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腮的手稳稳当当,包扎结实的断臂有一搭没一搭的轻扣桌面,桃华满脸的云淡风轻,似是听了旁人的一桩事,心不在焉的叹道:“真是可怜。”
卫兵不置可否,壁国早夭的那位公主着实是个可怜的命。侍女提着茶盏越走越近,他侧身同桃华行个礼,重新站回离她十步远的地方,脊背挺得笔直,若不是家道中落,如今也得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散着枣子香的茶水倒满红梅的茶盏,侍女双手将茶盏俸至桃华面前,不忘交代道:“茶水烫,公主慢着些用,午后风便大了,公主可要挪回厅房里头去?”
桃华转了转眼睛寻回神,刚要伸手去接茶盏,才想起现在的她只有一只手,做了这件事便不能做那件事。所以用托腮的手接下茶盏,放在桌上,又摆手道:“不用,总是待在房间里头闷得慌,你们公主以前都是待在房间里头的吗?”
侍女的眼眶转瞬间又红了,“公主您的疯病还没好透么,怎么又说这种胡话,甚么叫你们公主,公主您就是我们的公主啊。”
桃华干干笑上两声,兀自取茶水送进口中,眼对着长廊外满天的杨花,紧一紧身上的华裳。
虽是人界的四月天,衣裳穿少了还是会觉得冷。从思骨河里头重生后,她畏极了寒,稍稍降些温度便觉得浑身发凉。在桃花坞有鱼丸陪在身边还好,小胖子整日跑跑闹闹的,她跟在他后头动一动还觉得不大冷,现如今到了凡界,又投入个公主的壳子里,整日干坐着赏花喝茶,一滴汗珠都不曾落。
她果然是个劳碌命,过不惯养尊处优的日子。
一杯茶水尚未饮完,温热的触感从茶盏传到手心,昭阳殿的殿门骤然打开,裹着绯色的杏花瓣纷然吹入小筑,零零散散落了一地。瞥见来人后,桃华顷刻换了副不正经的神色,随手放下茶盏,半倚在玉桌旁,仍是撑着腮道:“小哥哥今日来的早,日头都还没偏西呢,可是惦记上了我宫里的哪位男子了?” 若有所思的点头,“你若惦记谁便同我说,我替你去向母后求了,保证不叫你单相思是了。”
一身玄色衣袍裁剪的恰到好处,袖口处以碧线纹了些许翠竹,一枚碧色璎珞挂在腰间,随着他的走动左右摇摆。来人身上带着一股天生的贵气,眉间英气纵横,乃是壳子最小的一个哥哥,也是最疼她的一个哥哥。
壳子的这个小哥哥名唤黎里,据说极有可能是黎国下一任的王,他也确实争气,不单兵法文书学的好,待人接物亦平和,从不摆架子,且待他妹妹不是一般的好。桃华虽是借了星归的躯体,见了亦为之感动,所以这声小哥哥,她是乐意唤的。
黎里略有些无奈的扶额。自打星归从昏迷中醒来后,整个似换了个人,举止不如从前一般天真烂漫,反倒爱开起玩笑来,且开的玩笑,尺度都很大……索性他还能接受的了,只当她是受了刺激,缓缓踱步至小筑前头,并不急着进去,宠溺的笑着道:“手腕上的疼痛好些了罢,看来是不疼了,嘴巴比从前还要能说。”不忍继续说她,撩开额前的一缕碎发,絮絮道:“棠玉说你近来不爱说话,我想着兴许是觉得闷了,便过来陪你说说话,顺便帮你把手上的伤重新包扎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 唔。
☆、壳子她哥
桃华微微侧过身子,轻晃桌上的梅花茶盏,低头道:“手腕上的伤已经不大痛了,估摸着快好了。怎么,你今日不忙么?”壳子的小哥哥作为下一代的王位继承人,要学要做的事都很多,有时三天才能同壳子见上一面,讲两句话便要离去,只留下许多零嘴供她闲暇时吃。今日怎的有空替她包扎伤口了。
黎里的眼神略有些闪烁,“好了便成,以后切莫再做傻事了,为个男人不值得。母后已经将他带回来关进了天牢里头,你断了手,他终究是要负责任的。”扭头朝身后看一看,似在等甚么人,瞥见尚在远处的纯白的衣角后方转头继续道:“今日天气好,风也吹的不大不小,哥哥带你去放纸鸢可好?”端的诚恳殷切。新长的树叶哗啦作响,似海上的浪涛声,绿浪一阵一阵在林间翻腾。桃华执了茶盏盖子敲击玉桌,悄没声息的看一眼黎里。她经历过的风霜比他多上许多,数年的初云天不是白白呆的,看过人世浮沉后倒也能大约看懂一个人。黎里刚踏进园子,她便察觉出了不对劲儿,若是单纯的找她说话,不可能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眼睛里还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伤怀,这种伤怀只有看她时才有,看花看树看别的事物时便没了。
