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是王的女儿 (BICHU)
- 类型:玄幻仙侠
- 作者:BICHU
- 入库:04.09
我的疑惑一直没有解开,就这样,三年的时光转瞬即逝。
我已经12岁了,男孩子成长地很快,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男人成长得快,老化的却很慢。与此相反,女人成长地很慢,老化的却很快,我怎么就来到了一个这样的世界!
啊,对了,还有一点要提一下,生儿子都是国王的功劳,生女儿就是王妃的错误。真是的,怎么连这种奇葩的事都有。
总之,江徐英生的这两个孩子,和一般的孩子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两个孩子真是一起长大了呢。」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双胞胎弟弟的名字叫荆焕赫,妹妹叫荆绣雅。焕赫和绣雅的发育状态几乎是一样的。
第20章 江徐英的反叛(2)
“姐姐姐姐姐姐!你快看!我抓住了一只蝉!”
“姐姐姐姐姐姐!你快看!我抓住了一只螳螂!”
这里跟地球不同。两个小家伙才三岁,但是已经可以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玩耍,有着很好的体力,还能爬到树上捉蝉。看到他们似乎在欢呼「我是不是很棒?」的眼神,我努力隐藏着自己想说「哎呦哎呦,你们玩得真开心」的内心,而是在他们脑袋上各自敲打了一下。
“我不是说了,爬树很危险,所以不要爬树吗?”
就算是被我敲打两下,也绝对不会疼,但是他们却一脸哭相。我故意一脸严肃地两手叉腰。
“哼,姐姐打我了。”
“哼,姐姐打我了。”
我不自觉地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他们不仅长得像,连动作和语气也都十分相似,看上去十分可爱。有人拍着手走过来。我一看,原来是艾利克斯。
“绣薇公主,不管怎么说,大白天地公然打王子的脑袋,这可不行吧?”
“反正这里也只有艾利克斯先生您。”
要是别人说这种话,我可能会十分紧张,但是在艾利克斯先生面前,就不一样了。他给我一种爷爷的感觉。他看到王子的脑袋被人拍,都会拍手称快,总之,不是个正常人。所以我喜欢他。
“公主,我今天是来向您转达一个惊天消息的。”
“惊天消息?”
“是的,是一个特别而惊人的消息。在王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不过这时,又有一人走了过来。
“那个历史上惊人的消息,你能不能待会儿再转达?”
我一下子睁大了眼睛。除了这两个小孩子,这个人几乎是我唯一的希望,也是我的爱,我的大哥。我的身体已经长到了12岁,我也感受到了。大哥荆兴烨长得真的很英俊。光看着,我就感觉很满足,太满足了!实在太满足了!快过来!让姐姐抱抱……我快步朝大哥跳去。当然,我的弹跳力并没有那么好。大哥用魔力把我拉过去,以一种十分舒服的姿势拥抱了我。
“咱们已经有1年没见了吧?你都变成淑女了呢!”
“兄长!小女十分想念兄长,连做梦都在叫兄长的名字呢。”
“哎呦,绣薇也梦到大哥了?大哥也梦到你了呢。”
温柔和煦的大哥摸了摸我的脑袋,来到焕赫和绣雅面前。
“我们的小家伙也已经长这么大啦?”
“我讨厌哥哥!”
刚满三岁的焕赫,脸蛋鼓鼓的,生气地把蝉扔在了地上。他好像没有用魔力,蝉在空中展开翅膀,又飞回了树上。
我对焕赫发火道。
“不许这么没礼貌,这可是你哥哥呢。”
大哥摸着我的脑袋:
“我们绣薇也长大了呢。都长这么大了,我再抱着你,可不行了吧?”
说着,他想放下我,但我拒绝了。我紧紧抱住荆兴烨的脖子。艾利克斯看着我,满意地笑了。
绣雅温顺地走过来,弯下了腰。
“兄长,您来了。”
大哥左手抱着我,右手抱起绣雅。老幺焕赫似乎对什么不满,只是啪啪地跺着无辜的地。哥哥抱着我们,蹲坐下,跟老幺面对面。
“哥哥看到咱们家的老小,心情可好呢。”
“哼!”
对,就是这样。多暖啊。这么温暖的你,却是我的哥哥,真是幸运啊。跟小混混一样的某人真是不一样呢,呜呜。
我们的老小,就是焕赫和绣雅这对双胞胎,是一对十分特别的双胞胎。他们都能够使用魔力。虽说不是像荆焕盛那样的天才,但是能使用魔力这一点,已经很让人惊讶了。所以绣雅才能和焕赫保持同样的发育状态。
“艾利克斯先生,您说有个惊天消息要告诉我们绣薇,能由我来转达吗?”
