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殊 (鸡丁爱马甲)
- 类型:玄幻仙侠
- 作者:鸡丁爱马甲
- 入库:04.09
真好台词!所以说言情小说还是要看的,不然如此精彩词儿哪能张口就来?
“你笨得好可爱。”我含笑凑近他,满意的看着他真的晕了过去。
然后,战斗开始,当我发现瘫在地上的受害者悠悠醒转时,赶紧让他看他“救命恩人”的伤口。
看着巫师墨绿的血,他果然又昏了。
多可爱的人类啊!竟然被他救命恩人的鲜血吓昏呢!
——这是一场轻松的战斗,如果不是雪儿几乎没什么战斗力,而红衣的小姑娘疯得像拼命,我会对付得更加优雅。但是——我承认是我的失策,我没有料到小姑娘也偷来了一件法器:光琉璃。
当它灿烂的华光在黑暗中猛然炸开时,我本能的在身前划出防护墙,雪儿却暴露在眩目的光芒中,我惊叫一声,和身扑上,有人却替我挥开了光琉璃,电光滑出去击穿了红衣姑娘的胸口。
那一刹那,似乎时间都停住了。
很久,我慢慢抱起昏迷的雪儿,他抱起她。
她不可置信的盯着他,慢慢的晃着脑袋:“你——杀了我——为了她?”
他用力摇头:“不!不是的珠儿,我没有,我……”
“你爱的是我?”
“我……”
“撒谎!”她袖子里飞出一张纸片,上面写着一些字。是什么字?我看不清。
“怎么在你手里?”他失声。
她不回答,只惨笑道:“写得好烂……但……每个字都咬死了我,我倒是愿意死在你手里的……”
她的头垂下去。他只是不语,掌中燃起火焰,那张纸片化作黑暗中一朵红焰。
“——你也会死吧?”我轻轻说。
他不语。
“你杀了自己的同伴,按规矩要到长老面前自尽是不是?”
他还是不语。
但是只要他不说,没有长老会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你可以不死吗……如果我答应你从此不再吸人精魄?。”
他一震:“但是这样一来你会……”
我会死,会衰老而后死亡。魔女是靠吃人来维持她永恒的青春,可是——“那又怎么样?”
“为什么?”他直视着我。
“作为魔女,我很乐意看见一个痛苦灵魂得不到死亡的解脱。”我淡道。
他不再说话。
我沉默很久,抱着雪儿离开。
从此不能再沾手男人了,作点什么呢?种花吧或许,我是喜欢鲜花的:寂寞丁香、浓情玫瑰、还有骄傲的水仙。
这很令人愉快,这是愉快的,不要哭。
嘘,不要哭呀,魔女不哭,魔女不会哭,魔女没有眼泪。
可是为什么……我的眼里流出了液体,淡青色的,眼泪一样。
黑暗里仰起脸,任整个人浸泡在酸涩的液体中。
有的事情,不是我所能选择的。
我找了一片树林,走到深处再深处。这片林子是如此的密、如此的不欢迎外人,以至于连我都走了很久。这是好事。连我都走得这么艰难,外人进来的更少了。就算进来,也不一定到我这里来。就算有人来了附近,我也会躲开。
以前我就不爱出风头,现在更懒了。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呢?这一次,听到外面的动静,我心乱如麻。
不,确切的说,这几天以来,我心都很乱。可能要出事了。可能我快死了。如果是我快死倒好了。可是我怕我看不清未来。我怕是他要死了。他要死本来也不关我的事……但总不让人愉快的事。
我看见了这些外来人。他们不是他。他们看到我,非常惊讶:“你——”
我满头白发、我白发苍苍。我指着花丛说:“哦,你们是来找她的吗?她已经死了,睡在这些花下面。”
那些花下面的确有死亡的妖气,不像我。我已经散去了妖力。但是雪儿,生的时候是妖,死的时候也是妖。我想他们分不出来的。他们可以把消化了雪儿的泥土掘回去复命——不管他们是承了谁的命。
但是他们当中有一个人,穿着很好的衣服,穿过这样的密林,衣服仍然很好看。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人总是喜欢好看的事物的。她问我:“后悔吗?”
我忽然笑了。
后悔吗?
