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此时的宋婉莹却是鼻观口,口观心。随便放,放死了为民除害。至于她为什么这么淡定,死了三十多次后,你也淡定。
虽然夜煞是个大神,可是他没宋婉莹死得多,自然没她淡定,所以很快就放弃了:“不逛了,回去吧,接下来有惊喜。”
☆、第三十八章:宴会
对于夜煞的话宋婉莹从来都懒得抱有什么希望,毕竟连世界观都不同,怎么能愉快的玩耍!所以在看到夜煞说有惊喜之后,宋婉莹非但不激动,甚至还有一种淡淡的哀伤‘他又要玩我了吧’。
“这里......是什么情况?”拨开垂到自己面前的彩带,推走满的都快要溢出来的气球,宋婉莹大张着嘴巴,震惊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比较好。
旅店的老板疯了吗?虽然自己造就知道他不是正常人,可是做到这一步也太过分了吧!而且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人出来!这种穷酸气爆表的地带,穿的怎么华丽真的没关系吗?
“怎么了?看见宴会不开心吗?”和宋婉莹的木头表情相反,心情愉悦的利刃踏着轻快的猫步,显然很喜欢这样的场景“你不会从来没有参加过晚宴吗?好土气。”
呆呆的的看了利刃一眼,宋婉莹觉得自己的眼睛要被亮瞎了。这小子今天一身复古的王子装扮,黑色燕尾服、白色西装裤,黑色长靴,金红色的绶带。如果不是他的手上还在把玩着小刀,自己都要认不出来这货是哪个了。
“晚宴倒是参加过,但是没有参加过气氛这么诡异的啊!场地就不说了!可是宾客......”颤抖着手指,宋婉莹一副如鲠在喉的模样。
红色的地砖,因为擦洗或上色之故,画满了高高低低的沟槽。破烂的脚炉,洞眼碎裂,铰链零落,木座子象炭一样的焦黑。老旧的木头桌子就像长期得不到水分滋养的土地一般,长满了龟裂的斑纹。
旅馆还是那个破旅馆,即便吹再多的气球,打再绚丽的灯光也掩盖不了这里的百孔千疮的贫穷。在这里举行宴会,主人的脑子一定坏掉了吧。还有那在空中四散,明显不怀好意的‘执’,其实这些人是来打架的吗?
“看见聚会还不开心吗?”皱了皱眉,夜煞的似乎有些失望“书上说女人都喜欢宴会啊。”
你在失落个神马啊!还有你又看了什么奇怪的书啊!女人的确喜欢晚宴,但喜欢的不是这种暗藏杀机,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古怪聚会啊!
按压着不断跳动的太阳穴,宋婉莹觉得和现在的群魔乱舞比起来,研究所以前开过的‘冲吧,科学怪人们’聚会简直就是正常爆了。
“换件衣服吧,在宴会上还怎么穿会一辈子没有人追求的。”这柔美而阴冷的声音,除了红缨也想不到还有别人。
今天她穿的也很仔细,玫瑰紫千瓣菊纹上裳,月白色百褶如意月裙,如漆乌发梳成一个反绾髻,缀下细细的银丝串珠流苏,耳上的红宝耳坠摇曳生光,最美的是那双微微上挑的狐狸眼,带着无尽的欲说还休,不禁令人心里一荡。
“我不是一直都这样穿的吗?”拉扯了一下身上那超大的男式衬衫,宋婉莹突然平衡了。
在自己的眼里这个聚会不伦不类,可是在他们的眼里,穿的和逃荒一样的自己,也是个异类吧。
“所以你一直没有男朋友,走吧,我上楼给你好好打扮一下。”不容宋婉莹拒绝,红缨直接抗麻袋一般把人抗走。
不是要给自己化妆吧,不要啊!残念的向夜煞伸出手,宋婉莹把希望寄托在这个唯一可以阻止红缨狂化的人身上,然后......被拖走了。
“眼珠子不要乱转,要是眼线笔直接戳进去了我可不管。”
看着化身女王的红缨拿着两手化妆刷从自己的脸上拂过,宋婉莹觉得自己命真苦。不但要收到夜煞的*攻击,还要受到通缉犯们的精神压迫。
放空思绪,宋婉莹突然想起自己以前做过一项实验。实验的名字太长,已经记不得了,可是实验的结果自己还能回忆起来:当人在某方面精神压力太大,大脑就会自动产生某种偏好,以缓解压力。
和这些通缉犯相处久了,每个人的兴趣爱好自己倒是都清楚。
夜煞喜欢看书,而且属于饥不择食型,什么书都看。甚至自己有一天还瞄到他在看《妇女之友》。虽然他依靠冰山脸很少表现自己的情绪,可是宋婉莹总能感觉到,夜煞的脑洞会开在奇葩的地方。
非要形容一下夜煞的话,自己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杀人如麻,也不是**不如。而是那个凶狠的天然呆。没错s级通缉犯其实很呆,不过呆的很可怕,所以他的下属也不是正常人。
