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一个穿着金色铠甲的骑士突然大吼了一声,从观众台跳了下去,挥动了一把骑士长剑,落地的刹那挥砍断了猛虎的头,刹那间血溅一地。然后他迎着阳光,朝着那个卑微的奴隶伸出了手。
青迟突然回想起来,这个奴隶的眼神,似乎就是……
“扎德尔愿永远追随我的王,以九圣灵之名为誓,身死不悔。”
青迟眼睛一亮。是了,这个人就是为琼恩打造了那把叫做黎明之光的骑士盾,并且从此追随他征战,从王庭一路征战魔族,到抵抗北王入侵,琼恩麾下的一员大将。为什么自己会看到这些记忆呢?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这些故事。
“你好,年轻的猎人。”琼恩的灵魂突然出现在青迟的面前,朝她微笑着。
青迟忙行了个尊贵的礼节,“东部大陆之王,您好。”“不用在乎这些虚礼了,我现在已经死去,未来要靠你们了,年轻的勇士。请尽力阻止魔族再临。”
青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我拿走了封印之石,才让这只魔手复苏了。”
琼恩摇了摇头,“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了,我的骨骸上仍然沾染着魔血,因此我来到这里,用封印之石的力量压制魔力。但是魔王曾说过,几百年后仍然会回归。我将用我这一缕残魂,将魔血之力封印在我的骨骸里,请你将我的骨骸埋入这里,并将遗忘之地的钥匙毁掉。”
青迟点了点头,尊敬地问道:“那,这个幻境是……”
“是这块黎明之盾与创造它的主人的记忆。只靠东部大陆人类的力量是无法消灭魔族的,你必须追寻远古的脚步,寻找其它的种族,联合其它的封印之石共同作战。去吧,年轻的勇士,我已经将希望交到了你的手中。”
琼恩的话音一落,青迟眼前的幻境消失了。倒在地上的金色骨架上流转着一层淡淡的光辉,那些魔血正附着在面,与之进行着永远的争斗。遗忘之地的塌陷已经平息了,魔气已经散了,现在可以安全地出去了。
此战才能看出,自己的力量与魔族之力相比是何其微小,看来对抗魔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青迟看了看地上碎裂的盾牌,真诚地对琼恩表示崇敬和感谢,想必是这块盾牌保护了自己吧。迪尔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仰头对着青迟说道:“猎人,我看到哥哥的朋友了,那个东部之王。他对我说了过去的事情,我一定要成长为,比哥哥还厉害的勇士!”
青迟微微一笑,看着这满目的废墟,行了个礼,转身和迪尔离开。在进入白色通道以后,青迟依言将那个古旧的开启遗忘之地的钥匙丢在了废墟里。从此以后,这里将不会再开启,东部之王琼恩最后的遗魂,将与魔血在这遗忘之地永远地被人遗忘,或者,存在某些人的心里。
第九十三章:吃醋的鲜橙多
回城的青迟准备带着迪尔一起去练级。现在他的等级太低,伤害还不够看,但是一旦突破了20级,迪尔的属性会翻倍增长,这也是青迟准备好好培养他的原因。青迟买了一些泉水和烤兔肉,引完了一大群怪以后开始优哉游哉地坐在草地上吃肉,而可怜的迪尔要站在她的身边不停地拉动弓箭去射那些跑来的野怪。
“喂!你怎么这么轻松,也不帮帮我。”迪尔的一张包子脸皱成了苦瓜。青迟翻了个白眼,“是谁说要成为比亚兰还厉害的勇士的?我帮了你,你怎么成长,这些野狼都对付不了,还想对付魔族,不如趁早找个地方躲着。”
可恶!迪尔撅着嘴埋怨道:“可恶的女人!你这样以后会嫁不出去的。”
正在啃兔肉的青迟差点没被噎住,狠狠地揉了揉迪尔的头,笑眯眯地说:“是吗?你居然还懂这些,不错不错,看来很有精力,信不信我把你丢进怪群。”
迪尔拧着眉毛,“那……你不要一个人吃得那么开心嘛,也给我留一点!”
