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笙手一摊,“是啊,我还是你表姐呢,王铁锤!”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轮空了……
所以,隔日更,你们不要抛弃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容与一边练琴,一边看着蛋黄也酥酥的美食视频。
星座美食的第二弹已经发了上去,蛋黄本人全程都没有露脸,只有下巴和一双手偶尔出场。
即使是这样,也有一群人在弹幕里嗷嗷的叫着舔屏。
“组长的手真是美啊!”
“怀疑组长性别的你们脸还好吗?”
“走开!组长是我的!我的!我一个人的!”
“跪舔组长美手prprpr”
“为什么豆花配图没有组长的小手手?良心呢?差评!”
“美、美人(ˉ﹃ˉ)”
容与按了暂停,修长的手指隔空点在了屏幕上,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指就放在少女尖尖的下巴上,十足的痴汉。
下一秒,他就像是被烫到一样,迅速收回了手指,指尖一捻,不敢再动,飞快的关了视频。
原来……
原来,蛋黄是女孩子啊!
他微蹙眉头,觉得自己暗戳戳的关注一个女孩子似乎有哪里不太妥当。
可是……
算了!总比暗戳戳的关注男孩子来得强吧!
而且……真的很好看啊!
苏云笙的美食视频和别人的不一样,她做完甜品之后,会拿起勺子,一口一口的吃完。
她吃得很斯文,速度也不快,可就是让人莫名的胃口大开,哪怕他的午饭只是水煮白菜,他也能多吃一碗。
这大概就是……望梅止渴?秀色可餐?或者是画饼充饥?
他不想去深思。
——
自从养了狗,苏云笙的活动量比以前大了好几倍,还好是暑假,如果开学上了高三,时间恐怕不允许。
她要不要雇个人帮她养狗?
不行,别人她信不过!
实在不行的话,就带回家里去,父母都出门工作,让外婆和布丁作伴也不错。
苏云笙拴好了链子,带着布丁去晨跑。
隔壁的男人也刚好出来,身上是和她同色的运动服。
只不过,男人的目光没有落在她身上,而是落在了她的布丁身上,停顿片刻,又移开了视线。
苏云笙对他笑了笑,把布丁护在了身后。
两人晨跑的路线是一致的,顺着楼下的林荫道跑出去,在拐角的公园做拉伸运动,然后一路向东,在城心公园折返。
布丁跑在最前面,苏云笙跟在后面,容与排在最后。
看着前面的身影,他微微眯起了眼。
是错觉吗?
这个姿势……
他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
苏云笙的豆花粉丝已经过了三万,豆油里也多了很多其他的消息。
“你好,请问有兴趣接广告吗?”
“可以帮忙打广告吗?有偿。”
“照片拍的不错,我也是摄影师,要加入我们团队吗?”
苏云笙啃着辣条,把所有没兴趣的豆油都忽视的很彻底。
不,不能都忽视!
她的目光落在“摄影师”三个字上,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
她是不是……该找个专业的摄影师比较好?
毕竟她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无论她是不是千里马,都需要一个伯乐来帮助她。
她现在能用的设备只是一台普通的数码相机,拍出来的效果肯定是比不上专业摄影加后期修图的,她暂时手头也不是很紧张,招一个摄影师来帮忙是早晚的事。
这笔钱不能省。
说干就干,苏云笙直接在个人主页发布了招聘启事,要求就两个:
1、自带设备,掌握修图技能
2、有审美,颜值高的小哥哥/小姐姐优先考虑
没错!颜狗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发完招聘启事,她就开始码字,系统出品质量保证,影子一号比她自己的手指好使多了,分分钟化身时速八千的码字机根本不是梦!
《情杀》的故事写到这里,男女主的形象已经跃然纸上。
郑文公求亲,宁霜是唯一的公主,被当作棋子送了过去。
齐王叮嘱她,如果有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杀了文公。
宁霜怯怯的应了。
可她怎么会杀他呢?
