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发现屋子里忽然多出来的人,两小孩脑袋凑在一块儿,叽叽咕咕的不知在说些什么。
陆翠芳和陆樱看着玩闹的两小孩,相视一笑。陆翠芳上前唤了嘟嘟两声,小孩的注意力终于被吸引了过来。
小脑袋一抬,当看见陆樱的时候,嘟嘟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连这两天他最钟爱的彩色卵石都不要了,迈开小短腿,直直便朝着陆樱奔了过去。
陆樱蹲下/身,展开手臂,人小孩如归巢的小鸟般扑进自己的怀里。
无需言语,面颊蹭着面颊,那腻歪劲儿,直看得陆翠芳这个当妈的心里头泛酸。
片刻,小孩发出幼兽般呜呜的低咽:“姐姐,妈妈和徐叔叔都找不到你,你去哪里了?你是不是迷路了,所以这么久才来找嘟嘟。”
陆樱抚摸着小孩头顶软绵的发丝,刚才小孩向她扑过来的时候,她便已经仔细打量过了,原本肉嘟嘟的小孩整个儿瘦了一圈。小孩子是最不经瘦的,稍稍瘦下去一点,抱着就能摸出骨头了。虽然眼下嘟嘟看起来没病没痛,陆樱却依然止不住的心疼。毕竟,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
此刻,陆樱已经依稀能了解当年师傅和师姐们的心情了,亲手养大看着长大的孩子,宁愿自己身死也不愿意让她受到半点伤害!
“姐姐一不小心迷路了,不过现在姐姐还是找到嘟嘟了,是不是?”
嘟嘟从陆樱怀里抬起头,大眼睛红红的盯着陆樱看了一会儿,然后很用力的点了一下小脑袋。
腻歪了一会儿,嘟嘟拉了一下陆樱的手,兴致勃勃的说:“姐姐,你跟我来。”
语罢,他又小跑着回去拉那正在一颗一颗收起彩色卵石的小女孩,而后十分正经的替两人介绍道:“姐姐,她是娜娜,是我新认识的好朋友。娜娜,这就是我姐姐。”
一旁还在吃自己侄女醋的陆翠芳看到这一幕,忍俊不禁。
叫娜娜的小女孩很羞涩,只低低的叫了声姐姐,就继续埋头拾彩色卵石了。嘟嘟于是也蹲到她身旁,跟她一块儿捡。
陆樱回头看向陆翠芳,在得到陆翠芳一个满含笑意的眼色后,便趋身凑近了两个孩子。
“你们俩刚才玩的是什么?”陆樱故作好奇的问。
骨子里陆樱还是很有些小孩子心性的,所以很快便加入到了两小孩玩石子的游戏,有嘟嘟的从旁助攻,她与那叫娜娜的小女孩也很快便成为了好朋友。
陪两孩子玩了不多时,陆樱闻得屋外骤起一阵嘈杂之声,不待她疑惑,前门发出刺耳的‘吱呀’一声,被推了开来。
屋外的嘈杂声随着铁门的打开变得更加清晰,徐建林和一个陆樱未曾蒙面的女人鱼贯进屋,铁门在两人身后很快就又被关上。
☆、第七十四章
陆樱看着陆翠芳递过来的吃食,犹豫着没有伸手去接。她可还记得那个肥腻男人说的话,她在这里是没有吃用配额的。
唯一知道内情的徐建林,看出了陆樱的犹豫,道:“那焦阳说了,今天是例外,这次带回来的很多东西都禁不住放,所以也有你的一份,赶快拿着吃吧,肚子也该饿了。”
听出了点端倪的陆翠芳,忙问:“什么意思?”
徐建林憨憨的挠挠头,便把遭遇陆樱时焦阳说的那些话简单复述了一遍。
陆翠芳听着,起初是愤怒,然后又是无奈,最终对着陆樱出口的话却成了安慰:“没事,你饭量也不大,我跟你建林叔一人省下一点,也够你吃饱了。快拿着。这些东西做的时候都没放什么调味料,热的时候还能勉强入口,凉了根本没法吃。”
陆樱听他们如此说,便没多话,接过了那个小小的搪瓷碗。
搪瓷碗里是大半碗的厚粥,粥上墩着一个白面馒头、半截水煮老玉米,另外的配菜还有因为油少炒的微焦的鸡蛋碎以及几根绿油油叫不出名字的素菜。
“哟,这是菊花菜吧!”陆翠芳一筷子绿菜入口,诧异道。
另一头,正喂女儿吃饭的方燕,闻声接嘴:“翠芳,你也认得这菜!闻茵姐在北面修围墙那儿发现的,好大一丛,长势正旺呢,就随便折了几把。这菜我以前别说是吃了,连见都没见过。”
陆翠芳扒拉了一口厚粥,说:“你打小长在城里,没见过这菜也不奇怪。现在农村都很少吃这菜了,这菊花菜刚入夏吃正好,新发出来的嫩芽肥厚,还有药用,清热解毒哩。我小时候那会儿,家里穷常吃。不过炒菊花菜,一定得油多才好吃,顶好用荤油来炒,要不得涩口。我瞅着碗里这点油汪汪的,用了不少油吧,今天这是没人看着?”
