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泽眉头一跳,不动声色的问:“什么杀人?”
“说是你,你杀了一个叫郑明翠的女人。”
“郑明翠?!!”
凌泽的神色立刻阴沉下来。
随即,他又很快调整过来,对张灵嫣微微一笑,立刻把这个满心都是他的傻姑娘迷了个七荤八素,张口就回答说:“郑明翠是谁?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说我杀人了。灵嫣,是不是咱俩在一起,是我高攀了,所以才有人看不过去……”
三言两语,张灵嫣立刻变得嗔怒起来,她跺着脚,愤愤不平:“我就知道!他们不就嫉妒你长的好,能力又强吗?所以才会拿着几句梦话说事,非说你杀人了,就连梦婕都说你的坏话……没事,”她安慰的看向一脸黯然的凌泽:“不招人妒是庸才,别理他们,好端端的,竟做些小人行径!我去找我哥查一查……”
说完,不顾凌泽陡然难看的脸色,飞快的跑走了。
蠢货!
这种事情张灵嫣找她那个哥哥,没被发现也要被发现了!
可恶!
到底什么梦话?什么杀人?不可能有人知道郑明翠的事啊?她从来没来过学校,也从来没有和自己大庭广众之下接触过……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凌泽心中怨愤滔天。
然而当务之急,还是想想怎么处理吧。
凌泽忍受着一路的窃窃私语和奇怪的目光往宿舍走去,他从进入大学以来,不断塑造一个温文尔雅又励志的平民校草形象,从来做事,都是无往而不利的,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接受这么大的羞辱。
回到宿舍,他打开手机,首先跳出来的,就是张灵嫣的未接来电和信息,他忽略掉这些,直接进了校园论坛,只见论坛最上面,粗体红字大标题赫然写着:惊悚!金融系系草lz梦话述说杀人分尸经过!!!
这样夺目又吸引人的标题,加上主人公又是小有名气的金融系系草,凌晨三点多发布的消息,点击率已经有十几万了。
整个明大的同学,毕业的没毕业的,基本上都知道了!
凌泽颤抖着手点开,只见开头是这样写的:“楼主是金融系xx宿舍的,我们宿舍就在系草lz隔壁,今天凌晨三点左右,突然有人敲门,我们打开门一看,只见系草宿舍里,除他之外的三个男生,全部都要借住我们宿舍,原因是他们夜里打牌,听到了系草说的梦话,太恐怖,所以被吓出来了!
梦话是这么说的……”
凌泽赤红着眼,咬牙切齿:“周昊然!陈诚!张旭——”
第十三章 不要脸的狗
到底怎么回事?!!
凌泽赤红着双眼,任他再淡定,再天塌不惊,然而这种事情一旦有心人查证,他这辈子就完了!
梦话……他从小到大,都从来不说梦话的!再说,最近几天睡得特别沉,也根本没有做梦的记忆,他们怎么会听到什么莫须有的梦话?!!
难不成,有人阴他?!!
凌泽深呼吸,压抑下心中砰砰乱跳的心脏。
现在局面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只是内部论坛里传一传,没有证据,没有苦主,仅凭一句梦话,报案jc都不会管。
他又翻了翻论坛,虽然帖子里说的很详细,还把他的“梦话”也复述出来,但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莫名奇妙的“梦话”是怎么来的,更遑论其他学生。
往下一看,除了部分“细思恐极”的评论外,还有很多女生都留言说楼主有病,拿着人家的梦话上纲上线。有的人还说自己做梦手撕鬼子了,但现实中鱼都不敢杀……
总之,现在大家更多的是当一个故事看,虽然这个故事惊悚又血腥,但毕竟没反应到现实来,也没有人会因为这个会真当他是杀人犯。毕竟,郑明翠他们谁都没见过,也不知道她的存在。知道的都在老家,那个小山村里,也看不到明大校园论坛的内容。而最重要的是,郑明翠没有亲人了。
至于今天大家反应这么大,估计是被他平时的温柔阳光励志形象,和这个说梦话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反差,大家一时接受不了罢了。
他稍微放下心来。
何青看着自己的破手机,不由郁闷了。
就是逛逛论坛,刚看到凌泽的事被爆出来,还没来得及开心呢,手机就瞬间死机了。
这个vv智能手机是何青上大学那年买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但是因为她身边夜里老是有鬼魂过来,阴气太重,温度过低,才导致手机使用寿命大大减少。
毕竟,手机是机械产品,没办法像宿舍同学一样接受平常何青身边溢散的灵气滋养,阴气一重,它的零件就潮了。
想想自己卡里的八万块钱余额,何青想着自己心水已久的龙腾手机,决定还是换了吧!
