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殊 (鸡丁爱马甲)
- 类型:玄幻仙侠
- 作者:鸡丁爱马甲
- 入库:04.09
结果棺材烧到一部分,里面就有银闪闪的东西露出来了。那猎户吃惊了。把火熄了,探头一看:哇!里面全是白银!
呃,不是灵宝。其实对很多修灵者来说,灵宝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低级的灵宝还不够用,要高级的才行。越高级的越好。
——不过对普通百姓来说,白银就够了。真金白银最特么的实用!猎户愉快的把白银端回去了。棺材里还有一个猪头,已经烂了。那就算了。猎户不爱吃烂猪头。
他带着白银回去,翻新屋子、买家具、给老婆买首饰衣服、买仆人、然后把好看的小女仆收了、给小女仆买首饰衣服、把老婆愉快的蹬了……
老婆就出去哭去了……
正好这地方,有一群乞丐来讨饭。
说是乞丐,但是长得可凶了!也不太专心讨饭,但是更注重跟人聊天。
这猎户的老婆出去一哭,这群乞丐听得可专心了。听清楚之后,他们互相看看,脸上露出喜色,发声喊,往猎户那里去。
原来他们是强盗!
他们抢了人家的银子,却被追上了,情急之下,看到人家有一口棺材,就拿了来,将钱先放在里面。又放了一颗臭猪头,指望着如果有过路的,闻见臭味,也会以为是尸体发臭,就会避开。哪里想到这猎户多事!
他们终于料理了那追兵,再兜回来,一看棺材,烧得半焦,里面的银子也没了。强盗脑子一转,也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肯定被附近的人顺走了!
他们银子不能白丢!他们化装成乞丐(虽然很不像),横着膀子到附近来探听了!
他们现在最怕的是那拿了银子的远走高飞、隐姓埋名什么的,让他们找都没处儿找去。没想到猎户这么够意思!直接就花了!而且把老婆给撵了!搞得他们这么容易就探听到了!
他们愉快的找猎户要钱。
猎户……没钱。
他花着花着也不知道怎么的,钱就花得不剩什么了。哦当然,他是不愁后半辈子的!他置办了好多产业、买了好多债券什么的,据说都是很合理的投资,非常保本,问题是……这些都没办法转让给强盗啊。
强盗气得揍他丫的!
当是时也!所有的仆人都恨爹娘生少两条腿,一窝蜂的从四面八方往外钻出去,而猎户一脸的懵逼,还想商量一下:“各位可知道有王法……”打头的乞丐——哦不,强盗——一言不发,长棍在天画出一个圆圈,接着脚踏奇步,棍头照猎户的鼻子捣去。其他强盗齐声叱喝,如狼似虎朝猎户扑上,一时间院子里尽是棍影飞舞,猎户灵功虽不行,跟野兽斗争出来的眼力仍在,看这敌我悬殊太不成比例,还有打头强盗不但内功深厚,而且取位刁钻,这就要糟糕!
他往后一个翻滚,好歹是把叉子拿在了手里——以前他的随身武器是猎叉,但现在他不是阔了嘛!所以使用的是切牛排用的小刀小叉……“当!”居然还命中对方的棍头了!准头不错!
可以没什么卵用。
对方的棍子直接就把他跟他的小刀叉都碾在地上了,然后其余强盗也全招呼上来、猎户见漫空棍影打来。毫不犹豫掉转身体,让背脊迎上敌棍。
背是人类比较抗打的一部分。但也看抗什么打。如果是一座泰山迎头飞来,那么实际上来说。用头还是用肚子还是用背去迎,都没有什么区别。
猎户刹那间,不知给劈中多少棍,痛得痉挛起来。强盗倒是没用刀剑,就是棍如雨下,专挑他的后脑袋和脊骨下手,手法狠毒。分明要把他打得不死也要终生瘫痪——也说不定是先打坏了再切成肉泥泄愤,都是很有可能的。
本来他是应该被打死了。
但是黑叉林主正好经过了。
接下去的事情就简单了。这些强盗是怎么群殴猎户的,黑叉林主就更加轻松写意的把他们给单挑了。像骨肉相连烤肉串一样,嗯真的可以串串烧——
“英雄饶命啊!”强盗们为了避免被串串烧的命运,惊呼道,“我们买命可以吗?”
“你们好像没有钱了吧?”黑叉林主冷静的指出事实。
“嗯……”强盗绞尽脑汁。“我们还有情报!”
