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一圈儿,并未看见恶鬼王的影子。
朝密室望去时,发现那门竟是开着的。
犹豫片刻,江沐雪还是冒着再次挨罚的危险走了进去。
里面连着好几道门,进去之后,别是一片洞天。
在她印象中,一直认为密室该是狭小空间什么的,但结果完全不是。
里面的空间比大殿大的多,很是宽敞明亮。
格局与装饰倒是与大殿很像,唯一不同的便是那座大理石柱的台子,要比大殿里的高大好几倍。
恶鬼王并不在密室,江沐雪再次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刚出门,便碰上一张黄莺莺的脸。
江沐雪未经允许进了密室,且恰好被逮个正着,心里十分忐忑,故而忽略了恶鬼王的变化。
“王,我在找您!”她认真而焦急的解释道。
奇怪的是,恶鬼王很深沉的点点头,没有发火。
江沐雪眼睛亮了,有些不敢相信。
“随本尊来!”话毕,他伸出了毛茸茸黄澄澄的手,刹那间,江沐雪想起孩童时,曾经养过的宠物,两只小鸭子。
那鸭子小小的,嘴巴红红的,扁扁的,甚是可爱。而最让人心痒痒的,便是那周身毛茸茸的小黄毛,摸起来特别软,特别舒服。
再加上那走路一摇一摆笨拙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可爱。
“对了,就是这种触感。”
当那只毛茸茸的手握住江沐雪的手时,她脑海不由自主的闪出这种感觉。
她一味想起了儿时短暂而温馨的时光,压根就没注意恶鬼王欣喜的咧着嘴偷笑的表情。
小鸭子什么的,他不管,但是可爱一词他记住了。
他一向自诩是这世间最伟大的王,因此,所有美好的赞美的词汇,都该歌颂他的。
小怨灵此举让他很满意,总算有些进步,不说他是猴子屁股,又或者大青蛙了。
俩人瞬间转移,来到七色花海。
夜晚的花海格外美丽,在朦胧的月光的照射下,每一种颜色的话都泛着淡淡荧光,随风左右摇摆,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恶鬼王找了一处软绵绵的草丛,直接在上面躺了下来。
“过来,躺下!”
江沐雪照办。
漫天星辰,璀璨而明耀的眨着眼睛,有些星星甚至很调皮,不时的移动着自己的位置。
偶尔有流星从天空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许久才消失不见。
这里的天与她那个世界相同又不同,更多的是随心所欲,一如恶鬼王的处事风格。
“本尊理解你的想法,你是想让那只怨灵完全释然,无所牵挂的上路。”恶鬼王突然开口道。
说的正是江沐雪心中所想。
不过,既如此,当时为何又要发脾气呢。
“让本尊生气的是,你敢违背本尊的命令!”说到这儿,恶鬼王突然转过脑袋,用粗壮的手臂支撑着上半身,另一只手揽过江沐雪,狠道:“你知不知,没人敢违背本尊的命令!你这只小东西,胆子越来越大了!”
“更可气的是,你为了安抚怨灵,竟敢撒谎胡扯,说什么本尊受困,又说什么本尊创造的这方世界里有什么黑暗因子!简直胡扯!”
“王……”江沐雪小声道:“您呆在这小辰界几万年出不去,不是被困是什么?还有,那阴阳镜突然说话,追踪那些不知是何物的小黑点……”
“你给我闭嘴!”恶鬼王怒极,两只猩红的眸子几欲喷火,“还不都是因为你!打翻了本尊的罗刹鼎!不然……”
他说着,手臂增加了力度,江沐雪只觉胸口一阵压迫沉闷,简直喘不过气来。
问题仿佛又回到从前,那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
她打碎了他的罗刹鼎。
可她不是自愿要来的,是被恶鬼王的罗刹鼎吸过来的。
假若她不被吸来,也不会打翻他的鼎。
不过,江沐雪并未辩论,直觉告诉她,恶鬼王并不是真的因为这个在生气。
“王,您别急!”她突然伸手抚上那张狂躁无比的脸,“总有一天,您会走出小辰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这话像三月的春雨,洗涤大地一切的焦躁,燥热散去,只剩下清爽与干净。
恶鬼王怔住。
他的确不是因为这个生气,自打江沐雪回来后,他反复研究那面阴阳镜,明明是他的随身之物,里面蕴藏如此的大的秘密,他竟不知,当然懊恼!再者,他用了各种法子,试图联系里面的男人,可是均以失败告终。
阴阳镜与从前无二。
半天躲开了那只白皙的小手,跳起,“睡了那么久,你该去收集怨气了!”
