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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战神 (曾林云)



次日早晨,传出主帅病了,将帅和所有的士兵都高兴的只在心里跳起了舞,只敢在心里唱起了歌。而那些女人和孩子,还有和傻b们,却毫无顾虑,却毫无遮掩地,又是唱来又是跳,有人告了,结果都抓去喂了鱼。傻b们的高兴就是因为,盼望看到主帅死掉,好让远征计划取消,免得男劳动力都走光了,剩下的老弱病残会更加死得快。

这不合时宜的高兴,当然有损主帅的威信。主帅可以不知道,知道也可以不管,但这些差狗们就想立功受奖,想不用在远征前就立功受奖得个宫中美女。

我们的副帅阿流斯文,他率领九名高级将领,乘快船沿海岸地带去演说。号召所有总落都来参加这次远征。他知道路,军队越庞大越取胜的可能性越大。他还带有命令性地号召各个少,若不想参加远征的也楞以,前提是把相应的物资送到远征联军总部,等远征胜利归来就可以分到胜利果实。虽然知道这是撤谎,可又有什么办法?主说了算,神说了算,惹不起。多数都是因为拿不出钱财,而万般无奈把自己的儿子送出来,把自己的丈夫送出来。预备队远征军一天比一天翻倍扩大。大到了什么程度?大到了主帅巡察一天走一圈时间不够。

就在决定明天开始远征的当天晚上,海笑发生了。因为是发生在晚上,所以纯人肉投胎的人种全都死光了,能剩下的全是人神掺半。没有足够的士兵,远征逼迫暂停通告。这是海神波塞冬搞的鬼,他因为去跳戏维纳斯被丘比特告了,宙斯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为此他总是耿耿于怀,一有机会就搞鬼,因为这是各人有各人的管辖区,各人有各人的管辖权,虽然宙斯是神中之王,对这对神界没有多大影响的小事,没有心思去管,也似乎还真是没有这个权利。因为这不属于政治问题,最多也就是在会上点个名而己。

维纳斯,在神界号称美丽女神,不知是一号还是二号,总归是排行在前美女十名之内。因为没有手,也就几乎失去了反抗能力,所以常被男人,摄一把,摸一下,这是常有的事,也就成了惹祸的根源。

其实仙界的人也都是要穿衣服的,而维纳斯却完全不同,因为她没有手,常常是裸露着半身,因为上帝允许她这样,这是对残疾人的特别照顾。所以我们谁也没有看到过维纳斯穿过上衣。

维纳斯的丈夫丘比特,他没有时间天天培伴在她自边,他要去射箭,因为他是一个天职射手。人间一天有多少人要结婚,他就一天要射多少箭,如果有没有被射中的,早晚是要离婚的,等下次再让他射上一箭。所以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就是因为这个箭手忙不过来。因为他的工作原因,让很多人结了婚又离婚,所以有人就见意把他老婆撂在大街上示众。乡下人多数不懂这一事,说结婚就结婚,说离婚就离婚,就是离一万次婚,也不会想到把丘比特的老婆撂在村口示众。城市就完全不同,城里的人大多都有知识,知道这是,离婚是因为丘比特没有为他们射上一箭,所以离起婚来,也都不会去怪对方,说离就离,不吵不闹,也不打个你死他活。实在不得气出,就把丘比特老婆撂在大街上,久而久之,离婚的人多了,被撂在大街上的维纳斯也就越来越多,这就成了一件平常事。故事的原由大可就是这样。再有别的说法那是别人的故事,以本故事无关,若是相同,那纯属巧克力,你就放心吃吧。

注: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昨天我就是在对着电脑哭,若真写得太像,那最好是照着《何马史诗》去抄,这就算没有人管,去死更加没有人管。如果掺水,这水又从哪里来?我自己的回答是,只好等待读者的评说。若认认真真地写,非把作者写出问题不可。真的,有时我自己都在发笑,这到底在说些什么?

6约法三章

6约法三章

上文说到一个小部落的一个农夫的女儿,因不小心落水漂移到了神的魔手。这女子漂亮是因离神的统治很远,那是一个自由自在小岛国,没有受到天神的统治,也就是说,不用交公粮,自种自吃。只要不是瘸腿拐手,只要不是弱智,民众都是丰衣足食,当然,女孩子们也就自然而然是会漂漂亮亮的一个。

这女子现在养在后x宫,背地里当宙斯的小三。

老头没有把儿赎走,还被联军主帅阿加门流一顿臭骂,他心里是那样百般难受,沿着波涛汹涌的海岸,边走边想,边走边在心里咒骂:“如果世界上还有比这天神更高的天神,你们就管管他们吧,我们凡人说话根本就没有神会听。说未来会发生的事,就被神王宙斯扣上‘造谣生事的帽子,’如果说出已经发生的事,只要对他有一点不好听,就又被打进地牢。”

