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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侠引仙 (林晹)


“小平,我要带小透走,今日去了上次的地方看了一看,石头似乎被动过,恐怕被那三个恶人发现了。”易痕从外边匆匆赶来。
“带上我们啊!”小平赶紧强调道,这几日有了易痕从外边偷来的红薯,众人的日子过得好了许多,不用冒着寒风上街乞讨了。
易痕沉吟片刻,小平等人再加上患病的女人,一共是四个人,带上的话恐怕人太多了点,可是不带的话,他担心三大恶人已经知道了小平等人救了小透,要是被他们找过来,以三大恶人行事的手段,这四人肯定会有危险。
“带上吧,易痕,反正我们两人的话,可能目标太明确,要是再加上他们四个,我们可以伪装成流亡的百姓,这样一堆人,反正不易招惹对方注意。”乐小透提议了下。
易痕点头,“好,那大家一起走。只是小透,你得换个装束了。”
乐小透看看自己身上那袭桃红色的裙子,这个颜色在这里确实太招眼了,看来得赶紧换掉。
“你要带我们去哪?”小平问道。毕竟是在翼屏区,怎么逃也还是在这里吧。
“去翼南的永海。”易痕答道。
这几日他一直在外边打听翼屏区的情况,听沿路许多人说,翼屏区时不时地会冒出几个通往思微的缺口,上一次出现正是在翼屏区的南边。他想过去看看,毕竟他现在还是思人,乐小透因为体质与常人不同,并未变为翼人,因此两人完全可以回到思微界。
他上次为救乐小透,灵气耗了一些,估计坚持不了多久,必须回去思微界,虽然那里……
而且听到永海这个地名时,他觉得很是熟悉,似乎以前听过一般,或许与他失去的那段记忆有关。
看来,永海是必须去了。
乐小透换了一身灰扑扑的衣服,头发用布巾缠起,打扮成了一个小乞丐的模样,易痕虽然也做了如此打扮,但效果却不明显,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流浪汉,反而像一个落魄的游侠。
果然人的气质是天生的,再破的衣服都掩盖不住。
他肩上的那束灰火无法掩盖,乐小透让小平用石块凿一个空壳出来,结果懒惰的小平却把任务派给了瘦子,没想到这瘦子平时话不多,倒还有点艺术造诣,在乐小透的建议下,他将石头处理成一个肩甲的形状,上方微微凸起,正好盖住了那束火焰,瘦子做得兴起,还在肩甲上刻了一些装饰的纹理。
周围都是一群男人,另一个女人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于是乐小透亲自动手,寻来针钱,借着肩甲上预留的小孔,将肩甲缝到了易痕的衣服上。
虽然针脚歪歪扭扭,位置却没弄错,易痕穿上衣服后,乐小透哀叹道,明明是要给他做伪装的,现在反而起了反面效果,这肩甲附在他那一身黑衣上,令本来就俊逸的他更添了几分英气,哪里还像是乞丐。
折腾完这一切,大家便出发了。
大牛照例背着病重的女人,瘦子搀扶着小平,易痕照看着刚刚恢复的乐小透,几人就这样赶起路来。
一路上风餐露宿,虽然很苦,但是有易痕在身边,乐小透也不觉得有什么,果然是有情饮水饱啊,而且那三个变态的恶人也没有追上来,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得到他们逃走的消息。
乐小透因为大病初愈,这样连番赶路下来,身体有些吃不消,于是大多时候,都是易痕背着她。
前路茫茫,风雪交加,易痕带着众人一步一步向前行着,六个人中有三人都无法长时间行走,乐小透趴在易痕背上,醒醒睡睡,他不知从哪弄来了一个披风,防风又防雨,将乐小透罩在里面,外面虽然寒风凛冽,但依着易痕的体温,乐小透却丝毫感觉不到。

