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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猫妖有个约会/十三春 [精校出版] (十四郎)


  店里现在有三个美男,我不得不在落地橱窗上加一层黑色窗帘,因为每天都有许多人在门口晃悠,趴在窗缝上往里看。
  上次含真的态度把那些学生给惊住了,没人敢再放肆地围着观看,所以她们开始偷看。
  我不是很习惯被人偷窥的生活,好像现在,明明有个灵感在脑子里折腾,却总是画不出来。
  我无奈推开键盘,回头望过去,书橱前站了两个女孩子,都装出挑书的样子,实际上一个眼睛在瞄看连续剧的尚尚和含真,一个在偷看擦窗户的勤劳若林。
  我抬头看看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半了,这两个孩子在店里耗了足有四个钟头,沉迷也要有个限度吧!
  “对不起,今天店里有事,要关门了。两位请回吧。”我干脆站起来,走过去赶客。
  她们脸上的失望表情让我有点不忍,只好再说:“你们不用上课吗?下午没课?”
  两个女孩子没说话,涨红了脸往外跑,老远了还忍不住回头再看看若林,他友好地挥手道别。
  “若林,下次不要人家问什么你答什么。这些孩子还小呢,学习第一!别让她们产生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若林笑吟吟地答应:“好的,春春小姐。你真是个好人。”
  我干咳两声,把脑袋别过去不看他灿烂的笑脸。不要说那些少女了,就连我这种年纪的,看到妖精的美色也会偶尔心驰神摇。
  楼上的老鼠精又跑了下来,叽叽咕咕地告诉我,家里没酱油了,只能去超市买,他们这样子不好去超市。
  勤快的若林赶紧说:“我去吧,正好窗户擦完了。”
  我伸个懒腰,觉得浑身没劲,干脆穿上羽绒外套:“走吧,我和你一起去。正好天气不错,权当散步了。”
  天知道对面正沉浸在剧情里的两只妖怪耳朵是什么做的,我还没说完,尚尚就跳了起来,跟着穿外套,一面说:“我也去。”
  我看看含真,他正不甘不愿地关电脑,抬头见我盯着他,不由哼了一声:“看什么?要走快走!”
  我已经习惯了,反正每次只要我出门,他俩肯定会跟着,和保镖似的。
  超市人不多,但我们走到哪里,人就涌到哪里,这是我身后三个绝色妖怪带来的灾难,和我没关系。
  其实带他们出门虽然麻烦点,但也有一个好处,他们三个力气都出奇的大,简直可以媲美一辆小货车。别看若林纤瘦的样子,人家提两桶纯净水气都不喘一下,胳膊下面还夹着两瓶酱油。含真那死狐狸更吓人,直接提了两袋100斤重的大米,用小指头勾着,抬手去拿架子高处的爆米花。
  尚尚进超市从来都不管别人,永远只挑自己喜欢的零食,而且都捡批发的大袋装,我们在零食区找到他的时候,他正一本正经地向花痴状营业员询问哪种瓜子更好吃。
  回头见我们来了,尚尚的眼睛都是闪闪发亮的,叫我:“春春,你看是奶油瓜子好还是酱油瓜子好?”
  我太了解他了,无论我选哪种,回家他都会一直念叨另一种肯定更好吃,所以干脆塞了两种口味给他:“两种都好,你全拿着吧。”
  尚尚连连点头,一面流水价地从架子上拿薯片,饼干,话梅……最后购物车都装满了,他才叹一口气:“算了,先买这么多吧。不够的下次再来。”
  我靠,无语,这人绝对是个败家子!
  我翻个白眼,正低头要看购物单上还有什么没买,身后突然传来一个不确定的声音。
  “你是……大春?”
  这声音是如此熟悉,然而又是那么陌生,我的心好像在那个瞬间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使劲晃。
  赶紧回头,一个穿着休闲服的男人站在我身后,他手里还挽着一个女人,当然也是我认识的。我觉得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一下,然后迅速松驰开,跟着便是深深的麻木。
  啊,是他,是她。多少年了?我都快忘了,最近真的要全部忘记了,如今乍一见他,过去的一切好像突然又回来了,鲜明在目。
  “真的是你,我差点要认不出来。”他笑了起来,笑容温柔。他这个人永远是这么温柔,无论做什么残忍的事情,都是一付不忍伤害你的模样。一面温柔地对你笑,一面吐出绝情冰冷如刀的话语。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发觉自己胸口有点闷,本能地露出一个职业化笑容,说:“好久不见了,闻,小甜。你们现在也在K市?”