说不后悔,是假的。我当然希望我现在仍然像她这样好看。未必跟她一样的好看,但总归是像的。我更宁愿我现在不是等死的状态。
可是比起这个来,我更怕啊!更怕我当时做的是另一种选择,到现在后悔我没有救那个小捕快。那才是我最怕最怕的事。我们这种聪明的动物,当然只能趋利避害。不,我并不认为我的决定有错。
第十一章
有一只东西蜇伏在地底,仿佛已经很久很久了。忽然之间,闻到了奇异的味道。
那是女子的哭叫声。
奇怪!这哭叫声好像对那东西来说是一种滋养。它慢慢儿的仰脖向天,嗅了几嗅,动起来了。
那地面上有父母的哭叫,到底没用。那女子还是被强劫去了。那劫色之人,穿着华丽,长身白面,论长相倒也不差,是个高富帅。只是女子还有女子的父母,不喜欢他。不喜欢也没办法。高富帅还是把人给劫走了。那父母站着哭,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乃是靠力气吃饭的,看来没本事把女儿救回来。
却有一个红面大汉,穿得也还不错,被前呼后拥着忙忙过来问:“怎么了怎么了?”人道:“陆忠的女儿绿华,给白公子劫了去啦!”
原来那劫人的姓白,号仲常,名门之后,任性妄为。这女儿被抢的父母,则是红面大汉陆某的奴仆,随了主人姓陆。
陆生家境普通,脾气不小,听了报信:欺上我门来了!这还了得?管他什么名门,先骂了再说!指天顿地,骂得叫个痛快,反正骂人不要钱——咦,脚也怎么硌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还真是钱。是一大锭金子。陆生问:“哪来的?”
想想也不可能是从他自己身上掉下来的。
人家告诉他:“是白公子留下的。”
原来高富帅不是单纯的劫人。劫完了还给钱呢!这倒是很不错。陆生本能的想。
再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么大一个人,就值一锭金子?!”他怒道。
其实是这么大一个美人怎么就值一锭金子……或者说这么一个大美人怎么就值一锭金子……绿华长得不赖。所以白公子本来是来提亲的。提了当然也不是作正室妻子,就是个妾,不过总算来履行一下提亲的手续。算很有诚意了。人家还不答应,他这才改成抢了的。
陆生也知道自己这家生姑娘美。美貌在什么地方都是稀缺资源!就算灵修士,能改换面貌,也不是谁都修成这个本事能够改换的。就算能改换的,也不是谁改出来都好看的。瞧许多往脸上动刀子的,削成一模一样的假脸姐妹团,丑吗?当然不。但要说顶级的美丽。总差那么一口气。这还是整容成功的。要是失败的那些,就别提啦!何况整容医生还算是有一定美学修养的。你说如果是普通人,哪怕给一团软泥你捏。大眼高鼻随便你捏!你能捏出一个林青霞来?捏成凤姐都算好的。至少有个人样在。大部分没经过训练的,随便往纸上一画、精心把泥巴一捏,那出来的成果几乎都没悬念的得是个外星人啊,如果能活过来走大街上。不吓死人算好的……
总之就是要长得像绿华这么美。不是很容易的事,就好像厩里养出了一匹小骏马,就不说自己骑,怎么也得送个好人家吧?或者往俗了说,换个好价钱吧?白公子说抢就抢了!上门来抢的!是可忍孰不可忍!陆生的坏脾气爆棚了,把金子往地上一摔,道:“谁要他的臭钱!咱们评理去!”
绿华父母感激涕零。要不怎么说得有个好主子呢!宁作好人家的狗,不作野地里的狼!
他们没注意到。陆生说的是评理,不是打架。这事儿就有转圜地余地了。
陆生也知道自己打架是打不过白家的。他好在是占着理字。就到处给人抱怨、叫人主持公道。真有那好事的——不不,是急公近义的,主动前来助拳。或者不打架,起哄架秧子传热闹作作键盘侠,都是份内事,义不容辞的。
动静大了,白家也发怵,也知道这白仲常干的事儿干的事儿没道理,说不响。那怎么办呢?睡都睡了!他们也只好另外请了有头有脸的人来——不是打架的!这架还是不打为妙。大家伤和气不是?——白家托这些有头有脸的,帮忙给陆生说情,愿意多给聘礼,把这纳妾的礼数补上,给绿华父母赔个不是、再给陆生敬个茶,这事儿就算完了。
陆生听了,不算很满意,也只有这样了,吃了白仲常和绿华捧过来的茶,答应化干戈为玉帛。绿华的娘在旁边看着,女儿瘦是瘦了、眼眶是红肿了,但是妆粉精致、穿戴也好。看来白家也没多亏待她。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还要怎样呢?她也只好认了。
这一回吃完茶,你当就算不是化仇为友,至少两家该相安无事吧?又不是的!白家的墙头忽然给人捣毁了!地州是很重视风水的。这事儿很严重啊!能有谁干的?高高的墙总不能说倒就它自己倒了吧?倒了还光留下一个狗洞,讽刺的意味很浓啊!人都说一定是陆生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