方燕嗤笑一声:“哪能啊,看的紧着呢,盐都不许多放一勺。这油是闻茵姐见那帮子人在杀鸡,去要的两块鸡油熬出来的。对了,这鸡油多吃不好,你悠着点你家嘟嘟。”
陆翠芳答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方燕一家先吃完了,方燕默默拾了三副碗筷去外面的水龙头上冲洗,临了走还不忘叮嘱女儿:“娜娜,刚刚吃晚饭别慵坐着,起来走走消食。”
从始至终,方燕都没有和她的丈夫陶之卿有过一句交谈,神色间很疏离,除了坐在一处吃饭,就跟陌生人似的。那个叫娜娜的小女孩,也从不见她与陶之卿说话、撒娇,倒是亦步亦趋的跟着方燕,亲昵的很。
洗了碗筷,方燕领着女儿娜娜串门子似的凑到陆樱他们这边。
方燕打量了一下陆樱,见陆樱不顾自己吃,只顾着伺候嘟嘟,便笑着对陆翠芳道:“你这侄女对你家嘟嘟倒是好。”
“是啊。我那会儿工作忙,嘟嘟打小就是由樱子带着的。”陆翠芳这么跟方燕应着,转头又对陆樱道,“樱子你吃你的,别惯着嘟嘟,让他自己吃。”
吃罢晚饭,徐建林从厚实的呢子裤兜里掏出一团由废报纸包着的东西,笑眯眯的对着几人道:“我说怎么裤兜里热乎乎的都发烫了,差点给忘了。
”
“什么东西?”正要去洗碗的陆翠芳,停了动作,不无好奇的问。
徐建林一边剥那里三层外三层的废报纸,一边解释道:“那群人不懂,抽了两屉温室公司孵育房里的鸡蛋,都是臭的,根本不能吃就倒了。我看里头有几个毛蛋,小鸡崽子还在里头叫,应该能吃,就捡了让燕子帮忙放在火塘里煨熟。”
废报纸被完全剥开,露出里面蛋壳七零八落,又被烟火煨得焦黑的鸡蛋,从破碎的鸡蛋壳缝隙可以隐约觑见里头发育完整的小鸡崽子。
徐建林献宝似的挨个问几个女人孩子要不要吃。得到的回答,想当然的都是否定。
且不说这毛蛋平常做法都是配了独门香料来爊了去蛋腥的,本就算不上什么大众美食,而且一般吃毛蛋都是在冬天,冬天蛋不容易变质,异味相对也会轻些,再者单就徐建林手里那几个的卖相,也很难让人有食欲。
毛蛋之所以会被成为毛蛋,就是蛋壳里头的小鸡崽子已经长成型了,只不过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小鸡崽子无法破壳,一般是发育不良或者天生体弱残疾之类的,但脏腑完全已经长全且表皮上也多半长有稀疏鸡毛。
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一只浑身还裹着鸡蛋清粘液的东西在火里煨过以后的样子,细细的鸡毛都被烤焦了粘在鸡皮上,没有蓬松容貌遮掩的小鸡,脑袋看起来极大,眼眶的部分大约站了整个脑袋的三分之一,受到火的炙烤,眼皮整个儿干瘪进去,可以依稀看到里面呈灰黑色的眼球……
陆翠芳嫌恶的看了那几个毛蛋一眼,推开徐建林伸到近前的手,说:“拿开点,你自己一边吃去,当心吓着孩子。”
嘟嘟和娜娜在徐建林剥废报纸的时候就好奇心旺盛的凑过去了,待看到包在里面的东西的真容,娜娜一脸害怕的缩到妈妈身后,嘟嘟比她好一点,小手却也是紧紧的攥着陆樱。
虽然在场的几个人都有几天没尝过鸡肉的滋味的,但显然还没有嘴馋到对食物外观视而不见的地步。
毛蛋这东西,喜欢吃的人怎样的都喜欢,不喜欢吃的人单看着都会觉得恶心。因为小鸡崽子还在蛋壳里没破壳,没有吃过外食,所以一般毛蛋做起来都是不开膛的,只简单的冲洗一下鸡蛋壳上的污物。
其实,这么想想还真怪恶心的。
被接二连三拒绝的徐建林私底下咕哝了一句不识货,又象征性的询问了一句深沉状坐着的陶之卿,自然他得到的答案依旧是拒绝。
于是,徐建林只得走到一边,自个儿吃去了。
陆翠芳虽然不待见那半死不活的陶之卿,但和方燕却聊得投机。两个在末世前很难有交集的女人,在这样的末世中相识,竟都有那么点感叹相见恨晚的意思。
午夜十分,陆樱被低低的说话声惊醒,她下意识的去摸睡前被她摆在头顶上方的包包。
陆樱也是经陆翠芳问起才想到这个一直被她拴在腰间的包包,心里不无庆幸。许是江诚的那把短刀太过招人眼球,这个包包反倒是逃过了一劫。她想那个叫林骁的男人既然注意到了短刀,当时也必定注意到了这个包包。不过,男人显然对这个包包并不感兴趣,甚至连问都不曾问及。大概他觉得这样一个不大的包包也装不了什么东西,觉得像她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能拥有那样一把独特而锋利的短刀就已经是与众不同的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