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斋是通州城内,一家袖珍的百年老店,专营胭脂水粉。
这家小店销路最好的,最受平民百姓喜爱的,是一种用含羞草秘制而成的香水。
这种香水散发着淡淡的青草香,不仅清新好闻,还有驱赶蚊蝇的功效。
是炎炎夏日里,饱受蚊蝇之苦的风风雅才子和清秀佳人的最爱。
红袖斋秘制香水的工艺自百年前从不外传,又是小作坊,每年的产销量都不大。
故而含羞草香水虽好,知道的人却很少,仅是在通州城内流传,出了通州城,即使是紧邻不远的京都城,知晓这种香水的达官贵人也极少。
郁溶月能有幸得知红袖斋秘制的含羞草香水,还是源于多年前,带领商队行走各地的经历。
那时青春年少的她,带领着郁府的商队走南闯北,风餐露宿,每到炎炎夏日,就会饱受蚊蝇之苦。
饶是她惊才绝艳,精明干练不输男儿,一身娇贵的细皮嫩肉,却是怕极了蚊虫的叮咬。
十四岁那年的夏天,她带领商队途径通州城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了红袖斋和含羞草香水的存在,大喜过望。
当即搁置了所有的事情,沿着秀水街挨家挨户的寻找,方才找到了这家袖珍的小店铺,如愿的购买了几瓶,缓解了蚊虫叮咬之苦。
这许多年来,早已不需要亲自带领商队走南闯北的郁溶月,一直对含羞草香水情有独钟。
每年盛夏时分,都会特意命人前来红袖斋,购买几瓶含羞草香水,赠送给亲朋好友。
郁妙菱多年来,一直对郁溶月念念不忘的袖珍小店,红袖斋好奇不已,很想亲临小店观赏一番,它会小到何种程度,才会令见多识广的三姐姐膛目结舌,时常挂在嘴边。
在她多年的记忆里,郁溶月每次形容一件东西微小,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东西好小啊,比红袖斋还要小。
红袖斋,真是很令人好奇呢!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蝶恋花
秀水街中段,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张贴在最正中的,一字排开的,京都四公子的诗画作品前,更是被喜好风雅的文人墨客围得水泄不通。
京都四公子的画作,由左往右,依次为侍剑公子的《展翅雄鹰》,弄萧公子的《群芳争艳》,弄月公子的《美人叹》,绝尘公子的《蝶恋花》。
《展翅雄鹰》
孤飞一片雪,
百里见秋毫,
燕雀莫相啅,
云霄万里高。
侍剑公子的展翅雄鹰浑然天成,霸气凌然!
在他的笔下,一只翱翔九天的苍鹰,展翅飞翔的云山雾海之间,目光如炬,炯炯有神,凌厉的眼神,俯视着苍茫大地,遗世独立又遒劲傲然。
《群芳争艳图》
草树知春不久归,
百般红紫斗芳菲,
等闲识得东风面,
万紫千红总是春。
弄萧公子群芳争艳图,华贵又不时风雅,雅俗共赏。
五朵娇艳欲滴的鲜花盛开于花丛间,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层层叠叠的花瓣饱满而错落有致,在枝繁叶茂的绿叶衬托下,与娇艳花朵的风韵相互辉映,呈现出群芳争艳的美景。
《美人叹》
丹唇皓齿瘦腰肢,
斜倚筠笼睡起时,
毕竟痴情消不去,
缃编欲展又凝思。
弄月公子妙笔丹青,一副美人图栩栩如生,刻画的入木三分,吸入眼球,令人叹为观止!
他精心描绘的美人国色天香,晨起时分对镜巧梳妆,一颦一笑动人心魄,然而精致的眉眼间,却难掩别离愁思。
《蝶恋花》
绿叶青青花瓣红,
翦裁无巧似春风,
谁怜娇花清风落,
蝶舞春风迥不同。
绝尘公子的蝶恋花,更是一副难得的绝妙之作。
如仙如幻的桃林,迎着春天的气息,桃花盛开,那淡粉色娇艳的花瓣,在碧绿的桃叶衬托下,尤显的娇嫩芬芳。
缤纷的花瓣沐浴在春风中,随风盘旋飘落,几只彩蝶环绕在枝叶间蹁跹起舞,神韵十足,生机盎然。
静与动的完美结合,令人仿佛能闻到桃花的芳香。
“妙哉,妙哉,绝尘公子不愧为京都四公子之首,诗词书画堪称一绝,无人能出其右!”
