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只林鬼瞬间便化作我的养料,滋养我的魂魄变得强大有力,能量充盈的感觉还没享受多久,便感到一股强劲的力量拉扯我,这感觉并不陌生,是我要回身体里的前兆。
千万别,我不要回到干尸身体里,那以后就真成大粽子了!
我的灵魂叫嚣着,但现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最后还是被拉回身体里。
接着便是寂静,绝对的静,有别于喧闹的丛林,我想确认身处的环境,却转转眼球,没有睁开眼睛,因为不想看到自己变成干尸的身体,可是干尸有眼球吗?眼球早就干瘪了!
不对,我怎么还觉得冷?大粽子应该没有知觉才对。
心里一连串的疑问迫使我不得不睁开眼睛,然而,入目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颤抖着用左手摸摸右手,皮肤有弹性,体温偏低但也有温度。
身体变成干尸是我亲眼所见,那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我坐起身,屁股不小心压在了头发上,痛得一龇牙,忙把头发拽出来。
什么时候头发这么长了?李妙雪是标准的披肩发,此刻却是齐腰发,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别是又失忆了吧,这次又是五年?
我伸出双手四处摸索,小心地蹭着地皮走,这里的环境给我的感觉和女王墓很像,有属于地下世界的死寂和阴冷。
我把身处的空间摸个遍,大概确定是间石头屋子,用碎石和泥土搭建而成,屋里没有照明的东西,我摸到门边,打开门来到屋外。
扑面的土腥气和植物腐败的气味让我排除了回到都市的可能,我喊了一声,声音传播很远,说明这地方空旷、无光,看来此处不是和女王墓像,而是和峡谷祭坛很像。
一路磕磕绊绊走了许久,总算看到一点光,而且是自然光,我欢呼着朝那光跑去,到了近前发现是在一棵枯死的大树底下,树的根须垂在头顶上方,树干中间是空心的,阳光从树顶照射下来,给这暗沉的地下世界带来一丝光明。
这棵树少说也有五个合抱粗,一般的树林已经很难见到这么粗的老树,我恐怕又莫明来到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了。
借着光线看向自己的新身体,这具身体穿的衣服脏的要命,根本看不清本色,和破布条似的挂在身上。
皮肤表面全是干泥巴和灰土,不过衣服下面盖住的皮肤紧致白皙,大概做野人的时间不太长。
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不是李妙雪的身体,新的身体更高挑修长,尤其是腿,和丝袜广告上的模特一样,好看到天怒人怨,还有上围,明显大了一号!
听说过捡金、捡银,没听过还有捡身体的,世界之大,当真无奇不有。
当然,我也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白捡个身体总比做干尸好!
享受够日光浴,我便继续赶路,出口没找到,却找到一个吓我一跳的东西,一个死人趴在大石头上,穿着不知哪国的军装,看相貌是个外国人,红头发、高鼻子,眼睛闭着看不出颜色。
我围着他看了看,哪料到他突然睁开眼睛,我离他比较近,猝不及防被他一把捉住手臂。
他张嘴想说什么,但发不出声音,试了几次,终于放弃,松开我的手,把一件东西放到我手里。
我低头一看,是条项链,皮绳上挂着紫色的九重莲花吊坠,这样的项链三九也有一条,不过是蓝色的。
我抬眼再看他时,他已经彻底不动了。
九重莲花几乎可以代表着圣书部族,有它出现的地方,多半和圣书族脱不了关系,那么,这个外国人会不会是来这里寻找圣书的呢?
那么进一步想,我很可能就在藏匿圣书的某个据点中,此地与华国交界,还有大面积的茂密丛林,答案几乎没有悬念。
端详着面前外国人的尸体,我暗自琢磨他怎么会有圣书族的莲花项链,又是出于何种原因来到这里,被什么人或东西杀死的?
他身体表面没有外伤,我不是法医,确定不了他的死因,寻思一会儿便不再浪费脑细胞,做好我能做的。
我把他的衣服剥下来,又熟练的用碎石给他搭了个坟头。
“尘归尘,你的衣服就留给我这个活人穿吧!”为坟头加上最后一块石头,我对他说道。
有人能进来,必然有出口,我抱着衣服再次上路,有过峡谷之行的经历,眼前的一切根本不算什么。
终于我从一个塌陷的巨坑里爬了出去,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脸上,本该是夏季闷热的密林,却令我感到舒畅和惬意。
我大口呼吸着花草散发的植物香气,一夜之间,由死到生,我,雪娃,又活过来了!
