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猛得把荀某某按灰棺材,一脚踢起地上的棺材盖合上,整个人跃上棺材顶使劲蹦。
“尼玛,眼看邢凌珍就要把镇子填满了!老娘急的恨不得上火!你丫的竟然还有闲情逸致晒月亮!老娘蹦不死你!!”
荀掌柜在晃晃悠悠的棺材里掐指一算。
不好!是每月最危险的那几天!
自觉大祸临头的荀掌柜顶着棺材脸认真思考要不要告诉正试图蹦死他的柳小姐在他屋子里的柜子的第二个抽屉里有满满的棉花条。
且慢!女鬼真的还有那个日子吗?!
再且慢!谁能告诉我这章标题跟内容的联系到底在何处?!
第五章朱砂痣就该被点掉
古人云,男人要能信,母猪会上树。
在历史的岁月长河里,一条简单易懂的铁律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默默的扎着小人:“春天里,嫁了人,种上一院子黄瓜,秋天里,妾进门,黄瓜长势真喜人。”
啊,错了!下面这条才是铁律。
男人与黄瓜,果断后者才是好吃又实用的真爱!
咳咳,保持自重啊喂!
等悔不当初的邢凌珍顿悟这条真理时,真爱已经成了昨日盘中餐,往昔的模样已化为泡影,再也无挽回的余地。
扼腕啊扼腕!
形象的打个比方的话,这就犹如晚上浑身发热头痛欲呕,本想下床吃药,却贪恋温暖的被窝不愿移动,第二天早上只好上火红肿的腮帮子提泪涟涟。
岂止是肠子连牙床子都悔青了。
这也是大多数厉鬼的心态,当初没有坚持下床吃药,如今就要任由牙根在眼皮子底下装大爷,偏偏他们还忍不了这种锥心之痛和窝囊之气,非要把这颗闹腾的欢的后槽牙拔了不可。
对于邢凌珍而言,那颗不拔不快乐的后槽牙真是连着心的疼。
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家伙事不关己的信口胡说过,每个人在心口都有颗碰不得的朱砂痣。
不巧,邢凌珍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在她死后就迅速的化为了脓疮,还时不时流流脓以示存在。毕竟对于恨不得生吞活剥的仇人还一往情深这种无比傻帽的事情她还做不出来,拜托,她丢的是姓名又不是脑子。
邢凌珍是厉鬼,还是厉鬼中的厉鬼,在厉鬼这个行当真是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了,于是她想转行,重新变成鬼中的良民,以期实实在在的再世为人而不是自己偷渡。于是她借着摆脱封印的机会,把数百人的怨恨平分到了数个自己身上,希望能在无数次的轮回之中让其淡化甚至于消散。
没有人必须为了别人的罪孽而永不超生,无论是她还是为她殉葬的下属们。
虽说决定不成为仇恨的牺牲品,可并不说明她已经放下了恨意,就像数九寒冬里打水洗衣,转身去拿个皂荚回来就能发现木盆里的水华丽丽的转型为了半月形冰块,而里面正封印着刚换下的内衣裤,其中,一件艳红的肚兜格外抢眼……
肚兜被封在了冰里,并不意味着肚兜不存在和它昨天没有跟你肌肤相贴。
能够解救被困的美丽的肚兜公主的,只有英勇无畏的冰镐王子。
邢凌珍成鬼千余年,在狠心封印肚兜公主并决心淡忘仇恨重新做人的时候,不经意间在忌日里遇上了肚兜公主心心念念的冰镐王子,在冰镐王子爱的一击之下,已经修炼成肚兜女暴君的公主重见天日,邢巫婆功亏一篑。
放弃吧,这就是人生。
巧遇冰镐王子的时候,邢凌珍正在冲着诱人的冰糖葫芦吞口水,顺便盘算着一会见了还停留在啃食元宝蜡烛香阶段的柳厌离要不要请她看着自己吃一支以示体贴。
然后,幸灾乐祸的邢某人就悲剧了。
看见了吧,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鬼尾巴都要随时夹紧了才安全。
在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的日子里,邢凌珍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再次遇上陆涅的情形。
是一巴掌拍成肉泥呢还是当街上演血溅三尺?
这是个很难取舍的问题。
穷极无聊的她想象过各种各样的可能,甚至包括了她冷笑三声淡漠的擦肩而过这种玄幻的可能,而然这些可能在事实面前终究也只是可能。
陆涅,我原以为我能强迫自己淡忘,实际上,我恨不得生啖汝肉,饮尽汝血,夜寝汝皮,方可慰吾等千年之恨!
