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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夜夜撩 (梦鸢)


  我们径直到了石洞之内,大家都还在。
  只要大家都还在就好,百里赦在人界的时候可能一直担心的便是这石洞里的子民。现在大家无恙,我们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不过大家安全地留在这里没有被红缚的下人所抓到,那都是曼莎的功劳!这结界也是她造的,我不禁暗自佩服,果然是在鬼王的左右手,在没有了首领的情况下竟是如此的团结一致,都是曼莎一手带的。
  在时隔那么久我们再一次回到这里,大家还是效忠于百里赦,没有一点的怀疑,没有一点的杂言碎语。
  这让我很是感动,我还以为大家会因为时间太久而失去耐心,不会再相信我们而揭竿自起,毕竟我没有真的了解他们,没有真的和他们深入相处。
  若说是真的为府邸做的多的,还是曼莎所付出的更多,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曼莎如此明显地冒犯我,而百里赦却是视而不见了,她只是感情方面的事情没有处理好罢了,除此之外,再无挑剔,作为护法,可以说是尽心尽职了。
  我们大致跟曼莎说了一下计划,正欲要走了,她却是紧皱着眉头,一脸担忧。
  “在这里是没有敌人了,因为红缚已经搜索过了,我们是侥幸存活下来的,但是现在我们还是不敢出现,如今在冥界行走就好似走在了刀与火之间,可能背后就是万双眼睛窥视着,觊觎着。所以此次行动,我请缨!”
  她说到这里,单膝跪在了地上,虽是一介女子,但是就算是单膝跪在地上,腰杆也挺得笔直,就像是一个军人!。
  百里赦欲伸手将她扶起。
  而曼莎却是有一丝倔强,没有顺着百里赦起来,“此次出行前豺狼后猛虎,我生来的职责便是护得鬼王周全,我的命是百里赦大人给的,所以在这危急关头,还让我去吧。”
  百里赦有点犹豫。
  而曼莎像是看穿了百里赦在想什么,“此处红缚已经侦查过多次未果,早已放松了警惕,我仅需要在此补上结界,而那日,我要感谢百里赦大人!”
  百里赦的表情依旧平静,就像是一个久经风雨仍然站立的笔直的青松。
  “百里赦大人手下留情,挑拨伉俪情深,犯下如此大错,天理不容,百里赦大人却并没有真的将我的修行废掉。”
  我回想起来了,上一次百里赦怒发冲冠之时,说着要废了曼莎,原来还是手软了,只是让她受了些许皮外伤而已,不过百里赦的做法是对的,如果不是上一次英明的决定,恐怕府邸的遗民也存活不到现在了。
  曼莎仍旧跪得笔直,“从前不管是打什么仗,我总是随着大人一同出征,从来没有打过败仗,这一次我深知府邸处在危难之间,所以我更得跟着大人。”
  “曼莎。”百里赦像是要说什么。
  而她却是没有丝毫给百里赦说话的机会。
  “大人,您让我去,我会跟着您。您不让我去,我会偷偷跟着您。”她的语气不容拒绝,就像是当初将我带走时,声音的刚烈!
  所谓的天地皆可捅破,应该就是如此了。
  百里赦这下眼神坚定了,只说了一个“好”字。
  这时,半跪在地上的红缚站起了身子,她的身形经过了战役也是挺拔,也是强壮!
  心里面所生的敬畏之感让我有些恍惚,看着曼莎也觉得她有一层光辉。
  修复完结界之后,我们三人便是穿梭在树林与平地之间,前往阴界之门,去往曾经冥王居住的地方。
  来过洗血池一次,上次的洗血经历并不好受,所谓的莲花池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而且还要无端放血。
  不过当初的感受只是当初,这和在浮狱里用蛆虫钻进我的皮肤相比,简直是小事!不知挂齿。
  再一次回到这里我心中感慨万千,心中更是坚定不移,若是能让我获得能和红缚抗敌的力量,放几滴血又算得了什么?
  没有任何的守卫,这和我所想象的完全不同,红缚没有想过我会活着再一次来到此吗?
  她连为自己的宏伟大业在人界的地盘都已经计划好了,还会遗漏出这个篓子?
  越是没有异常便越是让我觉得不能放松,心跳加速。

  ☆、第二百六十四章 曼珠莎华(上)

