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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祸水养成记 完结+番外 (当归陈皮)


  我努力为他抵挡着穷凶极恶的凶兽,一不小心,便被混沌的利爪划破。我用力地将子煊推出了四大凶兽的合围圈,我的鲜血在他衣袖上染红了好大一片。
  我看着他将一念草收好,以为他会过来帮我脱身,可谁知,他犹豫了一下,竟是转身便走。
  上古凶兽的灵力惊人,便是一个已是劲敌,何况是四个。我被纠缠得越久便越是脱不了身,我绝望而又焦急地冲着他的背影大叫了一声:“子煊······”
  他身体僵了僵,终是犹豫着停下脚步转身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中,有不忍,也有决绝!他什么都没说,也许他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此时的我,已经成了他的一枚弃子,而他的离开,已经用行动说明了他一切的决定。
  子煊就这样走了,不顾我的生死,就连那份让我为之掏心掏肺,付出一切的爱,也成了一个笑话。
  他走得飞快,因为他带着一念草,只要四大凶兽反应过来,定会对他穷追不舍。这样看来,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已是最大的奢侈。
  我真傻,竟然傻到会盼着他来救我脱身,古往今来,这三界之中还从来没听说过能从四大凶兽嘴下生还之人,他既已得到了一念草,又怎会再自涉险境。
  他决然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悲,我曾经拼尽全力爱着的人,原来并不爱我。
  我爱过他声声唤我时的温柔,我爱过他抱着我时的情意缱绻,可我现在才知道,我爱得有多傻!
  心痛让我的动作慢了下来,我被身形最为敏捷的混沌咬住了左臂,它用锋利的牙齿连撕带扯地咬下我一大块肉来,露出了森森的白骨,血流如注,可我竟然没觉得有多疼,可能是因为心痛得太厉害。
  我疯了似地提着银魄向它砍去,我想那时无论谁见到我,都会以为我疯了。我的脑中在没完没了地闪现着子煊留给我的回忆······
  他在碧海蓝天的沙滩上,轻轻地对我说:“你记好了,我叫凌子煊,是魔界的六皇子。”
  繁星满天,他对我说:“我很喜欢这里的夜空,这里的海,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里的人。”
  如烟的雨幕中,他紧紧地拥着我,声音低沉而温柔:“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
  也许,他是真的曾经爱过那玉屑银末,碧波清澈,也许,他真的留恋过那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明净,可最终,他贪恋的仍是王权富贵,他选择的,仍是至尊荣华。
  有多爱,便有多恨,如今,我便将这些恨疯狂地发泄在凶兽的身上,也许此刻我自己更像头凶兽,张牙舞爪,不知畏惧,混沌便是这样被我活活砍死的,它死的时候,我自己也浑身是血,伤痕累累,血迹斑斑。
  混沌死的时候,我累得快要脱了力,我从心痛中渐渐地清醒过来,如果我再不改变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最终的结果,就真的是不要命了。而我一定要留着这条命,我要忘了那个负我之人,好好地活下去!
  混沌的死,让饕餮、梼杌和穷奇露出了悲伤之色,我猜想这些凶兽于漫长的岁月之中已经极具灵性,甚至有了些人的情商,便故意一面对着梼杌做鬼脸,一面大骂它“獐头鼠目,奇丑无比”,复又向着穷奇伸了伸大拇指,夸它“龙行虎步,英雄豪杰”。果见穷奇露出得意之色,被梼杌追着乱咬。
  趁着穷奇与梼杌内斗,我和饕餮玩起了“捉迷藏”。饕餮十分聪明,我躲着不出来,它便也隐身不动,此时,谁先暴露身形,都必将受到致命一击。我拔下根发簪,捏了个诀,将它放得大些,抛了出去。发簪反射出的光芒让饕餮以为是剑光,于是它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着发簪凌空而出。它那对肉翅在地面投下巨大的阴影,暴露了它的位置,我抓准时机,银魄出手,狠狠地插入了它的前胸,一剑毙命。
  我先怒斩了混沌,后又诱杀了饕餮,最后我偷袭了梼杌,当梼杌受了我致命一击之时,它最后一个反扑,银魄被一击脱手,飞到了崖下。四大凶兽中,只剩下个穷奇。它此时形单影只,烦躁不安,我亦是精疲力竭,连剑也没了,再也打不下去了。
  最终,当我一个躲避不及,那穷奇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只一口,便将我吞进了它的肚子里。