密密麻麻的围观人群,一位有幸挤在最前面的青年儒生,摇晃着手中的折扇,感叹于惟妙惟肖的蝶恋花,大声赞道。
“是啊!原本以为潇湘公子的雪山竹林已是上乘佳作,没想到绝尘公子的蝶恋花更具神韵,这几只蝴蝶真乃神来之笔,活灵活现,令人真假难辨!”
青年儒生的身旁,陪伴着两位神采飞扬的俊秀公子。
一位面容白皙,英挺贵气的公子,亦是心有所感的点了点头。
另外一位稍年轻些的清秀公子,观赏过所有的画作后,忍不住点评了几句。
“嗯,清风所言不错,潇湘公子此番新作雪山竹林,的确稍逊一筹,甚至还不如弄月公子的这幅美人叹,来的更加精彩传神。”
英挺贵气的风雅公子,沉默片刻后亦是点评了几句,从他说话的语气里不难分辨出,弄月公子的美人图似乎在所有的诗画作品里,更趁他的心意。
“呵呵,蕴儿,你还是最喜欢欣赏美人,这爱好多年来从没变过。”
青年儒生惬意的摇晃着手中的折扇,转过头来,意味不明的笑瞥了眼英挺贵气的风雅公子。
“咳咳,翔叔,你又笑我!”
英挺贵气的风雅公子,被自己的亲叔叔在众目睽睽之下调侃几句,白皙的耳根处,透出了些许粉红色,稍显尴尬的抱怨着。
“呵呵,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欣赏美人能令人心情愉悦,乃是风雅之事,我亦如此,咱们叔侄俩是心意相通啊!”
青年儒生的心里,很显然,亦是更钟情于弄月公子的美人图,低声轻笑着侃侃而谈,还不忘朝英挺贵气的公子抛了个暧昧的眼神。
谁和你心意相通了!
英挺贵气的风雅公子忍不住的嘴角抽了抽。
就算是喜欢欣赏美人,也不用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的宣扬出来吧!
“蕴哥,你们都喜欢这幅美人图吗?”
两人身边,清风略带讶异地问道。
以他的眼光看来,这幅画上的美人,美则美已,神韵稍显不足,比之他心底里暗藏着的那幅美人图,云泥之别。
想到内心深处珍藏的,那位风姿卓越的美人,清凤的心头,难以自抑的泛起一丝柔软。
天下青年俊杰共聚通州,如此盛会,她,也会来吗?
九月十九的夜晚,渭水河畔,那位将为天下第一公子舞剑的白衣仙子,会是她吗?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责任
“咳咳,清风,我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还是绝尘公子的蝶恋花更出色些。”
东方蕴被自己的亲叔叔调侃的俊脸发热,连忙否认.
作为东方世家的少主,怎么能公然承认自己留恋美色呢!
“是吗?你的脸怎么红了?”
清风明亮的目光,流连在他晕染着红晕的俊脸上,清秀眉宇间流露出的意味,是显而易见的,不相信。
这个臭小子,居然公然拆我的台!
“呃,我的脸哪里红了,你看错了。”
东方蕴被清风看得头皮发麻,装模做样的板起了脸,死鸭子嘴硬,干脆来个不承认。
“呵呵,蕴儿的脸确实没有红,耳朵红了。”
两人的亲叔叔,东方世家的大总管,东方翔,戏蔑的笑眼瞟过东方蕴尴尬的脸色,丝毫没有作为长辈的威严,又调侃了他几句。
“翔叔!”
东方蕴一贯风雅温润的脸色挂不住了,拔高了几个分贝抗议道。
“好好,清风,咱们不说了,蕴儿真急了。”
东方翔眼见东方蕴被他调侃的恼羞成怒,心里暗自好笑,嘻嘻哈哈的笑道。
什么叫咱们不说了?
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个人在找乐子好不好!
干嘛拉我下水!
清风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对于这位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的亲叔叔,他还真是无可奈何啊!
“翔叔,蕴哥,咱们走吧,今晚不是还约了潇湘公子泛舟游湖吗?”
“也好,今儿诗画也看够了,咱们接着去渭水河欣赏美人。”
东方翔戏蔑的目光似是无意的又瞟了眼东方蕴,笑嘻嘻的,首先开口赞成。
“走吧!”
俊脸霞红的东方蕴,此刻干脆无视他的调侃,直接转身甩袖,领先朝着密密麻麻的人群之外,挤了出去。
唉!
这个孩子,自从当上了少主后,越来越无趣了。
东方翔幽深的目光里,流露出一丝玩味的笑意,深邃的眼底,俨然含着几分遗憾。
东方蕴是东方世家年轻一辈的翘楚,年纪轻轻就被世家长老们内定为接斑人,肩负起东方家族的兴衰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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