“当然可以,那就按照王子的意思来吧。”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说我是解读古语的第一功臣。我们的王——臭狗屎——认可了我的功劳,决定授予我“国宝”的称号。这到底是什么啊,居然叫我国宝!
这个无比温暖的家伙看着我粲然一笑。
“所以说,就是我可以不叫你公主,而是可以叫你国宝了。”
艾利克斯插话道。
“听说明天有party呢,是王子殿下和公主殿下全都可以参与的家族party。”
在我这12年的一生里,家人们从来没有聚集在一起过。只有小女仪式的时候,曾去拜见过各位母亲和姐姐们。沈秀英公主被处死以后,我也没有由头去见姐姐们了。
「臭狗屎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我翻遍了历史书,都没有看到国王计划把王妃和公主都叫去参加晚宴的。也可能有,但是因为事情不重要,所以没有记录。
焕赫撅起嘴来。按照地球上的标准,他虽然身体已经长成了六七岁的样子,但思想却还停留在三岁左右。看着这小子长大,是我最近的一个大乐趣。
“我喜欢哥哥。可是讨厌!”
“这是什么意思呢?”
“因为姐姐只喜欢哥哥啊!人家也想这么,这么被姐姐抱着!”
我不禁“噗”地笑出声来。这小子出生6个月的时候就会说话了,从那以后,我就把这小子视作“掌上明珠”,亲力亲为地抚养到现在。臭狗屎先生也不知为何,就这么放任这小子留在我身边了。总之,这小子非常听我的话,不只是焕赫,绣雅也是一样。别看我外表这样,内心可是充满着大妈的光辉。「哎呀我的宝贝,哎哟我的小崽崽」的心思去照顾他们,他们现在是我说什么都会听我的。
“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姐姐最喜欢的就是焕赫啦~”
不知怎么的,荆绣雅竟像听到了这句话似的,远远地跑了过来。
“姐姐你不是说过最喜欢绣雅的吗?姐姐是最喜欢绣雅的!”
哎哟,我的心肝宝贝们。好吧好吧,你们俩都可爱,可爱死了。
“焕赫和绣雅,我都一样喜欢~”
那时,我的房门开始剧烈地抖动起来。从说出「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这句话那时起,门就开始抖动了。这种感觉,非常不吉利。
「不行!」
不过这声呐喊也只是我的希望而已,三个编织娃娃从天而降。
“叼过来!”
该死的“叼过来”,再过3年我也是成年了,却还在做这样的事。这个该死的十五岁成年人,以最小年纪当选骑士第九队队长的怪物中的怪物,其实看上去还是个冒冒失失的小鬼。他的名字是荆焕盛,我们的儿混蛋。
焕赫和绣雅虽已经能够操纵魔力,但毕竟还不熟练,就像我过去时候似的,使劲儿跑着去追赶那两个编织娃娃。他俩跟着我真没学什么好东西。我曾经安慰自己想着“叼过来”是一种表达喜爱的行为,要带着幸福的表情,温顺地把娃娃捡回来。但对他们俩来说,这种行为错在哪里,他们完全没有概念。
但这三年来还是有变化的,我一直坚持不去捡娃娃。
“兄长!”
“怎么?今天生理期啊?”
啊!我真想一拳打在他那张天真烂漫的脸上。我的小弟弟小女妹在一旁问道,“生理期?那是什么啊?”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很是难堪。
“兄长!不是那样……”
“好吧,今天就放你一马。”
还好,现在五次里面有两次会放过我。为此,我花了12年的时间。再坚持一下吧,绣薇啊!再坚持坚持,总会等到五次里三次、四次,到最后五次全都不用做的那一天的。
“不知有何贵干?竟来到小女房中。”
“来和杂毛狗玩儿呗。”
你现在不是无业游民了啊,堂堂骑士大队长为什么要翘班啊!
“训练没意思,我要和杂毛狗玩儿。”
“兄长!这里!我做了‘叼过来’,我表现得好吧?”
不知道焕赫和绣雅在高兴什么,两人嘻嘻地笑着。焕赫为了强调自己是哥哥,挺直了腰板儿,下颚抬得高高的,一副「看我,我棒吧」的样子。看到这些,我恨不得一拳捣在他的心口上。
“兄长,小女有一点十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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