桃华说话做事不爱拐弯抹角,因为总是拐着拐着便忘了,隔个半年才能再记起来,所以当下开门见山道:“有什么事便直说罢,我能受得住,小哥哥你不必这般刻意哄我的。”
黎里下意识的去抓碧色的璎珞,面上的殷切渐渐散去,一抹忧愁爬上来。他没想到她能这么快便看出异常,他本打算一直瞒下去,一直瞒到瞒不住为止,没想到第一日便被她察觉了。
他这个妹妹当真不比从前好哄骗,八成受一场情伤真能令人成长。许久后似下了决心,神色凝重道:“小妹,父王应了青云国的诏书,要送你去做轩山魔物谷的祭品。”
桃华抬了抬眼,呦,果真有事,还是件涉及生死的大事。
黎里的拳头握的结实,“你且宽心,哥哥一日在,便一日不会让你去做那妖物的祭品。我们黎国没到任人欺凌的境地,你也是堂堂一国公主,凭甚他们青云国不让自家的公主去做谷的祭品,而要用我的妹妹。”捏着的拳头终于捶在玉石的桌子上,茶盏中的水险些洒出去,神色温柔,宽慰她似的缓缓道:“哥哥会护着你,你无需害怕。”
桃华悠悠的叹口气。年轻人就是容易冲动,有甚么事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非要动拳头。兴许商量完了还是觉得用刀子更果断一些。
轩山原本是座鸟不拉屎的荒山,从山脚到山顶灌木丛生,一条容人通过的小道也开不出,终年不见有人上去,只有成群的果子狸在山上撒野。前些日子轩山上忽然出了个魔物,相貌狰狞,甚是嗜血狂躁,吓得果子狸也不敢在山上待,连夜挪了个窝,腾到了轩山隔壁的午托山。周遭的百姓更是苦不堪言,出个门砍柴兴许就回不去了,连个尸身都寻不到。
青云国作为凡界最大的国,自然是要起个带头的作用,便找了个胆子肥的使者去同那魔物谈判,好在魔物能听得懂人言,爪子一招,开口便要以凡界的公主作为祭品献给他。
由此可见魔物也是有特殊嗜好的,不要吃的不要喝的不要金银,偏生要个公主。要是桃华,兴许就要了两斗珍珠,要是无妄,兴许会要一双筷子,更可能会要一张手纸。他要的是眼下最需要的,不会考虑甚么东西贵便要甚么。
青云国自是舍不得拿他们家的女儿做祭品,但谷既然开口要公主做祭品,又不能不奉上。周围只有这么黎国一个软柿子可捏,碰巧黎国有个公主,青云国做惯了一方霸主,待那使者传回了魔物的要求后,当下便要下御旨,预备着让黎国的公主去做谷的祭品。
但,其中有件事不好处理,需要再思索一番。黎国的公主星归跟青云国的大皇子青岸有婚约,待她满了十八便要嫁过去。这也是为何星归同人私奔她父王母后如此震怒的原因——可不是不守妇道么。
青云国的国主再三思索,觉得比起婚约,显然平民心更重要,天底下的好女子那样多,没必要非娶星归,更何况他们两国的婚约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留有白纸黑字,拿星归去做祭品算不得毁约。
由此可见做公主并不是一件欢乐事,不单不能同喜欢的人相守,还要时不时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拿去做祭品。倒不如做个富贵人家的小姐,身份没有那么尊崇,过的或许能安稳一些。
桃华现下待在星归的壳子里,拿星归做祭品便等同于拿她去做祭品,一根绳上的蚂蚱不分你我。她歪着头默了半晌,略有些心疼的替黎里揉着发红的指尖,柔声道:“你这样说我很欢喜,纵然你不是我的亲哥哥……”顿了顿,低低道:“哥哥该心知肚明的,父王既是接了诏书,便等同于应了青云国,同意将我送去做魔物的祭品,如若我不去,遭殃的不止是你我,还有整个黎国的百姓。”
凡界不比她们仙界,数万年只有一个初微帝君,第一把交椅的位置没换过旁人坐。凡界的君王有寿命限制,寿命耗完后便要重入六道轮回,所以帝王换了一代又一代,变故也比她们仙界多许多。
殷红的唇微抿,眼角捎带一抹笑,桃华耸肩道:“纵然我没有大义,不晓得体恤苍生,但好歹比你们多活许多年头,深知王族的苦与怨,你们这些王子公主其实也挺不容易的。”轻巧一笑,这个笑略有些意味不明,不知是笑旁人还是笑自己,又道:“我其实不大爱管你们凡人的事,毕竟我在凡界生活的日子少之又少,但眼下,却是不得不管了。”说到此处顿住,簪了两排步摇的头抬起,眼神坚定不容回绝道:“小哥哥,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