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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籍 (洛琳琅)


  严华一听这里曾经被火烧过,就直截了当的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我就不明白了,既然这里已经被大火吞噬,那为什么你的画像和那面镜子还能保存下来呢?”
  “因为那幅画和那个古董镜一直被我存放在密封的地窖里,大火并没有蔓延到那里,而后来买下这里的人在清理火场时发现了那个地窖,里面除了那两个东西之外,还有我那些年搜刮来的财宝,那个人也因此发迹了。”
  这时一直坐在沙发上的吕博松突然很不舒服,一直想吐却吐不出来,接着就浑身抽搐,倒地不醒了。
  弗兰克上校看了他一眼说,“可怜的家伙,你要知道和我的情人偷情是要付出代价的。”
  吴晓第一个冲到吕博松的身前,刚想伸去扶他,却被严华拉住说,“别碰他,他已经没救了!”
  吴晓一愣,然后眼圈发红的说,“不可能!一定有办法救他的!”
  严华用手轻轻的碰触了一下吕博松的肚子说,“这里面已经全都是虫卵了,他的内脏几乎被吃空了,能挨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
  只见吕博松全身皮肤死灰,而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正一抽一抽的动着,看得吴晓顿时有种想吐的冲动。
  而一直在边上看着的郑玉秀此时更是惊慌失措,难不成自己也会变成这样?
  弗兰克上校看到郑玉秀的脸色惨白,知道她为什么吓成这样,就慢慢的走到她的身边说,“放心吧小美人,我是不会让你变成这个样子的。”接着他又对所有人说,“对不起各位,苏菲的口味有些重,我也提醒过她,可是好像没什么用。”
  这时钱芳突然站了起来,走到了弗兰克上校的身边说,“贱人永远是贱人……任何时候都能有让人倒胃口的本事。”
  弗兰克上校竟然拉起钱芳的手说,“下面让我隆重介绍一下我的妻子,索菲亚。”
  几个人中除了严华之外,剩下的人都是大跌眼镜,难怪一直都觉得钱芳怪怪的,原来她早就被鬼上身了。
  “我们几个天亮了肯定是要走的,已死的人我不会追究,可是活着的人我肯定要全都带走……”严华冷冷的说。
  弗兰克上校没想到严华的胆子还挺大,他轻蔑的说,“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有没有不是你说的算的!”严华说完这句话后,他的双眼就开始慢慢变的像血一样的红,整个人的气场也和平时明显不同了。
  弗兰克上校一愣,“没想到严先生还……挺特殊的,看来我是非放你们走不可喽!”
  “你可以试试不放……”
  弗兰克上校突然看了一眼顾明,然后似笑非笑的说,“你的情人脾气不好,不如跟我算了!”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严华手中的杯子发出了声清脆的碎裂声,而他的眼睛似乎比刚才更红了。
  顾明不知道严华的眼睛为什么可以变红,可是他知道严华肯定不会伤害自己,而眼前这个弗兰克上校就不一定了,生前就是个杀人王,死后更不会善良到哪里去。
  于是顾明就很不屑的对弗兰克上校说,“我谢谢你的关心,可是我的口味很淡,吃不下你这盘老腊肉。”
  严华听了心里一松,心情立刻大好,他私下用手轻轻的掐了掐顾明的手以示回应,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一激动有些用力了,顾明竟然转头白了他一眼。
  弗兰克上校无所谓的笑了笑,然后慢慢的走到了郑玉秀的身旁坐了下来,“小美人,这两晚感觉怎么样?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你肯留下,这里的所有财富都是你的,怎么样?”
  郑玉秀听了身子一颤道,“人如果死了,要这些财富又有什么用呢?”
  弗兰克上校一愣,然后笑着说,“你担心这个?那你就大可不必担心了,我留你下来自然不是为了这里多一个死人,我还可以让你青春永驻,可以享受这个世上的所有美好事物,怎么样?只要你肯留下……”
  吴晓一看郑玉秀有些动摇,就大声的对她说,“别听他的鬼话,如果永远和一个鬼生活在一起,青春永驻又怎么样?你一样是不开心的!”
  弗兰克上校听了突然看向吴晓,冷冷的说,“你是不是嫉妒她了,也想留下来?”
  吴晓吓的立刻闭上了嘴.
  这时外面的天有些微微发亮了,只是因为台风的关系,所以一直阴着天,弗兰克上校看了一眼外面,然后站起来对着郑玉秀伸出手说,“和我走吧,你爱的人喜欢男人,你永远也得不到他,与其这么痛苦,还不如和我一起逍遥自在呢?”
  郑玉秀听了猛的看向顾明,后者的眼神有些躲闪,她神情一滞,看来现实永远是残酷的,于是她就向弗兰克上校递也了自己的手,和他一起走上了二楼。
  顾明一看就要去拉她,却被严华叫住了,“别去了,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选择……”
  顾明听了当场愣在那里,久久没有说话。
  回国的飞机上,顾明看了一眼外面的大海,心里百感交集,去的时候是6个人,而回来时却少了两个人,不是应该说是三个人,他看了一眼离自己不远的钱芳,他们心里都明白,真正的钱芳已经死了。
  最后当地警方给出的结论是三死一失踪,吕博松因为吃了当地的一种果实而感染了病毒而死,他的死因与亚瑟和厨师惊人的相似。
  至于郑玉秀,警察们找遍了全岛都没有找到她的身影,可是顾明他们几个都知道,她就在二楼的那个挂着油画的房间里。
  至于严华的身份,在所有人的眼里还是个迷,唯一不变的是他对顾明的爱……
  《本故事完》

