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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火撩人 (羽扇)


为首的中年男子瞟了她一眼,伸手接过钱袋踹进怀中,大声叫道:“叫所有的人都出来!挨个搜身!谁见过画像上的人,重重有赏!”
一大清早的,画舫里的姑娘和恩客大多还在睡觉,见东厂的人来了,都忙不迭地穿上衣服跑了出来。
东厂的爪牙拿着画像挨个辨认,一番搜寻无果之后,又呼啦啦地都撤了。
老鸨见人都走远了,才拍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说道:“吓死我了!”
晴姑娘梳洗完毕,回了闺房:布置雅致的船舱里面现在是一片凌乱,就连她昨夜画的张君耀的画像都被刚才那拨人带走了。她吩咐丫鬟把船舱收拾干净了,她则靠在绣床上小憩。
她刚刚闭上眼睛,老鸨就慌里慌张地跑进来了,她把小丫鬟打发出去,附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我说我怎么看那个画像上的人眼熟?现在想起来,那个女子的模样,不就是昨夜接了你的绣球的那个公子吗?”
晴姑娘蓦地睁开眼睛,冷起脸说道:“妈妈可不能胡说!这可是杀头的大罪!这世上有几个容貌相似的人并不稀奇,接了我绣球的是公子,又怎么可能是女子?这话你跟我说说也就罢了,要是让旁人听了去,怕是我们百花楼都脱不了干系,东厂的那些爷可是杀人不眨眼的,您不想活,我们还想活呢!”
老鸨听了这话,面色泛白,忙不迭地说道:“呸呸呸!看我这张嘴!哪有屎盆子往自己头上扣的?我也是糊涂了!姑娘可别生气!昨晚的事儿,我一定守口如瓶!”
*
东厂的人在江边搜刮了一番以后,扬长而去。
阳光怀里抱着剑,站在江边的一颗树上,嘴角掠过一丝轻蔑的笑意:果然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不会被鸟儿吃掉。她前脚刚离开,他们后脚就找上门了。
她就知道她离开以后,魏忠贤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这三年他找她找得很辛苦吧?四百年后,血魔大肆杀人;四百年前的这里,魏忠贤利用东厂的势力滥杀无辜排除异己。是到了重新洗牌的时候了!不过这次不是他来清算她,而是她来清算他!
她拿出李云峰给她准备好的人皮面具,服服帖帖地贴在脸上,然后拿出铜镜仔细端详了一下自己的新面孔:镜子里面映出一张平淡无奇的,让人看了过目即忘的年轻男人的脸;她满意地看着自己这张妈都不认识的脸,收起铜镜,跳到了树下,一路往张君耀的家里去了。
她上次穿越回去以后,就发现两处的时空是不同步的,所以她现在根本就无需着急,这三年她尽可以按部就班地过下去,只要在三年以后,能让思颜带着翻天印回到2012壬辰年的五月初九之前就算成功了。
傍晚的时候,她来到了苏州府的一户府邸门前,仰头看着大门上的“张府”两个大字。
这里,应该就是张君耀的家了。
她到现在仍然没有异样的,被排斥的感觉,想来张君耀应该不在家。她走上前去,扣响了大门。不一会儿,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过来开门了,他看到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的,贵公子打扮的男人,陪着笑脸问道:“这位公子,请问您找谁?”
“这里可是张君耀张公子的家?”阳光朗声问道。
“我家公子今日进山看望师父去了,明日才能回来。敢问公子是哪里人士,姓甚名谁?”管家笑着问道。
阳光一听,他这来不来怎么还查上户口了?于是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笑着说道:“江湖之人,不问来处,在下与君耀也是萍水相逢。既然君耀不在家,劳烦大叔帮我把这个锦囊交给他。”
管家接过锦囊,只见那锦囊绣工精致,上面还坠着一枚晶莹剔透的玉坠,料想这公子来历不俗,于是忙小心地把锦囊收到怀中。
再抬头时,却发现眼前的贵公子已经不见了人影。
*
阳光把锦囊交给了管家以后,便直奔城西一座山上的小树林里去了。山间景色优美,飞鸟鸣涧,确实是一处修身养性的好地方。阳光昨天从晴姑娘那里得知张君雅在这里有一处山间雅居,他时常带着三五好友来这里游山玩水,吟诗作赋。
她一番寻找,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了晴姑娘所说的那处山间雅居。她原本以为这张公子偶尔来的地方,应该是一处雅致的竹屋或者木屋,没想到过来一看,这处所谓的山间雅居,居然是山庄规模的,亭台楼阁依山势水势而建,错落有致的房屋完全融入了这山景水景之中,低调雅致。
她信步走了进去,走到了一处水榭里面,只见水榭的四周,挂着山水画和仕女图,画作的上面也都题着张君耀的字,想来这是他的画作了。
看来这里像是他经常驻足的地方,所以阳光在这里找到了一处隐蔽的地方悄悄地安放了监控镜头,启动了录像设备。
录像设备是太阳能发电的,能连续工作一周,方便她随时监测这里的情况。
当然,这样做也是有风险的,但是作为一个想改变天命的人,泄露天机也是小意思了。她必须确认自己即将见到的,确实是张君耀,而且,两个人以后的书信往来,不能被第三个人知道。
反正她还有半年的时间,这半年,她不必着急让他知道她的身份,她只要让他知道,他的背后有她这么一个人就可以了。李云峰说张君耀是一个豪爽热情的人,所以他应该很容易接受有一个看不到的朋友,这半年她要做的,只是潜移默化地时不时的对他透露一些天机,先取得他的信任,以便来日好说话。