第九十二章 过往

路上两人相处的时间很多,乐小透便问起了当年发生之事,易痕却说,他失去了一段记忆,时间正是五十年前,只记得有一片地方,他必须要在六十年后去一趟,在这之前,他要保住性命,并不能泄露关于那个地方的任何事。
“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在哪里吗?”乐小透问道,她感觉这个地方说不定可以解开很多疑惑。
易痕点头,“但是除非六十年之期到了,我不能去那个地方,至于为什么,我也想不起来。”
到了翼屏区后,脑中的那些迷雾随着时间的流逝并未散开,反而愈加浓密,只是那个地方的位置,却如刻在他脑中一般,任浓雾飞来荡去,都掩盖不了它的痕迹。
一边的乐小透却拧起眉来,什么地方,这么神奇,还必须六十年后才能去,易痕今天所说的,除了他丢了一段记忆外,其他的倒与姜逸等人所说的很像。
易痕说他只记得一个场景,就是冬域的五百名师兄弟们的魂识飞向他的长剑的情景,其余的都想不起,因此这么多年,他也很怀疑自己确实与那些师兄弟的死亡有关。
“就算你能记起那个场景,也不能说明那些人都是你杀的,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易痕你就不是噬杀之人,现在不是,以前也不会是。”乐小透很是笃定。
“你如何肯定?就连我自己都有些怀疑。”连当年的事情都不清楚,她就如此相信自己,易痕心中微叹。
“凭我的感觉!一个人如果本质上是坏的,那么不可能丢掉某部分记忆后,就会变成大好人。”
易痕虽然遇事清明,但在这件事上心底一直都是迷茫一片,那么多证据和证人摆在他眼前,令他不得不相信当年之事确是自己所为,这么多年他一直奔波流浪,就是想找回当年事情的真相,结果到最后,他所找到的真相却与几位域主所说的一模一样。
他开始怀疑起自己,一度在追杀途中想要放弃,但一想到六十年后那个目标,他又硬生生地坚持下来。
前路坎坷,不知何时才是尽头,若是六十年后去的那个地方不仅无法解了他的疑惑,雪了他的冤屈,反而坐实了他的罪名,那么这么多年的坚持,岂不是个笑话。
那时在泗县的陷阱,他是觉察到了,只是心里疲惫不堪,不想再去反抗,干脆束手就擒罢了,却不想因为乐小透的瞎蒙乱撞,将他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如今听她这么一说,心中的不郁和担忧像是豁然开朗一般,他与整个思微界的人或许都在局中,而乐小透却在这个局外,所以她没有任何牵绊,将一切倒看得很清楚。
“小透,你可知道铸魂术?”易痕突然发问。
“铸魂术!这个我知道,五十年前,有一个思莲谷的叛徒利用铸魂术将五百名师兄弟的魂魄纳入剑中,以增加自己的修为,真是残忍啊!我还记得,那个家伙叫……叫什么呢?”小平叼着半截红薯,凑了过来。
“你不是去吃东西了吗?”乐小透郁闷道。
“吃完了啊,这里阴凉点,来蹭蹭。”小平嘿嘿一笑。
铸魂术这个说法乐小透在苏华那里听过,当年之事发生之后,易痕的修为确实突飞猛进,但那是因为他屡屡遭遇险境,时时刻刻都不敢松懈,再加上他天资聪颖,才会有了那么大的突破,并不是因为什么铸魂术,而且易痕的剑上一直都是淡淡的蓝光,很沉静很安祥,若是真用了那么阴狠的法术,剑上应该会有显现吧。
但是易痕自己都记得那个场景,这又怎么解释呢……乐小透晃晃脑袋,想不通就别想了,先去吃点东西吧。
几人的干粮依旧是红薯,因为除了这个,易痕弄不到其他东西了,看来那人的红薯园被他们挖了不少,作为补偿,易痕将自己和其他人身上的水晶石都留到了地里。
翼屏区的水晶石非常少,但许多翼人修者仍需要借此修炼,因此在这里水晶石也算比较珍稀的东西,只是市面上的普通人对水晶石不太看重,相比较来,他们更喜欢金子。
烤红薯的味道可真香啊,乐小透啃了半个,然后将剩下半个剥好皮递给身边虚弱的女人。
女人名叫陆秋,大家都叫她秋姨,因为身体虚弱无比,平时饮食起居都要靠人照顾,她平日也不怎么说话,偶尔开口,都是让他们将她留下,不要再管她,任她自生自灭。
易痕帮她看过,说是因为转换后身体耗损太多,除非有修为高深的翼人帮她将七脉调理好,否则境况堪忧,恐怕活不过个把月。
可是翼修都是什么样的人,大家也算见识过,这一路走来,时不时会有一些修为低浅的翼人觊觎易痕身上的灵气,明面上打不过,就暗地里搞偷袭,好在易痕警惕性非常高,他们那些下作的手段,没一次得逞的。
因此,要找到好的翼修帮她治病,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但乐小透却知道,有个人一定可以,那就是明亦天。
但这翼屏区地方虽不及思微那般广阔,但也有半个思微那么大,要在这里找到那位悠闲的公子哥,还真是不容易,于是大家只能每经过个大的地方,都要找找有没有大夫,帮她看看。
一行人走了七天多,发现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好,开始住的地方,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天气也是灰蒙蒙的一片,雨雪风雷,严寒酷热,交替发生,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可是越往南走,情况越好了许多,虽然比起思微界还是差上一大截,但到底能看清远处的景物,偶尔也能见到绿树红花,天气也没有那么反常,同时,沿路乞讨的人也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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