  “曼莎”本不是曼莎的原名,过了几千年她自己都已经记不得父母给她起的名了,甚至连父母的容貌她都忘得差不多了。
  “曼莎”这个名字是百里赦取的,那日三途河畔,曼珠莎华正开得娇艳,在死亡的绝望中,双眼映入一个人,那人俊朗俏丽,眸子就像是深幽的湖水,望不尽,却又让人陷入。只是望了一眼,她的心就颤抖了起来。
  他说,“你跟我走吧。”
  她如果不选择跟着面前的这人走,等来的就是红毛怪的摧残与凌辱,她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是木讷地点了点头。不知来者何人,有什么目的?即使看上去并不像什么坏人,但前几日见惯了屠戮与杀缪,满眼的血腥没有消散,她的心里面是抵触任何人的。
  “你叫什么名字?”
  一阵沉默之后,百里赦并没有生气,而是伸出手指指着河边的曼珠莎华,“跟我走进地府,从此与人间之事再无联系,花开彼岸,作为接引者,通向幽暗之狱。加之姑娘身上的异香实不寻常,就叫曼莎吧。前尘之事,释然忘怀。”
  这么一走就跟着他走了几千年。
  曼莎来到冥界遇到百里赦之前,只是一个平凡家里的女孩,不过从出生开始便伴有异香,母亲在曼莎来到世间的那一刻就离开了世界,她的命仿佛是和母亲换来的。父亲对她又爱又厌恨,多年之后这件事并没有沉淀,而是耿耿于怀,每当曼莎闯祸的时候就常常挂在嘴边。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说是曼莎将她的母亲克死了,命硬的在以后还会克死她的父亲。对于这个传言,父亲并没有过多的在意,反倒是曼莎自己,觉得那种生来叫做自尊的东西,在萌芽的状态时,就已经被践踏在脚底了。
  她的自卑隐藏在自负里,所以表面上曼莎很好强,她听不得别家小孩将自己的父母作为议论的对象,但凡是有只言片语传入她的耳中,不管对方是多大的孩子,她都会跟他们打一架。
  村子里全都是泥土垒砌的房屋,街坊邻居,靠的很近,鸡犬相闻。一次,曼莎坐在家中,听到隔壁高谈阔论之中出现了自己的姓名,她将耳朵贴在墙壁之上,更是将咒骂自己的一字一句记在了心中,第二天便用一只小勺子开始挖隔壁家的墙脚,终于在一个月之后,一场大雨的洗刷中墙倒了。那年曼莎只有六岁,她便尝到了因为仇恨报复成功之后内心的快感。
  在此之后,那只小勺子便成了曼莎作案最有力的工具,只要是被曼莎盯上的墙壁,没有一处是不倒塌的,父亲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街坊邻居也不晓得怎的回事,只想说是时年久了而已。
  可时日一长,周围的墙都塌了,只剩下曼莎一处,所以一时间成为了众矢之的,终于在一个夜里,他们的墙也倒了。
  曼莎身上的异香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反倒是更加的严重了,小时候,曼莎的周身总是会引来蝶舞翩翩,就算是平日里瞧不起她的女孩,也会模仿曼莎将一些胭脂俗粉抹在自己的身上,甚至有的女孩,还将蜂蜜抹在脸上,不仅没有找来蝴蝶,反而是引来了蛰人的蜜蜂,也算是坐实了东施效颦这个词。以为是与生俱来的,而且父母的身上都没有这味道,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所以父亲觉得这是一种病,几次三番带她去看大夫,也没有查出个什么缘由,曼莎并没有为此烦恼,反而觉得这是一种炫耀的资本。
  不过后来,曼莎身上的异香到了一种极端,整个村子都蒙上了这个香味。十里飘香的桂花也为之逊色,这香气也时常引来隔壁村子的人,久而久之,曼莎也成了远近皆知的人。
  这样的平凡生活一直到了曼莎十六岁,那一天,明明是一个艳阳之日,父亲去了山上砍柴,她一人在家中,忽然远空山巅之间飘来一层厚厚的黑云,好奇心促使曼莎走到院子看个究竟。
  忽然在远处山际之间,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朝村子这边涌动,霎时阴风呼啸而起,将晒于房顶的辣椒也掀了个底朝天,曼莎冲过去,将前些日子父亲辛辛苦苦编制的篱笆护住,以为这阴风只是乍然骤起,没一会儿就能停歇的。
  可没想到的是,这呼啸的风还传来了大人小孩的哭声叫声,前方是什么情况?阴风越来越大,带着泥沙刮得曼莎的脸生疼。本来今天就是一个晾晒的好日子,大风呼来了床单,衣襟。
  曼莎索性放开了怀中的篱笆,刚一松手,篱笆就被吹得变形了。这风大得能将瘦弱一点的人给抬起来,还好曼莎体格像父亲,虽然才是十六岁的少女,不过身材是极好的,修长高大,忽略她一头的长发,光看身材,乍一眼绝对会以为是个男人。因为没有母亲,曼莎和父亲相依为命,经常帮父亲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父亲砍柴,她就将柴杆用绳子绑起来,甩在肩上也毫不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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