老头边走边哭,越想越有气,他向更有法术的,更高一级别的神爷神父,神母神妈,在发出保证:“你们要是谁的仙术更高,就去把神王宙斯化解为平民,让他去感受感受当民众的苦。让他的儿子,联军主帅,快点死在未出发的远征之前,等死在战场上就晚了。波涛汹涌的大海,对面的海岸是永远抵达不到的。木质的船体不等到达对岸,早就会腐烂成泥巴。人也会因粮食吃空饿死在海面上,永远抵达不了登陆的一天。这对天神们倒像是一次长途旅游,而肉体投胎的凡人,全是有去无归。

若如我心愿,我保证献上公羊一头,母牛一只,祭拜上仙高神。”

话说两头,宙斯正在捉蟋蟀。他在想,老头的女儿是哪一只?

宙斯虽然是最高神主,是独一无二的天王神,但也有做贼心虚的一面。听说老头要来把女儿赎走,天王神有点舍不得,想出一个办法教她们几去变成蟋蟀,这样老头就认不出谁是他的女儿,既然人都认不出来,你还能赎走谁?

出鬼的是,现在既然连天王神宙斯就认不出来了。在没有变成蟋蟀之前,谁长得丑谁长得美,一目了然,可现在全变成了蟋蟀。蟋蟀只有个子的大小,并没有什么美丑之分。宙斯是天神之王,一旦伸手一抓,抓到一只不漂亮的蟋蟀女孩,肯定会让众神们笑掉牙的。

天王神爬在草地上小声问一只一只蟋蟀:“你们谁是老头的女儿,小三?快告诉我,谁是?你爸爸来接走你了,谁说谁是,我把你放走。”

“我是,你把我放在你的手上,我要对着你的耳朵说话,”其中有一只蟋蟀说。

宙斯把她抓起来放在耳边,这只蟋蟀使劲咬着天王宙斯的耳朵,痛得天王哇哇一叫,原来是赫拉。

赫拉是天王神爷的姐姐,她最清楚自己的弟弟是个什么神。她曾劝说过天王把这老头的女儿放了,不然这老头会诅咒。这老头看走来是个农民,可诅起咒来肯定会很灵验。

赫拉把弟弟的耳朵咬得鲜血直流,天王痛得叫娘说:“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这畜生,”赫拉骂弟弟,同时也是骂丈夫。

这就是所谓的天王,最高神主,因为没有人管得了他,所以他乱伦也就成正常。真的会有天道吗,非也。最高者就是最高者,若还有比他高的,那是另一个地方的最高者,不然就不叫最高者,神也是一样。

论神术赫拉比弟弟的神术要高,赫拉是因为善良才被弟弟弄到手的。

话说当时天王也不知道这位美女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姐姐,后来知道了,也想死了这条心,无奈自己是天王,对世界没有半点怕性,加之天性爱美,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就走到今天这一步。

当时他变成一只死羊时,姐姐把他抱在怀里,他的两只手,就不停地在姐姐胸前,摸来摸去。姐姐当时也不知道这是鬼变的,认为这样还是挺好玩的,就把他当宠物养,同吃同睡……

有一天晚上睡到半夜,这只鬼变的死羊就爬上姐姐身,姐姐认为自己是在做梦,还帮着弟弟把东西往里弄。也还想到:反正是一只死山羊,天知地知。

醒来羊回真身,见是自己的亲弟弟,也有点在预料之中。这还有什么办法,只对他写上“约法三章:一,要娶她做老婆。二,从此再不能去对别的女孩有性x行为。三,要封她为天后,有参政议政权,不受天王的管束。”

这就是今天赫拉敢咬他的理由。但是咬他归咬他,毕竟是自己的弟弟加老公,说不心痛也会心痛。赫拉见宙斯哭了,便把他带入房去,在受伤的耳朵上放了一点神药,血就止住了,夫妻二从开始进入佳境。

赫拉,在天神女子世界中,也算得上是一个美女,特别是她的长腿,在今天的当代模特中,没有人能比得上。脚趾头,第二个比第一个要长好多,是最标准的古希腊神脚,美女脚。脸形是观音脸形,粗眉大眼。两只耳朵有手掌大小,因为神界都是大耳,所以这就不算是一种丑陋,反而越大就越美丽。

赫拉也算是个有教养的女子,曾读过月宫师范女子大学,因为漂亮过人,校长总是借口叫进个人办公室,用现在的潜规则就是,给什么鬼奖学金,留校就读硕士,博士。可惜校长用尽种种方法,用尽种种借口,就是因为不是神,就是因为不会变成羊,不会变成天鹅,不会变成喜鹊,不会变成牛,就是因为不会变成野山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会变成宠物,人,反到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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