青迟哼着歌,抛出一个计时沙漏,“喏,沙漏漏完之前解决不了,别想吃。”
青迟整理了一下几个人发来的各种消息。这些天来,天耀经历了上次的打击之后,好像变地安静了许多,连元明清都不知道他们是韬光养晦还是故意搞什么陷阱,即使在野外也是成群结伴地行动,给人十分谨慎的感觉。青迟尤其关注的天耀四团,也一直在成长。四团一直在拼命练级追赶,也下了好几次副本,虽然暂时还跟不上主力团,但是依靠冥寒给的一些攻略成功地过了几个副本,据说白家对此很满意,似乎白业伟还想投入更多。而水无异已经很成功地获得了冥寒的信任,现在天耀公会仓库的管理权被交给了水无异。青迟勾起了唇角,真是期待看到那一天的到来,从四面八方撒下网来补冥寒这一只鱼呢。只不过,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路一步走,还不能太过心急,最好的时机还没有来到。
咦?迎风飘飘有了地下恋情?元明清发来的这条消息让青迟十分在意。上一世,自己没有什么朋友,全心全意地信赖冥寒,到最后身边没有一个旁观者清的人打醒自己,以至于自己一条路走到了黑,是青迟十分不愿意再看到的。这一世,既然重新活过,青迟不想再没有朋友。迎风飘飘作为自己最初认识的伙伴,始终以那大大咧咧的性格感染着自己,作为朋友,她的事情还是必须关心的。
元明清说,迎风飘飘这几天没有参加公会的打金团,而是自己偷偷地在做些什么任务。有公会的成员远远地看到她似乎挽着一个男玩家的手臂,笑得十分开心的样子。虽然在背后说别人的恋情不好,但这名公会的成员还是第一时间十分八卦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几个同样八卦的人。看来他们最近十分地闲适啊。
“这很好啊,能在游戏里遇到喜欢的人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不过,确实也需要注意查看一下那个人的底细,为什么飘飘并没有告诉你们那个男玩家的事情,如果是谁想借机潜入或者窃听什么公会机密,我是不会放过他的。元明清,你们有没有看清那个人叫什么名字?”青迟皱了皱眉。
“不知道,夜星痕只是碰巧看到了,他们的距离隔得有些远。等夜星痕追上去的时候,迎风飘飘已经跟那个人分开了。那个玩家似乎是个战士职业,带着盾牌和长剑呢。迎风飘飘已经三天没有去打金团了,难道她每天都去见那人了?”
确实不太寻常。依照迎风飘飘那大大咧咧的性子,这点事情不可能瞒住大家不说,难道有什么隐情吗?青迟把迪尔放在那个没什么玩家的坐标点,让他自己升级,然后自己传送回到了公会驻地内。
公会驻地前的一条街道上已经陆陆续续开起了一些玩家的店铺,有幸福公会生活玩家自产自销的,还有一些神殿的玩家。由于这里是去荣耀城的必经之地,因此生意还算热闹。未来周围几个副本开启后,这里的地皮和店面将变得更值钱。
“咦,原来你们都在啊,今天下本我就不去了,有点事先走了。”迎风飘飘奇怪地看了会议室里的几个人,挥了挥手,转身就离开了。
“果然很奇怪吧,老姐?”夜星痕撑着下巴,“平时下本她可是比谁都积极。”
没错。青迟点了点头,但是看迎风飘飘那坦然的样子,又不像是见什么坏人。
“要不然我们几个跟踪她去看看。迎风这丫头大大咧咧的,万一被哪个坏男人骗了感情就不好了。咱公会里这么多优秀的单身汉,不能让肥水流了外人。”
“外人怎么了,如果是个厉害的人,把他叫来我们公会也挺好的嘛。话说鲜橙多,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原先我还以为你跟飘飘是cp呢。”晨曦子墨嘿嘿地笑了一声,朝着鲜橙多露出了一个坏笑的表情。元明清发过来一个组队邀请,“夜星痕和青迟去跟踪,我们在后面以备万一。好了,大家行动起来吧。”
“我就不去了,没什么兴趣。”鲜橙多突然蹭蹭地站了起来,转身走出了会议室,顺手把那门甩得震天响,让会议室里几个人都愣住了。
晨曦子墨指了指自己,“我惹到他了?平时老不正经了,怎么今天这么严肃。”
夜星痕摇了摇头,“我感觉鲜橙多好像喜欢飘飘姐,但是他太闷骚了,一直都不说,这会儿莫非是吃醋了?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真可怜。”
青迟敲了敲夜星痕的头,“好了,别乱说,走,去瞧瞧就知道了。”如果飘飘有了喜欢的人,自然不好说什么,但是……青迟若有所思地望着鲜橙多走的方向看了一眼,他从刚才开始表情就很严肃,看起来似乎有点深受打击呢。不管怎么说,朋友的事情,自己不能不管,这种氛围持续下去,对公会也很不利。
第九十四章:地下恋情的真相
一路跟踪迎风飘飘,青迟和夜星痕来到了离荆棘城外不远一片鲜花平原。鲜花平原是距离荆棘城不远的一个地方,这里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美丽。鲜花平原里盛开着很多的鲜花,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花开放,在这个季节有许多的金色花蕊和白色花瓣的雏菊,还有大片的紫色和红色的薰衣草开放,微风拂过的花香沁人心脾。这块平原是难得的没什么野怪的地方,只有一些零散的土蜂窝位于平原的周围,还有许多的草药资源点,上一是许多情侣玩家都喜欢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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