  现在从嘴里说出他们的名字,好像也没什么感觉了,不再像以前,凌迟我的喉咙和舌头。
  小甜还是以前的样子,时髦冷艳,她的话从来都不多,只是对我微微点头,就望向别处了。闻也一如从前,望着每一个人的眼神都无比温柔,好像告诉你,你对他是最特殊的无法替代的。我曾被他的眼神沉溺,无法摆脱。
  他们都没变,好像变的人只有我。
  闻上下打量我,笑道:“怎么,来K市寻求新发展么?不在S城做设计师了?”
  我干笑:“换个环境嘛,人是需要变动的,老呆在一个地方会发霉啊。”
  他也笑:“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和谁都嬉皮笑脸的。大春,你比以前漂亮多了,刚才差点都不敢上来认。”
  “啊哈哈,谢谢。你也一样,越来越帅了。”
  我不敢想象自己现在脸上是什么表情,估计很怪。
  闻和我寒喧两句就转身走了,没走两步,突然回头,深深看我一眼,轻道:“大春,你还在恨我么?”
  我哽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回答。
  一直到尚尚拍我的肩膀,我才猛然回神,闻他们早已经走远了。
  “你以前的朋友吗?”他问,心不在焉地。
  我胡乱点头:“嗯,是啊是啊。老朋友了,好久没见了……啊,东西买好没有?咱们走吧!去付款!晚上吃火锅!”
  我很想逃离这里,逃回去,回书店。在这里站久了,好像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从头到脚都空荡荡,快要被暖风机吹化。
  站在柜台那里,我发呆。对面有个落地的穿衣镜子,镜子里的我胡乱扎个马尾,脸色苍白,眼睛下面有点发青。
  见鬼,这哪里叫变漂亮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乱说鬼话。自从开了租书店,我就再也没往身上涂过一点化妆品,加上尚尚讨厌那些气味,我又过上了素面朝天的日子。
  怎么会在这么狼狈的时候遇到他们?如果早知道,我就……
  如果早知道,那又如何?
  心里有个声音冷冷问自己,钱大春,你就是不甘心罢了,你该知道,就算你打扮成天仙,也不过为了赌气,无论他看不看你,你都是失败的。
  我的心又开始空落,抬头看看镜子,手指无意划过嘴唇。
  好像,回到了那天,他捧着我的脸,看着我满脸的妆容。
  那是我第一次化妆,什么都不会,嘴唇涂的猩红,煞是狰狞,我自己却不知道。
  他的手指温暖柔软,划过我的唇,轻轻叹息:大春,口红颜色很好看,和她的一样。可是,你不适合。放在你身上,很丑。
  大春,你很好,我很喜欢你,但我爱上她了,你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对不对?你就别让我为难了。
  他走的时候,真狗血,居然是倾盆大雨。我应该更狗血的追上去,抱住他使劲叫别走别走我爱你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然后大雨把我们浑身打湿,天雷地火,神哭鬼泣才对。
  但我居然没追上去。
  追上去做什么呢?男人爱上女人,是很简单绝对的事情,他爱就是爱了,不爱就是不爱了,中间可以有灰色地带,装点红粉知己之类,但我不要做红粉知己。
  他们不会因为怜悯而爱上女人,对他们来说,爱是爱,怜悯是怜悯,那是不同的,南极北极的区别。
  钱大春,要付出就是全部的爱情,要得到,也要全部的爱情,那些替代品,是自欺欺人的道具,没用。
  回到书店,觉得恹恹无力,很想睡觉,于是把买来的菜交给老鼠精们,自己上楼睡觉。
  正在昏昏沉沉的时候,身边被子突然有了动静,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钻了进来,靠在我后腰上,温暖柔软。
  我反手把它捞到身前,紧紧抱住那团温暖。我不想离开它。
  感觉好像做了很多梦,乱七八糟,莫可名状,怀里的东西突然沉重起来,压着我的胳膊很痛,抽了几次都没抽回来,黑暗里,感觉有人在摸我的头发,软软的触感。
  伸手去推,手掌却摸到一片光滑的肌肤,这一惊非同小可,我差点跳起来,赶紧睁眼。
  尚尚的两只眼睛在黑暗里如同阴森的鬼火,乍一看十分吓人,我骇然瞪着他,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你干什么?”
  尚尚竟然变成人,他从来也没在我睡觉的时候变成人。他一手环住我的肩膀,一手摸我的头发,这个姿势暧昧到让人想喷血。拜托,尚尚,你是猫好不好?!
  他没说话,突然翻身,我身上一重,他压了上来,吐息纠缠,他的味道温暖馥郁。
  “你是不是在难过?想要我么?”
  他低声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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