  这是一个能让人压抑到绝望,又被绝望逼疯的地方,黑暗,潮湿,憋闷,狭窄,我没办法呼吸,即便呼吸,也只闻到血腥和恶臭,四周都是让人见之欲呕的墨绿色液体······
  我从小娇生惯养,爹娘并不曾让我吃过半点苦头,这一刻,我想过死。可是到头来,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心志让我始终倔强地试图绝处逢生。
  穷奇每日里用它体内的灵力来折磨我,我也拼命地用自己残余的灵力去折腾它,我一日不死,它痛苦一日,它一日不亡,我便多困一日。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困于穷奇的腹内,一过,便过了二十年。
  在这段寂寞到荒芜,痛苦到绝望的漫长岁月中,我终于梦醒雾散,心痛到了极致以后,放下爱恨,只剩下千帆过尽的沉寂。
  我与穷奇在长久的对抗之中,灵力此消彼长,我终于不知从何时开始占了上风,直到二十年后的某一日,它的灵力被我消磨殆尽之时,我终于一鼓作气,破体而出。当我凌空回首时,我看见庞大的穷奇爆裂而亡,碎在了尘埃之中,我的心突然有无比的悲凉。我总算是离开了那个可怕的世界,可是,焉知这凡尘俗世便不是另一个令人厌倦而心寒的世界。
  我九死一生地从上古四大凶兽的口下脱险之后,很快便得知了关于子煊的消息。他当年弃我而去,用一念草顺利修补了结界,并因此顺理成章地被立为储君。没过多久,魔君过世,他继了魔君大位,并很快册封大护法任冬秋的独女,自小与他青梅竹马的任翩若为魔后。
  我苦笑,为了他的春风得意,也为了我的落泊潦倒。当初我不顾一己安危,为他去取一念草,为的是魔界的子民,可那到底只是他的子民,与我何干;我为的是家国天下,可到头来,亦只是他的家国天下。我并不是那个可以陪他君临天下的人,我的一场生死豪赌,都只不过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没有去魔界找子煊算帐,回蓬莱休养了几日后,便去了天宫领罚。既然已经爱错了人,便算自己眼瞎,人家夫妻伉俪情深,我又何必再去学泼妇骂街,自取其辱。
  我成年时一舞动天下那会儿,已可身轻如燕做掌上舞,在穷奇腹内呆了这二十年,自是更见消瘦。回蓬莱的那几日里,娘亲时常背着我抹泪,就连看见她素日里最爱的水晶虾饺也只能一口气吃下去两笼······
  我做错了事,累父母为我牵肠挂肚,我实在于心不忍,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既然回来了,便堂堂正正地去了天宫向天君请罪。天后对蓬莱一向颇为忌惮,如今我闯下滔天之祸,她又怎能轻饶了我,她大笔一挥,罚了我先去凡间一世历劫,后返天宫受雷刑加身。
  说的是九九八十一道雷刑,也不知为何司刑官只罚了四十,便打发了我回家。虽说只是四十,我也已然只剩下了半条命在,晃晃悠悠刚出了南天门,便远远瞧见一个凤钗粉衫的女子在等我······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醒来重披绛纱衣

  走得近了, 只见那女子眉眼清秀,气质温婉,我肯定我从未见过她。然而奇怪得很, 她却仿佛认得我一般,死死地盯着我, 那似要将我生生凌迟的目光,与她温柔的气质十分不符。
  我如今半死不活, 实在没那个精神与不认得的人纠缠, 可是她却偏偏不许我绕过她去,她似是无比惋惜地叹了口气:“想不到,那个名扬天下,被世人惊为天人的蓬莱公主云滟飞,竟然会落魄成这样!”
  她果然认得我!我用疑惑的目光冷冷地看了看她,她端着居高临下的姿态, 不屑地与我对视着:“我便是当今魔界圣君凌子煊的妻子, 也就是他的魔后, 我叫任翩若。”
  我努力维持着外表的平静,心里难免愤然, 我不去魔界找他们的麻烦, 她倒寻我寻到天上来了。我淡然问道:“你来做什么?”
  她轻轻地笑了笑, 那一笑端的温柔沉静,仿佛之前所有的凌厉都只是我的幻觉:“我来,是为了两件事。第一件事,便是来告诉你一个真相。”
  她见我并没有多大的反应, 也不气馁,仍是自顾地说着:“我是来告诉你,其实,子煊与你的一场相识,原不过只是我们布的一个局。我与他自幼青梅竹马,他一早便许了我,他若为魔君,我必为魔后。你从来,便只是他的一枚棋子,他接近你,利用你,你应当明白是为了什么······”
  原以为爱过了,恨过了,心已经不会再痛了,可是听了她的话,我只觉得刚刚被雷刑劈过的伤都连着五脏六腑一起疼了起来,我不想听她说下去,只想快点离开。我一边继续蹒跚着向前走,一边说:“我不认识什么魔君魔后,也不认识什么子煊。”
  可我走了才不过两三步,身后便有一股凌厉的杀气突然袭来,我一个闪身,堪堪躲过了一条如奔命毒蛇般的白绫。她在我身后又阴又狠地说道:“我来的第二件事,便是替子煊,处理了你这枚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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