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本事很大的人,从一个叫做杏花村的地方出去的。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却看不到一个活人,恰巧寻到一棵已经死了很久的老杏树。这地方变得太厉害,以至于他完全看不出这里到底是不是他原来的家。
他离家已经几百上千年了,早已物是人非,四处满目疮痍。那条养育了许多人的河流已经干枯,被土埋了的人骨头,又被风吹去了面上的那层土,在沙石中半隐半现。
这个本事很大的人,就是暗墓门的开山老祖,大家都叫他杏花老祖。
杏花老祖年老寿元将尽要死未死之时,偶尔会如普通老妇人一般絮絮叨叨起来。据说他有一个邻家的小姐姐,非常之勤快,有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仿佛会说话一样,且很有爱心,会将吃食藏在怀中,晚上偷偷塞给他。
村口有杏花老祖的石头雕像,头略略仰着,缺了一半胡子的下巴像个锥子一样斜斜的朝着前方,眼睛凝视着遥远的天际,仿佛在遥远的天上有他期盼的东西似的。
钟珍瞧着却觉得他似乎有些死不瞑目。
她此时就站在杏花老祖的雕像下方不远处,昂着头仔细的打量着,边看边用手指着空中描画着。雕像不小,足足有一丈来高,瞧着很有派头,只因年代远久,面孔被风沙侵蚀得坑坑洼洼,已经看不出是否威严俊逸。
她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谁雕刻的,乍一看挺像个样子,假若杏花老祖的手原本不是一长一短,定然就是叫那人给雕坏了。”
“钟珍,钟珍,吃饭了。”
“这就来啦!”
正在她转身离去的时候,一只黑漆漆的食腐鸦飞过,落在雕像上头上,愉快地拉了一滩青白的稀屎,又拍拍翅膀飞走了。
钟珍没看到这一幕,看到也只会视而不见,暗墓门不就像一坨屎那么臭不可闻吗?
老弟子们吃什么她不知道,这几十个新弟子们,一天只有一顿饭,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不是烤白息虫就是长脚蜈蚣。如果是白息虫的话,还算是好的。肥肥白白的虫子,内脏只有一条肠子,抽掉之后,便全是肉。味道带着一股土腥气,捏着鼻子也能吃下去。
假若是长脚蜈蚣,嚼得满嘴的渣子,味道又苦又涩。如果不是因为会饿得厉害,钟珍不说吃,甚至碰都不愿意碰。
无论是白息虫还是长脚蜈蚣,在地底下靠近水源的地方,随处可见,并且是少数没有毒的虫子,因此大家抓得容易,也吃得很放心,根本不怕吃了这一顿没有下一顿。
叫她吃饭的人是一同被马洛骗到暗墓门的林娇艳,比钟珍大上一岁多,今年十三岁了,家里开了一间老牌的棺材铺子,几辈子都做这个生意。林家人口多,七八个孩子,还有老迈病弱的祖父祖母,虽然这年头死人很多,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棺材,所以家中日子过得颇有些艰难。
林家父母听马洛一阵吹嘘,说林娇艳有修行天资,都不用征求三女儿的意见,直接打了个包裹,收拾了几件换洗衣裳,将她送出去。
林娇艳对此并无太大意见,她平时也很少在家,一般都去帮忙哭丧或者是给死人画妆洗澡。不忙着死人生意的时候也是忙忙碌碌,给弟弟妹妹喂饭洗尿布,能逃脱这个家,绝对是一件让人身心愉悦的好事情。
除了林娇艳,还有另外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王有根,是个赶尸的学徒。
本来应当还有两人,都是长期和尸体打交道的,却不知为何,给别的门派给抢了去。马洛在骨头鸟上唠叨了一路,抱怨人家不讲规矩,明明是他先讲好的。
见越飞越荒凉,林娇艳半道上吵着要回去,可是马大叔却说,骨鸟每半个月用五个灵晶,想要回去,只能自己走路。这自然毫无疑问是强人所难,这地方荒芜得连讨饭都找不着人家,叫她如何回得去。
三个新人到暗墓门短短五天,王有根已经兴致勃勃的开始修炼,而林娇艳却是沉着一张脸走进走出,好似谁得罪了她祖宗十八代似的。事实上,她祖宗十八代如果面对她现在的问题,也会很不开心。
等钟珍跑过来吃饭的时候,正看见管理新弟子的刘师姐用手指戳着林娇艳的头,口中念念有词的骂得很带劲。
听到钟珍过来,她顿时找到新的对象,“吃饭都要人叫,太不像话了,要是我肯定让你活活饿死。你们两个丫头片子,如果还不开始修炼吸收尸气,到时候便将你们送去给邓长老。他可不嫌弃女侍者的多少。不是我对你们凶,邓长老身边的女子足足有十几二十人,来多少个侍女都不嫌多,到时候你们就知道厉害了。”
真到那个时候,送几张光着屁股的画像给那位邓长老便是了,钟珍不以为意,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冲着这位丑得让人看着眼睛疼的刘师姐甜甜的一笑,“多谢师姐的劝告,我改天一定开始修炼。”