此刻的心情无法用语言形容,心中某种陌生的情绪在鼓动,我像疯子般大笑着,仰面享受着阳光的热度,丛林的鸟语花香,甚至植物、动物们自然腐烂的刺鼻气味都是那么亲切。
感受过大自然的气息,我才观察起爬出来的巨坑,它好像是人为炸开的,我看向四周,没见有人在附近。
那外国人单独行动的可能性很小,能在深山老林里动炸药,来路八成不简单,我最好别和他们撞上。
这样想着,我抬头寻找太阳的方位,可遮天蔽日的树木挡住了大部分天空,只有细碎的光线透下来,想根据太阳的位置分辨方向纯属妄想。
我在四周绕了两圈,发现有个方向的植被比较稀少,路也好走,便朝这个方向前进。
在一处小瀑布下洗了个痛痛快快的冷水澡,顺便把外国人全是汗味的衣服也搓干净,然后等头发和衣服干得差不多了才穿上接着走。
幸好那老外人个子不高也不胖,我穿他的衣服只是有点不合身,但不影响行动,就是鞋子太大,脚在里面晃来晃去,走路有点累。
本以为我能瞎猫碰到死耗子找对出路,没成想走了一会儿就被一只红外线瞄准器在脑门上点了个红点。
“别动!手举起来!”
第七十四章 先遣小队
更新时间2016-2-17 10:14:41 字数:2031
我依言举起双手,跟着从七八米外的大树后面走出来一个人,穿着迷彩服,端着狙击步枪,我脑门儿上的红点就是他枪上的红外瞄准器发出的。
电视里演这玩意儿都在晚上用,大白天的开着红外线是不是多此一举?
“是个女的。”他面无表情地喊道。
“女的?”在这人后面传出另一个人的声音,听口气似乎不大相信他的话。
一个小个子男人头戴着抗战剧中常见的树叶伪装帽从端枪男的身后走出来,嘴里还嘟囔:“洋鬼子的队伍里没有女的啊~”
我借机开口解释道:“别开枪,我是遇难的游客,这身衣服是我捡的,从一个外国人身上扒的,他死了!”
我嘴上说着,心里却暗暗默念傀儡术的咒语,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伤人,况且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如果他们能带上我,那再好不过。
“游客?”
“也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怎么想的,胆子比天大,脑子没核桃仁大。”
一个凶悍的男人从我身前不足两米的树上跳下来。
“她不会功夫,没受过训练,警觉性也低,不是卢克的人。”
我暗暗道了句万幸,刚才若是出手,在解决掉端枪的那人后,我是没时间再应付这个的,他说的没错,是我警觉性低,差一点我就又是死人了。
我的震惊在他们看来恰好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反倒更加放心我,凶悍的男人眼光犀利如鹰隼,盯着我问:“你叫什么,哪来的?”
我刚要回答,有道声音替我说出来:“尸姐!”
这声音我认得,所以我诧异地瞪大眼睛看着从最后面跳出来的人,失声道:“华增?”
跳出来的人正是在峡谷里和小虎一起不知去向的华增,他几步跑到我面前,对凶悍的男人说:“雷队,自己人、自己人!”
凶悍的男人看样子是他们的领头人,他看向华增,没有轻易放松警惕,问:“她是谁?”
华增赶忙说:“道上的牛人,人称尸姐,以前和赵五爷合作,前段时间刚从峡谷回来。”
听完他的话,不用照镜子,我已经知道现在长什么样了。
华增口中的‘尸姐’,是李妙雪五年间展示在人前的模样,也是我本身的模样,但我的身体在峡谷时就和她一起死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凶悍的男人不露声色地盯着我,我陡然接收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他在试探我的底细!
若真如华增所说,我是道上的牛人,对他这点威压自然不放在眼里,假如相反,我肯定承受不住压力,从而露出破绽。
这时候,我只能对不住华增,装作局促不安的样子,想吃老虎需扮猪,在我没摸透他们的底细前,怎能先让他们把我的实力探清?
华增见我露出不安的表情,一拍脑袋,说:“我差点忘了,尸姐的记忆还没恢复!”
失忆梗抛到凶悍男面前,他仍是那副不相信、不怀疑、不评价的态度,让人搞不清他的真实想法。
华增对他这种态度似是早已见怪不怪,继续问道:“你怎么是你一个人,赵五爷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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