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禀王爷,对面中原军队再次派来使者,邀请王爷前往他们中军大帐一叙。”一名护卫策马前来禀报道。
“好的,我知道了,”野蛮人可汗的弟弟淡淡的回答道,然后问身边的将领,“你们觉得本王是否应该前去赴约?”
“王爷万万不可前去。千万不要中了中原人的诡计。”一名将领赶紧劝阻道。
“中原人常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王爷请三思啊!”其他人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忧虑。
“我倒觉得本王此去定然有去有回。你说他们杀我一人到底能有何好处?”野蛮人可汗的弟弟问道。众人无言以对。
一般来说两军对战,杀死敌人统帅既能打乱对方的部署,又能瓦解敌人的士气。但是现在野蛮人的士气已经低到了不能再低了,并且有了明确的妥协之意,这种情况下再杀死敌人的统帅似乎非常不明智,难道要逼野蛮人狗急跳墙不成?
“好吧,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本王此去一切军务交由你来全权负责。若是本王遇难,你可以便宜行事…”野蛮人可汗的弟弟临走之前吩咐手下一位心爱大将道。
“这位野蛮人的降临果然如我所料,是个有胆有识之辈,我们可以好好利用一番。”陆丫儿听闻对面野蛮人的首领答应了己方貌似无礼的要求之后,毫不迟疑地应约而来,笑吟吟地评价道。
“有胆有识的确如您所说。但这个野蛮人有何可以利用之处呢?”王乐薇好奇的问道。
“我大华夏近百年来都未开疆扩土了。若是将这只野蛮人的部队打造成为一支利剑,为将军所用的话,必然无往而不利…”
正说话间,有士兵前来禀告道:“启禀将军,野蛮人首领伪亲王乱滚前来负荆请罪,请将军示下。”
王乐薇喜道:“带上来吧!我倒要见识见识这位有胆有识的野蛮人所谓的亲王。据传此人当年深受其父的喜爱,是可汗之位的有力竞争者。只可惜生不逢时,其父英年早逝,被其兄阴谋篡位。若非此人善于隐忍,又兼英勇善战,怕是早已死于非命了。”
“正如将军所言,此人乃聪明人也。正所谓聪明人善于审时度势,懂得进退取舍。将军若能用好此人,立开疆扩土不世之工就在眼前。”陆丫儿评价道。
野蛮人可汗的弟弟亲王乱滚出发之前就命手下将自己反绑住双手,最后象征性地身背几根荆条,以示负荆请罪之意。当乱滚在侍卫的搀扶之下从马背上跳下来的时候,就被中原军队地营地所震撼。
没有围栏,没有拒马,仅仅用几根圆木支撑起的三个眺望楼形成品字形分布在营地的3个方向。相较于眺望楼上士兵们警惕万分的样子,中原军队的这个营地可谓是不设防的,似乎毫不在意别人的偷袭。
跟随在两位彪悍的士兵身后,乱滚和他的侍卫两人除了发现这支军队的马匹异常精壮之外,并未有任何的不同。并且他们军队的马匹之中,很显然大多数是来自于缴获,因为很多马匹的臀部之上烫上了各旗所独有的烙印。这正是野蛮人的习惯之一。
跟随士兵走近并不豪华的中军大帐之内,乱滚不敢多看,扑通一声双膝跪地,用低沉的声音向前方穿着马靴的两只脚叩拜道:
“番人小首领乱滚拜见中原大将军,请大将军宽恕我等化外之人多次冒犯中原大皇帝天威之罪…”
“起来吧!乱滚将军不必如此惺惺作态。你的这条狗命暂且记下,以观后效。”王乐薇打量了一番这位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的野蛮人,足足十几个呼吸之后才吩咐道。在此期间,乱滚一直貌似诚惶诚恐地低头不语,仿佛在等待最后的宣判。
虽然王乐薇带兵出征没有多长时间,但是经历了无数次地冲杀在前,身上杀气日盛,说起话来虽然不免有点儿拿腔捏调,但同时也练就了一番不怒自威的气势。
缓缓地抬起头来,乱滚看到了两张熟悉的脸孔。中间坐在主位上,身披铠甲头戴束冠的白脸无须年轻将军不正是上午亲自带领骑兵冲杀在最前面的那位年轻将领吗?然而他身边那位身穿襦袍,头戴方巾的另外一位年轻人则是带领左翼骑兵队伍瞬间击溃自己手下的那位更加恐怖的大关刀吗?