☆、第66个故事 点天灯(一)

  我的老家在陕北的黄土高原上,那是一个偏远荒芜之地,上初中的时候我就跟着父母去了西安,06年大学毕业以后我回去过一次,离乡10年,那里的贫穷与落后让我震惊,于是当时的我就下决心要留在这里,改变家乡的面貌。
  现在想想,当时有我有多么的天真,只凭着一腔的热血就敢撼动这片神秘的土地……
  我出生的村子叫“金家铺”,村里面有由金、魏两大姓氏组成,听我奶奶说,我们金家是在明朝那会因为得罪了朝廷里的大官才跑到这兔子都拉屎的地方隐居的。
  而且其实我们都不姓金,而是为了保命所有人都把自己的姓改成金,当然还有一个说法就是,我们金家最初来到这里的先人是一群犯了死罪外逃的锦衣卫,在此落脚后就全都改姓金,因为金与锦同音。
  但这也都是传说,再牛/逼的祖宗也改变不了现在穷的叮当直响的现实,而魏性则是一百多年前才来到这个村里的,具说那会清朝刚刚灭亡,金家铺当时就特别穷,种啥啥不收,那会儿老百姓都是靠天吃饭,可是那时的老天爷心太狠,下点雨跟猫撒尿似的那么少。
  当时村里已经三个月没下雨了,如果再不下雨地里的庄家肯定是颗粒无收了,到时候冬天一到,村里的人就要全都饿死了,这时从村外来了一群姓魏的人,他们当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看就是一大家子。
  这群人走到金家铺就实在走不动了,村里的人看他们有老有少怪可怜的,就给他们一些吃食,这些人心存感激,又见这里长年不下雨,就找到村里的族长说,他们可帮金家铺打一口水井。
  原来这群姓魏是一群手艺人,他们打井的手艺都是祖传的,族长一听自然高兴,就让人安排他们全都住在村里,于是这些人就开始每天都在金家铺里里外外转悠着。
  有几次族长心里都怀疑,这些姓魏的莫不是来骗吃骗喝的,可是他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有说出来,直到半个月后,这群人终于找到了他们认为最有可能出水的地方,在村西头的一片荒地里。
  那是金家铺的第一口甜水井,正是这口水井救了全村人的命,族长在感激魏姓人的同时就提出以后金魏两家从此就是一家人,而金家铺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了另一个姓氏。
  一百多年过去了,现在金家铺虽然在姓氏上有金有魏,可是实际上早就因为两族通婚而不分你我了。
  我姓金,叫金宇轩,我的父母希望我长大后能气宇轩昂,我的爷爷是上一任的村长,他本来希望父亲能接他的班,可是没想到父亲竟然和城里的女知青结了婚,也就是我的母亲。
  后来虽然母亲返城了,可是她并没有就此抛弃我们爷俩,而是不断的走动关系,终于在我10岁的时候把我和父亲一起办回了城里。
  当我和母亲说要回金家铺时,她竟然没有一点反对,反倒是非常的支持我,临行前她还对我说,“金家铺对我有恩,你回去帮帮那里的乡亲们也好,当是为我报恩了。”
  奶奶自然是欢喜我回去的,可是当她听我说要留下来时,她却提出了反对,“娃儿呀!你是城里人了,干嘛还要回到这个鸟都不拉屎的地方啊?你姓金,走到哪里都是我们老金家的根儿,不一定非要留在金家铺不可!”
  我听了以后知道奶奶是真的心疼我,不想我在这里受苦,可是越是这样我就越要留下来不可!第二天村长也就是现在的族长就带我去了村上的祠堂,我在里面是有名字的,如今回乡认祖自然要去磕头烧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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