所有人中最孩子气的是利刃,他喜欢吃薯条,讨厌番茄酱,会彻夜打游戏,而且打的居然还是《美少女养成攻略》,《星际泡泡龙》这种怎么看怎么没有气魄的游戏。尤其是杀完人之后,他可以打整整一天。
自己曾经提醒过,要是他一直这样会长不高,却只换来一句冰冷的:“如果你觉得你长得比我高而嘲笑我的话,那么我会砍下你的头,以消除这个差距。”
好吧,自己惹不起这个可怕的小矮子。
力克应该算是比较正常的,他喜欢喝酒唱歌,尤其爱摇滚。看起来和一般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惜他五音不全,唱歌杀伤力可以让世界疯狂。
“眼线好了,接下来是唇彩,好难抉择,不如一个个尝试好了。”带着叫人发寒的笑容,红缨拿着一把唇彩靠近,果然自己又要悲剧了。
如果说其他人的爱好基本和自己无关,那么红缨的爱好就真的是个悲剧了。她只会在两种情景下狂化,一是热血的战斗,二是看见化妆品。
女人爱化妆是正常的,可是一画就是好几天就不正常了,尤其是她比起给自己化妆,更喜欢折腾别人。想一想自己刚刚被夜煞杀完复活,就被红缨抓走化妆的生活,宋婉莹就觉得满满都是泪啊。
“天都黑了,如果动作太慢夜煞会等生气的。”委婉的提醒了一下,宋婉莹表示应该结束这一场折腾了。
皱了皱眉,红缨显然还没有过瘾,只是此刻天色实在不早只能收手:“改天才继续,走吧!”
不客气,不麻烦您了。可怜兮兮的苦着张脸,宋婉莹还是跟着红缨下了楼。万恶的通缉犯们,早晚有一天我不会回来的!
☆、第三十九章:与狼共舞
楼梯上缓步走下来一位穿着白色礼服的妙龄少女,挽着高髻,神情端庄,精致的五官如粉雕玉琢,剪裁得体的纯白短裙俏皮而不失端庄,胸前别出心裁地做成蝴蝶结形状,和脖子上的蝴蝶型项链相映成趣。裙摆上镶满水钻,映着灯光,使得她整个人如同误入人间的天使一般,纯真而可爱。
“还不赖。”勾了勾嘴角,夜煞很直白的表示了赞善。
端着一脸肃穆的表情,宋婉莹凑到夜煞的耳边低语:“快来扶着我,高跟鞋穿着脚好痛!鞋跟太高了,把持不住了,你再不扶我就摔了!”
“.......”听力良好的通缉犯们表情扭曲了一下,果然,如果本质太渣,就是晚礼服都救不会来!
夜煞不愧是通缉犯的头儿,到底还是咬素质高一点的。在眼神漂移了一下后,还是选择绅士的扶着宋婉莹,而不是一把把她丢出去:“音乐开始了,不知可否共舞一曲。”
“只要你不怕被我踩到。”耸了耸肩,宋婉莹无所谓道。
行了一个很漂亮的屈膝礼,夜煞紧紧地握起宋婉莹的手。要是单看外表,还真的有几分小说中公主,王子的风采。
夜煞把头摆向后方,伸出一只脚,等侯音乐的拍子。场地虽然破旧了些,可看得出老板还是下过血本的。那老弱无能,奄奄一息的台子上,居然有三个音乐在师竭力吹奏。大厅里人们只看见臀部与胸口,在混杂的胳膊中间摆动。
“我不太会跳,而且鞋子也不合脚,所以能不能慢一点?”虽然宋婉莹的确很想乘乱给夜煞几脚作为报复,不过真的跳起来后,却根本没有时间想这么多。
乐队正奏着一首很抒情舞曲,介于自己的科研任务还没有广泛到音乐领域所以也听不出什么来。那红、蓝、黄、绿、紫五色彩灯,在夏风中摇曳,象是无数道交织在一起的影虹。裙子飘起来,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皮鞋后跟响着清脆的声音,脚下是一片薄薄的烟尘。
“你什么都不需要考虑,放松身体,然后把一切交给我。”也许是灯光的效果太迷离,夜煞一项冷若冰霜的连看起来居然有几分温情。
老旧的旅馆用还是中世纪大宫灯,灯上微微颤动的流苏,配合着发着闪光的地板,还有那低低垂下的蓝色帷幔,居然显得没有那么穷酸落魄了,甚至给人一种迷离恍惚的感觉。当音乐抑扬地疾缓不同地响起来时,一群珠光宝气的艳装妇人,在暗淡温柔的光线中,开始被搂在一群绅士老爷们的胳膊上。酣歌妙舞,香风弥漫。
“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不会只是为了跳舞吧。呐,虽然我不想多管什么,可是至少给我做个心理准备,让我死的不会那么突然吧。”两个人的距离实在太近,近的宋婉莹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清晰的听见夜煞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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