“哦?”黑叉林主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从头说来。”
强盗们从头说起。他们这批银子,论起最早的源头,就是从前文提过的那个山洞里来的。那山洞虽然已经荒废了,但是以前也曾经阔过的——
以前,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会有人去那个山洞,目的只有一个:便是献祭。
其他地方也都有祭祀,总在吉日良辰。献三牲玉帛,焚纸燃烛。或是酬神,或是告慰祖先。
只有顿河畔,离城,伏龙崖底七十二寨,代代相传的献祭,用的是人。
所谓“生祭”。
最后一期的生祭,是个可歌可泣的故事。强盗从别人那里听来,告诉了黑叉林主。黑叉林主回去以后又告诉了怜星。怜星把它创作成了一个更优美的故事。故事是这样开头的:石洞口高处,横着一枝笛,雪白,修长,笛孔细小,几乎看不清。阿峰打柴挑水搂兔子,从附近山头过,远远看着它,会想:“这样的笛子,吹出来到底是什么曲子呢?”
传说中,这里原本有个可怕的怪物,幸亏一位英雄把它封进此处的地底,维护了一方安宁。可惜连英雄也不能完全杀死它。它沉睡在地底,若翻个身、醒来,会引得山崩地裂,方圆百里生灵涂炭。为帮助它沉睡,方圆七十二寨的人才不得不一直举行生祭。
这枝笛子,也是英雄留下的。传说称颂它加强了封印效果,同时警告所有人:万万不能触碰它!若触碰,必遭不祥。
锋生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弥生是不是偷偷触碰过这支笛子,总之弥生是神秘消失在这洞里了,像所有生祭的祭品一样,不觉已经五年。
伏龙崖方圆七十二寨的人,都快忘了他。对他们来说,洞里只是消失了一个不自量力、又学艺不精的净秽师。也许是怪物把他吃了,像吃那些祭品一样。
他们不知道。弥生是这个年代南离大陆最有才华的净秽师。弥生一向不爱炫耀。他每到一个地方,只会默默的勘察、默默的清扫,当他大功告成时,当地的居民才会瞪大眼睛,惊异并且感戴,弥生则客气的欠身,捧出他的净钵:“那么,各位有什么珍爱之物,不妨施舍给我,以结善缘罢。”
钵上刻着他的名号与徽别,笔锋锐利逼人。
锋生最爱这样的时刻。远来的陌生人,不动声色扭转乾坤,人们才发现他是个大英雄,好一个逆转!
然而,英雄出师未捷身先死,就不再有逆转,只留下迷惘失落,刻在他亲人的心头,如一记苦苦的嘲笑、深深的谜。
弥生消失之后,锋生就留在了伏龙崖,狩猎打柴维持生活。拢了柴火、扒了兽皮,他就送到寨口的杂货店,店里老板娘严肃得简直凶残,却有个无限柔美的女儿,名叫水佩。
老板娘弯腰去摸钱罐时。锋生会飞快的瞄一眼坐在店深处的水佩姑娘。水佩姑娘肯定是不喜欢他,每次都把脸别开了。老板娘直起腰来,正见到客人失落的垂下眼睛。
其实店深处挂着一套古老的服饰。上头镶着黄亮的铜片,可以当镜子用。水佩姑娘咬着唇,别过脸,忍着笑,看镜里清俊的外乡少年,眼神炽热得叫她心跳。那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红色的痣。像飞鸟在上头亲了一下。梦里,她曾用手指抚过这颗痣,不小心烫着了自己的指尖。
石头凿成的圣殿里。安放着一张宝座。
宝座是整块天青石刻成。刻的是莽莽深林,每片叶子的形态都不一样,每缕叶脉都清晰可辨,千枝万叶间藏了无数飞禽走兽。还有小精灵向外窥视。精灵的眼睛是祖母绿镶的。眸色比最深邃的幽谷还要秾郁。其他动物的毛色,还有枝头的花果,分别由翡翠、沉香、水晶、玛瑙、猫眼石攒就。这里方寸间的珍奇,比皇后凤冠上的一切珠宝加起来还要贵重。
坐在宝座上的是个少女。就只有一个少女。她身上的袍子像宝座一样盛大、荣华,可是她本人却很瘦弱,像发育不良的孩子。
她侧耳,听屋外的足音。
她的手藏在华袖里。
确认足音都凋尽,侍奉她的人已经离开。她苍白唇角放松了,溢出个笑来。手从袖中抽出。指间拈着支笛子。
雪白笛子,笛身上的孔是如此细密,只有她这样细的指尖,才能操控自如。
笛子凑近嘴唇,少女又有点犹豫,凝住了。没有风,她袖子轻轻抖动,那上头照习俗的要求,镶了许多面亮晶晶的小铜镜,此时随着袖子轻轻颤动,映着宝气珠光,仿佛很多粒星星。
轻锐的声音把锋生惊醒。他抬起头,看见弥生在月光里濯帚。
在心里,锋生对自己说:“哦,是做梦。”
弥生消失后,枕着伏龙崖的月色,锋生不知多少次梦见这一晚,月已残,朝霞还未铺展,这样连梦都恹恹绻绻的时辰,弥生月下濯帚,惊醒了锋生。
锋生披衣而起,见那把净帚,被月光洗得丝丝分明、缕缕精神,仿佛翘起胡须就可以发出一声龙吟。弥生衣裳整齐,对锋生说:“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