——老话说的好,苦谁不能苦自己啊!
学校旁边就有手机城,何青从北门的巷子里穿过去,用不了十分钟。
不过,今天看起来是有意外惊喜啊!
何青看着垃圾桶旁边的三只流浪狗,觉得自己今天真是走运,虽然买新手机花了一笔钱,但是,却能省下买上好黑狗血的钱了!
看那三只皮毛斑驳,瘦骨嶙峋的土狗中,赫然有一只正好是纯黑色的。
想想自己第一次弄黑狗血的艰辛,何青不由牙痛,不过,好歹有经验了。
三只流浪狗都是纯正的土狗,这年头,大家都养各种纯种狗,连日本土狗柴犬都大受欢迎,只有华国田园犬,除了农村,基本没人养。
但是何青却知道,论血统的优化性与多变性,没有哪种狗能比的上它们。更何况,若论画符,除了田园犬,别的品种的黑狗,也根本没有半点用处,毕竟,宠物狗和看门狗一比,血液里的刚性就不足。
三只流浪狗经常在大学附近徘徊,并不特别怕人,因此何青站在那里不动,它们看一眼,也就接着埋头翻垃圾了。
天气还热,垃圾桶的味道十分难闻。但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可以吃的东西也多,因为很多人担心吃食放坏了,一顿饭后就倒了。对于流浪狗来说,夏天除了太热,反而是个不容易生病饿死的好季节。
何青看着它们,转头从旁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三根粗粗的双汇王中王,撕开包装,慢慢向流浪狗走近。
附近大学生多,经常会有女生带零食来投喂,三只狗也只是警惕了一小会儿,就立刻选择吃新鲜的了。
何青待它们走近,顺手大拇指和小指一点,给自己掐了个启灵咒——动物天生有生存本能,是因为它们从生下来身体就传承了能让它们活下去的好习惯。而人类也同样有,不过是因为后天接受事务太过驳杂,一饮一啄都有前人定好,久而久之,反而是人类慢慢丧失了这一优点。
不过,有得必有失,虽然没有先天的生存本能,但是人类的学习能力,却是其他动物不能比的。
这启灵咒,就是能够让人在短时间内跟生灵无障碍沟通的。
她摆出狼外婆的微笑:“来,乖乖吃,慢点吃,不要急。”
“啊!这个阿黄喜欢!”这是一只土黄色的狗,何青看它的毛色,虽然脏了点,也没什么光泽,但是的确是纯正的土黄色没错,难怪叫阿黄。
领头的,也是三狗中体格最大的,何青的目标——大黑狗,毫不客气的用尾巴拍它:“出息!这光是香,能有肉好吃吗?!”
另外一只黑棕色的狗嗷呜一声:“老大,肉是好吃,可是没有啊!”
何青听着,不由黑线:这狗,怎么跟想象中的老实狗不一样啊?
哎呀不管了!
眼见着火腿肠都要吃完了,何青于是说道:“大黑狗啊,你们每天都吃不饱吧。要不这样,你给我一管血,我包你一个星期的饭,怎么样?”
大黑狗沉默的吞下最后一口火腿肠,在何青隐隐期盼的目光中,突然对小弟说:“快走,这是狗肉贩子!我就知道,她觊觎上我的肉体了!”
几声犬吠一落下,另外两只狗立刻叼起最后一口食物,夹起尾巴,蹬蹬蹬蹬跑的老远,大黑狗在最后边跟着,转眼钻进胡同里,不知所踪了。
何青……
我勒个去……
人与狗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哪里去了?
一管血不过才100毫升,包一个星期的饭,以这大狗的体格,那估计都得两三百块甚至更多呢!墨宝斋里处理好了的太阴黑狗血,不也才几百块钱一克吗?
要不是这样心甘情愿得来的狗血用起来特别好,何青还用费这功夫?!
她看着手上光秃秃的大红色双汇外皮,不由暗骂:三个臭不要脸狗,吃了东西就不认人了!
得,费这老鼻子劲儿,结果钱花了,东西也买了,就是狗吃完翻脸跑了……何青摸摸新买的龙腾s1,安慰的想:还好这个还在……
第十四章 水下
信息时代,每天全国大把的奇葩异闻,惊悚案例应有尽有,不过两三天时间,关于凌泽的那个帖子,已经鲜少有人再看了。
这头,郑明翠的计划也陷入了僵局。
何青只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可是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这两天来,不管郑明翠怎么拟态场景,凌泽都是一样的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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