第八百八十五章 此间少年

阳光做完了这一切,就在水榭中的茶桌旁坐下,执起桌上的玉壶,没想到倒出来的不是茶水,却是清冽的美酒,酒香沁人心脾,还未入口,人已半醉。酒虽然是好酒,但是阳光从小就被爸妈教育开封的饮料不能随便喝,再加上当初在深宫被人暗算,中毒也是中怕了。所以她还是小心地用银针试了试,确认没有毒之后,才开始一个人细品慢酌起来。
天色渐暗,一轮圆月升上了天空,水榭下的湖水映着明月的影子,波光潋滟。
有山风微微吹过,沁人心脾。
阳光手里把玩着手中精致的玉杯,带着醉眼,看着眼前的良辰美景,真是无处不风雅,无处不动人。
“这才叫人生啊!”她默默在心里感叹着真是同人不同命。
据李云峰说,几百年前,她的前世,世世都是贵公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只是张君耀转世以后,日子才不那么好过了:明炎是孤儿,好在从小就遇到李云峰,被李云峰收养,一生历经战乱;而自己则出生在城市底层的平民人家,母亲多病,家人奔波劳苦,也是直到遇到李云峰以后,家里的日子才好起来;然而,又好巧不巧地再次赶上了天劫。
莫不是这小子生得太好,而做的事又太败人品,所以把自己的福气都用尽了?
她这么想着,心里便对张君耀有了些腹诽;回头想想,又觉得那张家小公子就这么被自己怨恨上了,也有些无辜。
毕竟连真人都没见到呢,事实真相还没有查清楚,不能先入为主的带着偏见和有色眼镜看人不是?特别是这人还是自己。
女人还是要爱自己多一点的!
一旁的案几上放着笔墨纸砚。墨是上好的徽墨,她细细地研好了墨,铺开宣纸,在上面写下了两行字,又从怀中取出一枚玉佩,连同镇纸一同放到了宣纸上面。
这几个月,她在家里狂练书法,终于练出一点模样了,就连李云峰都赞叹她的毛笔字终于可以见人了。
她在宣纸上面写下了两行小字,借着夜风吹干墨迹,然后放下纸笔,乘着夜色悄然离去。
这个时代的大明朝,内忧外患,盗匪横行,就算是在这江南的温润之地,也可能夜不闭户,他这别院里面所取所用之物都极为考究,想来这里是有家丁看守的。她可以在这里停留一时,但是还是不宜久留。
*
月上中天,两匹快马在张府的门口停下,从前面的马上跳下一个十六七岁的俊俏少年,只见他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头上金冠束发,身上穿着湖蓝色的云纹锦衣,肩上披着绣着翠竹的披风,腰间玉带上的明珠熠熠生辉,脚下踏着高底的皂靴,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此时他展开手中的折扇,星眸微眯,回头对身后的书童说道:“雨墨,叫门!”
他身后的书童跑上前,扣响了门环。
不一会儿,管家过来开门,见是自家公子回来了,忙迎上去帮他牵马,然后赶紧命人关上大门。苏州城里有宵禁,他这样锦衣夜行,若是被巡城的官兵看到了,可不得了。
“公子怎么深夜回来了?”他小心地问道。
张君耀轻描淡写地笑笑:“本来天黑之前可以进城的,可是路上耽搁了一小会儿,就到这个时辰了。老爷夫人都睡下了吧?”
“老爷夫人自然早已睡下了。”管家答道。
“那就不要吵醒他们了。”张君耀解下身上的披风,悄然穿到后院,大步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管家手里拿着一叠请柬,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张君耀看着那厚厚的一叠请柬,随口问道:“这些又都是求墨宝的?”他的墨宝虽然一字千金,但是他生性豪爽,只要是他觉得投缘的人,求字求画他也愿意慷慨相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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