原来这两位就是这支军队的主要将领啊!乱滚还以为这两人只是非常厉害的骑兵队长呢!没想到中原的将军居然也能够做到身先士卒啊!难怪我们会败给这样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军队呢。
“多谢将军不杀之恩。此番乱滚奉家兄之命遣返被我们所裹挟中原之百姓回乡,归还抢掠之财物,并向中原大皇帝陛下表达我等番人幡然悔悟之意…”乱滚并未立刻起身,而是貌似诚惶诚恐的回答道。
“废话就不用多说了。我在信中写的非常明白。如今有两条路可以供你们选择。一世率领全族向北向西迁移,那里有广阔的大草原可供你们生活。其二就是你们重新选举一位善于审时度势,比较识时务的首领,听从我朝圣天子的旨意行事。如此你们或许可以为自己的后代博取一个非常好的前程。”王乐薇不耐烦地打断道。
就在刚才,陆丫儿为王乐薇描绘了一个十分美妙的前景,其美妙之处令王乐薇不禁怦然心动。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利用这帮野蛮人作为尖刀,硬生生的杀出一条光明之路。
乱滚不愧为聪明绝顶之辈,一下子就从眼前这位年轻将领的话语中抓住了重点。重新选举一位首领啊!这么说岂非自己朝思暮想的机会就那么轻易地送到了自己的面前了吗?这位中原年轻的将领真可谓善于把握人心的高手啊!明知这是一块喂了毒药的肥肉,但自己偏偏非吃不可。无论是为了整个部族的生存,还是为了自己以及手下一帮嫡系的利益,于公于私自己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接受对方所指出的第二条路啊!
☆、第二百二十七章 皇家股份
上回说到野蛮首领伪亲王乱滚前往王乐薇的中军大帐负荆请罪,得到了选择两条路的机会。
与此同时,小正太杨柳与朋友合伙开办的开卷有益出版社终于开张了。和地球相比,在古代开办出版社可谓是条件得天独厚,因为无论任何作者都没有相当明确的版权意识,甚至很多作者认为有出版社愿意出版自己的书籍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为了能够一炮而红,又为了避免一下子挤压掉其他书商,以及以抄书为生的那帮落魄读书人的利润空间,开卷有益出版社出版的第一本书仅仅是付印数量有限的儿童启蒙读物《三字经》,价钱也非常高。即便如此,第一批拿到这本书籍的尊贵客户们都对这本仅相当于地球地摊儿上盗版书籍印刷水平的儿童启蒙读物赞不绝口。
《三字经》的封面是由雕版制作的类似于白描的儿童图书场景。和这个时代绘画风格完全不同的是,《三字经》的封面所绘制的儿童形象萌哒哒的非常可爱,令这些客户家中的小萝莉和小正太们爱不释手。以至于当消息扩散之后,很多有影响力,但是没有购买到《三字经》的客户纷纷要求加印,因为他们家中的小家伙们在与同学的攀比之中缺少这样一本看上去似乎非常好看的小人书。
说是小人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分别,因为这本三字经几乎为每一个典故都配上了一副萌哒哒的插图,令小萝莉和小正太们打开之后就停不下来了。
“诸位,你们对于这本《三字经》怎么看?”一间辉煌霸气的建筑之内,一位美髯中年帅大叔笑吟吟地问在他面前屈膝跪坐的几位面色凝重之人道。
“启禀…”一位白胡子老头拱手道。
“莫要拘礼,我们乃是闲聊!”美髯中年岁大叔摆手道。
白胡子老头无奈道:“遵命!”然后拿起手边的一本印刷精美的《三字经》评论道:“此书用纸极好。质地坚韧,薄而不脆。颜色洁白,毫无瑕疵。美中不足之处,此纸的吸水性差,书写不易,唯有印书一途。”
另外一位黑胡子老头评价道:“此书用墨也是极好的。虽说此墨与我们书写所用的水墨不同,用的是油墨。但是色泽黝黑,字迹清晰,闻之有淡淡的墨香,乃墨之佳品!”
第三位是花白胡子,此人同样拿起一本《三字经》评价道:“此书中的插画更是传神。虽然画中的人物身材比例略微夸张,但是动作灵动,表情活泼,令人观之爱不释手,家中小儿辈尤为喜欢。”
第四位没有胡子,所以发言的机会比较靠后。
“最为难得的是这本《三字经》的印刷术速度极快,据说这第一批1000多本启蒙书籍仅仅需要三人之力,四个时辰便印刷完毕。”这位没胡子的评价道。
“很好。看来坊间传说那位杨六公子乃文曲星下凡还是不无道理的…难道你们就没有注意到这本书的内容吗?”
虽然出版社在这个朝代是极为高大上的,但仍然具有浓郁的商业气息,所以杨柳不便在店中亲自坐镇,而是委派了一位专业经理人,家中一位善于经营的掌柜全权负责此事,自己则一个人在家中悠哉悠哉地读书写字,既是在实践读万卷书的诺言,又能坐等钱财的自动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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