这个男人为她一掷千金,以江山为聘,送了十余座富庶的城池给齐王,才让她的父亲松了口,把女儿嫁给他。
能救她脱离那座冰冷的宫殿,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恩人。
珠宝,城池,良驹,黄金,他用这些带走了她,却浑不在意,似乎把她看得比江山还重。
他说对她一见倾心,她信了。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抗拒这样的珍视,何况是冷宫中拼命活下来的宁霜。
她永远不会背叛他。
如果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那就不是收刀片收到手软的百里笙歌了!
第一本是为了扬名,所以她克制住了自己写be的冲动,这一本,她已经准备放飞自我了!
二十万字之前,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虽然也有权力的更迭和命运的纠缠,但不是主流。
二十万字之后,苏云笙已经准备好要撒玻璃渣了!
不出意料,背负着棋子重任的宁霜爱上了这个男人。
文公这个人挑不出什么毛病,年轻的君王温和又俊美,长身玉立,只是站在那里就叫人心动。
何况他还珍而重之的把她捧在手心。
他怕她思乡,为她建了宫殿;他后宫的美人不多,也没有一个敢来找她的麻烦;他会和她谈论风月,诉说烦忧;他的赏赐数不胜数,让她成为所有人艳羡的对象。
只有一点,他不肯碰她,也没有给她封号。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只要他爱她。
只要他爱她。
苏云笙悠悠叹了口气,忽然觉得这个男主可真是万里挑一的渣。
作为一个没有情商的男人,作为一个既不要美人也不要江山的呆瓜,就低调朴素安分守己的做一个木墩子啊!学什么男神装什么温柔!
又是珠宝又是金银的砸下去,每天还对着人家笑得一脸温柔,试问哪个姑娘会不动心?
别说是个初出茅庐长于深宫的天真少女了,就是个过尽千帆的老油条也会忍不住把小心心都给他好吗?
没有在一开始就把话说清楚,任由一颗芳心落在自己身上,把人家姑娘的一池春心搅乱之后又不负责,渣男妥妥的!
而无辜的宁霜,就在被翻来覆去的玩弄到吐血之后,才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
男频流行种马文由来已久,而她的男主郑文公更是夹杂在众多种马文之中的一股泥石流!
这个男人不花心,是因为他对女人没有心。
或许有,只是还不够。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她放进眼里,遑论真心。
苏云笙转了转脖子,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含入v公告)
这个时候……
她抬头看表,已经过了八点。
房东?快递?还是对面的男人?
她趿上拖鞋,趴在猫眼上往外看。
果然是他。
站在门外的男人神情犹豫,手臂抬起,不知道该不该再敲一次。
苏云笙没给他考虑的时间,直接打开门,“有事吗?”
容与的手臂僵在了半空中。
他个子很高,眼神幽邃,神情淡淡的,看人的时候似乎带了点俯视的味道,却偏偏不让人觉得讨厌,只觉得理所当然。
他生来就该高高在上,不该沾染尘埃。
很多人觉得他高冷,不好接近,这是事实。
那双黑漆漆的眼睛深不见底,像夜幕下寒冷的深潭,又像是水底兀立的礁石,只是安静的看着别人,就能让人感觉到清晰可辨的压迫感。
可苏云笙不这么觉得。
她毫无压力的看着他,淡定和他对视,一双清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望着他。
容与微微抿唇,“抱歉,我家停电了。”
他其实很享受黑暗,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经常不开灯,把自己藏进夜色之中。
可是,今天不行。
他的专辑还差几首歌没有写完,公司那边催的很紧,他没有时间可以耽误。
苏云笙侧身把他让了进来,“那你在客厅可以吗?”
卧室?不行,卧室太乱,地上还有好几箱辣条,不能让他看见!
“好。”他微一点头,抱着吉他坐在了沙发上,“我可以……”
没等他说完,苏云笙就点点头,“没问题,不会打扰到我的。”
“谢谢。”他低下头,睫毛低垂。
看得出来,他很少和人打交道,和别人共处一室让他有些不自在。
一个沉醉在自己世界中的人,一个专注执着的爱着音乐的人,这样的一个人,往往能取得别人难以企及的成就。
苏云笙靠在墙上,一面听着他弹吉他,一面安静的看着他出神。
要不要趁他成名之前,先要个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