林娇艳沉着脸闭口不言,夹了小半条白息虫放到嘴中,也没见她咀嚼,一口便吞了下去。今天是她做的饭食,洗得异常干净,虫子并未与往常一样整条整条的,乃是切成一小段一小段,方便她不用咬,便可直接吃下去。
吃虫子需要勇气,将虫子咬断并且咀嚼需要更大的勇气。
钟珍却不以为意,即便是带着浓浓的土腥气味,比起长脚蜈蚣还是好吃得多,她一直细嚼慢咽着,筷子一直没停,仿佛少吃一口便会吃亏似的。
许多人对于食物要求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如果有更差的,那个没那么差的就显得略有些美味了。
第三章 一针毙命
对于一干尸修而言,修炼就意味着吸收尸气,这是一件很严肃而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对于刚入门的少女来说,却有极其之大的难度。林娇艳虽然长得不见得真的娇艳如花,却有些姿色,可是吸收了尸气之后,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外,她将会变成一个与刘师姐差不多的丑八怪。
试问哪个少女情愿自毁容貌。
钟珍抓了几天的白息虫,也砍了不少地面上的荆棘柴火,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为了那具会动的骨头人,她一个不留神将自己变成了暗墓门的弟子,此时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马洛答应好的骨头人,现在已经确定无法弄到手,但是也不是永远不肯能拥有骨人。她已经打听过了,如果修炼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打磨骨头,最终能够炼制属于自己的骨人。
相貌的美丑,与拥有能够自己动的骨人,后者显然更加有吸引力。至少对钟珍来说,两者的价值的高低,毫无疑问应该是这样排列的。
天地之间,有许多气息,修行之人吸收这些气息作为根本,转为自身灵力,从而踏入修行之列。尸气是其中一种,也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种,但是收效却比其他的快许多。
即使吸收尸气见效快得让人妒忌,可是除了穷得要命的修行者,很少人愿意真的这么干。因为走到外面,人家一看那张阴气沉沉的脸,轻则被人嘲笑,重则会被人干掉。
丢脸是小事,丢命才是大事。
所以大部分尸修,都喜欢窝在漠北荒原一带。在这里谁也不嫌弃谁,大家都是吃一碗饭,同吸一个窝子的尸气。大家吸收尸气,个个炼得瘦骨嶙峋,青白脸,黑眼圈。
杏花老祖的暗墓门占了个不错的地方,此处曾经为战场,有个活埋上十万士兵的大尸坑,掌门和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住在万人坑旁边。而钟珍等几十个入门不到一年的新弟子,则住在村口雕像的附近尸气略少的地带。
暗墓门有弟子上千人,散布此地方圆差不多百里,全部住在地下至少二十多丈的地底。地道不算四通八达,却也颇具规模,有一条主道,还有不少小些的分支,大家在分支旁边随意挖个地洞,充当房间。
如果懒得爬上爬下累得满身大汗,基本上在地底就可以安心的过小日子。
一顿白息虫吃下肚,钟珍与林娇艳便回到自己的地洞中,刚合上门,便听到咣当一声,门被人大力一脚踢开。
来人叫做赵勇,进门派已经有三个多月了,之前是做什么行当的不知道,但是为人却是极其霸道。他比大家年纪都大一些,是主动投到门派的,看模样差不多都十八二十了。
他很霸气的对两名小少女吼道:“从今天起,你们两人就得服侍本大爷。赶紧去烧洗脚水,老子已经三天没洗脚了。洗完脚,都过来给我揉脚捏肩。”
来暗墓门的女子特别少,如今多了两个新来的,大家都看在眼里,一时没敢动。这赵勇想着自己力气大,便来捷足先登,到时候专门服侍他,端茶送水洗衣叠被子,甭提有多美。
这样的桥段虽然恶俗,简直带着一股九流戏文的味道,但是它注定了肯定会发生。一群成天蹲在地洞里修行的人,总要找点事情来做,于是那些有地痞流氓性格的,便会找个弱小的欺负一顿,或者干脆一直欺负下去,让生活增添点乐趣和享受。
林娇艳原本已经很不愉快了,此时更加气愤,火直接冲到脑门。她家中一堆弟弟妹妹,平时就是半个老大,在外面也是横的。“你怎么不去死,要老娘给你烧洗脚水,你怎么不喝老娘的洗脚水。还捏肩捏脚,老娘现在就剁了你的一双臭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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