渐的,锅里便传出一股子腥臭难闻的味道。
这样的味道要是换成末世前,除了街上的流浪汉恐怕没人会吃。然而贫民窟的人却早已经习惯了,这股子味道一飘出来,就有人忍不住皱了皱鼻子,吸了吸气。然后,贪婪地看向那间小小的棚子,不住地吞咽口水。
几乎每一天,贫民窟都会上演这样的情景。这里一个个小棚子紧紧地挨在一起,中间的过道窄得可怜。原本干净的过道早就变得油腻乌黑,各种各样的臭味弥漫在空气里。渐渐融合成一种难以言喻的诡异味道,能把一个正常人给熏得晕过去!这样脏乱的地方,外面的人根本不愿意进来,也就住在这里的人因为长期置身于这样的味道中,习惯后反倒是没什么感觉了。
女人仿佛听见外面吸口水的声音,一双眼睛警惕地透过棚子上大大小小的缝隙朝外面看。一边看,她一边贪婪地嗅着锅里传出的味道。拿起旁边的汤勺在锅里搅了搅。见肉已经泛白,明显已经好了,赶紧熄了火。
她也不拿碗。直接用汤勺舀了一勺就放在嘴边,甚至顾不得烫,直接吞进了肚子里。这时候,她身后突然响起一道虚弱而急切的声音:“快……快给我!”见女人不听。他又大声说道,“这是我抓到的!快给我!给我!”
女人假装没听见。用筷子夹了锅里的肉就往嘴里塞。那人看着这一幕,顿时更急了,忍不住骂道:“死……死女人!我为了抓这只变异鼠都受了伤,你怎么能自己吃独食!”
女人听到这里。才不耐烦地回头瞪了他一眼。这是一个瘦弱的老男人,围着脏污的被子躺在棚子的角落里。被子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的污迹,而他露在被子外的手脚上都布满了伤痕。他见女人回了头。浑浊的双眼中顿时生出几分希望,伸长了手臂请求:“快给我吃点儿。我都要饿死了。”
女人犹豫地看着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办,门突然被人撞开,一个身影猛地冲了进来。这人本来生得高大,但是此时却微微驼着背,皮肤蜡黄,脸上还有道狰狞的疤。他冲进来后,看见锅里的肉顿时眼睛一亮,冲上去一把将女人推开,抢过她的筷子就夹了肉疯狂地往自己嘴里塞,一副饿死鬼投胎的德行!
女人想扑过来抢,却被他一脚踢在肚子上,踉跄了几步后正好坐在地上那名老男人身上,压得他凄厉地惨叫,嘴里不住地骂着“你这个逆子不得好死”。
男人大口吃着肉,不屑地看了他跟女人一眼,反唇相讥道:“老子是逆子?要不是老子天天跑出去干活养着你们俩老不死,你们早就饿死在外头了!当初要不是你们两个老东西没看住大姐,让她跑了,老子怎么可能沦落到这种田地?呸!两个老不死的东西!”说完,他继续大口吃肉,很快锅里的肉就只剩下了一小堆骨头。
女人被他踢得很惨,好一会儿都没缓过劲来,也不敢跟他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将所有的肉吃完,坐在地上伤心地哭。躺在地上的老男人则被气得不轻,可他身体本就不好,之前为了抓那只变异鼠又伤得不轻,这会儿哪里还有力气爬起来教训这个“不孝子”?听着儿子的话,他心里也后悔不已,当初要不是没看住厉青云让她跑了,他们家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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