说完,大掌一挥,天旋地转,江沐雪离开了七色花海。
临走前,她还在心中感叹,恶鬼王确实不容易,被困在这方天地几万年,这天地虽大,但要看对什么人来说了。
对凡人来说,这称得上广袤无边的宇宙。
可是对这方世界的主人来说,无异于牢笼。
没等她感叹完,她已经换了个环境。
并且,一手拿着阴阳镜,另一手拿着怨气袋。
让她诧异的是,那怨气袋里还有怨气,上次的怨气恶鬼王压根就没练完。
☆、第243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离间(1)
眼前所处的位置明显是厨房,肉香弥漫,这环境并不允许江沐雪多想,她迅速的收起阴阳镜与怨气袋,开始整理脑海中的记忆。
原主叫常秀,正值中年,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五年前丈夫得了绝症去世,从此便与儿子贺青松相依为命。
家境倒也殷实,算得上小康水准。
虽然丈夫离开的早,但好在儿子听话,学习又好,大学四年,年年拿奖学金,无论学业还是生活上,很少让她操心。
常秀的日子过的倒也清静自在。
但好景不长,她这种清静自在的日子在儿子结婚后,彻底消失。
儿媳叫黄彤,与儿子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俩人在大三那年便开始恋爱,常秀是俩人快毕业时才知道的。
当时,贺青松曾把黄彤多次领到家里给常秀看,那女孩儿身材高挑,脸蛋漂亮,嘴巴特别甜,手脚也勤快,总之,大把的优点非常明显,儿子喜欢,常秀也挑不出毛病,于是打心眼儿便认可了。
俩人毕业没有一年,常秀便张罗二人结婚的事。
贺青松原本打算再等两年呢,毕竟他刚毕业,工资不高,要结婚的话根本买不起房子。
这时,常秀拿出她与丈夫多年的积蓄,给贺青松在新区买了套大三居。
贺青松哪里愿意,但常秀告诉他,房子写她的名字,先让俩人住进来,待二人将来有本事,能买得起新房了,再搬出去也不迟。
常秀说这话,其实是鼓励贺青松的,给他减轻心理负担的同时,把面子尊严什么的都给了他。
贺青松同意了。
婚后,贺青松觉得房子太大,就他与媳妇两人住太空荡,而母亲自己一人住老房子,也孤孤单单,索性搬过来一起住。
这话正符合常秀心意,目前,儿子是她唯一的牵挂,能和儿子时时刻刻住一起,她当然高兴。再说,她住进去,将来等儿媳怀孕了,她还能照顾照顾呢。
另外,等孙子生下来,她可以帮忙照拂,这样,儿媳该上班上班,一点都不耽误。
基本上,常秀的想法是她那个年龄段的人的普遍想法。
于是,常秀高高兴兴的搬进去了。
一开始,倒也没什么,一家三口挺惬意的。
可日子一长,常秀还是觉察出一点不对味儿,她隐隐约约感到黄彤不是太喜欢她的到来。并且,因为俩人生活习惯不同,饮食口味也不同,渐渐地,矛盾浮上水面。
常秀总体来说,算得上一个大度的女人,既然口味不同,那她就随儿媳的。可即便如此,黄彤仍不满意。
渐渐地,常秀发现了一件让她非常难以接受的事,这个儿媳,动不动就向儿子说她坏话。
有一次,常秀亲耳听见黄彤在儿子面前装可怜,作委屈状,说的都是一些子虚乌有的事。
常秀气急,当即把黄彤抓了个现行。
只是她没料到的是,黄彤这个人太能演,她破口大骂时,黄彤根本一言不发,一副害怕的小白兔模样,惹的贺青松不由自主的站在媳妇一边。
事后,贺青松还悄悄的安慰黄彤,并且言语指责常秀,不该发那么大的脾气。
又说黄彤这人老实,从小到大,很少与人争执云云。
这些话可把常秀气个半死,当然,更多的是委屈。
有了这道裂痕,在以后的日子里,常秀整日吃亏。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知道哪天她就被黄彤使了个绊子,以至于儿子对她越发不满。
后来,黄彤怀了身孕,贺青松更加宝贝媳妇儿,容不得她受一点点委屈。
自此,常秀的委屈更大了。
在以后的每一天对她来说,都是煎熬,后来终于忍不住,在黄彤还有三个月要生产时,常秀提出搬回老房子里住。并且,临走前说,待孩子生下来,若是需要,她可以再过来帮着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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