往昔的一幕幕在眼前走马灯似的闪现,初见时的腼腆,相恋时的甜蜜,背叛时的震惊,临死时的怨恨……压抑了千年的爱恨破茧而出。
刺鼻的铁锈味在街上飘散,眼前的一切都被染上了浓重的血色,粘稠的液体从身上不断溢出,身后的黑影变幻出一张又一张因痛苦和仇恨而扭曲的面孔。
“……找到了……”
“……嘻嘻……”
“终于……终于……”
“好可恨啊……”
“……杀……杀了那个叛徒……”
“……大人……”
破碎的细碎耳语最后汇聚成了震耳发聩的怒吼。
“杀!”
“杀!杀!杀!”
“杀了他!”
“杀了那个无耻的小人!”
“大人!杀了他!”
暗红色的血液弥漫了半条街,毫不知情的人们踩着液体肆意欢笑。
“陆涅,你看到了吗?”邢凌珍抚摸着沾满血的脸庞,竟裂开嘴笑了起来,“我开始反血了,真的好疼啊。”
反血过后才是真正穷凶极恶的厉鬼。
“杀了他!!!!”
在冤魂直冲天际的愤怒呐喊里,书生打扮的青年小心翼翼的将一支冰糖葫芦递给身畔带着面纱的少女,少女接过礼物,面纱下嘴角轻轻勾起的弧度跟已成为血人的女子一模一样。
“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邢凌珍突然放声大笑,几个被冲天血气吸引来的恶鬼直接被震得魂飞魄散。
“死?”她停下狂笑,轻抚红唇,“不,陆涅,我要你活着生不如死,死后不得安宁。”
“只有你的痛苦,才是我的幸福。”
第一章 林夫子与两碗豆花
林苑博清晰的记得,事情是从那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那一天,他照例起早温书,虽然只考取了秀才的功名,但在这地处偏僻又人口稀少的酆都镇,他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才子了,只需要努把力中个举,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官职彻底摆脱这个鬼地方,到时候再娶了隔壁的小汐,那可真是快活赛神仙。
林苑博从记事起就决定要娶小汐,人长得甜美可人不说,性子也是一等一的好,比起那些眼里只看得见金银珠宝的庸俗女子,一支普普通通的冰糖葫芦就能哄的她高兴一整天。
更重要的是,小汐的家世真是没得挑。
在这惹鬼比喝水还常见的鬼城酆都,连续三代没有招惹过鬼怪的家世可比几千两真金白银还值钱。小汐家在这酆都镇扎根了数百年,仅仅有两次传出闹鬼传言,真可谓是堪比公主的金尊玉贵,如果不是青梅竹马的情谊,人家这只金凤凰能不能看得上他这只山鸡还真是难说。
结束了早读,林苑博匆匆忙忙的赶往任职的学馆,作为镇上仅有的几个秀才,不少大户人家都欲聘请他给自家孩子启蒙,要不是嫌入太过拘束,他指不定就成了哪家有钱少爷的西席。
学馆的位置选的很妙,正位于黄泉路上,林苑博急匆匆的脚步在一家毫不起眼的早点摊子前扎了根。
摊子前依次摆着木桌和长凳,几个睡眼朦胧的镇民正形象全无的喝着刚出锅的豆花,因此这些人里唯一一个吃相慢条斯理的家伙就格外抢眼——坐在其中一张桌子前的正是在酆都镇专注小儿夜啼、收棺殓尸二百年的荀记棺材铺掌柜的。
只见这荀掌柜完美维持着他用来敷衍主顾邻居八卦传闻天灾人祸的常用表情喝着豆花,完全看不出来到底好不好喝或是喜不喜欢。
对比被狼吞虎咽的同类,对这碗明珠暗投的豆花的同情油然而生。
荀掌柜面前并排着两碗豆花,并不是一碗不够多点一碗的架势,碗与碗之间的距离不近不远,正正好好是两人并排的大小。更诡异的是,荀掌柜竟然伸手把面前的醋和辣椒摆到两个碗之间,好像他身边真的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一样。
也许是心理作用,这个念头刚刚划过林苑博的脑海,原本空无一人的座位上就显出了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随着他身子越发僵硬而逐渐清晰,慢慢的,一个白衣女子出现在了荀掌柜的身边正呲牙咧嘴的对付着一根手指粗细的米黄色蜡烛。
一定是我出门的方式不对。
林苑博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看见女子正把蜡烛像油条一样掰成几段泡在豆花里,而碗里的豆花迅速的消失。
林苑博觉得自己再待下去他貌似就能听到女子不雅的吧唧嘴的声音了,他迈开僵硬的步伐落荒而逃。
在酆都镇这样的地方,往往会养育出两种人,一种是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改色,女鬼脱衣洗澡而不斜视,另一种则是泰山崩于面前而吓到哭,女鬼路过门口而装不识。简而言之就是前者适应撞鬼到木然,后者自欺欺人打死不承认。很不幸,林苑博属于后者,不然他也不会千方百计想娶家世无敌的小汐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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